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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 錢鍾書先生-七綴集/漢譯第一首英語詩《人生頌》及有關二三事 勃特勒(Samuel Butler)記載他碰見一個意大利男孩子,那孩子問他:“你們英國人準把郎費羅(Longfellow)的詩讀得很多吧?”他答:“不,我們不怎麼讀他的詩。”那孩子詫異道:“那是什麽緣故呢? 他是一個很漂亮的詩人(a very pretty poet)呀!”這位慣持異見的作家顯然過低估計了他本國人的閱讀範圍——或者說,過高估計了他們的鑒別水平。桑塔亞那(George Santayana)旅游倫敦,到處碰上一些半老不老的單身女士,簡直躲避不了(the inevitable solitary elderly ladies)。有一位和他同席,向他大講郎費羅的詩在英國受人熱愛,“家喻戶曉”(a household poet),正不亞於在美國。這兩節不大有人注意的掌故都流露出對郎費羅的輕蔑,然而也恰恰證明他真說得上名揚外國,婦稚皆知。那些外國裏也包括我們中國。郎費羅最傳誦一時的詩是《人生頌》(A Psalm of Life);他的標準傳記裏詳述這首詩轟動了廣大的讀眾,産生了深刻的影響,列舉事實爲證,例如一個美國學生厭世想自殺,讀了《人生頌》後,就不尋短見,生意滿腔。對於這些可誇耀的事例,不妨還添上一項:《人生頌》是破天荒最早譯成漢語的英語詩歌。在一切外語裏,我國廣泛和認真學習得最早的是英語。正像袁枚的孫子所說:“中土之人莫不以英國語言為‘泰西官話’,謂到處可以通行。故習外國語言者皆務學英語,於是此授彼傳,家絃戶誦。近年以來,幾乎舉國若狂。”《人生頌》既然是譯成漢語的第一首英語詩歌,也就很可能是任何近代西洋語詩歌譯成漢語的第一首。這首詩有中文譯本,郎費羅是知道的。他是否覺察到在中國引進西方文學的歷史上,他比同用英語寫詩的莎士比亞遠遠領先,也比他自己翻譯的但丁遠遠領先?假如覺察到了,他有何感想?這些都可以引起猜測而也許不值得考究。
一八六四年九月英國人福開森(Robert Ferguson)拜訪郎費羅,後來在他的《戰時和戰後的美國》(America during and after the War)裏叙述了他愉快的回憶。他描寫詩人的書齋:“書桌上攤着贈送來的各國語文書籍——是的,甚至有中國語文。中國人別出心裁,跟我們做法不同;他們的贈書是扇子形,上寫《人生頌》的譯文,出於一位‘華國’詩人(a poet of the Flowery Land)的手筆。假如他的譯文能和他的書法一樣好,那就真是佳作了。”郎費羅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日記也說:“邀蒲安臣夫婦飯;得中國扇,志喜也(in honor of the Chinese Fan)。扇為中華一達官(mandarin)所贈,上以華文書《人生頌》。”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原是美國駐華公使,任滿以後,清廷根據“楚材晉用”和“諫逐客”的經典原則,聘請他為中國欽差大臣,出使外國(其中有他的本國);同治六年(一八六七)他率領一滿一漢兩個副使,“賷國書前往西洋有約各國辦理中外交涉事件”。那位“華國詩人”、“中華達官”是誰,福開森和郎費羅都沒有交代;《郎費羅傳》增訂版的《附錄》裏說他是“Jung Tagen”,彷彿音譯“容大人”三字。下文要引的《人生頌》譯文和那把“官老爺扇子”(mandarin fan)上面寫的是一是二,有機會訪問美國而又有興趣去查看郎費羅的遺物的人很容易找到答案。我只想舉出中國書籍裏關於郎費羅和《人生頌》的最早文獻。 方濬師的《蕉軒隨錄》刊於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在他脫離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之後四年;據他到廣東後給老上司董恂的信看來,他“粵行”以前已寫就那部書的初稿。《蕉軒隨錄》卷十二有標題《長友詩》一條。先把這一條的開首和結尾錄出,加以申說,然後把郎費羅詩原文和“長友詩”並列,便於對照。 後漢時莋都夷作《慕化歸義詩》三章,犍為郡掾田恭訊風俗,譯辭語,梁州刺史朱輔上之。《東觀漢記》載其歌,並重譯訓詁為華言,《范史》所載是也,注則本之《東觀》所錄夷語[詩從略]。按原作多不可曉,故《范史》謂“遠夷之語,辭意難正,草木異種,鳥獸殊類”也。英吉利使臣威妥瑪嘗譯歐羅巴人長友詩九首,句數或多或少,大約古人長短篇耳;然譯以漢字,有章無韻。請於甘泉尚書,就長友底本,裁以七言絕句。尚書閱其語皆有策勵意,無礙理者,乃允所請。茲錄之,以長友作分注句下,仿注《范書》式也。徼外好文,或可爲他日史承之采擇歟。詩曰[詩從略]。按道光間西洋人汗得能漢語,略解《魯論》文義,介通事楊某謁高要蘇賡堂河帥廷魁,河帥示以詩云:“宣尼木鐸代天語,一警愚聾萬萬古。聖人御世八荒集,同文遠被西洋賈。……島夷懷德二百年,樓館鱗比城西偏。中朝不改《旅獒》册,絕域應焚‘亞孟’編(彼國經文)。”孔子作《春秋》,諸侯用夷禮則夷之,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讀尚書及河帥之詩,可以見兩公之用心矣。
“孔子作《春秋》”那幾句,是韓愈《原道》裏的名言。我猜想“亞孟”是基督徒祈禱時的公式語“amen”。《樂德·慕德·懷德歌》採入《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就是方濬師所說《范史》;在“洋務”和“中外交涉”還沒有出現的時代,學者舉它為“外國文章可適於中夏”的著名例子。威妥瑪(Thomas Francis Wade)原是翻譯官出身,據說“破格”提升,貴為駐華公使,居然不忘舊業。他是英國人,偏偏選擇了美國郎費羅的詩,在意大利小孩子和英國老姑娘之外,可以又添一例。“甘泉尚書”是戶部尚書董恂,揚州府甘泉縣人。咸豐十一年(一八六一),清廷設立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簡稱“總署”,相當於外交部;“夫‘外部’者,即‘總署’也;英呼曰‘佛林敖非司’,譯‘佛林’[foreign]外國也,‘敖非司’[office],衙門也”。 總署開始成立,董恂就是一個主要領導人。他的文集裏有同文館教習美國人丁韙良(W.A.P.Martin)所譯法律和自然科學書籍的序文;那本法律書的序文說:“爰屬定遠方濬師刪校一過。”方濬師自己也說:“《萬國公法》、美國丁韙良所譯,予與陳子敬、李叔彥、毛升甫三君,竭年餘之力,為之刪削考訂。”方濬師從總署一成立就進去當“章京”,蒲安臣的兩位副欽差志剛和孫家穀原是他的同僚。《郎費羅傳》在一八六四和一八六五年提起“官老爺扇”,正是方濬師作董恂下屬的年限以內。有沒有“Tung Tajen”(董大人)誤作“Jung Tagen”(容大人)的可能呢?大寫J和大寫T形近致誤,毫不足怪。董恂詩集裏只有應酬法國貴族的詩,沒收進《長友詩》的譯文;方濬師的著作也早被遺忘,所以他那“可為他日史乘采擇”的卑微願望不料竟是渺茫的奢望。 在同治、光緒年間,方濬師要算熟悉洋務的開通人士了。今天,我們以後來居上的優越感,只覺得他的議論可笑。他既沿襲中國傳統的民族自大狂,又流露當時有關外國的籠統觀念。把這段話箋釋一下,也許對那個消逝了的時代風氣可以增進些理解。 最值得注意的是,方濬師講翻譯外國文學的用意恰恰把我們翻譯外國文學的用意倒了個兒。按道理,翻譯外國文學,目的是讓本國人有所觀摩借鑒,喚起他們的興趣去欣賞和研究。方濬師的說法剛巧相反,翻譯那首《長友詩》的“用心”是要“同文遠被”,引誘和鼓勵外國人來學中國語文,接受中國文化,“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正像光緒初年,那位足智多能的活動家金安清就想在上海創辦一個“同倫書院”,挑選“東西洋大國裏的秀穎之士,使之自行束惰,謁吾徒而來,請讀中國之書焉,受中國之業焉。……出幽谷而遷喬木,……化彼而為我”。方濬師對政法、科技等外國書籍的翻譯,顯然不存此想,另眼看待,另案辦理;譬如他刪校《萬國公法》,絕非為了引導外國人“進於中國”,來遵奉《大清律例》。這種區別對待的文化模式並不獨特,例如西方中世紀有並立和對立的“雙重真理”(twofold truth)——“來自啟示的真理”和“得自推理的真理”,現代也有所謂“兩種文化”(two cultures)——“科學家文化”和“人文學家文化”,據說蘇聯還區分“三類科學”(three sciences)。它逐漸明朗化,就像黃遵憲和日本人談話時說:“形而上,孔孟之論至矣;形而下,歐米之學盡矣”;又在著作裏寫道:“吾不可得而變者,凡關於倫常綱紀者是也。吾可以得而變者,凡可以務財、訓農、通商、惠工者皆是也。”張之洞為學術二元論定下了一個流行公式:“新舊兼學:舊學為體,新學為用。”大家承認自然和一部分社會科學是“泰西”的好,中國該向它學,所以設立了“同文館”;同時又深信文學、道德哲學等是我們家裏的好,不必向外國進口,而且外國人領略到這些中國東西的高妙,很可能歸化,“入我門來”,所以也應該來一個“同倫書院”。翻譯外國作品能使外國作家去暗投明,那把詩扇彷彿是釣餌,要引誘郎費羅嚮往中國。送的人把禮物當釣餌,收的人往往認為進貢。看來,這一次“用心”枉費,扇子是白賠了。 方濬師說蠻“夷”是“鳥獸殊類”,所以“語不可曉”。這句話在中國有悠久的傳統,“鳥語”早成爲“蠻語”或“夷語”的同義詞。他所引《後漢書》那篇傳裏《哀牢夷》節又說:“其母鳥語”;傳末《論》也說:“獸居鳥語之類”;同書《度尚傳》:“椎髻鳥語之人”,章懷注:“謂語聲似鳥也,《書》曰:‘島夷卉服’”,王先謙《集解》引錢大昕說“島”當作“鳥”。《魏書·僭晉司馬叡傳》:“巴蜀蠻獠,溪俚楚越,鳥聲禽呼,言語不同”;《宋書·良吏傳》徐豁上表:“既遏接蠻俚,……又俚民皆巢居鳥語。”《周禮·秋官司寇》早規定“掌與鳥言”和“掌與獸言”的官該派“閩蠻”和“貉狄”去當,正表示蠻夷和鳥獸是能彼此通話的。黃遵憲提倡洋務和西學,然而他作詩時也忍不住利用傳統說法;他在由日本赴美國的海船上,作了一首絕句:“拍拍羣鷗逐我飛,不曾相識各天涯;欲憑鳥語時通訊,又恐華言汝未知。”試把宋徽宗有名的《燕山亭》詞對照一下:“憑寄離恨重重,這雙燕、何曾會人言語!”黃遵憲不寫“人言汝未知”,而寫“華言汝未知”,言外之意是鷗鳥和洋人有共同語言。吳仰賢在同治六年左右,寫了一首詩,詠上海“洋涇浜”的“方言館”,那裏“專聚漢人子弟,教以夷書夷語”:“絳帳新懸講舍成,蟲書鳥篆鬥縱橫。生男要學鮮卑語,識得鉤輈格磔聲。”“生男”句用《顔氏家訓·教子》裏的典故,“識得”句正指鳥語,出於李羣玉《九子阪聞鷓鴣》:“正穿屈曲崎嶇路,又聽鉤輈格磔聲。”翁同龢曾記載一個讀來發笑的情景:“詣總理衙門,羣公皆集。未初,各國來拜年。余避西壁,遙望中席,約有廿餘人,曾侯與作夷語,啁啾不已。”“啁啾”、“啁哳”、“啁噍”都是古詩文裏描寫鳥聲的象音。當時中國的出使人員很欽佩曾紀澤會“夷語”:“襲侯於英、法二國語言皆能通曉,與其人會晤,彼此寒暄。”英語也罷,法語也罷,到了對洋鬼子遠而避之的翁同龢的耳朵裏,只是咭咭呱呱、沒完沒了的鳥叫。話又得說回來,抱有這種偏見的不止中國古人。讀過點西洋文學經典的人馬上會想起,古希臘大喜劇家阿里斯托芬在名作《羣鳥》裏,就把野蠻人的言語說成啁啾的鳥叫。十六世紀法國動物學家吉爾(Pierre Gilles)也說英國人講話,在不懂的人聽來,簡直是鵝叫(si Britanni colloquentes anserum clangore fundere),而鵝是西方臭名昭著的“呆鳥”! 方濬師刪訂過美國人丁韙良的譯稿,董恂和丁韙良很友好,丁氏的回憶錄裏有專節講他。但是,董、方兩人都稱郎費羅為“歐羅巴人”。想來威妥瑪沒向董恂說明,董恂也沒向丁韙良提起譯詩的事,居然那把詩扇——假如它的來頭就是“董大人”而不是另一位“容大人”——竟會正確地送到美利堅的郎費羅手裏!大約董恂當初誤會,到送禮時,已經搞明白“長友”的國籍了,而方濬師恭錄上司譯文以後,以訛傳訛,沒去追究和追改。這筆糊塗賬也多少表示,當時講洋務的人對西洋的觀念還含混不清,雖然不至於像有些頑固官僚那樣的黑漆一團。汪康年曾有一條記載:“通商初,萬尚書青藜云:‘天下那有如許國度!想來只是兩三國,今日稱“英吉利”,明日又稱“意大利”,後日又稱“瑞典”,以欺中國而已!’又滿人某曰:‘西人語多不實。即如英、吉、利,應是三國;現在只有英國來,吉國、利國從未來過。’”當時人對歐洲遠比對美國看重。美國的國際地位還不算很高,它的“顯著的命運”(manifest destiny)還沒有掐算出來,它還夢想不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列入“五强國”,更不用提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列入“兩個超級大國”。它派駐英、俄、法、德的公使只是“二等使”,和中國以及日本、秘魯、暹羅、摩納哥等的公使是一輩。最近,愛好中國建築的美國女財主布洛克·阿斯德夫人(Mrs Brooke Astor)在她的《脚印》(Footprints)裏,還回憶起中國人稱呼“美國佬”(a Yankee)為“二級英國人”(a second-chop Englishman)。當年董恂聽說到一個西洋人,而且是聽英國人說的,首先就以爲他是“歐羅巴人”,這也在情理之中。至於威妥瑪把郎費羅的姓不譯音而譯意,他也許照顧董恂不懂外語,避免佶屈聱牙。那種譯法在威妥瑪本國也曾有過。休謨(David Hume)有封信,就嘲笑一部講古羅馬宮廷的著作把人名地名都譯意而不譯音,例如意譯艷體詩作者安塞爾(Anser)的名字為“小鵝先生”(Mr Gosling)。李·亨特(Leigh Hunt)的一篇散文《音韵與意義》(Rhyme and Reason)裏把意大利詩人托夸吐·塔索(Torquato Tasso)意譯為“屈曲紫杉樹”(Twisted Yew)。蘭姆(Charles Lamb)由法國向國內朋友寫信,用法語署名:“你的卑下的僕人、羔羊一名蘭姆”(Votre humble serviteur Charlois Agneau alias C. Lamb)。據說有一位和郎費羅沒會過面的女士想像他是“瘦長個子”(a tall, thin man),又有一個小女孩兒瞧見一隻長腿飛蟲(daddylong-legs),趕著它叫“郎費羅先生!(Mr Longfellow!)”她們正是顧名思義,都把“郎費羅”理解為“長人”或“長友” 郎費羅原作
Tell me not, in mournful numbers, Life is but an empty dream! For the soul is dead that slumbers, And things are not what they seem. Life is real-life is earnest- And the grave is not its goal: Dust thou art, to dust returnest, Was not spoken of the soul. Not enjoyment, and not sorrow, Is our destin'd end or way; But to act, that each to-morrow Find us farther than to-day. Art is long, and time is fleeting, And our hearts, though stout and brave, Still, like muffled drums, are beating Funeral marches to the grave. In the world's broad field of battle, In the bivouac of Life, Be not like dumb, driven cattle! Be a hero in the strife! Trust no Future, howe'er pleasant! Let the dead Past bury its dead: Act-act in the glorious present! Heart within, and Godo'er head! Lives of great men all remind us We can make our lives sublime, And, departing, leave behind us Footsteps on the sands of time. Footsteps, that, perhaps another, Sailingo'er life's solemn main, A forlorn and shipwreck'd brother, Seeing, shall take heart again. Let us then be up and doing, With a heart for any fate; Still achieving, still pursuing, Learn to labor and to wait. 威妥瑪譯文 勿以憂時言 人生若虛夢 性靈睡即與死無異 不僅形骸尚有靈在 人生世上行走非虛生也總期有用 何謂死埋方至極處 聖書所云人身原土終當歸土 此言人身非謂靈也 其樂其憂均不可專務 天之生人別有所命 所命者作爲專圖日日長進 明日尤要更有進步 作事需時惜時飛去 人心縱有壯膽遠志 仍如喪鼓之敲 皆係向墓道去 人世如大戰場 如衆軍在林下野盤 莫如牛羊無言待人驅策 爭宜努力作英雄 勿言異日有可樂之時 既往日亦由已埋已 目下努力切切 中盡己心上賴天祐 著名人傳看則繫念 想我們在世亦可置身高處 去世時尚有痕迹 勢如留在海邊沙面 蓋人世如同大海 果有他人過海 船隻擱淺受難失望 見海邊有迹才知有可銷免 顧此即應奮起動身 心中預定無論如何總期有濟 日有成功愈求進功 習其用工堅忍不可中止 董恂譯詩 莫將煩惱著詩篇 百歲原如一覺眠 夢短夢長同是夢 獨留真氣滿乾坤 天地生材總不虛 由來豹死尚留皮 縱然出土仍歸土 靈性常存無絕期 無端憂樂日相循 天命斯人自有真 人法天行強不息 一時功業一時新 無術揮戈學魯陽 枉談肝膽異尋常 一從薤露歌聲起 邱隴無人宿草荒 擾擾紅塵聽鼓鼙 風吹大漠草萋萋 駑駘甘待鞭笞下 騏驥誰能轡勒羈 休道將來樂有時 可憐往事不堪思 只今有力均須努 人力殫時天祐之 千秋萬代遠蜚聲 學步金鰲頂上行 已去冥鴻亦有迹 雪泥爪印認分明 茫茫塵世海中漚 才過來舟又去舟 欲問失帆誰挽救 沙洲遺迹可追求 一鞭從此躍征鞍 不到峯頭心不甘 日進日高還日上 肯教中道偶停驂 威妥瑪的譯文不過是美國話所謂學生應付外語考試的一匹“小馬”(pony)——供夾帶用的逐字逐句對譯。董恂的譯詩倒暗合赫爾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的主張:譯者根據、依仿原詩而作出自己的詩(nachdichten,umdichten)。不幸的是,他根據的並非郎費羅的原詩,只是威妥瑪詞意格格不吐的譯文——媒介物反成障礙物,中間人變爲離間人。關於譯詩問題,近代兩位詩人講得最乾脆。弗羅斯脫(Robert Frost)給詩下了定義:詩就是“在翻譯中喪失掉的東西”(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摩爾根斯特恩(Christian Morgenstern)認爲詩歌翻譯“只分壞和次壞的兩種”(Es gibt nur schlechte Uebersetzungen und weniger schlechte),也就是說,不是更壞的,就是壞的。一個譯本以詩而論,也許不失爲好“詩”,但作爲原詩的複製,它終不免是壞“譯”。像威妥瑪和董恂的《長友詩》,“詩”夠壞了,“譯”更壞,或者說,“譯”壞而“詩”次壞。詩壞該由董恂負責,譯壞該歸咎於威妥瑪。威妥瑪對郎費羅原作是了解透徹的,然而他的漢語表達力很差。詞彙不够,例如“art”不譯為“藝業”、“術業”而譯為“作事”;句法不順不妥,有些地方甚至不通費解,例如“由已埋已”(Let the dead Past bury its dead),“看則繫念”(remind us)。爲使意義明白,他添進了闡釋,例如“人生世上行走非虛生也”(Life is real),也多此一舉。懂英語的人看出這匹“小馬”表現得相當馴服聽話,而董恂可憐不懂英語,只好捧著生硬以至晦澀的漢譯本,捉摸端詳,誤會曲解。單憑這篇譯文,我們很容易嘲笑那位在中國久住的外交官、回英國主持漢文講座的大學教授。不過,漢語比英語難學得多;假如我們想想和他對等的曾紀澤所寫離奇的《中西合璧詩》,或看看我們自己人所寫不通欠順的外語文章,就向威妥瑪苛求不起來了。董恂的譯詩還能符合舊日作詩的起碼條件,文理通,平仄調(第七首“已去冥鴻亦有迹”的“亦”字多分是“猶”字之誤),只是出韻兩次。第二首把“六魚”的“虛”字和“四支”的“皮”字、“期”字通押,幸而“虛”字在首句,近體詩容許所謂“孤雁入羣”;第五首把“四支”的“羈”字和“八齊”的“萋”字、“鼙”字通押,“羈”字又在尾句,按那時的標準,就算是毛病了。 第一節第一句“勿以憂時言”的“時”字一定是抄錯或印錯了的“詩”字;威妥瑪不但沒有譯錯,而且沒有寫錯,所以董恂也說“莫將煩惱著詩篇”。威妥瑪的譯文加上新式標點:“勿以憂詩言:‘人生若虛夢’”,正確地轉述了郎費羅的原意,只是“憂詩”二字生澀難懂;“人生若虛夢”是“憂詩”所“言”的內容,發這種“言”的“詩”是要不得的(“勿以”)。董恂沒理會這兩行是一句裏的主語和次語,把威妥瑪的譯文改寫為平行對照的兩句:“莫將煩惱著詩篇,百歲原如一覺眠。”還接上第三句說“同是夢”,完全反背了原意。原意是:人生並非一夢,不應該抱悲觀;董恂說:人生原是一夢,不值得去煩惱。最經濟的局部糾正辦法也許是改換兩個字:“百歲休言一覺眠。”只是緊跟著“莫將”,語調又太重複了。第四節裏心和喪鼓的比喻可能脫胎於十七世紀亨利·金(Henry King)的悼友名作(My pulse, like a soft drum,/ Beats my approach, tells thee I come);波德萊爾(Baudelaire)很賞識它,從郎費羅那裏幾乎原封不動地搬它進自己詩裏(Mon coeur, comme un tambour voile/ Va battant des marches funebres)。英、法語可用同一字(beat, battre)表達心的怦怦“跳”和鼓的砰砰“敲”,郎費羅和波德萊爾都不費氣力,教那個字一身二任。漢語缺乏這個方便,威妥瑪只能譯一字相貫為兩事相比:“人心如喪鼓之敲。”董恂索性把“心”和“鼓”都拋開了。第五節裏的比喻曾遭一度著名的語文教授郎士伯利(Thomas R. Lounsbury)指摘,他認爲:在戰場上的“鬥爭”(strife)裏,該“作英雄”,這話說得有道理,但是在露宿營(bivouac)裏會有同樣的“鬥爭”,也得搶“作英雄”,這話說不過去。威妥瑪的譯文把這個語病含糊帶過,因爲他譯成“爭宜努力作英雄”,就彷彿郎費羅原句不是“Be a hero in the strife”,而是“Strive to be a hero”;“爭宜”也很不妥,至少得倒過來為“宜爭”,文言這裏的“爭”等於白話的“怎”,“怎宜”是反詰或慨嘆的語氣了。董恂的詩筆把戰場、露營一掃而光,使“牛羊”變爲“駑駘”——“劣馬”、“疲弱的馬”,使“英雄”變爲不受“羈”的“騏驥”——另一意義的“劣馬”、頑强的馬。第六節裏原作對照了“死的過去”和“活的現在”;在“新名詞”大量流入以前,文言很難達出這個“成雙的對立”(binary opposition)。晚明以來有句相傳的名言:“以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但在漢語裏,“死昨”、“生今”終是過不去的詞組——當然,對中國語文享有治外法權的洋人、半洋人們盡可以那樣說和寫。文言裏兼指過去與死亡的常用字是“逝”和“故”,只是“故”的天然配偶是“新”,“逝”的天然配偶是“留”,都不是“生”;而且搭配上“新”和“留”,“逝”和“故”涵有的死亡意義就沖淡甚至沖掉。威妥瑪也許尊重當時的語言習慣,只譯為“既往日”、“目前”,而不譯為“既死之往日”、“方生之當前”。他忽略了一點,既然“死”已省去,“埋”又從那裏說起呢?無怪董恂乾脆把“埋”也精簡掉。在董恂詩裏,“將來”、“往”、“今”三個時態平列得清清楚楚;相形之下,威妥瑪譯文的“異日”、“往日”、“目下”就欠勻稱,我不知道他爲什麽不用“今日”來代替“目下”。第七、八節海灘沙面留下脚印的比喻也引起疑問。關漢卿《玉鏡臺》第二折裏男角看見女角在“沙土上印下的腳蹤兒”,就說:“幸是我來的早!若來的遲呵,一陣風吹了這腳蹤兒去。”印在海灘沙面上的痕迹是更短暫、更不耐久的。十六、七世紀歐洲抒情詩裏往往寫這樣的情景:彷彿《紅樓夢》第三十回椿齡畫“薔”,一男或一女在海灘沙面寫上意中人的名字,只是倏忽之間,風吹(un petit vent)浪淘(the waves, l'onde),沙上沒有那個字,心上或世上也沒有那個人了。英語經典裏最有名的海灘脚印也許是魯賓遜勘探荒島時所發見的,他嚇得心驚肉跳,竟以爲是魔鬼搞的把戲,要不然,沙上的痕迹是保留不住的,風吹海漲,早消滅得無影無蹤(entirely defaced)。在《潮上、潮退》(The Tide Rises, the Tide Falls)那首小詩裏,郎費羅自己寫“海浪用柔白的手,抹掉沙上的脚印”(The little waves, with their soft white hands,/ Efface the footprints in the sands);在他這首詩裏,沙灘脚印卻有點兒像咱們蘇州靈巖山石上古代美人西施留下的巨大脚印了。董恂詩裏借用蘇軾《和子由澠池懷舊》的名句,也很現成,但他忘了上文該照顧到下文。“痕迹留在海邊沙面”,雖然煞費辯解,卻和下文“見海邊有迹才知有可解免”語脈一貫相承。“雪泥爪印認分明”和“沙洲遺迹可追求”就對不上口。一來雪泥鴻印和沙洲人迹絕然是兩回事;二來泥印是“認分明”,不用尋尋覓覓,沙迹是“可追求”,等於“待追求即可發現”。是不是理解為“可據以作進一步追求”呢?那得改“可”為“足”才行。 董恂不過譯了一首英語詩,譯筆又不好,但是我們只得承認——儘管已經忘記——他是具體介紹近代西洋文學的第一人。和他相熟的中國通帕克(H.E. Parker)在回憶錄裏沒提起他翻譯郎費羅的事,只講他幹了一樁我們現在還得驚訝為規模弘大的翻譯工作。“董恂是一位名詩人(a renowned poet),威妥瑪爵士一下子就把他的詩火(sacred fire)點着了;我相信北京社會都曾忍受過他的《哈羅而特公子》的譯本”(I believe he has inflicted upon the Peking World a translation of “Childe Harold”)。就是說他譯過拜倫的巨著。董恂雖有詩集,而且他那位揚州府同鄉符葆森選過他的詩,但在當時算不得詩人。不過,外國人看來,寫幾句詩的大官不用說是“名詩人”。帕克似乎承認他是詩人,只暗示他的翻譯一定不好,讀來只會受罪。威妥瑪無疑曾引起董恂對英語詩歌的興趣,《人生頌》的翻譯正是“點着了他的詩火”的結果。然而董恂要譯拜倫的行數那末多的長詩,得找人供給像《長友詩》那樣的底稿,威妥瑪未必有此功夫,更未必有此耐心和熱忱,當時同文館的學生也肯定沒有足够的英語程度。所以,我懷疑董恂是否真有一部使他的同僚或下屬硬著頭皮、咬緊牙關去“忍受”的拜倫譯稿。帕克的“相信”也許缺乏事實根據,至於他說董恂由威妥瑪而接觸西洋文學,那倒是有憑有據的。我們看到的只是他譯的郎費羅,他很可能又聽說起拜倫或其他詩人。 董恂以相當於外交部當家副部長的身份,親手翻譯了西洋文學作品。中國最早到外國去的使節又都是在他主持下派出的。這就引起幻想,以爲從此上行下效,蔚然成風,清廷的出使人員有機會成爲比較文學所謂“媒介者”(intermediary),在“發播者”(transmitter)和“收受者”(receptor)之間,大起搭橋牽綫的作用。何况那時候的公使和隨員多數還不失爲“文學之士”,對外國詩文不會缺乏獵奇探勝的興味。我們來瞧罷。 在嘉慶八年(一八○三)刊行的一部書裏,繆艮發表了他的《四十二願》,第十一願是:“出使外都,遍歷異域。”這個筆硯生涯的寒士可能是清代要出洋當外交官的第一人;遠在鴉片戰爭以前,他已有那個慾望,真是時代的先驅者了!也許他正因為是窮愁潦倒的寒士,才夢想出洋。六十多年後,清廷開始派使節到西洋去,做官的人就是不“願出使外都”。他們深怕欽差的紗帽落在自己頭上,認為這趟差使非常危險,凶多吉少,不是在路上海洋裏翻船淹死,就是到了外國給洋鬼子殺死或扣留。被派的人嘴裏感戴天恩,心裏暗暗叫苦嘆晦氣。我們只要看《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安公子“高升”為烏里雅蘇台參贊,“頂門上轟的一聲,心不住的向上亂迸,淚如雨下”,同時“預備謝恩”,就大可以推類想像。慈禧太后金口玉音說過:“這出洋本是極苦差事。”(郭嵩燾光緒二年七月十九日日記手稿)同治五年(一八六六)首次出使的欽差斌椿事畢歸國,安抵天津,表示想不到竟能活著回來:“自天外歸來,重睹故鄉景物,真有‘生入玉門’之樂!”同治六年第二次派使節、副使志剛到養心殿“叩謝聖主天恩”,皇太后問:“汝有老親否?”奏對:“奴才父母皆已去世。”一問一對只兩句話,言外之意卻很豐富。出洋是九死一生的勾當,而中國“以孝治國”,主子少不了口頭照顧一下“父母在,不遠遊”的古訓;至於“奴才”的老婆和孩子是否會成為寡婦孤兒,那就管不盡許多了。光緒二年(一八七六)郭嵩燾出使英、法,這位自負通曉洋務的維新派碰上好機會了,而心境似乎並不舒暢;他動身前自比出塞的王昭君,任滿回國後自比入玉門關的班超:“漢宮何緣嫁娉婷!淚珠飛墮鴛鴦屏。豐容靚飾不自媚,莫怨遠棄單于庭”;“投荒已分無歸日,何意生還入玉門!”光緒四年敕建上海天后宮,駐外公使和下屬捐錢造成那所廟宇,便於出使人員虔求有靈有驗的天后娘娘,保佑他們無災無難,好去好回;公使等出國前,到廟裏許願祈禱,回國後,到廟裏還願,上匾額,掛對聯。光緒八年駐德使館隨員錢德培發了一通感慨,坦白說出心裏話:“王子聰茂才……病歿館中。……王君藹然仁者,為養親計,作異域遊,不一年而赴召修文,可不死而死於醫之不善治理,良可悲也!出洋之苦而人每視為畏途,於此益信。”晚清直刮到現在的出洋熱那股狂風並非一下子就猛得飛砂走石,“開洋葷”當初還是倒胃口的事。張祖翼曾在光緒十二年充當駐英公使劉瑞芬的隨員,晚年回憶說:“郭嵩燾使英倫,求隨員十餘人,無有應者。豈若後來一公使奉命後,薦條多至千餘哉!邵友濂隨崇厚使俄國[光緒四年],同年餞於廣和居,蔣綬珊戶部向之垂淚,皆以此宴無異易水之送荊軻也。”王昭君、班定遠之外,又請出了荊軻,可能蘇子卿、蔡文姬等典故也曾給人牽扯過。 除掉翻譯官以外,公使、參贊、隨員一般都不懂外語。他們就像王韜在英國時自嘆的詩句所描畫:“口耳俱窮惟恃目,喑聾已備慮兼盲。”自注:“來此不解方言,故云。”他們運用“目”的範圍實在也不很寬廣。辜鴻銘講過一個故事,結尾如下:“少年曰:‘我不識字。’土財主駭問曰:‘曩何以見若手不釋卷,終日看書耶?’少年答曰:‘我非看書,看書中之畫耳。’噫!今中國王公大臣出洋考察憲政,亦可謂之出洋看洋畫耳!”為了日常需要,他們也學點兒外語,但大致不會超出“救命詞彙”(survival kit)。語言的困難必然阻礙了對文學的領會,而且也竟抑止了對文學的好奇。他們中間多的是文人詩人或愛作詩文的人,最先出使的斌椿就是一位滿洲小名士。他“乘槎”出洋,不但到處賦詩賣弄,而且向瑞典“太坤”(王太后)獻詩“為壽”,據他自己說,他的詩“遍傳海國”;他的翻譯官也恭維說:“斌公之詩傳五洲,亦猶傳於千古也。”他的一卷《海國勝遊草》比打油詩好不了許多;偶爾把外國字的譯音嵌進詩裏,像“彌思(自注:譯言女兒也[miss]),小字是安拏,明慧堪稱解語花”,頗可上承高錫恩《夷閨詞》,下啟張祖翼《倫敦竹枝詞》。不知道是否由於他“遍傳海國”的詩名,後來歐洲人有了一個印象,“謂中國人好賦詩;數日不見,輒曰:‘近日作詩必多矣!頃復作耶?’”公使裏像郭嵩燾的詩和古文、張蔭桓的詩和駢文,都不愧名家,薛福成的古文也過得去。曾紀澤作得很好的詩,又懂英語,還結合兩者,用不通的英語翻譯自己的應酬詩。參贊裏的黃遵憲更是開派的大詩人,黎庶昌作古文不亞於薛福成。這些中國詩人文人彷彿“只掃自己門前雪”,把隔了一垛語言牆壁的西洋詩文看成“他家瓦上霜”,連撿起一點兒道聼途説的好奇心都沒有。倒是一個忌妒郭嵩燾文名的迂俗官僚,留下了幾句絕無僅有的西洋詩話:“有以英語為詩者,句法長短不一,葉以音韻;男女子從事於此,往往匯稿成帙,號稱‘詩人’。”末兩句語中帶刺,所指可以不限於當時的英國“男女子”。不論是否詩人文人,他們勤勉地採訪了西洋的政治、軍事、工業、教育、法制、宗教,欣奮地觀看了西洋的古跡、美術、雜耍、戲劇、動物園裏的奇禽怪獸。他們對西洋科技的欽佩不用說,雖然不免講一通撐門面的大話,表示中國古代也早有這類學問。只有西洋文學——作家和作品、新聞或掌故——似乎未引起他們的飄瞥的注意和淡漠的興趣。他們看戲,也像看馬戲、魔術把戲那樣,只“熱鬧熱鬧眼睛”(語出《兒女英雄傳》三十八回),並不當作文藝來觀賞,日記裏撮述了劇本的情節,卻不提它的名稱和作者。 有兩個外交官,頗可作爲代表性的例子。 一個是李鳳苞。他的《使德日記》裏有以下一節: 送美國公使美耶台勒之殯。……美國公法師湯謨孫誦誄曰:“美公使台勒君去年創詩伯果次之會。……以詩名,箋注果次詩集尤膾炙人口。”……按果次為德國學士巨擘,生於乾隆十四年。十五歲入來伯吸士書院,未能卒業。往士他拉白希習律,兼習化學、骨骼學三年。考充律師。著《完舍》書。二十三歲、薩孫外末公聘之掌政府。編纂昔勒詩以爲傳奇,又自撰詩詞,並傳於世。二十七歲遊羅馬、昔西里而學益粹。乾隆五十七年與於湘濱之戰。旋相外末公,功業頗著。俄王贈以愛力山得寶星,法王贈以十大字寶星。卒於道光十二年。 美耶·台勒就是《浮士德》的著名譯者(Bayard Taylor);果次一稱俄特,正是歌德;《完舍》就是《少年維特》。李鳳苞學過一些英語,所以把“歌德”,“維特”都讀成英語的聲音。歌德早在一七九〇年寫的詩裏自誇說,中國人用小心翼翼的手筆把“完舍”和情婦的形象畫在玻璃上(auch sogar der Chinese/ Malet,mit angstlicher Hand, Werthern und Lotten auf Glas)。假如真有其事,那末中國人就彷彿看竹不問主人,吃“盤中餐”而忘掉了“農家”,對“完舍”的創造者一直無視或無禮地無知。李鳳苞顯然全不知道本國有過那種仕女畫,但他總算知道了外國有過這位詩人。歷來中國著作提起歌德,這是第一次;當時中國駐西洋外交官著作詳述所在國的大詩人,這是惟一次,像郭嵩燾、曾紀澤、薛福成的書裏都隻字沒講起莎士比亞。光緒七年,黎庶昌在西班牙當參贊,正碰上“加爾得隴”(Calderon)的“百年大會”,受到官方邀請,禮該參加。他花了近二千字去描寫儀式和節目,關於這位“才人”,只說:“以能詩及善撰戲曲稱,始為兵,繼為日主召入宮中,作侍從之臣,終為教士”,而且批評這次盛會:“竟是小題大做!”黎庶昌的輕藐的口吻,和李鳳苞鄭重看待歌德的態度,成爲鮮明的對照。事實上,歌德還是沾了美耶·台勒的光,台勒的去世才給他機會在李鳳苞的日記裏出現。假如翻譯《浮士德》的台勒不也是德國公使而又不在那一年死掉,李鳳苞在德國再耽下去也未必會講到歌德。假如歌德光是詩人而不也是個官,只寫了“《完舍》書”和“詩賦”,而不曾高居“相”位,榮獲“寶星”,李鳳苞引了“誄”詞之外,也未必會特意再開列他的履歷。“紗帽底下好題詩”原是中國的一句老話(《鏡花緣》十八回),手裏這管筆佔著頭上那頂紗帽的便宜。現任的中國官通過新死的美國官得知上代的德國官,官和官之間是有歌德自己所謂“選擇親和勢”(Wahlverwandtschaften)的。 另一位外交官是張德彝。他是“習英、美文出洋最先者”,據說“從不以通洋務自炫”。清廷初派外交使節,他就“躬逢其始”;他出洋的次數最多,先後在外國住的年份最久。他精通英語,原是同文館高材生,曾被選爲光緒帝的英語教師,在倫敦的集會上,“未經預備”而即席演講,能博得“眾齊聲高呼‘喜耶!喜耶![Hear!Hear!]’”他既有運用外語的本領,又有遇事留心的習慣,對外國的制度、風俗、衣食住行,無不切實調查,詳細記錄。當時的日本人都很佩服他的《四述奇》:“中人記西學,無出斯書之右者!……[以與日人《歐米回覽記》照觀],歐米萬里,瞭如掌紋。”甚至街巷的新事趣聞,他也談得來頭頭是道,就只絕口不談文學,簡直像一談文學,“舌頭上要生碗大疔瘡”似的。不,他也談過文學:“英國有種小說,與我國《鏡花緣》相同,亦謂有大人國、小人國,亦不言屬何地。人皆以為妄言。按二十年前,英人司丹里自中斐洲之東界……向西直行,……而遇小人國,亦有酋長,遂名曰‘皮戛米’[pygmies],譯爲矮也、短小也。”所講一定是《格利佛遊記》。誰都知道那部書是諷世的“寓言”,張德彝卻說“人皆以爲妄言”,於是天真地找出人類學資料,證明它所“言”不“妄”。換句話說,它就像這位公使自己所寫的一系列遊記,是出洋“述奇”,而不是漫天撒謊了。當他在倫敦寫下這個幼稚意見時,一句洋文不懂、一輩子沒出過洋的林紓和大學沒畢業的魏易在中國正翻譯《格利佛遊記》呢。光緒三十二年林紓的《海外軒渠錄》序文和光緒三十一年張德彝那節日記大可對讀一下。兩人中誰比較了解西洋文學,我認爲不難判斷。 光緒八年(一八八二)四月有個不知姓名的人從日本橫濱到美國舊金山去,留下了航程十六天的《舟行紀略》。作者沒表明自己的身份,也沒講起旅行的目的;他出人意外地評論了郎費羅的詩,還把它和唐詩來較量。這也許是中國有關郎費羅最早的文評,和方濬師的《長友詩》時間上相去不到二十年,精神上隔離得真如老話所謂“不可以道里計”了。 [壬午四月]十一日。因雨不能船面遠眺,遂隨手取案頭之書批閱。……為美國詩人龍飛露詩集,竟日觀玩,頗得詩中佳趣。十二日。……船中有英國天主教士史編沙,適到閑談。因問史君:“龍飛露為美國詩人,至英國亦有詩人拜倫,均為歐人傳誦。未審二子詩學孰優?”史君謂:“二子以能詩名於時,難分伯仲。惟拜倫詩多靡曼之聲,未得風雅之正。究不若龍飛露詩感慨激昂,雄健絕倫,淋漓盡致也。子以爲然歟?”余謂龍詩中如《開窗》一詩與中國唐詩“人面不知何處去”相似。《炮局》二首則有“一將功成萬骨枯”遺音;傷時之作,可為爭地爭城以戰者當頭一棒也。《漏沙》一首與“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一同寄慨,其神致逼肖李青蓮。按漏沙者,取埃及平原之沙注水作漏,以記時刻;夫埃及一境為歐洲諸國鼻祖,立國最古,此沙曾為西國先賢踐踏,故龍君撫今思昔,感慨繫之也。集中傑作甚多,未能枚舉。長體由數百韻至數十韻,氣如湧泉而明白暢曉,想元、白亦視爲畏友。聞龍君於數月前已作古人,或白玉樓成,亦須異才作序耶!
現在看來,這一段一百年以前的評論也許是老生常談,卻絕不是無知亂說。無論如何,會直接欣賞郎費羅而也會讀唐詩——哪怕所舉具體例子不出《唐詩三百首》,會讀唐詩而也會直接欣賞外語詩——哪怕只是欣賞郎費羅,在一百年前(是否也在今天?)終是值得表揚的事。評論把郎費羅和拜倫並舉,正如董恂曾譯郎費羅,而人家傳說他譯拜倫,都表示拜倫的詩名那時也傳到中國。可惜《舟行紀略》的作者是誰,無從查明。他似乎不知道“龍飛露”的詩早在“長友”名下輸入中國了。 西洋的大詩人很多,第一個介紹到中國來的偏偏是郎費羅。郎費羅的好詩或較好的詩也不少,第一首譯爲中文的偏偏是《人生頌》。那可算是文學交流史對文學教授和評論家們的小小嘲諷或挑釁!歷史上很多——現在也就不少——這種不很合理的事例,更確切地說,很不合學者們的理想和理論的事例。這些都顯示休謨所指出的,“是這樣”(is)和“應該怎樣”(ought)兩者老合不攏。在歷史過程裏,事物的發生和發展往往跟我們鬧彆扭,惡作劇,推翻了我們定下的鐵案,塗抹了我們畫出的藍圖,給我們的不透風、不漏水的嚴密理論系統搠上大大小小的窟窿。通常說“歷史的教訓”,彷彿歷史只是嚴厲正經的上級領導或老師;其實歷史也像淘氣搗亂的小孩子,愛開玩笑,捉弄人。有機會和能力來教訓人,笑弄人,這是歷史的勝利;很少人聽取或聽懂它的教訓,幾乎沒有人注意和在意它的笑弄,那也是歷史的——失敗。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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