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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1/2009

    錢鍾書先生-七綴集/一節歷史掌故,一個宗教寓言,一篇小說

         諾法利斯(Novalis)認為“歷史是一個大掌故”(Geschichte ist eine grosse Anekdote),那種像伏爾泰剪裁掌故而寫成的史書(eine Geschichte in Anekdoten)是最有趣味的藝術品(ein hochst interessantes Kunstwerk)。梅里美(Merimee)說得更坦白:“我只喜愛歷史裏的掌故”(Je n’aime dans l’histoireque les anecdotes)。在史學家聽來,這是文人們地地道道的淺見薄識,只追求小“趣味”,看不到大問題。十九世紀初的文人還敢明目張膽那樣說。在人文科學裏,歷史也許是最早爭取有“科學性”的一門,輕視或無視個人在歷史上作用的理論(transpersonal or impersonal theories of history)已成今天的主流,史學家都只探找歷史演變的“規律”、“模式”(pattern)或“韻節”(rhythm)了。要是現在的文人肯承認興趣局限於掌故,他多少得賠著笑臉,帶些自卑的語氣。不過,假如他說自己專為看故事才去讀宗教經典,他一定理直氣壯,對宗教學家甚至信徒都不會心虛道歉。這種分別對待的態度很可以測驗當代學術裏的“輿論氣候”(climate of opinion)。   
         實際上,一樁歷史掌故可以是一個宗教寓言或“譬喻”,更不用說可以是一篇小說。   
         西晉三藏竺法護譯《生經》第十二篇《舅甥經》的全文如下:   

             姊弟二人。姊有一子,與舅俱給官御府,織金縷、錦綾、羅縠珍好異衣。見帑藏中琦寶好物,貪意為動。即共議言:“吾織作勤苦不懈,知諸藏物好醜多少,寧可共取,用解貧乏乎!”夜入定後,鑿作地窟,盜取官物,不可貲數。明監藏者,覺物減少,以啟白王。王詔之曰:“勿廣宣之,令外人知。舅甥盜者,謂王多事,不能覺察,至於後日,遂當慴〔玩?〕伏,必復重來。且嚴警守,以用待之。得者收捉,無令放逸。”藏監受詔,即加守備。其人久久,則重來盜。外甥教舅:“舅年尊,體羸力少,若為守者所得,不能自脫。更從地窟,卻行而入。如令見得,我力強盛,當濟免舅。”舅適入窟,為守者所執,執者喚呼,諸守人捉。甥不制,畏明日識,輒截舅頭,出窟持歸。晨曉藏監,具此啟聞。王又詔曰:“輿出其屍,置四交路。其有對哭,取死屍者,則是賊魁。”棄之四衢,警守積日。於時遠方,有大賈來,人馬車馳,填噎塞路,奔突猥逼。其人射鬧,載兩車薪,置其屍上。守者明朝,具以啟王。王詔:“微伺,伺不周密。若有燒者,收縛送來。”於是外甥,將教僮豎,執炬舞戲,人眾總鬧,以火投薪,薪燃熾盛。守者不覺,具以啟王。王又詔曰:“若已蛇維,更增守者,嚴伺其骨。來取骨者,則是原首。”甥又覺之,兼猥釀酒,特令醇厚。詣守備者,微而酤之。守者連昔饑渴,見酒眾共酤飲,飲酒過多,皆共醉寐。俘囚酒瓶,受骨而去。守者不覺,明復啟王。王又詔曰:“前後警守,竟不級獲。斯賊狡黠,更當設謀。”王即出女,莊嚴瓔珞,珠璣寶飾。安立房屋,於大水旁,眾人侍衛,伺察非妄,必有利色,來趣女者。素教誡女,得逆抱捉,喚令眾人,則可收執。他日異夜,甥尋竊來,因水放株,令順流下,唱叫奔急。守者驚趣,謂其異人,但是株杌。如是連昔,數數不變,守者玩習,睡眠不驚。甥即乘株,到女室。女則執衣。甥告女曰:“用為牽衣?可捉我臂。”甥素(歹凶)黠,豫持死人臂,以用授女。女即放衣,轉捉死臂,而大稱叫,遲守者寤。甥得脫走。明具啟王,王又詔曰:“此人方便,獨一無雙,久捕不得,當奈之何!”女即懷妊,十月生男,男大端正。使乳母抱行,周遍國中,有人見與嗚噈者,便縛送來。抱兒終日,無嗚噈者。甥為餅師,住餅爐下。小兒饑啼,乳母抱兒,趣餅爐下,市餅餔兒。甥既見兒,即以餅與,因而嗚之。乳母還白王曰:“兒行終日,無來近者,饑過餅爐,時賣餅者,授餅乃嗚。”王又詔曰:“何不縛送?”乳母答曰:“小兒饑啼,餅師授餅,因而嗚之,不意是賊,何因囚之?”王使乳母,更抱兒出,及諸伺候,見近兒者,便縛將來,甥沽美酒,呼請乳母,及微伺者,就於酒家勸酒,大醉眠臥,便盜兒去。醒悟失兒,具以啟王。王又詔曰:“卿等頑騃,貪嗜狂水,既不得賊,復亡失兒。”甥時得兒,抱至他國,前見國王,占謝答對,因經說誼。王大歡喜,輒賜祿位,以為大臣,而謂之曰:“吾之一國,智慧方便,無逮卿者。欲以臣女,若吾之女,當以相配,自恣所欲。”對曰:“不敢!若王見哀,其實欲索某國王女。”王曰:“善哉!”從所志願。王即有名,自以為子,遣使者往,往令求彼王女。王即可之;王心念言:“續是盜魁,前後狡猾。”即遣使者:“欲迎吾女,遣其太子,五百騎乘,皆使嚴整。”王即敕外,疾嚴車騎。甥為賊臣,即懷恐懼,心自念言:“若到彼國,王必被覺,見執不疑。”便啟其王:“若王見遣,當令人馬五百騎,具衣服鞍勒,一無差異,乃可迎婦。”王然其言,即往迎婦。王令女飲食待客,善相娛樂。二百五十騎在前,二百五十騎在後,甥在其中,跨馬不下。女父自出,屢觀察之。王入騎中,躬執甥出。“爾為是非,前後方便,捕何叵得。”稽首答曰:“實爾是也。”王曰:“卿之聰哲,天下無雙,隨卿所願。”以女配之,得為夫婦。佛告諸比丘:“欲知爾時甥者,則吾身是;女父王者,舍利佛是也;舅者,調達是也;女婦國王父、輸頭檀是也;母、摩耶是;婦、瞿夷是;子、羅雲是也。”佛說是時,莫不歡喜。   

          這篇詞句生硬的譯文有了新式標點,清楚多了。我們看到“王曰‘善哉’”以下那一大節,給一連串的“王”字攪得眼花,但不至於頭暈,還能辨認出誰是誰。“連昔”就是“連夕”,“見哀”就是“見愛”,都是魏晉時用字;“蛇維”常作“闍維”或“荼毗”,火化的意思。“嗚”即親吻,只要看《雜譬喻經》第二十二則:“道士便抱其婦咽〔頸〕共嗚,嗚已,語婆羅門言:‘此是欲味。’”或《大智度論》卷二六《釋初品·釋十八不共法》:“化作天身小兒,在阿闍世王抱中,王嗚其口,與唾令嗽。”和“噈”字連結一起,意義更顯明。《說文·欠部》段注說“噈”是“會意兼形聲”字,又引《廣韻》:“歍噈、口相就也。”換句話說,正是《清平山堂話本·刎頸鴛鴦會》和明清白話小說裏所謂“做個‘呂’字”。《世說新語·惑溺》:“兒見充喜踴,充就乳母手中嗚之”,也是這個意義,通常解釋為“撫弄”,想是根據《晋書·賈充傳》“就而拊之”來的,很不確切。   
         號稱西方史學鼻祖的古希臘大史家希羅多德(Herodotus)《史記》裏敍述了埃及古王拉姆潑西尼德斯(Rhampsinitus)時的一樁趣聞,全文據英譯本轉譯如下:  
     
             如是我聞(they told me),王積銀多,後世嗣君,莫堪倫比。王欲固藏,乃造石室,為貯銀庫;室之一壁,毗王宮牆。築室匠狡,虛砌一石,二人協力,即可移動,一人獨力,亦能集事。室落成已,聚銀為府。爾後多時,匠老垂死,謂其二子,勿憂衣食,告以庫壁,有石虛置,石位何處,作何移法,“識此無忘,王之貨財,便為汝掌”。父歿不久,二子黑夜,潛至宮外,按乃父教,即得其石,如意施為,竊取多銀。王後啟藏,睹貯銀篋,不復滿溢,遂大驚怪,而門密閉,封緘未損,無可歸罪。賊竊再三,王頻檢視,見銀續減,命設機關,傍逼銀篋。二賊又來,一先蛇行,至於篋處,頓陷機中,無復脫理。急呼厥昆,示己處困,而謂之曰:“趣斷我首,免人辨認,殃及汝身。”弟解其意,依言而行,還石原處,攜頭回家。詰旦王來,睹無頭屍,落機關中,戶鍵依然,無出入處,惶惑罔措。王令肆屍,懸諸牆外,士卒嚴守,有赴哭者,捉搦以來。   
             死者有母,痛子陳屍,幸一子存,促其善巧,速取屍歸。且恫嚇言:“苟違吾志,將告發汝,坐窩主罪。”子為開喻,茲事難成,母意不回,訶責愈厲。子心生計,以驢數頭,載諸革囊,中滿盛酒,遵大路行。驅近屍所,潛取數囊,□其束口,酒便洋溢。其人喊呀,復自打頭,欲塞囊流,無所措手。守屍衛眾,見酒流注,持器奔赴,深自忻喜,不沽得飲。其人佯怒,罵詈衛眾。衛眾軟語,其人回嗔,牽驢道側,料理酒囊。衛眾與言,雜以嘲戲,皆大笑樂。其人取酒,饋眾一囊。眾藉地坐,其人被邀,遂止偕飲,眾皆觴之。復饋一囊,俾共酣暢。衛眾沉醉,倒於飲處,爛漫昏睡。賊待夜深,割繩取屍,復侮衛眾,剃其右頰,鬚髯淨盡。驅驢載屍,歸家報母,不負慈命。
             王聞失屍,赫然震怒,殫思盡力,必獲巨猾。乃構一策,如是云云,我斯未信(Such is the story,but I myself do not believe it)。王命其女,處一室中,男子求歡,有來不拒;先問彼男,作何罪過,何事最惡,何事最黠,聽其道已,方與行欲;如其所述,有同前事,即急執持,無使逸脫。賊察王計,鬥智可勝。覓新死人,斷臂連肩,匿臂袍下,來至女室。女問如例,賊乃答言:“兄入王室,陷機難拔,己斷其頭,此事最惡。兄屍陳市,己載酒往,飲衛眾醉,得解懸屍,此事最黠。”王女聞已,伸手急捉,於黑夜中,持死人臂,以為得賊。賊由戶遁。   
             王既知聞,嘆賊智勇,榜示通國,促賊自首,宥罪獲賞。賊遂叩見,王大稱許,嘉其慧黠,以女妻之。王因諭眾:“以智故論,萬國之中,埃及為首,埃及國中,斯人為首。”   

         這樁掌故,被海涅採作詩料。“拉姆潑森尼脫王登寶殿”(Als der Konig Rhampsenit/Eintrat in die goldne Halle)那首詩,就是《史記》這一節的改寫,還有附注標明來歷。結尾婉而多諷,說那個賊駙馬爺繼承了王位,在他的統治下,盜竊事件極少發生(Wenig,heisst es,ward gestohlen/Unter seinem Regimente)。這對希羅多德的原文也許是畫蛇添足,但在海涅的改寫詩裏正是畫龍點睛。
         下面一篇譯自馬太奧·邦戴羅(Matteo Bandello)的《短篇小說集》,一部十六世紀意大利文學名著。中國研究莎士比亞的人會聽說到它,因為《白費心力》(Much Ado about Nothing)和《羅米歐和茱麗葉》都淵源於這部書。文學史家極口推崇,說它最“富於時代本質”(ricco di sostanza storica),其他十六世紀意大利大大小小作品全比不上。對於這個意見,我連隨聲附和都沒有資格;我只敢說,在讀過的薄伽丘的繼起者裏,我最喜歡薩愷諦(Franco Sacchetti),其次就是邦戴羅。邦戴羅的每篇小說前面,有相當於“入話”或“楔子”的東西,敍述中也常鋪比典故和穿插議論,譯文把那些枝葉都刪除了。  
     
              普羅太歐(Proteo)逝世,拉潑桑悌戈(Rapsantico)嗣位,是埃及歷史上最富有的國王。他的財產,外加普羅太歐原有的積蓄,多得無可比擬,簡直數也數不盡。國內盜風很盛,他擔心宮裏不保風險。他找到一個心靈手敏的建築匠,特造一所庫房,牆壁堅牢,門用鐵裹。這個匠人懂得國王的心思,極力討好,屋子造來又美觀,又堅固。金子的光芒最害人,耀花了好些明眼;那匠人見財起意,貪心一動,再也壓不下,就在臨街的那垛牆上做了些手腳。牆用大理石嚴嚴密密地砌成,但有一塊石頭沒有砌死,屋裏還有幾塊石頭也能鬆動,都安置得不露破綻,知情者在夜裏進進出出,誰也不會覺察。庫房完工,國王把金銀財寶全搬進去,庫門鑰匙掛在自己腰帶上,他對誰都信不過的。   
              那匠人也許改變了主意,或者別有緣因,他始終沒下手。這樣一天又一天地拖,他害起重病來了。醫藥無效,他自知大限臨頭。他只有兩個兒子,叫了他們來,把造庫時搗的鬼一五一十告訴他們,教他們怎樣把石塊移動和還原。他叮囑清楚,不久就斷了氣。這兩個小子只想不費時日,不花力氣,大發橫財。老頭兒死後沒幾天,一個夜裏,他們攜帶器械,按計行事,來到庫房,實地試驗,果然石塊應手活動。他們進去,把金子偷個痛快,然後照原樣擱放石塊,滿載而回。   
              國王經常一個人進那金穴寶庫裏去消遣,端詳各式各樣的金幣金錢、精鑄的金器、成堆的寶石,享受眼福,自信得天獨厚,世界上沒有第二個這樣的大財主。外國使臣或什麼大貴人來到,他老忙著帶領他們去瞻仰自己的財寶[以下節去六句]。那兄弟倆行竊後,國王照例到庫裏來,偶爾揭開幾個桶子的蓋,發現裝滿的金子減淺了。他大吃一驚,發了好一會的呆。庫裏找不到有人進來的痕跡,庫門是他親手上鎖加封的,打開時也紋風未動。他想不明白什麼道理。那兄弟倆又光顧了兩三次,桶裏的金子繼續損失,國王才斷定有了賊了。他以為那些刁徒準是設法配了鑰匙,仿造了封條,所以隨意進出,放手偷東西。他找著一位手藝頂好的匠人,命令他造一個捕捉機,造得非常巧妙,見者人人嘆絕。這座機器的力道很足,掉在裏面,別說一個人,就是一頭公牛也給它扣得結結實實,只有國王本人用鑰匙來解開那牢固的重重鎖鏈。國王精細地在金桶間安置了那機器,誰要碰上,就給抓住。他天天來瞧那個賊落網沒有。   
              兩兄弟還蒙在鼓裏呢。一天夜裏,他們照常挪動石塊,放膽進庫。哥哥一腳踏著機關,立刻寸步難行,兩條腿夾合一起,再也分不開。他掙扎愈使勁,機器捆紮愈收緊。弟弟忙來解救,用盡手段,也無濟於事,那捆住不放的鎖鏈愈解愈緊。這人給機器扣住,自知沒有生路,兄弟倆一齊叫苦,遭上了橫禍,呼天怨命。哥哥就囑咐道:“兄弟呵,我誤落機關,沒有配合的鑰匙,誰都打不開這具鎖。明天準有人進庫,假如國王親自來到,看見我在這裏,咱們的勾當就戳破了。我先得受盡刑罰,被逼招供出犯案的同夥來,到頭還難逃一死。就算我咬緊牙關,不肯牽累你,也終保不了命,你也脫不了嫌疑。國王會立刻派人去搜咱們的家,找到那些金子,贓證確鑿。媽媽是知情人,得跟咱們一起受刑挨罰。一家母子三口就死得太慘了!既然一連串禍事擺在前面,咱們得馬上挑選害處最小的一樁。我知道自己注定要死,再沒有救命的辦法。好兄弟,空話少說,白費唇舌,耽誤了大事。你狠狠心,把我的頭連脖子斫下來,剝光我的衣服,人家就認不出是我了。你把帶得了的金子,和我的腦袋、衣服,都扛上肩膀,快溜走吧。記住我的話:這是你末一次來,不能再來了。你很容易掉在這圈套裏,身邊沒有人救你。也千萬別和人合夥來冒險;即使你本人沒給逮住,你那同犯為了洗身清,博取恩赦,會向國王告發,再不然,他會把秘密洩漏給口風不緊的親戚朋友。千句並一句,別上這兒送死,別向誰露底。”弟弟聽了哥哥恩義深重的忠告良言,也知道別無他法,痛哭起來,實在狠不下心。只有這一位同胞兄弟,要向他下毒手,真是窮兇極惡,天理難容!他只打算陪著哥哥同歸於盡。哥哥橫說豎說,終算說服了他。那時天將分曉,弟弟背起裝滿金子的口袋,一邊哭,一邊拔刀割斷哥哥的腦袋,包在屍身上脫下的衣服裏,含悲忍痛,和金子口袋一起帶出牆外,把石塊好好放還原處。他眼淚汪汪,回到家裏,媽媽得知慘事,也淌眼淚嘆氣。母子倆把腦袋埋在家裏地下,又把血衣洗淨。   
              明天國王進庫,瞧見那光膀子的無頭屍,呆了半晌。他想不出賊怎樣進來的,絲毫找不到線索。他把那具屍體逐部仔細察看,也不知道是誰;大門封鎖依然,牢裹鐵皮的窗戶也沒人碰過;難道那賊精通妖術,會用搬運法,否則金子是偷不走的。他氣糊塗了。   
              國王心裏老不痛快,下令把屍體示眾,懸賞招認。來看的人不少,卻沒一個認出死者是誰。國王於是下一道新令。遠離寶庫,逼近大街,有一塊草地,那裏豎起一個絞刑架,把那屍首兩腳朝天倒吊著,由六個人日夜看守。國王嚴旨:要是屍首給偷走,六個人全得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務必注意來往行人,瞧見掉淚的、嘆氣的、流露悲憫的,馬上抓住,押送王廷。   
              賊的母親非常哀痛,也沒人來慰問。她聽說兒子屍體像奸細那樣倒掛在絞架上,覺得是奇恥大辱,忍無可忍,什麼也不顧了。她對二兒子又氣又驚地說:“我的兒呀!你殺掉你的同胞哥哥,還割下他的腦袋,彷彿他出賣了你,和你有怨仇似的。你說為了逃命,萬不得已,還編了一通話,說他中了圈套,沒法兒解救。我不知道你這話是真是假。保不定你想獨吞這筆金子,殺害了哥哥,把黑的說成白的來哄我(a me mostri il bianco per il nero)。現在他的屍體又給國王那樣糟蹋,我吩咐你夜裏去偷它回來,我要把它安葬,好好按禮辦事。我給你兩天的限期,至多三天。你哥的屍首老掛在那裏,我傷心得也活不成。所以你務必弄它回來,要不然,我就去見國王告發你。這不是說著玩兒的。”兒子深知那地方戒衛森嚴,母親任性不懂事,向她解釋開導,要她回心轉意。他說,去偷屍一定給人抓住,娘兒倆都會完蛋;落到國王手裏,盜案就破,自己是賊,得受絞刑,她是知謀從犯,必然同一下場,他還講了好些道理,勸她打消本意。可是,隨他講什麼理由,說多麼危險,他媽全聽不進。她像一匹拗性子的劣馬,橫著心,不聽話,只發瘋似的叫嚷,要是兒子不依她,她就到國王那裏去自首[以下節去四句]。      
              娘固執己見,非把那屍首弄回不行,兒子知道違拗她是白搭。這位變得小孩子氣的老婆婆有了古怪念頭,做兒子的只好挖空心思使她如願。他胡思亂想出千百條計劃,都是難兌現的,盤算來,盤算去,只有一條切實可行,風險也少。家裏有兩頭驢子,正用得著。他把四個皮袋盛滿了香甜美酒,酒裏都擱麻醉藥,裝在驢子背上,夜裏走近屍場。等到半夜,他假裝遠路客人,順著大街,向絞架走去。臨近時,他解鬆捆紮皮袋的繩子,大聲呼救。守屍的兵士全跑來,只見皮袋快從驢背掉下。這小夥子作出氣惱樣子,生怕袋裏的酒外流;多虧大家幫忙,他又把皮袋在驢背上紮穩。他忙向眾人道謝,說:“壯士們,多虧了各位了!我是販酒的,靠它養家活口。今天要沒有你們,我的酒就流光,我的本錢也折光了。我真感激不盡。表示一點兒謝意,我請各位賞臉喝幾口酒,品品這酒的好味道。”他從背包裏拿出麵包和熟肉,一起坐下吃喝。衛兵們一嘗那香甜美酒,放開喉嚨,大杯子直灌,不多時個個昏倒,躺在地上,鼾呼大睡。這乖覺的小夥子一滴酒也沒喝,立刻從絞架解下哥哥的屍體,又掛上去一個酒袋作替身,高高興興回家。臨走,他還把那些醉漢右頰上的鬍鬚剪掉。   
              國王明天聽到消息,對那賊的本領十分驚嘆,稱讚他智勇雙全。一個人為了遂心如願,往往不恤丟臉,什麼下流事兒都幹得出;這位國王要找到那個精細刁鑽的賊,也就不擇手段。他有一個待嫁的女兒,十八九歲年紀,十二分人才。他佈告全國:誰都可以和這位王女歡度良宵,但是那人得先指天宣誓,不撒謊隱瞞,把幹過的奸詐勾當講給她聽,才許和她親熱。王女去住在一所私宅裏,夜不閉戶。國王叮囑她,要是來人自述盜過金庫、斬過賊頭、偷過屍首、哄過衛兵等等,快抓住他不要放手。好一位昏君!還算是一國之王呢!他這種荒唐意願就和孕婦的奇怪食欲也差不多了[以下節去一句]。   
              那犯案累累的小夥子看見莊嚴頒佈的上諭,心裏明白,就打算再捉弄國王一次。恰巧一個殺人犯被法庭處決,支解成為四塊。他在黑夜裏偷偷從屍體割下一支手臂,然後到王女那裏去。王女牢記父王的面諭,巴巴地等候著。他登門入室,直到牀前,說特來和她雙雙同睡。她說很歡迎,但必須遵照告示辦事。他把所作所為一股腦兒講了。王女很有勇氣,兩手揪他,這鬼精靈傢伙把那條死人斷臂送在她手裏,溜之大吉。公主又怕又驚,滿以為自己勁兒太大,扯斷了來人的胳膊呢。   
              國王知道又中狡計,斷定那賊是個有才有膽的非常人物,應該破格重用。他於是公告全國,召犯案者入朝面君,諸罪赦免,並有重賞。那小夥子就來叩見國王,把前後壞事源源本本陳述一遍。國王聽著,驚奇讚嘆,把女兒配他為妻,封授他一等男爵。好多王公貴人都是這樣起家的,他們位高爵貴的來頭並非德行,而是為非作惡(E cosí avviene che molti sono chiamati nobili,la cui nobilta comincio per commesse sceleraggini,non per opere vertuose)。那個殘殺同胞、盜竊財產的賤種就也搖身變為貴族和上等人了。  
     
         海涅把希羅多德的記載隨意改編,邦戴羅把白描的簡筆畫點染成著色的工筆畫,但對原來的故事線(story line)還是貼得緊緊的。兩篇有一點很相像。彷彿蜜蜂的尾巴是尖刺,詩的收梢是冷嘲,小說的結束是熱諷。邦戴羅的末了兩句也許正是所謂“富於時代本質”的例證。他是馬基雅弗利(Machiavelli)同時人,這部《小說集》裏有一個大笑話,就是馬基雅弗利親口講的,那篇的“入話”還描寫馬基雅弗利操練士兵時出的醜。馬基雅弗利觀察古今社會和政治生活,歸納出一個臭名昭著的事實:“導致光榮顯赫的欺騙和罪惡”(frodi onorevoli,sceleratezze gloriose)。邦戴羅對那個賊的美滿收場,也鑒古慨今,發了同樣的議論。   
         《生經》、《史記》、《小說集》三部書顯然講了同一件事。希羅多德不用說是邦戴羅的來歷;我近來看到兩個意大利民間故事,《一對賊搭檔》(Cric e Croc)和《強盜被盜》(L’uomo chi rubo ai banditi),都有輾轉承襲的痕跡。佛經和古希臘史曾結下這段文字因緣,很耐玩索,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指出或考訂過。《舅甥經》是“佛告諸比丘”的;三篇相形之下,佛講故事的本領最差,拉扯得最囉嗦,最使人讀來厭倦乏味。有不少古代和近代的作品,讀者對它們只能起厭倦的感覺,不敢作厭倦的表示。但是,我相信《生經》之類夠不上特殊待遇,我們還不必就把厭倦當作最高的審美享受和藝術效果。   
         邦戴羅講完故事,加上兩句論斷,說明包含的意義。《舅甥經》是宗教寓言,更有責任點清宗旨,以便教化芸芸眾生:“佛告諸比丘:‘欲知爾時甥者,則吾身是。’”原來它和全書裏其他《經》一樣,寓意不過是宿世輪廻。整部《生經》使我們想起一個戲班子,今天扮演張生、鶯鶯、孫飛虎、鄭恒,明天扮演寶玉、黛玉、薛蟠、賈環,實際上換湯不換藥,老是那幾名生、旦、淨、丑。佛在這裏說自己是甥,在《野鷄經》裏說:“爾時鷄者,我身是也”;在《鱉猻猴經》裏說:“獼猴王者,則我身是。”諸如此類。那個反面角色調達也一會兒是“猻”,一會兒是“鱉”,一會兒是“蠱狐”。今生和前生間的因果似乎只是命運的必然,並非道理的當然,例如賊外甥犯了盜、殺、淫等罪過轉世竟成佛祖,就很難了解或很需要辯解。國王在“詔”裏明說“舅甥盜者”,而舅甥曾“給官御府”;按理兩人都是有姓名、有著落的,國王只消派差役拘捕,不就乾脆完事了?他偏巴巴地等賊上門。故事雖因此免於流產,情理上很說不通。保不定《生經》也會榮列“名著寶庫”,那時候自有人細心和耐心地找出各種滿意的解釋來。《史記》和《小說集》寫的是隻身單幹的賊,獨往獨來;佛經裏這個賊有一夥家裏人充幫手,“將教僮豎”,本領就此比下去了,保密程度也降低了。為了使“守者”麻痹大意,他連夜“因水放株”,幹的活兒不輕,定的計策很笨。《史記》和《小說集》都容許我們設想有些“利色”之徒不肯錯過好機會,但因交代的罪行對不上口,於是取樂一番,逍遙離去;那個賊是唯一沒有得手而險遭毒手的人。《舅甥經》裏的賊是第一個、也是唯一的冒險採花者,似乎公主靜靜地、乖乖地由他擺佈,到她伸手抓來人、放聲叫“守者”時,早已讓他得盡便宜。要不然,她哪裏會“懷妊十月生男”,而且那孩子貨真價實是他下的種呢?這裏的敍事很有破綻;也許表面上的敗筆恰是實際上的妙筆,那要擅長文評術語所謂“挽救”或“彌補”(recuperation)的學者來證明了。《史記》和《小說集》裏的賊有個母親,佛經裏的賊有個兒子;那母親起了發動機的作用,這兒子只是無謂的超額過重行李。佛經一開頭曾提起那賊的母親(“姊有一子”),以後再沒講她;就她在故事裏起的作用而論,那賊竟像李逵所說“是土窟坑裏鑽出來的”,沒有“老娘”。佛經裏把偷屍一事鋪張為先燒屍、後偷骨,把入朝面君一事鋪張為先在外國做官、後回本國招親,情節愈繁,上場人愈多,時間愈拖拉,故事就步伐愈鬆懈,結構愈不乾淨俐落,漏洞也愈大。中世紀哲學家講思想方法,提出過一條削繁求簡的原則,就是傳稱的“奧卡姆的剃刀”(Occam’s razor)。對於故事的橫生枝節,這個原則也用得上。和尚們只有削髮的剃刀,在講故事時都缺乏“奧卡姆的剃刀”。   
         希羅多德寫的是歷史,有傳真記實的職責。他對真實性的概念,當然遠不如後世歷史家那樣謹嚴。但是他對神話、傳說等已抱有批判態度,並不一概採用,正像咱們的司馬遷在上古“軼事”裏,只“擇其言尤雅者”,才寫入《太史公書》。希羅多德寫到埃及王定下美人計,使親生女兒淪為犯罪分子不花錢來嫖的娼_妓,也覺得這事太荒唐離奇,一般讀者準以為不可能,因而不足信。照顧普通人的常情常識,同時維護歷史家的職業道德,他特意插進一句話:“如是云云,我斯未信。”既把它大書特書,又自表不輕信全信,彷彿又做巫婆又做鬼,跟兔子逃跑而也和獵狗追趕。這樣一來,兩面都顧全了。這個修辭上的策略可以表現為各種方式,從《莊子·齊物論》:“予嘗為汝妄言之,汝以妄聽之”,到現代英美流行語:“信不信由你!”(Believe it or not!)文藝作品裏的情事原是烏有子虛,但作者講到常情常識不易接受的事,也往往採取同樣手法,向讀者打招呼,為自己卸責任。就從邦戴羅的同世紀本國人傑作裏舉一個例,差不多是希羅多德那句話的翻版。阿里奧斯托(Ariosto)敍事詩的女主角(Angelica)告訴人說,自己雖然和男主角(Orlando)多年一起漫遊,依然是個黃花閨女(E che'l fior virginal cosi avea salvo,/Come se lo porto del materno alvo);作者於是插話道:“這也許是事實,然而頭腦清醒的人不會相信。”(Forse era ver,ma non pero credibile/A chi del senso suo forse signore)。邦戴羅大大充實了原有故事的內容,增添了人物的內心活動和對話,周密地補加細節,例如剝去屍身衣服、酒裏下蒙汗藥,還裁減一些曲折,省得故事拐彎、走冤枉路,例如兵士喝酒序幕的簡化。他對國王的美人計,準也覺得豈有此理、或無其事,需要照顧常情常識,向讀者打個招呼,所以他強調國王的“不恤丟臉”、“不擇手段”、“昏君的荒唐意願”。歸根結底,這是出於作者的一種客觀真實感、一種對事物可能性的限度感。作者沒有這個感覺,就不會想到那種需要。在某一意義上,這個感覺對作者的自由想像是牽制,是束縛,正如文娛和體育遊戲的規則拘束了下棋者或足球運動員的手腳。然而即使在滿紙荒唐言的神怪故事裏,真實事物感也是很需要的成分;“虛幻的花園裏有真實的癩哈蟆”(imaginary gardens with real toads in them),虛幻的癩哈蟆處在真實的花園裏,相反相成,才添趣味。絕對唯心論也得假設客體的“非我”,使主體的“我”遭遇抗拒(Anstoss)而激發創造力,也得承認客觀“必然性”,使主動性“自由”具有意義和價值。這是同樣的道理。佛講故事時,常常缺少些故事裏需要的真實事物感,《舅甥經》也是一例。也許我們不應該對佛這樣責望,因為他並沒有自命為小說家、歷史家或傳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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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bylwrote:
    有见地,过去事喻现代事,是目前“历史”家的拿手好戏;我很喜欢黑塞的《玻璃球游戏》,里面那个严格的可布斯神父是钻研宗教历史的,穷其一生研究貌似将亡的教支如何度过难关继续发展的,考证非常严格。
    Oct.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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