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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009 白先勇/眉眼盈盈处-二十一世纪上海、香港、台北承担融合中西文化的重要任务(全)编按:自一九九八 年九月以来,香港城市大学张隆溪教授定期主办文化沙龙,邀请香港学界、文化界的朋友一起谈论大家关心、感兴趣的文化话题。沙龙聚会每次定出一个讲题,邀请一人主讲,并与各参与者自由讨论。一月二十日晚的沙龙聚会,张教授邀请白先勇先生做主讲人,聚会约从八点半开始,到十一 点结束。各嘉宾围绕着“二十一世纪上海、香港、台北承担融合中西文化的重要任务”畅所欲言,从白先生及各方精彩的言论中,虽可见这三个城市各有缺点,但又体察到它们的潜质与魅力,不禁教人联想起宋王观的词句:“眼是水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哪边去,眉眼盈盈处。”——故本刊特别选载沙龙的演讲内容,以飨读者。
白先勇: 说真的,这次有点来去匆匆,而且在城大刚作了个演讲(按:白先生当天下午在城大作了“我的创作经验”演讲),这一次我刚好走过几个城市,北京、上海、台北,现在到香港,这个行程刚好碰到千禧年,我有一点感想。我在《明报月刊》上曾提到这三个城市:上海、香港、台北。我说,二十一世纪,这三个城市担任中国文化复兴的任务,是非常重要的(按:详见一九九九年五 月号<世纪末的文化观察>)。这一次我去了北京,更加深了这个感觉。上次我谈这三个城市有点语焉不详,现在可以作些补充。 上海老早就是个开放的城市,三、四〇年代它就把欧洲和美国的文化吸收过来,并且跟中国文化结合,溶进自己的骨子里去,就中西文化的结合而言,上海可以说是个典范。从19 世纪开始,最大的问题就是中西文化的结合,两者口径对不起来,就走了岔路。上海融合中西文化,洋为己用,弄得比较好,这是上海的传统。我小时候在上海,那是一九四六年,那时候上海根本不像中国的一个省份,它是另外一个世界。我印象中的上海真的像个东方巴黎,它繁华、洋派,洋派中又羼有中国的东西,他们老早就会用西方的东西。到了四九年以后,上海没落下去了。八七年我去上海,大吃一惊,飞机下来后漆黑一片,没有路灯、街灯,上海像个大破落户。我到老家看看,那些精致的东西通通不见了。三、四〇年代起的欧式建筑,添一点上海人那时搞的中国建筑,满好看的,近几十年来加上去的,则完全不搭调。这几十年来上海受了满大的破坏。那时候,八七年,我就预言,我说给上海一个机会,让它翻身,它一定很快就翻过来,因为它原本有这个架构,这一回我再回到上海,它又转变了,虽然并没有完全恢复从前的样子,不过正朝着这个方向走。
这次我去了上海图书馆、上海博物馆,真的很惊讶,上海把东西方文化结合得很好。它的经济,以后一定更加繁荣,能带动起长江一带的发展,并且主导文化。
我也到北京去,北京的西化很不搭调。在上海放一栋现代建筑不碍眼,在北京,他们放一栋李嘉诚大楼在那里,好像孤单单的,跟周围的环境都不搭调。北京该如何改变,该如何走向现代化,我也不晓得。世界贸易组织来了,欧风美雨挡也挡不住,上海有个根基,它的西化表现得比较和谐。二十世纪,中西文化结合不成功,走了岔路,现在从头来过,上海可以做得比较快。对于洋化和西化,上海很愿意如此,它不觉得那是强迫的,他们讲英文自然得很,心理上对外来文化不拒抗,没有自大、自卑等奇奇怪怪的想法。
上海对中国各地的影响有好有坏。坏的影响是大家乱学,像南京,它千年古都的尊严与格局根本不必去动它,他们把树砍光了,随便开路。南京的现代化该怎么弄呢?我也不晓得。
北京故宫本来应该是最像样的,可是也比不上上海博物馆。上海博物馆是上海人自己设计的。他们把古代跟现代结合起来,西洋的科技结合到博物馆里的古物中去,他们懂得用西方的科技与文化,场馆里的座位、灯光设计非常理想。我们的古文化经过现代的包装,是不是可以发现另外一种美?——上海博物馆给我这种感受。北京故宫里黑漆漆的,里面的文物仿佛是一片死文化。
香港有上百年跟西方结合的经验,回归以后,在文化上能扮演愈来愈重要的地位,它也是最开放的华人地区。今天我跟喇沙书院的老师、校长谈起来,他们觉得现在英文教育受到了一些影响。我觉得,不管是不是殖民地,百年来,全中国没有比香港这个地方培养出更好的英语人才,这是一笔不得了的财富。面对全球化这个趋势,香港将扮演一个更重要的角色,香港这个地方擅长英语的人才能及时吸收外来文化。若二十一世纪没有更大的政治变动,中西文化将有更大、更深入的撞击,香港面对这个撞击有它自己的根基。
回归以后,知识分子对香港文化的定位开始做长期、深远的考虑。从前,我觉得香港人没有长远的计划,可是回归以后,有了不一样的思考。香港的影响在中国各地是到处可见的,广州好像是香港的文化殖民地,什么都学香港;上海的卡拉OK 也唱广东歌。
台北也是窗口朝外的另一站。它没有经过“五四”运动、文化DA GE命等连根拔起、打倒传统的激烈冲激——没有经过这些冲激而走向现代化,台湾是一个例子。台湾相当尊敬传统文化——虽然有时候流于口号式的——它同时也接受西方文化、现代化,其中有成功的,有不成功的,整个说来是满成功的。
我的结论是,中西文化如何融合、接触,是过去一百年来多少学者讨论不休的问题,二十世纪走了岔路,二十一世纪要重新出发,而这三个城市,对中西文化的结合,我以为是满重要的,会影响整个中国大陆。我把这个看法提出来,跟大家讨论,尤其是这里刚好有这么多香港的学者。
张隆溪:
白先生说的中西文化如何结合的问题,是中国近代历史上重要的问题。潘先生你们《明报月刊》曾专门做过双城记——上海、香港——的比较,大概由你来发言最好。 潘耀明:
像白先生讲的,上海对外来文化的融合比较快。香港社会的洋化胜于传统文化,像一些传统节日显得气氛淡薄。我最近编《澳门历史一刻》这本书,发现在澳门,传统中国文化跟拉丁文化是共存的,兼收并蓄。澳门同时留下了许多清末民初的中国式建筑和拉丁式的建筑。香港并不注重文化古迹的保存,在香港,英国和中国这两种文化都不够有特色。 黄维樑:
白先生讲的三个城市的确各有特色,但是,我觉得北京始终是个文化中心,说不定它的商业也会发展得很快,所以我觉得把北京漏掉很可惜。 关于中西文化的交会、融合,或者说全球化也好,我觉得这是必然的现象。二十世纪已是这样子,二十一世纪将继续下去。香港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虽然英国人留下来的东西好像并不显著,可是英国人留下的典章制度,它的精神,香港人的确是感觉到的。
中西文化交会、结合、互相影响,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许二十一世纪,东方文化可以发挥更大的力量。二十世纪是受西方文化压倒性的影响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现在希望我们可以有比较突出的表现。一方面跟西方文化交流融合,一方面跟西方文化争个长短。
钱文忠:
白先生讲的我很同意,作为上海人,我也觉得上海发展得很快。但是,上海博物馆、图书馆、大剧院之所以有今天的面貌,背后有三个故事,我想白先生不一定了解。 第一个是,博物馆底下最漂亮的大堂,曾有人提议租给跨国公司作宴会的场所;第二个是,传说上海高层领导讨论过是不是把街头小戏,比如像独脚戏、上海的滑稽戏、沪剧都放进大剧院里,好在最后否决了;至于上海的图书馆看起来美轮美奂、很现代化,但里面的书经过搬迁后还不如不搬,因为从用的角度来讲,受了限制。比如说十五年前的日文图书一律不上架,连目录都没有搬过来。所以上海发展的时候经过很多曲折,付出很大代价。这个代价今天不一定看得出,但将来一定会显示出来。
我从老一辈的照片和回忆里了解到,上海过去很流行的绅士打扮,倒不一定是穿西装的,而是穿笔挺的西装裤,穿一双锃亮的皮鞋,外面穿一件长袍,这是上海绅士典型的打扮。相比之下,北京就不一样。一直到我在北大读书、教书的时候,还是上面西装,底下布鞋。这就是白先生所说的,上海一直有个很奇怪的模式,它随时可以汲取很多东西,把它融合进来,但上海也会失去很多东西,这在将来可能会显出恶果。
至于上海跟香港,我在香港只待了很短时间,没有资格做两个城市的比较。但是我刚到香港的时候,有个事情觉得很奇怪,那就是香港的路名。上海把外国路名翻译得很美,比如霞飞路,那是法国将军霞飞的名字。香港翻译得很恶劣,比如说窝打老道、奶路臣街,这反映了上海接受外国文明跟香港有区别。但是香港有一个很健康的心态,它不拒绝接受外来的东西,完全开放,但是抱有可爱的调侃,跟外来东西调侃,比如称“鬼佬”,上海则没有这情形。
我在北京待了这么多年,白先生讲的有道理。李嘉诚这座大楼过去是东安市场,就是文人流连的地方,那里可以买到许多外文旧书,今天当然买不到了。北京或许只能是个被遗忘的地方。北京这个地方要么像义和团剪电线、杀洋人,对外来文化始终没有一个健康心态。如果回顾晚清到民国、到文GE时期,北京要么崇洋,要么刺洋,两种态度非常明显。一直到八〇年代我在北京念书,以及前不久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北京对外都是非常两极化的,它随时可以接受外来的一切,也可以随时排斥外国的东西,不带留恋地摧毁。北京可能只有在遗忘中才有生命。
我是年轻人,很小就看白先生的书,长大后读历史,很钦佩白先生辉煌的家族,作为晚辈来说,我没有去过台湾,我对中国文化很悲哀,没有白先生那么乐观。上海博物馆虽然那么好,但据说它连续收进假货,若老一辈还在的话,这是很难想象的;故宫博物馆就不用讲了,连珍妃的黄金印都被盗走了。
在西方文化压倒性的影响下,中国文化可能变成上海人西装裤、西装背心外面的长袍,中国文化再也不是贴身的衬衣,而是一件长袍。这件长袍在未来是不是还能存在,是不是在长袍外边再加上法国人的风衣,谁也说不准。上海、北京的年轻人当中,对传统文化的隔膜,经过大陆四九年以来的沧桑变化,近年以来外国文化的影响,根本没有平静的心态。基本上,北京的衰亡是肯定的;上海的成功是不是真实的东西,或仅仅是幻象,也很难讲。我没有去过台北,对台湾一点也不了解,从一些没有见过的老辈留下的书中,看到他们好像把希望寄托在台湾。
张隆溪:
钱文忠是年轻的一辈,可是你的论调比白先勇先生更悲观。 白先勇:
我想,我没法悲观,我们已等了一个世纪,等着复兴。W革对中国文化的摧残,还未能做真正的评估,我明白你悲观的理由,这个伤痕不是一下子可以盖过去的。可最终我总希望有个复兴的机会,我看到上海有点恢复了,觉得很兴奋。 刚才你讲到年轻人对传统文化的隔膜、无知,这心态是满叫人担心的。他们向外来文化学习已来不及了,根本不回头看自己的传统。讲到这里我还有点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我到处推广昆曲,小时候我看过一次梅兰芳的昆曲表演,对昆曲之美有很深刻的印象。我真正接触昆曲是一九八七年到上海的时候,上昆(上海昆剧团)演《长生殿》,我看了非常感动。我们这么美的艺术,文G以后,居然还在舞台上活生生地表演,我从那时候就非常热爱昆曲。昆曲结合了中国的诗、舞、歌、剧,包含了许多传统文化的元素和美学,现在还有那么强的生命力,我就下决心要把它介绍到别的地方去,那时候我就有这个“悲愿”。后来我有机会就请上昆的朋友到台湾表演。
现在昆曲在台湾有很大的影响力,它的观众大多是二十岁到四十岁的知识分子、大学生和大学教授,昆曲仿佛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地方,让他们得到文化、精神上的净化和洗礼。这次张继青到台湾唱《牡丹亭》里的<寻梦>,整个剧院里观众的呼吸好像都停止了,到了如此入迷的地步,由此我感到台湾的年轻人正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传统文化,虽然这个回顾不是很全面的。
多年前,我把上昆请去台湾演《牡丹亭》,在国家剧院里一连表演四天,那是台湾第一次大规模的昆曲演出,那时候百分之八十的观众都没看过昆曲,我很担心到时只有小猫两三只,或者观众看一半就走了。哪晓得四天的票,一千四百多个位子,都卖得精光。看完后大家的反应空前热烈,拍手鼓掌长达二十分钟。年轻人看到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舞台上表演出它的美,明朝时候的爱情故事已描写得如此动人,爱得死去活来,原来西方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我们早就有了。从那时候我就这么想,给年轻人一个机会,让传统文化带给他们震撼,让年轻人对传统文化有一种认识,一种了解和接受。
张隆溪:
刚才白先生讲的时候我想到了一点,觉得很有趣,比如说潘先生也觉得上海非常好;台北,也觉得不错;对香港则比较保留。钱文忠从国内来,对上海看得更深一点,对上海也有所保留。知识分子对本地文化总是说得刻薄一点,采取批判态度,这是很可贵的。 另外,我也想到第二点,这是因为我下个月要到美国去,开一个关于未来美国大学发展的会议,讨论人文学科的教育问题。大陆前阵子有人文精神失落的讨论,他们认为以前是政治的高压,现在则是商业的高压。商业的高压在香港也很明显,尤其是人文学科的知识分子,觉得这不是个好时候。也许孔子在他那个时候是很倒楣的,现在说孔子是文化大师,可是当时谁也瞧不起他,“知其不可而为之”是别人骂他的话,这恰好是对知识分子很好的描述。
我在香港一年,对香港有很强烈的感受。香港好的地方是英国人留下的典章制度,包括法治精神等等;它的商业发展,金融中心的地位都是无话可说的;它的基本建设做得很好,像公共交通在世界上来说也是一流的。可是在文化方面,是极不平衡的,即使香港是这么富裕的地方,有这么好的人才。说香港是文化沙漠是太刻薄了,不过它的文化是不成比例的。在这种地方,恰好需要“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如果我们这么多人抱怨香港没有文化,这个抱怨就是使香港有文化的起点。
黄维樑:
刚才说香港的街道名称,像窝打老道,谐音“我打老窦”,是非常粗俗的。但也有非常文雅的,像九龙城的延文礼士道、歌和老街,这都是从英语翻译过来的。我用这两个例子说明香港文化东西交会,有很坏的地方,也有很好的地方。人类本来就是很复杂的,何况是中西文化交会的地方。 我最近收到新亚书院出版的一本书,是有关香港书画社的资料的,几十年来,香港有几百个书画社。如果说香港没有文化,我是第一个反对的。一九八五年四月号的《明报月刊》,刊出余英时先生的一篇文章(该文后来收入余先生的集子《文化关怀与中国情怀》),余先生说香港根本没有文化,哪有文化危机可说,我马上写文章反驳。
一九七九年,香港市政局举行文学节,白先勇先生那时候来香港,跟刘以鬯、余光中等人一起参与;更早以前,茅盾、萧红都在香港写出不少东西,许地山在香港六年;早在十九世纪中期,王韬办《循环日报》,他写游记、社评、诗歌、小说,有个中大同事王晋光教授说他是香港作家的鼻祖。他的特征,成为后来金庸、罗孚的雏形。另一方面,我对中国文化一点也不悲观。中国文化有非常强的生命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昆曲那么精致的艺术,哪怕十年、二十年的文化大GE M,它仍留下来了——诗词书画也留下来了。不会因为一个领袖的倒行逆施就受到彻底破坏,中国文化几千年的历史,是不可能摧毁的。
马家辉: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回到白老师提到的中西文化的撞击,白老师说二十一世纪是重新出发的时候,那么上海、台北、香港这三个城市,哪个扮演比较积极的角色?基本上我只去过上海两天、北京一天,对这两个地方完全不晓得。可是我在香港出生,在台北住过一阵子,我想比较这两个地方。 文化的变动与改造有一个中介作用,这个中介,狭义来说,是一群知识分子;比较广义的来说,是一个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假如从这两个中介来看,香港被台北远远地超过了。从前台湾还没有解严的时候,香港比较开放,有言论自由,可是香港错过了很重要的机会——民主制度的推广,这个制度跟公民社会的发展有关,中英谈判过程中香港早已落后了,台湾反而前进了。开放以后,台湾言论自由更厉害,像台D什么都可以讲,从典章制度来说,台湾已超越了香港。而就广义的中介——公民社会来说,台湾也超过了香港。香港什么杂志媒介都可以流进来,不过去真正用它们的人很少,发挥使用的空间也很狭窄,台湾就全不一样,像女性主义,有什么左翼、中翼、右翼、保守、环保等女性主义,每个方面都有很严肃的辩论,台北的典章制度虽然还有点混乱,可是言论自由、民主化已大大开放,超越香港,在争取民主、解严的过程里面,整个公民社会都参与了,加上大学入学率、通讯网(network)的普遍率等数据的比较,我以为在二十一世纪里重新出发——我先把北京、上海都放在括号里面——台湾可以承担积极的责任,让中西文化的撞合朝理想的方向发展。
白先勇:
我想隔了距离,从外面看某个地方,总是觉得美好一点。 ——原载二〇〇〇年五月香港《明报月刊》 5/2/2009 白先勇/少小离家老大回-我的寻根记(全) 去年一月间,我又重返故乡桂林一次,香港电视台要拍摄一部有关于我的纪录片,要我“从头说起”。如要追根究柢,就得一直追到我们桂林会仙镇山尾村的老家去了。我们白家的祖坟安葬在山尾村,从桂林开车去,有一个钟头的行程。一月那几天,桂林天气冷得反常,降到摄氏二度。在一个天寒地冻的下午,我与香港电视台人员,坐了一辆中型巴士,由两位本家的堂兄弟领路,寻寻觅觅开到了山尾村。山尾村有不少回民,我们的祖坟便在山尾村的回民墓园中。走过一大段泥泞路,再爬上一片黄土坡,终于来到了我们太高祖榕华公的祖墓前。
按照我们族谱记载,原来我们这一族的始祖是伯笃鲁丁公,光看这个姓名就知道我们的祖先不是汉人了。伯笃鲁丁公是元朝的进士,在南京做官。元朝的统治者歧视汉人,朝廷上任用了不少外国人,我们的祖先大概是从中亚细亚迁来的回族,到了伯笃鲁丁公已在中国好几代了,落籍在江南江宁府。有些地方把我的籍贯写成江苏南京,未免扯得太远,这要追溯到元朝的原籍去呢。
从前中国人重视族谱,讲究慎终追远,最怕别人批评数典忘祖,所以祖宗十八代盘根错节的传承关系记得清清楚楚,尤其喜欢记载列祖的功名。大概中国人从前真的很相信“龙生龙,凤生凤”那一套“血统论”吧。但现在看来,中国人重视家族世代相传,还真有点道理。近年来遗传基因的研究在生物学界刮起狂飙,最近连“人类基因图谱”都解构出来,据说这部“生命之书”日后将解答许多人类来源的秘密,遗传学又将大行其道,家族基因的研究大概也会随之变得热门。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好的坏的,不知负载了多少我们祖先代代相传下来的基因。据我观察,我们家族,不论男女,都隐伏着一脉桀骜不驯自由不羁的性格,与揖让进退循规蹈矩的中原汉族,总有点格格不入,大概我们的始祖伯笃鲁丁公的确遗传给我们不少西域游牧民族的强悍基因吧,不过我们这一族,在广西住久了,熏染上当地一些“蛮风”,也是有的。我还是相信遗传与环境分庭抗礼,是决定一个人的性格与命运的两大因素。
******** 十五世,传到了榕华公,而我们这一族人也早改了汉姓姓白了。榕华公是本族的中兴之祖,所以他的事迹也特别为我们族人津津乐道,甚至还加上些许神话色彩。据说榕华公的母亲一日在一棵老榕树下面打盹,有神仙托梦给她,说她命中应得贵子,醒后便怀了孕,这就是榕华公命名的由来。后来榕华公果然中了乾隆甲午科的进士,当年桂林人考科举中进士大概是件天大的事,长期以来,桂林郡都被中原朝廷目为“遐荒化外”之地,是流放谪吏的去处。不过桂林也曾出过一个“三元及第”的陈继昌,他是清廷重臣陈宏谋的孙子,总算替桂林人争回些面子。 我们这一族到了榕华公大概已经破落得不象样了,所以榕华公少年时才会上桂林城到一位本家开的商店里去当学徒,店主看见这个后生有志向肯上进,便资助他读书应考,一举而中。榕华公曾到四川出任开县的知县,调署茂州,任内颇有政绩。榕华公看来很有科学头脑,当时茂州农田害虫甚多,尤以蚂蝗为最,人畜农作都被啮伤,耕地因而荒芜,人民生活困苦。榕华公教当地人民掘土造窑烧石灰,以石灰撒播田中,因发高热,蚂蝗蔓草统统烧死,草灰作为肥料,农产才渐丰收,州民感激,这件事载入了地方志。榕华公告老还乡后,定居在桂林山尾村,从此山尾村便成了我们这一族人的发祥地。 榕华公的墓是一座长方形的石棺,建得相当端庄厚重,在列祖墓中,自有一番领袖群伦的恢宏气势。这座墓是父亲于民国十四年重建的,墓碑上刻有父亲的名字及修建日期。山尾村四周环山,举目望去,无一处不是奇峰秀岭。当初榕华公选择山尾村做为终老之乡是有眼光的,这个地方的风水一定有其特别吉祥之处,“文GE”期间破4旧,许多人家的祖坟都被铲除一空,而榕华公的墓却好端端的,似有天佑,丝毫无损,躲过了“WEN革”这一浩劫。 从小父亲便常常讲榕华公的中兴事迹给我们听。我想榕华公苦读出头的榜样,很可能就是父亲心中励志的模范。我们白家到了父亲时,因为祖父早殁,家道又中落了,跟榕华公一样,小时进学都有困难。有一则关于父亲求学的故事,我想对父亲最是刻骨铭心,恐怕影响了他的一生。父亲五岁在家乡山尾村就读私塾,后来邻村六塘圩成立了一间新式小学,师资较佳,父亲的满叔志业公便带领父亲到六塘父亲的八舅父马小甫家,希望八舅公能帮助父亲进六塘小学。八舅公家开当铺,是个嫌贫爱富的人,他指着父亲对满叔公说道:“还读什么书?去当学徒算了!”这句话对小小年纪的父亲,恐怕已造成“心灵创伤”(trauma)。父亲本来天资聪敏过人,从小就心比天高,这口气大概是难以下咽的。后来得满叔公之助,父亲入学后,便拚命念书,发愤图强,虽然他日后成为军事家,但他一生总把教育放在第一位。在家里,逼我们读书,绝不松手,在前线打仗,打电话回来给母亲,第一件事问起的,就是我们在校的成绩。大概父亲生怕我们会变成“纨袴子弟”,这是他最憎恶的一类人,所以我们的学业,他抓得紧紧的。到今天,我的哥哥姐姐谈起父亲在饭桌上考问他们的算术“九九”表还心有余悸,大家的结论是,父亲自己小时读书吃足苦头,所以有“补偿心理”。 父亲最爱惜的是一些像他一样家境清寒而有志向学的青年。他曾帮助过大批广西子弟及回教学生到外国去留学深造。我记得我大姐有一位在桂林中山中学的同学,叫李崇桂,就是因为她在校成绩特优,是天才型的学生,而且家里贫寒,父亲竟一直盘送她到北京去念大学,后来当了清华的物理教授。李崇桂现在应该还在北京。 会仙镇上有一座东山小学,是父亲一九四○年捐款兴建的,迄今仍在。我们的巴士经过小学门口,刚好放学,成百的孩子,一阵喧哗,此呼彼应,往田野中奔去。父亲当年兴学,大概也就是希望看到这幅景象吧:他家乡每一个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如果当年不是辛亥革命,父亲很有可能留在家乡当一名小学教师呢。他十八岁那年还在师范学校念书,辛亥革命爆发。父亲与从前陆军小学同学多人,加入了“广西北伐学生敢死队”,北上武昌去参加革命。家里长辈一致反对,派了人到桂林北门把守,要把父亲拦回去。父亲将步枪托交给同队同学,自己却从西门溜出去了,翻过几座山,老人山、溜马山,才赶上队伍。这支学生敢死队,就这样轰轰烈烈的开往武昌,加入了历史的洪流。父亲那一步跨出桂林城门,也就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从前在桂林,父亲难得从前线回来。每次回来,便会带我们下乡到山尾村去探望祖母,当然也会去祭拜榕华公的陵墓。那时候年纪小,五、六岁,但有些事却记得清清楚楚。比如说,到山尾村的路上,在车中父亲一路教我们兄弟姐妹合唱岳飞作词的那首〈满江红〉。那恐怕是他唯一会唱的歌吧,他唱起来,带着些广西土腔,但唱得慷慨激昂,唱到最后“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他的声音高亢,颇为悲壮。很多年后,我才体会过来,那时正值抗战,烽火连城,日本人侵占了中国大片土地。岳飞穆兴复宋室,还我河山的壮志,亦正是父亲当年抵御外侮,捍卫国土的激烈怀抱。日后我每逢听到〈满江红〉这首歌,心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到桂林之前,我先去了台北,到台北近郊六张犁的回教公墓替父母亲走过坟。我们在那里建了一座白家墓园,取名“榕荫堂”,是父亲自己取的,大概就是向榕华公遥遥致敬吧。我的大哥先道、三姐先明也葬在“榕荫堂”内。榕华公的一支“余荫”就这样安息在十万八千里外的海岛上了。墓园内起了座回教礼拜的邦克楼模型,石基上刻下父亲的遗墨,一副挽吊延平郡王郑成功的对联: 孤臣秉孤忠五马奔江留取汗青垂宇宙
正人扶正义七鲲拓土莫将成败论英雄 一九四七年父亲因“二二八事件”到台湾宣抚,到台南时,在延平郡王祠写下这副挽联,是他对失败英雄郑成功一心恢复明祚的孤忠大义一番敬悼。恐怕那时,他万没有料到,有一天自己竟也星沉海外,瀛岛归真。
******** 我于一九四四年湘桂大撤退时离开桂林,就再没有回过山尾村,算一算,五十六年。“四明狂客」”贺知章罢官返乡写下他那首动人的名诗〈回乡偶书〉: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我的乡音也没有改,还能说得一口桂林话。在外面说普通话、说英文,见了上海人说上海话,见了广东人说广东话,因为从小逃难,到处跑,学得南腔北调。在美国住了三十多年,又得常常说外国话。但奇怪的是,我写文章,心中默诵,用的竟都是乡音,看书也如此。语言的力量不可思议,而且先入为主,最先学会的语言,一旦占据了脑中的记忆之库,后学的其它语言真还不容易完全替代呢。我回到山尾村,村里儿童将我团团围住,指指点点,大概很少有外客到那里去。当我一开腔,却是满口乡音,那些孩子首先是面面相觑,不敢置信,随即爆笑起来,原来是个桂林老乡!因为没有料到,所以觉得好笑,而且笑得很开心。
村里通到祖母旧居的那条石板路,我依稀记得,迎面扑来呛鼻的牛粪味,还是五十多年前那般浓烈,而且熟悉。那时父亲带我们下乡探望祖母,一进村子,首先闻到的,就是这股气味。村里的宗亲知道我要回乡,都过来打招呼,有几位,还是“先”字辈的,看来是一群老人,探问之下,原来跟我年纪不相上下,我心中不禁暗吃一惊。从前踏过这条石径,自己还是“少小”,再回头重走这一条路,竟已“老大”。如此匆匆岁月,心理上还来不及准备,五十六年,惊风飘过。 我明明记得最后那次下乡,是为了庆祝祖母寿辰。父亲领着我们走到这条石径上,村里许多乡亲也出来迎接。老一辈的叫父亲的小名“桂五”,与父亲同辈的就叫他“桂五哥”。那次替祖母做寿,搭台唱戏,唱桂戏的几位名角都上了台。那天唱的是《打金枝》,是出郭子仪上寿的应景戏。桂剧皇后小金凤饰公主金枝女,露凝香反串驸马郭暧。戏台搭在露天,那天风很大,吹得戏台上的布幔都飘了起来,金枝女身上粉红色的戏装颤抖抖的。驸马郭暧举起拳头气呼呼要打金枝女,金枝女一撒娇便嘤嘤地哭了起来,于是台下村里的观众都乐得笑了。晚上大伯妈给我们讲戏,她说金枝女自恃是公主拿架子,不肯去跟公公郭子仪拜寿,所以她老公要打她。我们大伯妈是个大戏迷,小金凤、露凝香,还有好几个桂戏的角儿都拜她做干妈。大伯妈是典型的桂林人,出口成章,妙语如珠,她是个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者,她有几句口头禅: 酒是糯米汤,不吃心里慌。
烟枪当拐杖,拄起上天堂。 她既不喝酒当然也不抽大烟,那只是她一个潇洒的姿势罢了。后来去了台湾,环境大不如前,她仍乐观,自嘲是“戏子流落赶小场”。她坐在院中,会突然无缘无故拍起大腿迸出几句桂戏来,大概她又想起她从前在桂林的风光日子以及她的那些干女儿们来了。大伯妈痛痛快快地一直活到九十五。
祖母的老屋还在那里,只剩下前屋,后屋不见了。六叔的房子、二姑妈的都还在。当然,都破旧得摇摇欲坠了。祖母一直住在山尾村老家,到湘桂大撤退前夕才搬进城跟我们住。祖母那时已有九十高龄,不习惯城里生活。父亲便在山尾村特别为她建了一幢楼房,四周是骑楼,围着中间一个天井。房子剥落了,可是骑楼的雕栏仍在,隐约可以印证当年的风貌。父亲侍奉祖母特别孝顺,为了报答祖母当年持家的艰辛。而且祖母对父亲又分外器重,排除万难,供他念书。有时父亲深夜苦读,祖母就在一旁针线相伴,慰勉他。冬天,父亲脚上生冻疮,祖母就从灶里掏出热草灰来替父亲渥脚取暖,让父亲安心把四书五经背熟。这些事父亲到了老年提起来,脸上还有孺慕之情。祖母必定智慧过人,她的四个媳妇竟没说过她半句坏话,这是项了不起的成就。老太太深明大义,以德服人,颇有点贾母的派头。后来她搬到我们桂林家中,就住在我的隔壁房。每日她另外开伙,我到她房间,她便招我过去,分半碗鸡汤给我喝,她对小孩子这分善意,却产生了没有料到的后果。原来祖母患有肺病,一直没有发觉。我就是那样被染上了,一病五年,病掉了我大半个童年。 ******** 我临离开山尾村,到一位“先”字辈的宗亲家去小坐了片刻。“先”字辈的老人从米缸里掏出了两只瓷碗来,双手颤巍巍地捧给我看,那是景德镇制造的釉里红,碗底印着“白母马太夫人九秩荣寿”。那是祖母的寿碗!半个多世纪,历过多少劫,这一对寿碗居然幸存无恙,在幽幽地发着温润的光彩。老人激动地向我倾诉,他们家如何冒了风险收藏这两只碗。她记得,她全都记得,祖母那次做寿的盛况。我跟她两人抢着讲当年追往事,我们讲了许多其它人听不懂的老话,老人笑得满面灿然。她跟我一样,都是从一棵榕树的根生长出来的树苗。我们有着共同的记忆,那是整族人的集体记忆。那种原型的家族记忆,一代一代往上延伸,一直延伸到我们的始祖伯笃鲁丁公的基因里去。 ******** 香港电视台另一个拍摄重点是桂林市东七星公园小东江上的花桥,原因是我写过〈花桥荣记〉那篇小说,讲从前花桥桥头一家米粉店的故事。其实花桥来头不小,宋朝时候就建于此,因为江两岸山花遍野,这座桥簇拥在花丛中,故名花桥。现在这座青石桥是明清两朝几度重修过的,一共十一孔,水桥有四孔,桥面盖有长廊,绿瓦红柱,颇具架式。花桥四周有几座名山,月牙山、七星山,从月牙山麓的伴月亭望过去,花桥桥孔倒影在澄清的江面上,通圆明亮,好像四轮浸水的明月,煞是好看,是桂林一景。 花桥桥头,从前有好几家米粉店,我小时候在那里吃过花桥米粉,从此一辈子也没有忘记过。吃的东西,桂林别的倒也罢了,米粉可是一绝。因为桂林水质好,榨洗出来的米粉,又细滑又柔韧,很有嚼头。桂林米粉花样多:元汤米粉、冒热米粉,还有独家的马肉米粉,各有风味,一把炸黄豆撒在热腾腾莹白的粉条上,色香味俱全。我回到桂林,三餐都到处去找米粉吃,一吃三四碗,那是乡愁引起原始性的饥渴,填不饱的。我在〈花桥荣记〉里写了不少有关桂林米粉的掌故,大概也是“画饼充饥”吧。外面的人都称赞云南的“过桥米线”,那是说外行话,大概他们都没尝过正宗桂林米粉。 ******** “桂林山水甲天下”这句自古以来赞美桂林的名言,到现在恐怕还是难以驳倒的,因为桂林山水太过奇特,有山清、水秀、洞奇、石美之称,是人间仙境,别的地方都找不到。这只有叹服造化的鬼斧神工,在人间世竟开辟出这样一片奇妙景观来。桂林环城皆山,环城皆水,到处山水纵横,三步五步,一座高峰迎面拔地而起,千姿百态,每座殊异,光看看这些山名;鹦鹉山、斗鸡山、雉山、骆驼山、马鞍山,就知道山的形状有多么戏剧性了。城南的象鼻山就真像一只庞然大象临江伸鼻饮水。小时候,母亲率领我们全家夏天坐了船,在象鼻山下的漓江中徜徉游泳,从象鼻口中穿来穿去,母亲鼓励我们游泳,而且带头游。母亲勇敢,北伐时候她便跟随父亲北上,经过枪林弹雨的,在当时,她也算是一位摩登女性了。漓江上来来往往有许多小艇子卖各种小吃,我记得唐小义那只艇子上的田鸡粥最是鲜美。 自唐宋以来,吟咏桂林山水的诗文不知凡几,很多留传下来都刻在各处名山的石壁上,这便是桂林著名的摩崖石刻,仅宋人留下的就有四百八十多件,是一笔丰富的文化遗产。在象鼻山水月洞里,我看到南宋诗人范成大的名篇:〈复水月洞铭〉,范成大曾经到广西做过安抚使,桂林到处都刻有他的墨迹。洞里还有张孝祥的〈朝阳亭诗并序〉。来过桂林的宋朝大诗人真不少:黄庭坚、秦少游,他们是被贬到岭南来的。其实唐朝时就有一大批逐臣迁客被下放到广西,鼎鼎有名的当然是柳宗元,还有宋之问、张九龄,以及书法家褚遂良。这些唐宋谪吏到了桂林,大概都被这里的一片奇景慑住了,一时间倒也忘却了宦海浮沉的凶险悲苦,都兴高采烈地为文作诗歌颂起桂林山水的绝顶秀丽。贬谪到桂林,到底要比流放到辽东塞北幸运多了。白居易说“吴山点点愁”,桂林的山看了只会叫人惊喜,绝不会引发愁思。从桂林坐船到阳朔,那四个钟头的漓江舟行,就如同观赏南宋大画家夏珪的山水手卷一般,横幅缓缓展开,人的精神面便跟着逐步提升,两个多钟头下来,人的心灵也就被两岸的山光水色洗涤得干干净净。香港电视台的摄影师在船上擎着摄影机随便晃两下,照出来的风景,一幅幅“画中有诗”。漓江风光,无论从哪个角度来拍,都是美的。 ******** 晚上我们下榻市中心的榕湖宾馆,这个榕湖也是有来历的,宋朝时候已经有了。北岸榕树楼前有千年古榕一棵,树围数人合抱,至今华盖亭亭,生机盎然,榕湖因此树得名。黄庭坚谪宜州过桂林曾系舟古榕树下,后人便建榕溪阁纪念他。南宋诗人刘克庄曾撰〈榕溪阁诗〉述及此事: 榕声竹影一溪风,迁客曾来系短篷。
我与竹君俱晚出,两榕犹及识涪翁。 榕湖的文采风流还不止于此。光绪年间,做过几日“台湾大总统”的唐景崧便隐居榕湖,他本来就是广西桂林人,回到故乡兴办学堂。康有为到桂林讲学,唐景崧在榕湖看棋亭上,招待康有为观赏桂剧名旦一枝花演出的《芙蓉诔》。康有为即席赋诗:“万玉哀鸣闻宝瑟,一枝浓艳识花卿。”传诵一时。想不到“百日维新”的正人君子也会作艳诗。
榕湖遍栽青菱荷花,夏季满湖清香。小时候我在榕湖看过一种水禽,鸡嘴鸭脚,叫水鸡,荷花丛中,突然会冲出一群这种黑压压的水鸟来,翩翩飞去,比野鸭子灵巧得多。 榕湖宾馆建于六○年代,是当时桂林最高档的宾馆,现在前面又盖了一座新楼。榕湖宾馆是我指定要住的,住进去有回家的感觉,因为这座宾馆就建在我们西湖庄故居的花园里。抗战时我们在桂林有两处居所,一处在风洞山下,另一处就在榕湖,那时候也叫西湖庄。因为榕湖附近没有天然防空洞,日机常来轰炸,我们住在风洞山的时候居多。但偶尔母亲也会带我们到西湖庄来,每次大家都欢天喜地的,因为西胡庄的花园大,种满了果树花树,橘柑桃李,还有多株累累的金桔。我们小孩子一进花园便七手八脚到处去采摘果子。橘柑吃多了,手掌会发黄,大人都这么说。一九四四年,湘桂大撤退,整座桂林城烧成了一片劫灰,我们西湖庄这个家,也同时毁于一炬。战后我们在西湖庄旧址重建了一幢房子,这所房子现在还在,就在榕湖宾馆的旁边。 ******** 那天晚上,睡在榕湖宾馆里,半醒半睡间,朦朦胧胧我好像又看到了西湖庄花园里,那一丛丛绿油油的橘子树,一只只金球垂挂在树枝上,迎风招摇,还有那几棵老玉兰,吐出成千上百夜来香的花朵,遍地的栀子花,遍地的映山红,满园馥郁浓香引来成群结队的蜜蜂蝴蝶翩跹起舞──那是另一个世纪、另一个世界里的一番承平景象,那是一幅永远印在我儿时记忆中的欢乐童画。 ──原载二○○一年五月二十一─二十三日《世界日报》副刊 4/19/2009 白先勇-台北人/国葬(全) 一个十二月的清晨,天色阴霾,空气冷峭,寒风阵阵的吹掠着。台北市立殡仪馆门口,祭奠的花圈,白簇簇的排到街上。两排三军仪队,头上戴着闪亮的钢盔,手里持着枪,分左右肃立在大门外。街上的交通已经断绝,偶尔有一两部黑色官家汽车,缓缓的驶了进来。这时一位老者,却拄着拐杖,步行到殡仪馆的大门口。老者一头白发如雪,连须眉都是全白的;他身上穿了一套旧的藏青哔叽中山装,脚上一双软底黑布鞋。他停在大门口的牌坊面前,仰起头,觑起眼睛,张望了一下,“李故陆军一级上将浩然灵堂”,牌坊上端挂着横额一块。老者伫立片刻,然后拄着拐杖,弯腰成了一把弓,颤巍巍的往灵堂里,蹭了进去。
灵堂门口,搁着一张写字桌,上面置了砚台、墨笔并摊着一本百褶签名簿。老者走近来,守在桌后一位穿了新制服,侍从打扮的年轻执事,赶紧做了一个手势,请老者签名。 “我是秦义方,秦副官。”老者说道。 那位年轻侍从却很有礼貌的递过一枝蘸饱了墨的毛笔来。 “我是李将军的老副官。” 秦义方板着脸严肃的说道,他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说完,他也不待那位年轻侍从答腔,迳自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往灵堂里走去。灵堂内疏疏落落,只有几位提早前来吊唁的政府官员。四壁的挽联挂得满满的,许多幅长得拖到地面,给风吹得飘浮了起来。堂中灵台的正中,悬着一幅李浩然将军穿军礼服满身佩挂勋章的遗像,左边却张着一幅绿色四星上将的将旗,台上供满了鲜花水果,香筒里的檀香,早已氤氲的升了起来了。灵台上端,一块匾额却题着“轸念勋猷”四个大字。秦义方走到灵台前端站定,勉强直起腰,做了一个立正的姿势。立在灵台右边的那位司仪,却举起了哀来,唱道: “一鞠躬——” 秦义方也不按规矩,把拐杖撂在地上,挣扎着伏身便跪了下去,磕了几个响头,抖索索的撑着站起来,直喘气,他扶着拐杖,兀自立在那里,掏出手帕来,对着李将军的遗像,又擤鼻涕,又抹眼泪。他身后早立了几位官员,在等着致祭。一位年轻侍从赶忙走上来,扶着他的手膀,要引他下去。秦义方猛的挣脱那位年轻侍从的手,回头狠狠的瞪了那个小伙子一眼,才迳自拄着拐杖,退到一旁去。他瞪着那几位在灵堂里穿来插去,收拾得头光脸净的年轻侍从,一股怒气,像盆火似的,便煽上了心头来。长官直是让这些小野种害了的!他心中恨恨的咕噜着,这起吃屎不知香臭的小王八,哪里懂得照顾他?只有他秦义方,只有他跟了几十年,才摸清楚了他那一种拗脾气。你白问他一声:“长官,你不舒服吗?”他马上就黑脸。他病了,你是不能问的,你只有在一旁悄悄留神守着。这起小王八羔子,他们哪里懂得?前年长官去花莲打野猪,爬山滑了一跤,把腿摔断了,他从台南赶上来看他。他腿上绑了石膏,一个人孤零零的靠在客厅里沙发上。“长官,你老人家也该保重些了。”他劝他道。他把眉头一竖,脸上有多少不耐烦的模样。这些年没有仗打了,他就去爬山、去打猎。七十多岁的人,还是不肯服老呢。 秦义方朝着李将军那幅遗像又瞅了一眼,他脸上还是一副倔强的样子!秦义方摇了一摇头,心中叹道,他称了一辈子的英雄,哪里肯随随便便就这样倒下去呢?可是怎么说他也不应该抛开他的,“秦义方,台南天气暖和,好养病。”他对他说。他倒嫌他老了?不中用了?得了哮喘病?主人已经开了口,他还有脸在公馆里赖下去吗?打北伐那年起,他背了暖水壶跟着他,从广州打到了山海关,几十年间,什么大风大险,都还不是他秦义方陪着他度过去的?服侍了他几十年,他却对他说:“秦义方,这是为你好。”人家提一下:“李浩然将军的副官。”他都觉得光彩得不得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侍从喽,还要让自己长官这样撵出门去。想想看,是件很体面的事吗?住在荣民医院里,别人问起来,他睬都不睬,整天他都闭上眼睛装睡觉。那晚他分明看见他骑着他那匹“乌云盖雪”奔过来,向他喊道:“秦副官,我的指挥刀不见了。”吓得他滚下床来,一身冷汗,他就知道:“长官不好了!”莫看他军队带过上百万,自己连冷热还搞不清楚呢。夫人过世后这些年,冬天夜里,常常还是他爬起来,替他把被盖上的。这次要是他秦义方还在公馆里,他就不会出事了。他看得出他不舒服,他看得出他有病,他会守在他旁边。这批新人!这批小野种子!是很有良心的吗?听说那晚长官心脏病发,倒在地板上,跟前一个人都不在,连句话也没能留下来。 “三鞠躬——” 司仪唱道。一位披麻戴孝,架着一副眼镜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也跪在灵台边,频频向吊唁的客人答谢。 “少爷——” 秦义方颤巍巍的赶着蹭了过去,走到中年男人面前,低声唤道。 “少爷,我是秦副官。” 秦义方那张皱成了一团的老脸上,突然绽开了一抹笑容来。他记得少爷小时候,他替他穿上一套军衣马裤,一双小军靴,还扣上一张小军披风。他拉着他的手,急急跑到操场上,长官正骑在他那匹大黑马上等着,大黑马身后却立着一匹小白驹,两父子倏地一下,便在操场上跑起马来。他看见他们两人一大一小,马背上起伏着,少爷的小披风吹得飞张起来。当少爷从军校装病退下来,跑到美国去,长官气得一脸铁青,指着少爷喝道: “你以后不必再来见我的面!” “长官——他——” 秦义方伸出手去,他想去拍拍中年男人的肩膀,他想告诉他:父子到底还是父子。他想告诉他:长官晚年,心境并不太好。他很想告诉他:夫人不在了,长官一个人在台湾,也是很寂寞的。可是秦义方却把手又缩了回来,中年男人抬起头来,瞅了他一眼,脸上漠然,好像不甚相识的模样。一位穿戴得很威风的主祭将官走了上来,顷刻间,灵堂里黑压压的早站满了人。秦义方赶忙退回到灵堂的一角,他看见人群里,一排一排,许多将级军官,凝神屏气的肃立在那里。主祭官把祭文高举在手里,操着嘹亮的江浙腔,很有节奏的颂读起来: 桓桓上将 时维鹰扬 致身革命 韬略堂堂 北伐云从 帷幄疆场 同仇抗日 筹笔赞襄—— 祭文一念完,公祭便开始了。首先是陆军总司令部,由一位三星上将上来主祭献花圈,他后面立着三排将官,都是一式大礼服,佩戴得十分堂皇。秦义方觑起眼睛,仔细的瞅了一下,这些新升起来的将官们,他一位都不认识了。接着三军各部、政府各院,络绎不绝,纷纷上来致祭。秦义方踮起脚,昂着头,在人堆子里尽在寻找熟人,找了半天,他看见两个老人并排走了上来,那位身穿藏青缎袍,外罩马褂,白须白髯、身量硕大的,可不是章司令吗?秦义方往前走了一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一直在香港隐居,竟也赶来了。他旁边那位抖索索、病恹恹,由一个老苍头扶着,直用手帕揩眼睛的,一定是叶副司令了。他在台北荣民医院住了这些年,居然还在人世!他们两人,北伐的时候,最是长官底下的红人了,人都叫他们“钢军司令”。两人在一块儿,直是焦赞孟良,做了多少年的老搭档。刚才他还看到他们两个人的挽联,一对儿并排挂在门口。
廊庙足千秋决胜运筹徒恨黄巾犹未灭
汉贼不两立孤忠大义岂容青史尽成灰 章健敬挽 关河百战长留不朽勋名遽吹五丈秋风举世同悲真俊杰
邦国两分忍见无穷灾祸闻道霸陵夜猎何人愿起故将军 叶辉敬挽 “我有三员猛将,”长官曾经举起三只手指十分得意的说过:“章健、叶辉、刘行奇。”可是这位满面悲容的老和尚又是谁呢?秦义方拄着拐杖又往前走了两步。老和尚身披玄色袈裟,足登芒鞋,脖子上挂着一串殷红念珠,站在灵台前端,合掌三拜,翻身便走了出去。 “副长官——” 秦义方脱口叫了出来,他一眼瞄见老和尚后颈上一块巴掌大的红疤。他记得清清楚楚,北伐龙潭打孙传芳那一仗,刘行奇的后颈受了炮伤,躺在南京疗养院,长官还特地派他去照顾他。那时刘行奇的气焰还了得?又年轻、又能干、又得宠,他的部队尽打胜仗,是长官手下头一个得意人,“铁军司令”——军队里提着都咋舌头,可是怎么又变成了这副打扮呢?秦义方赶忙三脚两步,拄着手杖,一颠一拐的,穿着人堆,追到灵堂外面去。 “副长官,我是秦义方。” 秦义方扶着手杖,弯着腰,上气不接下气,喘吁吁的向老和尚招呼道。老和尚止住了步,满面惊讶,朝着秦义方上下打量了半天,才迟疑的问道: “是秦义方吗?” “秦义方给副长官请安。” 秦义方跟老和尚作了一个揖,老和尚赶忙合掌还了礼,脸上又渐渐转为悲戚起来,半晌,他叹了一口气: “秦义方——唉,你们长官——” 说着老和尚竟哽咽起来,掉下了几滴眼泪,他赶紧用袈裟的宽袖子,搵了一搵眼睛。秦义方也掏出手帕,狠狠擤了一下鼻子,他记得最后一次看到刘行奇,是好多年前了。刘行奇只身从广东逃到台湾,那时他刚被革除军籍,到公馆来,参拜长官。給8路俘虏了一年,刘行奇整个人都脱了形,一脸枯黑,毛发尽摧,身上瘦得还剩下一把骨头,一见到长官,颤抖抖的喊了一声: “浩公——”便泣不成声了。 “行奇,辛苦你了——”长官红着眼睛,一直用手拍着刘行奇的肩膀。 “浩公——我非常惭愧。”刘行奇一行咽泣,一行摇头。 “这也是大势所趋,不能深怪你一个人。”长官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两个人相对黯然,半天长官才幽幽说道: “我以为退到广东,我们最后还可以背水一战。章健、叶辉跟你——这几个兵团都是我们的子弟兵,跟了我这些年,回到广东,保卫家乡,大家死拼一下,或许还能挽回颓势,没料到终于一败涂地——”长官的声音都哽住了,“十几万的广东子弟,尽丧敌手,说来——咳——真是教人痛心。”说着两行眼泪竟滚了下来。 “浩公——”刘行奇也满脸泪水,凄怆的叫道,“我跟随浩公三十年,从我们家乡开始出征,北伐抗日,我手下士卒立的功劳,也不算小。现在全军覆没,败军之将,罪该万死!还要受尽敌人的侮辱,浩公,我实在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刘行奇放声大恸起来。 大陆最后撤退,长官跟章司令、叶副司令三个人,在海南岛龙门港八桂号兵舰上,等了三天,等刘行奇和他的兵团从广东撤退出来。天天三个人都并立在甲板上,盼望着,直到下了开船令,长官犹自擎着望远镜,频频往广州湾那边瞭望。三天他连眼睛也没合过一下,一脸憔悴,骤然间好像苍老了十年。 “你们长官,他对我——咳——” 老和尚摇了一摇头,太息了一声,转身便要走了。 “副长官,保重了。” 秦义方往前赶了两步叫道,老和尚头也不回,一袭玄色袈裟,在寒风里飘飘曳曳,转瞬间,只剩下了一团黑影。灵堂里哀乐大奏,已是启灵的时分。殡仪馆门口的人潮陡地分开两边,陆军仪队刀枪齐举,李浩然将军的灵枢,由八位仪队军官扶持,从灵堂里移了出来,灵柩上覆着青天白日GUO旗一面。一辆仪队吉普车老早开了出来,停在殡仪馆大门口,上面伫立一位撑旗兵,手举一面四星将旗领队,接着便是灵车,李浩然将军的遗像竖立车前。灵枢一扶上灵车,一些执绋送殡的官员们,都纷纷跨进了自己的轿车内,街上首尾相衔,排着一条长龙般的黑色官家汽车。维持交通的警察宪兵,都在街上吹着哨子指挥车辆。秦义方赶忙将一条白麻孝带胡乱系在腰上,用手拨开人群,拄着拐杖急急蹭到灵车那边,灵车后面停着一辆敞篷的十轮卡车,几位年轻侍从,早已跳到车上,站在那里了。秦义方踅到卡车后面,也想爬上扶梯去,一位宪兵马上过来把他拦住。 “我是李将军的老副官。” 秦义方急切的说道,又想往车上爬。 “这是侍卫车。” 宪兵说着,用手把秦义方拨了下来。 “你们这些人——” 秦义方倒退了几个踉跄,气得干噎,他把手杖在地上狠狠顿了两下,颤抖抖地便喊了起来: “李将军生前,我跟随了他三十年,我最后送他一次,你们都不准吗?” 一位侍卫长赶过来,间明了原由,终于让秦义方上了车。秦义方吃力的爬上去,还没站稳,车子已经开动了。他东跌西撞乱晃了几下,一位年轻侍从赶紧揪住他,把他让到车边去。他一把抓住车栏杆上一根铁柱,佝着腰,喘了半天,才把一口气透了过来。迎面一阵冷风,把他吹得缩起了脖子。出殡的行列,一下子便转到了南京东路上,路口有一座用松枝扎成的高大牌楼,上面横着用白菊花缀成的“李故上将浩然之丧”几个大字。灵车穿过牌楼时,路旁有一支部队正在行军,部队长看见灵车驶过,马上发了一声口令。 “敬礼!” 整个部队士兵倏地都转过头去,朝着灵车行注目礼。秦义方站在车上,一听到这声口令,不自主的便把腰杆硬挺了起来,下巴颏扬起,他满面严肃,一头白发给风吹得根根倒竖。他突然记了起来,抗日胜利,还都南京那一年,长官到紫金山中山陵去谒陵,他从来没见过有那么多高级将领聚在一块儿,章司令、叶副司令、刘副长官,都到齐了。那天他充当长官的侍卫长,他穿了马靴,戴着白手套,宽皮带把腰杆子扎得挺挺的,一把擦得乌亮的左轮别在腰边。长官披着一袭军披风,一柄闪亮的指挥刀斜挂在腰际,他跟在长官身后,两个人的马靴子在大理石阶上踏得脆响。那些驻卫部队,都在陵前,排得整整齐齐的等候着,一看见他们走上来,轰雷般的便喊了起来: “敬礼——” 白先勇-台北人/冬夜(全) 台北的冬夜,经常是下着冷雨的。傍晚时分,一阵乍寒,雨,又淅淅沥沥开始落下来了。温州街那些巷子里,早已冒起寸把厚的积水来。余嶔磊教授走到巷子口去张望时,脚下套着一双木屐。他撑着一把油纸伞,纸伞破了一个大洞,雨点漏下来,打到余教授十分光秃的头上,冷得他不由得缩起脖子打了一个寒噤。他身上罩着的那袭又厚又重的旧棉袍,竟也敌不住台北冬夜那阵阴湿砭骨的寒意了。
巷子里灰濛濛的一片,一个人影也没有,四周沉静,只有雨点洒在远远近近那些矮屋的瓦檐上,发出一阵沙沙的微响。余教授在冷雨中,撑着他那把破纸伞,伫立了片刻,终于又踅回到他巷子里的家中去。他的右腿跛瘸,穿着木屐,走一步,拐一下,十分蹒跚。 余教授栖住的这栋房子,跟巷中其他那些大学宿舍一样,都是日据时代留下来的旧屋。年久失修,屋檐门窗早已残破不堪,客厅的地板,仍旧铺着榻榻米,积年的潮湿,席垫上一迳散着一股腐草的霉味。客厅里的家具很简陋:一张书桌、一张茶几、一对褴褛的沙发,破得肚子统统暴出了棉絮来。桌上、椅上、榻榻米上,七横八竖,堆满了一本本旧洋装书,有的脱了线,有的发了毛,许多本却脱落得身首异处,还有几本租来的牛皮纸封面武侠小说,也参杂其中。自从余教授对他太太着实发过一次脾气以后,他家里的人,再也不敢碰他客厅里那些堆积如山的书了。有一次,他太太替他晒书,把他夹在一本牛津版的《拜仑诗集》中,一叠笔记弄丢了——那些笔记,是他二十多年前,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候,记下来的心得。 余教授走进客厅里,在一张破沙发上坐了下来,微微喘着气。他用手在他右腿的关节上,使劲的揉搓了几下。每逢这种阴湿天,他那只撞伤过的右腿,便隐隐作痛起来,下午他太太到隔壁萧教授家去打麻将以前,还嘱咐过他: “别忘了,把于善堂那张膏药贴起来。” “晚上早点回来好吗?”他要求他太太,“吴柱国要来。” “吴柱国又有什么不得了?你一个人陪他还不够?”他太太用手绢子包起一扎钞票,说着便走出大门去了。那时他手中正捏着一张《中央日报》,他想阻止他太太,指给她看,报上登着吴柱国那张照片:“我旅美学人,国际历史权威,吴柱国教授,昨在中央研究院,作学术演讲,与会学者名流共百余人。”可是他大太老早三脚两步,跑到隔壁去了。隔壁萧太太二四六的牌局,他太太从来没缺过席,他一讲她,她便封住他的嘴:别捣蛋,老头子,我去赢个百把块钱,买只鸡来炖给你吃。他对他太太又不能经济封锁,因为他太太总是赢的,自己有私房钱。他跟他太太商量,想接吴柱国到家里来吃餐便饭,一开口便让他太太否决了。他目送着他太太那肥胖硕大的背影,突然起了一阵无可奈何的惆怅。要是雅馨还在,晚上她一定会亲自下厨去做出一桌子吴柱国爱吃的菜来,替他接风了。那次在北平替吴柱国饯行,吴柱国吃得酒酣耳热,对雅馨说:“雅馨,明年回国再来吃你做的挂炉鸭。”哪晓得第二年北平便陷落了,吴柱国一出国便是二十年。那天在松山机场见到他,许多政府官员、报社记者,还有一大群闲人,把吴柱国围得水泄不通,他自己却被人群摒在外面,连跟吴柱国打招呼的机会都没有。那天吴柱国穿着一件黑呢大衣,戴着一副银丝边的眼镜,一头头发白得雪亮,他手上持着烟斗,从容不迫,应对那些记者的访问。他那份恂恂儒雅,那份令人肃然起敬的学者风范,好像随着岁月,变得愈更醇厚了一般。后来还是吴柱国在人群中发现了他,才挤过来,执着他的手,在他耳边悄悄说道: “还是过两天,我来看你吧。” ******** “嶔磊——” 余教授猛然立起身来,蹭着迎过去,吴柱国已经走上玄关来了。 “我刚才还到巷子口去等你,怕你找不到。”余教授蹲下身去,在玄关的矮柜里摸索了一阵,才拿出一双草拖鞋来,给吴柱国换上,有一只却破得张开了口。 “台北这些巷子真像迷宫,”吴柱国笑道,“比北平那些胡同还要乱多了。”他的头发淋得湿透,眼镜上都是水珠。他脱下大衣,抖了两下,交给余教授,他里面却穿着一件中国丝棉短袄。他坐下来时,忙掏出手帕,把头上脸上揩拭了一番,他那一头雪白的银发,都让他揩得蓬松零乱起来。 “我早就想去接你来了,”余教授将自己使用的那只保暖杯拿出来泡了一杯龙井搁在吴柱国面前,他还记得吴柱国是不喝红茶的,“看你这几天那么忙,我也就不趁热闹了。” “我们中国人还是那么喜欢应酬,”吴柱国摇着头笑道,“这几天,天天有人请吃酒席,十几道十几道的菜——” “你再住下去,恐怕你的老胃病又要吃翻了呢。”余教授在吴柱国对面坐下来,笑道。 “可不是?我已经吃不消了!今晚邵子奇请客,我根本没有下箸——邵子奇告诉我,他也有好几年没见到你了。你们两人——”吴柱国望着余教授,余教授摸了一摸他那光秃的头,轻轻吁了一口气,笑道: “他正在做官,又是个忙人。我们见了面,也没什么话说。我又不会讲虚套,何况对他呢?所以还是不见面的好。你是记得的:我们当年参加‘励志社’,头一条誓言是什么?” 吴柱国笑了一笑,答道: “二十年不做官。” “那天宣誓,还是邵子奇带头宣读的呢!当然,当然,二十年的期限,早已过了——”余教授和吴柱国同时都笑了起来。吴柱国捧起那盅龙井,吹开浮面的茶叶,啜了一口,茶水的热气,把他的眼镜子蒸得模糊了。他除下眼镜,一面擦着,一面觑起眼睛,若有所思的叹了一口气,说道: “这次回来,‘励志社’的老朋友,多半都不在了——” “贾宜生是上个月去世的,”余教授答道,“他的结局很悲惨。” “我在国外报上看到了,登得并不清楚。” “很悲惨的——”余教授又喃喃的加了一句。 “他去世的前一天我还在学校看到他。他的脖子硬了,嘴巴也歪了——上半年他摔过一跤,摔破了血管——我看见他气色很不好,劝他回家休息,他只苦笑了一下。我知道,他的环境困得厉害,太太又病在医院里。那晚他还去兼夜课,到了学校门口,一跤滑在阴沟里,便完了——”余教授摊开双手,干笑了一声,“贾宜生,就这样完了。” “真是的——”吴柱国含糊应道。 “我仿佛听说陆冲也亡故了,你在外国大概知道得清楚些。” “陆冲的结局,我早料到了,”吴柱国叹道,“GCD‘凡有云东’,北大学生QING算陆冲,说他那本《中国哲学史》为孔教作伥,要他写悔过书认错。陆冲的性格还受得了?当场在北大便跳了楼。” “好!好!”余教授突然亢奋了起来,在大腿上猛拍了两下,“好个陆冲,我佩服他,他不愧是个弘毅之士!” “只是人生的讽刺也未免太大了,”吴柱国唏嘘道,“当年陆冲还是个打倒‘孔家店’的人物呢。” “何尝不是?”余教授也莫奈何的笑了一下,“就拿这几个人来说:邵子奇、贾宜生、陆冲、你、我,还有我们那位给枪毙了的日本大汉奸陈雄——当年我们几个人在北大,一起说过些什么话?” 吴柱国掏出烟斗,点上烟,深深吸了一口,吁着烟,若有所思的沉默了片刻,突然他摇着头笑出了声音来,歪过身去对余教授说道: “你知道,嶔磊,我在国外大学开课,大多止于唐宋,民国史我是从来不开的。上学期,我在加州大学开了一门‘唐代政治制度’。这阵子,美国大学的学潮闹得厉害,加大的学生更不得了,他们把学校的房子也烧掉了,校长撵走了,教授也打跑了。他们那么胡闹,我实在看不惯。有一天下午,我在讲‘唐初的科举制度’,学校里,学生正在跟警察大打出手,到处放瓦斯,简直不像话!你想想,那种情形,我在讲第七世纪中国的考试制度,那些蓬头赤足,跃跃欲试的美国学生,怎么听得进去?他们坐在教室里,眼睛都瞅着窗外。我便放下了书,对他们说道:‘你们这样就算闹学潮了吗?四十多年前,中国学生在北京闹学潮,比你们还要凶百十倍呢!’他们顿时动容起来,脸上一副半信半疑的神情,好像说:‘中国学生也会闹学潮吗?’”吴柱国和余教授同时都笑了起来。 “于是我便对他们说道:‘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一群北京大学领头的学生,为了反日本,打到一个卖国求荣的政府官员家里,烧掉了他的房子,把躲在里面的一个驻日公使,揪了出来,痛揍一顿——’那些美国学生听得肃然起敬起来,他们口口声声反越战,到底还不敢去烧他们的五角大厦呢。‘后来这批学生都下了狱,被关在北京大学的法学院内,一共有一千多人——’我看见他们听得全神贯注了,我才慢慢说道,‘下监那群学生当中领头打驻日公使的,便是在下。’他们哄堂大笑起来,顿足的顿足,拍手的拍手,外面警察放枪他们也听不见了——”余教授笑得一颗光秃的头颅前后乱晃起来。 “他们都抢着问,我们当时怎么打赵家楼的,我跟他们说,我们是叠罗汉爬进曹汝霖家里去的。第一个爬进去的那个学生,把鞋子挤掉了。打着一双赤足,满院子乱跑,一边放火。‘那个学生现在在哪里?’他们齐声问道。我说:‘他在台湾一间大学教书,教拜仑。’那些美国学生一个个都笑得乐不可支起来——” 余教授那张皱纹满布的脸上,突然一红,绽开了一个近乎童稚的笑容来,他讪讪的咧着嘴,低头下去瞅了一下他那一双脚,他没有穿拖鞋,一双粗绒线袜,后跟打了两个黑布补钉,他不由得将一双脚合拢在一起,搓了两下。 “我告诉他们:我们关在学校里,有好多女学生来慰问,一个女师大的校花,还跟那位打赤足放火的朋友结成了姻缘,他们两人,是当时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柱国,你真会开玩笑。”余教授一面摸抚着他那光秃的头顶,不胜唏嘘的笑道。他看见吴柱国那杯茶已经凉了,便立起身,一拐一拐的,去拿了一只暖水壶来,替吴柱国斟上滚水,一面反问他: “你为什么不告诉你学生,那天领队游行扛大旗的那个学生,跟警察打架,把眼镜也打掉了?” 吴柱国也讪讪的笑了起来。 “我倒是跟他们提起:贾宜生割开手指,在墙上写下了‘还我青岛’的血书,陈雄却穿了丧服,举着‘曹陆章遗臭万年’的挽联,在街上游行——” “贾宜生——他倒是一直想做一番事业的——”余教授坐下来,喟然叹道。 “不知他那本《中国思想史》写完了没有?”吴柱国关怀的问道。 “我正在替他校稿,才写到宋明理学,而且——”余教授皱起眉头说,“最后几章写得太潦草,他的思想大不如从前那样敏锐过人了,现在我还没找到人替他出版呢,连他的安葬费还是我们这几个老朋友拼凑的。” “哦?”吴柱国惊异道,“他竟是这样的——” 余教授和吴柱国相对坐着,渐渐默然起来。吴柱国两只手伸到袖管里去,余教授却轻轻的在敲着他那只僵痛的右腿。 “柱国——”过了半晌,余教授抬起头来望着吴柱国说道,“我们这伙人,总算你最有成就。” “我最有成就?”吴柱国惊愕的抬起头来。 “真的,柱国,”余教授的声音变得有点激动起来,“这些年,我一事无成。每次在报纸上看见你扬名国外的消息,我就不禁又感慨、又欣慰,至少还有你一个人在学术界替我们争一口气——”余教授说着禁不住伸过手去,捏了一下吴柱国的膀子。 “嶔磊——”吴柱国突然挣开余教授的手叫道,余教授发觉他的声音里竟充满了痛苦,“你这样说,更是叫我无地自容了!” “柱国?”余教授缩回手,喃喃唤道。 “嶔磊,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就懂得这些年我在国外的心情了,”吴柱国把烟斗搁在茶几上,卸下了他那副银丝边的眼镜,用手捏了一捏他那紧皱的眉心,“这些年,我都是在世界各地演讲开会度过去的,看起来热闹得很。上年东方历史学会在旧金山开会,我参加的那一组,有一个哈佛大学刚毕业的美国学生,宣读他一篇论文,题目是《五四运动的重新估价》。那个小伙子一上来便把‘五四’批评得体无完肤,然后振振有词的结论道:这批狂热的中国知识青年,在一阵反传统、打倒偶像的运动中,将在中国实行了二千多年的孔制彻底推翻。这些青年,昧于中国国情,盲目崇拜西方文化,迷信西方民主科学,造成了中国思想界空前的大混乱。但是这批在父权中心社会成长的青年,既没有独立的思想体系,又没有坚定的意志力,当孔制传统一旦崩溃,他们顿时便失去了精神的依赖,于是彷惶、迷失,如同一群弑父的逆子——他们打倒了他们的精神之父,孔子——背负着重大的罪孽,开始了他们精神上的自我放逐,有的投入吉全怀抱,有的重新回头拥抱他们早已残破不堪的传统,有的奔逃海外,做了明哲保身的隐士。他们的运动瓦解了、变质了。有些中国学者把‘五四’比作中国的‘文艺复兴’,我认为,这只能算是一个流产了的‘文艺复兴’。他一念完,大家都很激动,尤其是几个中国教授和学生,目光一起投向我,以为我一定会起来发言。可是我一句话也没有说,默默的离开了会场——” “噢,柱国——” “那个小伙子有些立论是不难辩倒的,可是,嶔磊——”吴柱国的声音都有些哽住了,他干笑了一声,“你想想看,我在国外做了几十年的逃兵,在那种场合,还有什么脸面挺身出来,为‘五四’讲话呢?所以这些年在外国,我总不愿意讲民国史,那次在加大提到‘五四’,还是看见他们学生学潮闹得热闹,引起我的话题来——也不过是逗着他们玩玩,当笑话讲罢了。我们过去的光荣,到底容易讲些,我可以毫不汗颜的对我的外国学生说:‘李唐王朝,造就了当时世界上最强盛,文化最灿烂的大帝国。’——就是这样,我在外国喊了几十年,有时也不禁好笑,觉得自己真是像唐玄宗的白发宫女,拼命在向外国人吹嘘天宝遗事了——” “可是柱国,你写了那么多的著作!”余教授几乎抗议的截断吴柱国的话。 “我写了几本书:《唐代宰相的职权》、《唐末藩镇制度》,我还写过一本小册子叫《唐明皇的梨园子弟》,一共几十万字——都是空话啊——”吴柱国摇着手喊道,然后他又冷笑了一声,“那些书堆在图书馆里,大概只有修博士的美国学生,才会去翻翻罢了。” “柱国,你的茶凉了,我给你去换一杯来。”余教授立起身来,吴柱国一把执住他的手,抬起头望着他说道: “嶔磊,我对你讲老实话:我写那些书,完全是为了应付美国大学,不出版著作,他们便要解聘,不能升级,所以隔两年,我便挤出一本来,如果不必出版著作,我是一本也不会写了的。” “我给你去弄杯热茶来。”余教授喃喃的重复道,他看见吴柱国那张文雅的脸上,微微起着痉挛。他蹭到客厅一角的案边,将吴柱国那杯凉茶倒进痰盂里,重新沏上一杯龙井,他手捧着那只保暖杯,十分吃力的拐回到座位上去,他觉得他那只右腿,坐久了,愈来愈僵硬,一阵阵的麻痛,从骨节里渗出来。他坐下后,又禁不住用手去捏榨了一下。 “你的腿好像伤得不轻呢。”吴柱国接过热茶去,关注着余教授说道。 “那次给撞伤,总也没好过,还没残废,已是万幸了。”余教授解嘲一般笑道。 “你去彻底治疗过没有?” “别提了,”余教授摆手道,“我在台大医院住了五个月,他们又给我开刀,又给我电疗,东搞西搞,愈搞愈糟,索性瘫掉了。我太太也不顾我反对,不知哪里弄了一个打针灸的郎中来,戳了几下,居然能下地走动了!”余教授说着,很无可奈何的摊开手笑了起来,“我看我们中国人的毛病,也特别古怪些,有时候,洋法子未必奏效,还得弄帖土药秘方来治一治,像打金针,乱戳一下,作兴还戳中了机关——”说着,吴柱国也跟着摇摇头,很无奈的笑了起来,跟着他伸过手去,轻轻拍了一下余教授那条僵痛的右腿,说道: “你不知道,嶔磊,我在国外,一想到你和贾宜生,就不禁觉得内愧。生活那么清苦,你们还能在国内守在教育的岗位上,教导我们自己的青年——”吴柱国说着,声音都微微颤抖了,他又轻轻的拍了余教授一下。 “嶔磊,你真不容易——” 余教授默默的望着吴柱国,半晌没有作声,他搔了一搔他那光秃的头顶,笑道: “现在我教的,都是女学生,上学期,一个男生也没有了。” “你教‘浪漫文学’,女孩子自然是喜欢的。”吴柱国笑着替余教授解说道。 “有一个女学生问我:‘拜仑真的那样漂亮吗?’我告诉她:‘拜仑是个跛子,恐怕跛得比我还要厉害哩。’那个女孩子顿时一脸痛苦不堪的样子,我只得安慰她:‘拜仑的脸蛋儿还是十分英俊的’——”余教授和吴柱国同时笑了起来。“上学期大考,我出了一个题目要她们论:‘拜仑的浪漫精神’,有一个女孩子写下了一大堆拜仑情妇的名字,连他的妹妹Augusta也写上去了!” “教教女学生也很有意思的。”吴柱国笑得低下头去,“你译的那部《拜仑诗集》,在这里一定很畅销了?” “《拜仑诗集》我并没有译完。” “哦——” “其实只还差《Don Juan》最后几章,这七八年,我没译过一个字,就是把拜仑译出来,恐怕现在也不会有多少人看了——”余教授颇为落寞的叹了一口气,定定的注视着吴柱国,“柱国,这些年,我并没有你想像那样,并没有想‘守住岗位’,这些年,我一直在设法出国——” “嶔磊——你——” “我不但想出国,而且还用尽了手段去争取机会。每一年,我一打听到我们文学院有外国赠送的奖金,我总是抢先去申请。前五年,我好不容易争到了哈佛大学给的福特奖金,去研究两年,每年有九千多美金。出国手续全部我都办妥了,那天我到美国领事馆去签证,领事还跟我握手道贺。哪晓得一出领事馆门口,一个台大学生骑着一辆机器脚踏车过来,一撞,便把我的腿撞断了。” “哎,嶔磊。”吴柱国暧昧的叹道。 “我病在医院里,应该马上宣布放弃那项奖金的,可是我没有,我写信给哈佛,说我的腿只受了外伤,治愈后马上出去。我在医院里躺了五个月,哈佛便取消了那项奖金。要是我早让出来,也许贾宜生便得到了——” “贾宜生吗?”吴柱国惊叹道。 “贾宜生也申请了的,所以他过世,我特别难过,觉得对不起他。要是他得到那项奖金,能到美国去,也许就不会病死了。他过世,我到处奔走替他去筹治丧费及抚恤金,他太太也病得很厉害。我写信给邵子奇,邵子奇派了一个人,只送了一千块台币来——” “唉,唉。”吴柱国连声叹道。 “可是柱国,”余教授愀然望着吴柱国,“我自己实在也很需要那笔奖金。雅馨去世的时候,我的两个儿子都很小,雅馨临终要我答应,一定抚养他们成人,给他们受最好的教育。我的大儿子出国学工程,没有申请到奖学金,我替他筹了一笔钱,数目相当可观,我还了好几年都还不清。所以我那时想,要是我得到那笔奖金,在国外省用一点,就可以偿清我的债务了。没想到——”余教授耸一耸肩膀,干笑了两声。吴柱国举起手来,想说什么,可是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又默然了。过了片刻,他才强笑道: “雅馨——她真是一个教人怀念的女人。” 窗外的雨声,飒飒娑娑,愈来愈大了,寒气不住的从门隙窗缝里钻了进来,一阵大门开阖的声音,一个青年男人从玄关走了上来。青年的身材颀长,披着一件深蓝的塑胶雨衣,一头墨浓的头发洒满了雨珠,他手中捧着一大叠书本,含笑点头,便要往房中走去。 “俊彦,你来见见吴伯伯。”余教授叫住那个青年。吴柱国朝那个眉目异常英爽的青年打量了一下,不由得笑出了声音来。 “嶔磊,你们两父子怎么——”吴柱国朝着俊彦又指了一下,笑道,“俊彦,要是我来你家,先看到你,一定还以为你父亲返老还童了呢!嶔磊,你在北大的时候,就是俊彦这个样子!”说着三个人都笑了起来。 “吴伯伯在加大教书,你不是想到加大去念书吗?可以向吴伯伯请教请教。”余教授对他儿子说道。 “吴伯伯,加大物理系容易申请奖学金吗?”俊彦很感兴趣的问道。 “这个——”吴柱国迟疑了一下,“我不太清楚,不过加大理工科的奖学金比文法科多多了。” “我听说加大物理系做一个实验,常常要花上几十万美金呢!”俊彦年轻的脸上,现出一副惊羡的神情。 “美国实在是个富强的国家。”吴柱国叹道,俊彦立了一会儿,便告退了。余教授望着他儿子的背影,悄声说道: “现在男孩子,都想到国外去学理工。” “这也是大势所趋。”吴柱国应道。 “从前我们不是拼命提倡‘赛先生’吗?现在‘赛先生’差点把我们的饭碗都抢跑了。”余教授说着跟吴柱国两人都苦笑了起来。余教授立起身,又要去替吴柱国斟茶,吴柱国忙止住他,也站了起来说道: “明天一早我还要到政治大学去演讲,我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说着,他沉吟了一下,“后天我便要飞西德,去参加一个汉学会议,你不要来送我了,我这就算告辞了吧。” 余教授把吴柱国的大衣取来递给他,有点歉然的说道: “真是的,你回来一趟,连便饭也没接你来吃。我现在这位太太——”余教授尴尬的笑了一下。 “嫂夫人哪里去了?我还忘了问你。”吴柱国马上接口道。 “她在隔壁,”余教授有点忸怩起来,“在打麻将。” “哦,那么你便替我问候一声吧。”吴柱国说着便走向了大门去。余教授仍旧套上他的木屐,撑起他那把破油纸伞,跟了出去。 “不要出来了,你走路又不方便。”吴柱国止住余教授。 “你没戴帽子,我送你一程。”余教授将他那把破纸伞遮住了吴柱国的头顶,一只手揽在他的肩上,两个人向巷口走了出去。巷子里一片漆黑,雨点无边无尽的飘洒着。余教授和吴柱国两人依在一起,踏着巷子里的积水,一步一步,迟缓、蹒跚、蹭蹬着。快到巷口的时候,吴柱国幽幽的说道: “嶔磊,再过一阵子,也许我也要回国来了。” “你要回来?” “还有一年我便退休了。” “是吗?” “我现在一个人在那边,颖芬不在了,饮食很不方便,胃病常常翻,而且——我又没有儿女。” “哦——” “我看南港那一带还很幽静,中央研究院又在那里。” “南港住家是不错的。” 雨点从纸伞的破洞漏了下来,打在余教授和吴柱国的脸上,两个人都冷得缩起了脖子。一辆计程车驶过巷口,余教授马上举手截下。计程车司机打开了门,余教授伸出手去跟吴柱国握手道别,他执住吴柱国的手,突然声音微微颤抖的说道: “柱国,有一件事,我一直不好意思向你开口——” “嗯?” “你可不可以替我推荐一下,美国有什么大学要请人教书,我还是想出去教一两年。” “可是——恐怕他们不会请中国人教英国文学哩。” “当然,当然,”余教授咳了一下,干笑道,“我不会到美国去教拜仑了——我是说有学校需要人教教中文什么的。” “哦——”吴柱国迟疑了,说道,“好的,我替你去试试吧。” 吴柱国坐进车内,又伸出手来跟余教授紧紧握了一下。余教授踅回家中,他的长袍下摆都已经潮湿了,冷冰冰的贴在他的腿胫上,他右腿的关节,开始剧痛起来。他拐到厨房里,把暖在炉灶上那帖于善堂的膏药,取下来,热烘烘的便贴到了膝盖上去。他回到客厅中,发觉靠近书桌那扇窗户,让风吹开了,来回开阖,发出砰砰的响声,他赶忙蹭过去,将那扇窗拴上。他从窗缝中,看到他儿子房中的灯光仍然亮着,俊彦坐在窗前,低着头在看书,他那年轻英爽的侧影,映在窗框里。余教授微微吃了一惊,他好像骤然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一般,他已经逐渐忘怀了他年轻时的模样了。他记得就是在俊彦那个年纪,二十岁,他那时认识雅馨的。那次他们在北海公园,雅馨刚剪掉辫子,一头秀发让风吹得飞了起来,她穿着一条深蓝的学生裙站在北海边,裙子飘飘的,西天的晚霞,把一湖的水照得火烧一般,把她的脸也染红了。他在《新潮》上投了一首新诗,就是献给雅馨的: 当你倚在碧波上 满天的红霞 便化作了朵朵莲花 托着你 随风飘去 馨馨 你是凌波仙子 ———— 余教授摇了一摇他那十分光秃的脑袋,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他发觉书桌上早飘进了雨水,把他堆在上面的书本都打湿了。他用他的衣袖在那些书本的封面上揩了一揩,随便拾起了一本《柳湖侠隐记》,又坐到沙发上去。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翻了两页,眼睛便合上了,头垂下去,开始一点一点的,打起盹来,朦胧中,他听到隔壁隐约传来一阵阵洗牌的声音及女人的笑语。 台北的冬夜愈来愈深了,窗外的冷雨,却仍旧绵绵不绝的下着。 4/6/2009 白先勇-台北人/秋思(全) “林小姐,你说老实话,万大使夫人跟我,到底谁经得看些?”
华夫人斜倚在她卧房中一张高靠背红丝绒的沙发上,对年轻的美容师林小姐问道。林小姐坐在华夫人脚跟前的矮凳上,正在替华夫人修剔手指甲,她的腿上搁着一盒各式各样的小剪刀,一共八把。 “夫人说的什么话?”林小姐抬起头来,抗议道,“万夫人怎么能跟夫人比?” “她还到我们宜香美容院来动过手术呢。”林小姐噗哧的笑了一下,又说道。 “是吗?”华夫人从沙发上坐起来,她刚做完脸,脸上的脂粉已经敷得均匀妥当,一双修得细细的眉毛,一直刷到了鬓边去,“这是几时的事呀?” “夫人千万别说是我讲的,”林小姐压低了嗓子,“就是去年春天,周大夫替她拉的皮,不知手术有问题,还是她的皮肤本来就不好,最近额头上有点松下来了。每次去替她做脸,她就向我发脾气——万夫人好难侍候啊!”林小姐摇头笑叹道,华夫人也跟着笑了起来。她靠回沙发椅背上,仰着头,合上眼睛,轻轻的舒了一口气。 “不是我当着夫人说,”林小姐放下剪刀,捧起华夫人那只右手,满脸羡艳的神情,“我看过的台北这起夫人太太们,夫人的皮肤要数第一!我从来没见过,竟也有生得这样好的皮色!” 华夫人将她那只左手伸了出去,觑起眼睛,自己观赏着,她左手的指甲已经修剔过了,尖尖的,晶莹闪亮,一把春葱似的雪白手指,玲珑的翘了起来,无名指上套着一枚绿汪汪的翡翠环子。 “还好什么——”华夫人微笑着,叹了一口气。 “夫人会保养,皮肤一直这么细嫩。”林小姐小心翼翼的将华夫人那只右手收回到自己的膝盖上。 “其实也没怎么保养,喏,你瞧,”华夫人朝她的梳妆台努了一努嘴,一张乳白描金法国式的梳妆台上,从一端到另一端,摆满了五彩琳琅的玻璃瓶罐,“那些东西白放着罢了——都是我女儿从外国寄回来的,那个女孩子百般怂恿我,要我打扮。” “夫人好福气,小姐这么孝顺。” “什么孝顺?女孩子胡闹!”华夫人笑道,“那天万夫人当着人还笑我,叫我‘摩登外婆’,其实她呀,才摩登呢。蓝的、绿的,眼圈膏子那么擦着——” “可不是嘛?”林小姐接腔道:“每次我总得替她在眼塘子上按摩百把下,她还一迳嫌少呢。万夫人有了眼袋子,不涂眼圈膏是遮不住的。” 说着林小姐跟华夫人又笑了起来。林小姐把华夫人那只修剪得玲珑剔透的右手捧在手中,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般,翻过来,翻过去,从化妆箱中拿出了一排十二色的指甲油来。 “夫人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衣裳呢?” “就是那件。”华夫人指向床那边,床上平铺着一袭宝蓝底起黑水纹的印度真丝旗袍。 “宝蓝配绛红,夫人觉得怎么样?”林小姐抽出一瓶紫红的指甲油来。 “今天我戴的是玉器,可还压得住?”华夫人拿过那瓶指甲油跟她左手食指上那枚大翡翠环比了一下。 “这种红,不扎眼,配玉器,正好。” “那么,就是这个吧。” 华夫人伸出右手,身子又靠到沙发上,迳自闭目养神起来。 “夫人,”女佣阿莲走了进来报告道:“万大使夫人又打电话来催。秦夫人、薛夫人都到了,请夫人马上到万公馆去。” “也没见过,又来催魂了!”华夫人犹自闭着眼睛,笑道:“你去跟万夫人说,半个钟头内,我一定到——阿莲——” 阿莲走到房门口,又回头停住了脚。华夫人坐起来,思索了一下。 “万夫人问起你,就说我正在换衣裳,别告诉她林小姐在这里。” “晓得了,夫人。”阿莲笑应道,走了出去。 华夫人和林小姐也相视而笑了起来。林小姐把一盒子八把剪刀,统统收拾起来。 “这几个麻将精!”华夫人摇头笑叹道,款款的立起身,“天天都来捉我,真教她们缠得受不了。” 林小姐赶紧过去,把搁在床上那蓝丝旗袍捧过来,帮着华夫人换上。 “林小姐,你瞧瞧,我实在不喜欢,”华夫人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头转过来,转过去,她的眉头皱了起来,“今天我到百乐美去,我那个十三号又病了,是个生手给我做的头,一头头发都让他梳死了!” “我来替您挑松一下,您再看看。” 林小姐在梳妆台上,拣了一把尖柄子的梳子,替华夫人把她那个高耸的贵妃髻挑梳着。华夫人将台面上一只首饰盒打开,里面摆着一套翡翠玉器:一对吊珠耳坠,一串连环手钏,一面海棠叶大的夔凤佩,华夫人拈起那面玉佩,锁到心口上去,一面抚着那片润凉的玉饰,镜子里,她看见她那只雪白的手,衬在她那袭宝蓝的丝旗袍上,手里捏着一只碧莹莹的夔凤,春葱似的一把手指,指尖红得血点子一般。 “哦——又有了吗?”华夫人抬眼问道,她声音有些颤抖,她从镜中看见林小姐正俯下头,觑着眼,在她右鬓上角的头发里翻找着。 “只有一两根,”林小姐悄声答道:“我替您再抿几下,就看不出来了。” 林小姐又小心翼翼的替华夫人拢了好几下头发。 “您看行了吗?夫人。” 华夫人欠身凑近镜子面前,偏着头,端详良久,最后用手轻轻的摩挲了几下她的右鬓,才沉吟着说道: “就这样吧,林小姐,谢谢你。” ******** 华夫人走到花园里,一阵凉风迎面吹过来,把她的大衣都撩开了。她赶忙将大衣扣子扣上,一面戴上她那副珠灰的丝手套。园子里一道夕阳,斜铺在草坪上,那些朝鲜草草尖子已经泛着点点的黄斑,通到大门的那条石径上,几片落叶,给风吹得簌簌的在打转子。华夫人在石径上走了几步,突然一阵冷香,袭到了她面上来,她回头望去,看见墙东一角,那一片“一捧雪”开得翻腾了起来,她不由得煞住了脚,若有所思的迟疑了片刻,终于回头踅了过去。她踱到那畦“一捧雪”眼前,俯下身,深深吸了一口气。那几十株齐腰的白菊花,一团团,一簇簇,都吐出拳头大的水晶毬子来了,白茸茸的一片,真好像刚落下来的雪花一般,华夫人又凑近一朵大白菊,嗅了一下。人家都说这就是台湾最上品的白菊花了,在新公园的花展还得过特别奖呢,只是太娇弱了些,去年种下去,差不多都枯死了,她叫花匠敷了一个春天的鸡毛灰,才活过来,倒没料到,一下子,竟开得这般繁盛起来了。怪道上次万吕如珠来的时候,这些“一捧雪”刚打苞,她已经抱怨她:华夫人,你这些菊花真的那么尊贵吗?也舍不得送我们两枝插插盆。万夫人在学日文。万夫人在学茶道。万夫人又在学插花了!还是跟什么京子小姐学的。万吕如珠——那个女人,也懂得茶道、花道吗?弄得一屋子的盆儿、罐儿、壶儿、杯儿——都是从日本买来的,她说,现在日本东西做得不知道多么好!东京战后不知道多么繁华!奇怪,现在日本人的模样儿也变得体面起来了!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万大使要外放日本了似的,连走步路,筛壶茶,也那么弯腰驼背,打恭作揖,周身都沾了东洋婆的腔调儿。难道这些极尊贵的“一捧雪”就任她拿去随便糟蹋了不成?华夫人掐下一枝并蒂的菊花,一对花苞子颤袅袅的迎风抖着,可是她知道万吕如珠最是个好虚面子,嘴上不饶人的女人,花苞子选小些给她,恐怕都要遭她哂笑一番呢,“摩登外婆”!好像她自己还未曾当祖奶奶似的。华夫人跨进了那片花丛中,巡视了一番,她看到中央有一两棵花朵特别繁盛,她走向前去,用手把一些枝叶拨开,在那一片繁花覆盖着的下面,她赫然看见,原来许多花苞子,已经腐烂死去,有的枯黑,上面发了白霉,吊在枝枒上,像是一只只烂馒头,有的刚萎顿下来,花瓣都生了黄锈一般,一些烂苞子上,斑斑点点,爬满了菊虎,在啃啮着花心,黄浊的浆汁,不断的从花心流淌出来。一阵风掠过,华夫人嗅到菊花的冷香中夹着一股刺鼻的花草腐烂后的腥臭,她心中微微一震,她仿佛记得,那几天,他房中也一迳透着这股奇怪的腥香,她守在他床边,看着医生用条橡皮管子,插在他喉头上那个肿得发亮、乌黑的癌疽里,昼夜不停的在抽着脓水,他床头的几案上,那只白瓷胆瓶里,正插着三枝碗大一般的白菊花,那是她亲自到园里去采来插瓶的。园里那百多株“一捧雪”都是栖霞山移来的名种,那年秋天,人都这样说,日本鬼打跑了,洋澄湖的螃蟹也肥了,南京城的菊花也开得分外茂盛起来。他带着他的军队,开进南京城的当儿,街上那些老头子老太婆们又哭又笑,都在揩眼泪,一个城的爆竹声,把人的耳朵都震聋了。她也笑得弯下了身去,对他说道:“欢迎将军,班师回朝——”他挽着她,他的披风吹得飘了起来,他的指挥刀,挂在他腰际,铮铮锵锵,闪亮的,一双带白铜刺的马靴踏得混响,挽着她一同走进了园子里,他擎着一杯白兰地,敬到她唇边,满面笑容的低声唤道:芸香——满园子里那百多株盛开的“一捧雪”,都在他身后招翻得像一顷白浪奔腾的雪海一般。那年秋天,人人都说:连菊花也开得分外茂盛起来—— ******** “夫人,车子已经开出来了。” 华夫人抬起头来,她看见老花匠黄有信正站在石径上,白眉白鬓,抖瑟的佝着背,手里执着一柄扫落叶的竹扫帚。华夫人迟疑了一下,又随手掐下一枝菊花,才从花丛里跨了出来,往大门走去,一束白簇簇的“一捧雪”拥在她胸前。 “黄有信——”华夫人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是,夫人。”黄有信停下扫帚应道。 “你去把那些菊花修剪一下,有好些已经残掉了。” 4/5/2009 白先勇-台北人/孤恋花(全) 从前每天我和娟娟在五月花下了班,总是两个人一块儿回家的。有时候夏天夜晚,我们便叫一辆三轮车,慢慢荡回我们金华街那间小公寓去。现在不同了,现在我常常一个人先回去,在家里弄好消夜,等着娟娟,有时候一等便等到天亮。
金华街这间小公寓是我花了一生的积蓄买下来的。从前在上海万春楼的时候,我曾经攒过几文钱,我比五宝她们资格都老,五宝还是我一手带出头的;可是一场难逃下来,什么都光了,只剩下一对翡翠镯子,却还一直戴在手上。那对翠镯,是五宝的遗物,经过多少风险,我都没肯脱下来。 到五月花去,并不是出于我的心愿。初来台湾,我原搭着俞大傀头他们几个黑道中的人,一并跑单帮。哪晓得在基隆码头接连出了几次事故,俞大傀头自己一点老本搞干不算,连我的首饰也统统赔了进去。俞大傀头最后还要来剥我手上那对翠镯,我抓起一把长剪刀便指着他喝道:你敢碰一碰我手上这对东西!他朝我脸上吐了一泡口水,下狠劲啐道:婊子!婊子!做了一辈子的生意浪,我就是听不得这两个字,男人嘴里骂出来的,愈更龌龊。 酒家的生意并不好做,五月花的老板看中了我资格老,善应付,又会点子京戏,才专派我去侍候那些从大陆来的老爷们,唱几段戏给他们听。有时候碰见从前上海的老客人,他们还只管叫我云芳老六。有一次撞见卢根荣卢九,他一看见我便直跺脚,好像惋惜什么似的: “阿六,你怎么又落到这种地方来了?” 我对他笑着答道: “九爷,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其实凭我一个外省人,在五月花和那起小查某混在一块儿,这些年能够攒下一笔钱,就算我本事大得很了。后来我泥着我们老板,终究捞到一个经理职位,看管那些女孩儿。五月花的女经理只有我和胡阿花两个人,其余都是些流氓头。我倒并不在乎,我是在男人堆子里混出来的,我和他们拼惯了。客人们都称我做“总司令”,他们说海陆空的大将——像丽君、心梅——我手下都占齐了。当经理,只有拿干薪,那些小查某的皮肉钱,我又不忍多刮,手头比从前紧多了,最后我把外面放账的钱,一并提了回来,算了又算,数了又数,终于把手腕上那对翡翠镯子也卸了下来,才拼凑着买下了金华街这栋小公寓。我买这栋公寓,完全是为了娟娟。 娟娟原来是老鼠仔手下的人,在五月花的日子很浅,平常打过几个照面,我也并未十分在意。其实五月花那些女孩儿擦胭抹粉打扮起来,个个看着都差不多。一年多以前,那个冬天的晚上,我到三楼三一三去查番。一推门进去,却瞥见娟娟站在那里唱台湾小调。房里一桌有半桌是日本狎客,他们正在和丽君、心梅那几个红酒女搂腰的搂腰,摸奶的摸奶,喧闹得了不得。一房子的烟,一房子的酒气和男人臭,谁也没在认真听娟娟唱。娟娟立在房间的一角,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缎子旗袍,披着件小白褂子,一头垂肩的长发,腰肢扎得还有一捻。她背后围着三个乐师,为首的是那个林三郎,眨巴着他那一双烂得快要瞎了的眼睛,拉起他那架十分破旧、十分凄哑的手风琴,在替娟娟伴奏。娟娟是在唱那支《孤恋花》。她歪着头,仰起面,闭上眼睛,眉头蹙得紧紧的,头发统统跌到了一边肩上去,用着细颤颤的声音在唱,也不知是在唱给谁听: 月斜西月斜西 真情思君君不知—— 青春枞谁人爱 变成落叶相思栽—— 这首小调,是林三郎自己谱的曲。他在日据时代,是个小有名气的乐师,自己会写歌。他们说,他爱上了一个蓬莱阁叫白玉楼的酒女,那个酒女发羊癫疯跌到淡水河里淹死了,他就为她写下了这首《孤恋花》。他抱着他那架磨得油黄的手风琴,眨着他那双愈烂愈红的眼睛,天天奏、天天拉,我在五月花里,不知听过多少酒女唱过这支歌了。可是没有一个能唱得像娟娟那般悲苦,一声声,竟好像是在诉冤似的。不知怎的,看着娟娟那副形相,我突然想起五宝来。其实娟娟和五宝长得并不十分像,五宝要比娟娟端秀些,可是五宝唱起戏来,也是那一种悲苦的神情。从前我们一道出堂差,总爱配一出《再生缘》,我唱孟丽君,五宝唱苏映雪,她也是爱那样把双眉头蹙成一堆,一段二黄,满腔的怨情都给唱尽了似的。她们两个人都是三角脸、短下巴、高高的颧骨、眼塘子微微下坑,两个人都长着那么一副飘落的薄命相。
娟娟一唱完,便让一个矮胖秃头的日本狎客拦腰揪走了,他把她揿在膝盖上,先灌了她一盅酒,灌完又替她斟,直推着她跟邻座一个客人斗酒。娟娟并不推拒,举起酒杯,又咕嘟咕嘟一口气饮尽了。喝完她用手背揩去嘴角边淌流下来的酒汁,然后望着那个客人笑了一下。我看见她那苍白的小三角脸上浮起来的那一抹笑容,竟比哭泣还要凄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容易让客人摆布的酒女。像我手下的丽君、心梅,灌她们一盅酒,那得要看狎客的本事。可是娟娟却让那几个日本人穿梭一般,来回的猛灌,她不拒绝,连声也不吭,喝完一杯,咂咂嘴,便对他们凄苦的笑一下。一番当下来,娟娟总灌了七、八杯绍兴酒下去,脸都有点泛青了。她临走时,立起身来,还对那几个灌她酒的狎客点着头说了声对不起,脸上又浮起她那个十分僵硬、十分凄凉的笑容来。 那天晚上,我收拾妥当,临离开时,走进三楼的洗手间去,一开门,却赫然看见娟娟在里头,醉倒在地上,朝天卧着。她一脸发了灰,一件黑缎子旗袍上,斑斑点点,洒满了酒汁。洗面缸的龙头开了没关,水溢到地上来,浸得娟娟一头长发湿淋淋的。我赶忙把她扶了起来,脱下自己的大衣裹在她身上。那晚,我便把娟娟带回到我的寓所里去,那时我还一个人住在宁波西街。 我替娟娟换洗了一番,服侍她睡到我床上去,她却一直昏醉不醒,两个肩膀犹自冷得打哆嗦。我拿出一条厚棉被来,盖到她身上,将被头拉起,塞到她的下巴底下,盖得严严的。我突然发觉,我有好多年没有做这种动作了。从前五宝同我睡一房的时候,半夜里我常常起来替她盖被。五宝只有两杯酒量,出外陪酒,跑回来常常醉得人事不知。睡觉的时候,酒性一燥,便把被窝踢得精光。我总是拿条被单把她紧紧的裹起来。有时候她让华三那个老龟公打伤了,晚上睡不安,我一夜还得起来好几次,我一劝她,她就从被窝里伸出她的膀子来,摔到我脸上,冷笑道: “这是命,阿姊。” 她那雪白的胳臂上印着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是华三那杆烟枪子烙的。我看她痛得厉害,总是躺在她身边,替她揉搓着,陪她到大天亮。我摸了摸娟娟的额头,冰凉的,一直在冒冷汗,娟娟真的醉狠了,翻腾了一夜,睡得非常不安稳。 第二天,蒙蒙亮的时候,娟娟就醒了过来。她的脸色很难看,睁着一双炯炯的眸子,她说她的头痛得裂开了。我起来熬了一碗红糖姜汤,拿到床边去喂她。她坐起身子,我替她披上了一件棉袄。她喝了一半便不喝了,俯下头去,两手拼命在搓揉她的太阳穴,她的长头发披挂到前面来,把她的脸遮住了。半晌,她突然低着头说道: “我又梦见我妈了。”娟娟说话的声音很奇怪,空空洞洞,不带尾音的。 “她在哪里?”我在她的身边坐了下来。 “不知道,”她抬起头来,摇动着一头长发,“也许还在我们苏澳乡下——她是一个疯子。” “哦——”我伸出手去。替她拭去额上冒出来一颗一颗的冷汗珠子。我发觉娟娟的眼睛也非常奇特,又深又黑,发怔的时候,目光还是那么惊慌,一双眸子好像两只黑蝌蚪,一迳在乱窜着。 “我爸用根铁链子套在她的颈脖上,把她锁在猪栏里。小时候,我一直不知道她是我妈妈。我爸从来不告诉我。也不准我走近她。我去喂猪的时候,常看见附近的小孩子拿石头去砸她,一砸中,她就张起两只手爪,磨着牙齿吼起来。那些小孩子笑了,我也跟着笑——”娟娟说着嘿嘿的干笑了几声,她那短短苍白的三角脸微微扭曲着:“有一天,你看——” 她拉开了衣领,指着她咽喉的下端,有一条手指粗,像蚯蚓般鲜亮的红疤,横在那里。 “有一天,我阿姨来了,她带我到猪栏边,边哭边说道:‘伊就是你阿母呵!’那天晚上,我偷偷拿了一碗菜饭,爬进猪栏里去,递给我妈。我妈接过饭去,瞅了我半天,咧开嘴笑了。我走过去,用手去摸她的脸,我一碰到她,她突然惨叫了起来,把饭碗砸到地上,伸出她的手爪子,一把将我捞住,我还没叫出声音来,她的牙齿已经咬到我喉咙上来了——” 娟娟说着又干笑了起来,两只黑蝌蚪似的眸子在迸跳着。我搂住她的肩膀,用手抚摩着她颈子上那条疤痕,我突然觉得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滑溜溜的,蠕动了起来一般。 ******** 从前我和五宝两人许下一个心愿:日后攒够了钱,我们买一栋房子住在一块儿,成一个家,我们还说去赎一个小清倌人回来养。五宝是人牙贩子从扬州乡下拐出来的,卖到万春楼,才十四岁,穿了一身花布棉袄棉裤,裤脚扎得紧紧的,剪着一个娃娃头,头上还夹着只铜蝴蝶,我问她: “你的娘呢,五宝?” “我没得娘。”她笑道。 “寿头,”我骂她,“你没得娘?谁生你出来的?” “不记得了。”她甩动着一头短发,笑嘻嘻的咧开嘴。我把她兜入怀里,揪住她的腮,亲了她两下,从那时起,我便对她生出了一股母性的疼怜来。 “娟娟,这便是我们的家了。” 我和娟娟搬进我们金华街那栋小公寓时,我搂住她的肩膀对她说道。五宝死得早,我们那桩心愿一直没能实现,漂泊了半辈子,碰到娟娟,我才又起了成家的念头。一向懒散惯了,洗衣烧饭的家务事是搞不来的,不过我总觉得娟娟体弱,不准她多操劳,天天她睡到下午,我也不忍去叫醒她。尤其是她在外陪宿了回来,一身憔悴,我对她格外的怜惜。我知道,男人上了床,什么下流的事都干得出来。有一次,一个老杀胚用双手死揿住我的颈子,揿得我差不多噎了气,气呼呼的问我:你为什么不喘气?你为什么不喘气?五宝点大蜡烛的那晚,梳拢她的是一个军人,壮得像只大牯牛。第二大早上,五宝爬到我床上,滚进我怀里,眼睛哭出了血来。她那双小小的奶子上,青青红红尽是牙齿印。 “是谁开你的苞的,娟娟。”有一天,娟娟陪宿回来,起身得特别晚,我替她梳头,问她道。 “我爸。”娟娟答道。 我站在她身后,双手一直蓖着她那一头长发,没有做声。 “我爸一喝醉了就跑到我房中来,”娟娟嘴里叼着根香烟,满面倦容,“那时我才十五岁,头一晚,害怕,我咬他。他揪起我的头在床上磕了几下,磕得我昏昏沉沉的,什么事都不知道了。以后每次他都从宜兰带点胭脂口红回来,哄着我陪他——”娟娟嘿嘿的干笑了两声,她嘴上叼着那根香烟,一上一下的抖动着。 “我有了肚子,我爸便天天把我抓到大门口,当着隔壁邻舍的人,指到我脸上骂:‘偷人!偷人!’我摸着我那鼓鼓的肚子,害怕得哭了起来。我爸弄了一撮苦药,塞到我嘴里,那晚,我屙下了一滩血块来——”娟娟说着又笑了起来。她那张小三角脸,扭曲得眉眼不分。我轻轻的摩着她那瘦棱棱的背脊,我觉得好像在抚弄着一只让人丢到垃圾堆上,奄奄一息的小病猫一般。 娟娟穿戴好,我们便一块儿走了出去,到五月花去上班,走在街上,我看见她那一头长发在晚风里乱飞起来,她那一捻细腰左右摇曳得随时都会断折一般,街头迎面一个大落日,从染缸里滚出来似的,染得她那张苍白的三角脸好像溅满了血,我暗暗感到,娟娟这副相长得实在不祥,这个摇曳着的单薄身子到底载着多少的罪孽呢? ******** 娟娟经常一夜不归,是最近的事情。有一天晚上,一个闷热的六月天,我躺在床上,等着娟娟,一夜也没有合过眼,望着窗外渐渐发了白,背上都睡湿了。娟娟早上七、八点才回来,左摇右摆,好像还在醉酒似的,一脸倦得发了白,她勾画过的眉毛和眼眶,都让汗水溶化了,散开成两个大黑圈,好像眉毛眼睛都烂掉了。她走进房来,一声不响踢落了一双高跟鞋,挣扎着脱去了旗袍,身子便往床上一倒,闭上眼睛,一动也不动了。我坐到她身边,替她卸去奶罩,她那两只奶头给咬破了,肿了起来,像两枚熟烂了的牛血李,在淌着粘液。我仔细一看,她的颈脖子上也有一转瘀青的牙齿印,衬得她喉头上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愈更鲜明了,我拿起她的手臂来,赫然发觉她的手弯上一排四、五个青黑的针孔。 “娟娟!”我叫道。 “柯老雄——”娟娟闭着眼睛,微弱的答道。说着,偏过头,便昏睡过去了。 我守在娟娟身旁,前夜在五月花的事情,猛的又兜上了心头来。那晚柯老雄来到五月花,我派过丽君和心梅去,他都不要,还遭他骂了几句“干伊娘”,偏偏他却看上了娟娟。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他是跑单帮的,聚赌吸毒,无所不来,是个有名的黑窝主。那时他出手大,耍过几个酒女,有一个叫凤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个月,便暴毙了。我们五月花的人都噪起说,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敛迹了几年。这次回来,看着愈更骠悍了。娟娟当番的时分,他已喝到了七、八成,伙着一帮赌徒,个个嘴里都不干不净的吆喝着。柯老雄脱去了上衣,光着两只赤黑的粗膀子,胳肢窝下露出大丛黑毛来,他的裤头带也松开了,裤上的拉链,掉下了一半。他剃着个小平头,一只偌大的头颅后脑刮得青光光的,顶上却耸着一撮根根倒竖猪鬃似的硬发。他的脑后见腮,两片牙巴骨,像鲤鱼腮,往外撑张,一对猪眼睛,眼泡子肿起,满布着血丝,乌黑的厚嘴唇,翻翘着,闪着一口金牙齿,一头的汗,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他,我已经闻到一阵带鱼腥的狐臭了。 娟娟走到他眼前,他翻起对猪眼睛,下狠劲朝娟娟身上打量了一下,陡地伸出了他那赤黑的粗膀子,一把捉住娟娟的手,便往怀里猛一带,露出他一嘴的金牙嘻笑了起来。娟娟脚下一滑,便跌坐到他大腿上去了。他那赤黑的粗膀子将娟娟的细腰夹得紧紧的,先灌了她一杯酒,她还没喝完,他却又把酒杯抢了去咂嘴舐唇的把剩酒喝光,尖起鼻子便在娟娟的颈脖上嗅了一轮,一双手在她胸上摩挲起来。忽然间,他把娟娟一只手臂往外拿开,伸出舌头便在她腋下舐了几下,娟娟禁不住尖笑起来,两脚拼命蹬踢,柯老雄扣住她紧紧不放,抓住她的手,便往他腹下摸去。 “你怕不怕?” 他涎着脸,问道。一桌子的狎客都笑出了怪声来,娟娟拼命挣扎,她那把细腰,夹在柯老雄粗黑的臂弯里,扭得折成了两截。我看见她苍白脸上那双黑蝌蚪似的眼珠子,惊惶得跳了出来。 ******** 不知娟娟命中到底冲犯了什么,招来这个魔头。自从她让柯老雄缠上以后,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他到五月花去找她,她便乖乖的让他带出去,一去回来,全身便是七痨五伤,两只膀子上尽扎着针孔子。我狠狠的劝阻她,告诉她这种黑道中人物的厉害,娟娟总是怔怔的瞅着我,恍恍惚惚的。 “懂不懂,娟娟?”我有时候发了急,揪住她的肩膀死摇她几下,喝问她,她才摇摇头,凄凉的笑一下,十分无奈的说道: “没法子哟,总司令——” 说完她一丝不挂只兜着个奶罩便坐到窗台上去,佝起背,缩起一只脚,拿着瓶紫红的寇丹涂起她的脚指甲来,嘴里还在有一搭没一搭的哼着《思想起》、《三声无奈》,一些凄酸的哭调。她的声音空空洞洞的,好像寡妇哭丧一般,哼不了几句,她便用叠草纸擤一下鼻涕,她已经渐渐的染上了吗啡瘾了。 有一次,柯老雄带娟娟去开旅馆,娟娟让警察逮了去,当她是野鸡。我花了许多钱,才把娟娟从牢里赎了出来。从那次起,我要娟娟把柯老雄带回家里来,我想至少在我眼底看着,柯老雄还不敢对娟娟逞凶,我总害怕,有一天娟娟的命会丧在那个阎王的手里。我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 每次他们回来,我便让到厨房里去,我看不得柯老雄那一口金牙,看见他,我便想起华三,华三一打五宝,便龇起一嘴巴金牙齿喝骂:打杀你这个臭婊子!我在厨房里,替娟娟熬着当归鸡做消夜,总是竖起耳朵在听:听柯老雄的淫笑,他的叱喝,听娟娟那一声声病猫似的哀吟,一直到柯老雄离开,我才预备好洗澡水,到房中去看娟娟。有一次我进去,娟娟坐在床上,赤裸裸的,手里擎着一叠一百元的新钞票,数过来,数过去,重头又数,好像小孩子在玩公仔图一般。我走近她,看见她那苍白的小三角脸上,嘴角边粘着一枚指甲大殷红的干血块。 ******** 七月十五,中元节这天,终于发生了事故。 那晚柯老雄把娟娟带出去,到三重镇去吃拜拜,我回家比平日早些,买了元宝蜡烛,做了四色奠菜,到厨房后头的天台上,去祭五宝。那晚热得人发昏,天好像让火烧过了一般,一个大月亮也是泛红的。我在天台上烧完几串元宝,已经熏出了一头汗来,两腮都发烧了,平时不觉得,算了一算,五宝竟死了十五年了。我一想起她,总还像是眼前的事情,她倒毙在华三的烟榻上,嘴巴糊满了鸦片膏子,眼睛瞪得老大,那副凄厉的样子,我一闭眼便看见了。五宝口口声声都对我说:我要变鬼去找寻他! 差不多半夜里,柯老雄才夹着娟娟回来,他们两人都喝得七颠八倒了。柯老雄一脸紫胀,一进门,一行吐口水,一行咒着:干伊娘!干伊娘!把娟娟脚不沾地的便拖进了房中去。我坐在厨房里,好像火烧心一般,心神怎么也定不下来。柯老雄的吆喝声分外的粗暴,间或还有厮打的声音。突然我想起了五宝自杀前的那一幕来:五宝跌坐在华三房中,华三揪住她的头,像推磨似的在打转子,手上一根铜烟枪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我看见她的两只手在空中乱抓乱捞,她拼命的喊了一声:阿姊——我使足了力气,两拳打在窗上,窗玻璃把我的手割出了血来——一声穿耳的惨叫,我惊跳了起来,抓起案上一把菜刀,便往房中跑去。一冲开门,赫然看见娟娟赤条条的骑在柯老雄的身上,柯老雄倒卧在地板上,也是赤精大条的。娟娟双手举着一只黑铁熨斗,向着柯老雄的头颅,猛锤下去,咚、咚、咚,一下紧接一下。娟娟一头的长发都飞张了起来,她的嘴巴张得老大,像一只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豆腐渣似灰白的脑浆洒得一地,那片裂开的天灵盖上,还粘着他那一撮猪鬃似的硬发,他那两根赤黑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娟娟那两只青白的奶子,七上八下的甩动着,溅满了斑斑点点的鲜血。她那瘦白的身子,骑在柯老雄壮硕的赤黑尸体上,突然好像暴涨了几倍似的。我感到一阵头晕,手里的菜刀跌落到地板上。 ******** 娟娟的案子没有开庭,因为她完全疯掉了。他们把她押到新竹海边一个疯人院去。我申请了两个多月,他们才准我去探望她,林三郎跟我作伴去的。娟娟在五月花的时候,林三郎很喜欢她,教了她许多台湾小调,他自己写的那首《孤恋花》就是他教她唱的。 我们在新竹疯人院里看到了娟娟。她们给她上了手铐,说她会咬人。娟娟的头发给剪短了,发尾子齐着耳根翘了起来,看着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她穿了一件灰布袍子,领子开得低低的,喉咙上那条蚯蚓似的红疤,完全露了出来。她不认识我们了,我叫了她好几声,她才笑了一下,她那张小小的三角脸,显得愈更苍白削瘦,可是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我们坐了一阵子,没有什么话说,我把一篮苹果留了下来,林三郎也买了两盒掬水轩的饼干给娟娟。两个男护士把娟娟架了进去,我知道,他们再也不会放她出来了。 我和林三郎走出疯人院,已是黄昏,海风把路上的沙刮了起来,让落日映得黄濛濛的。去乘公共汽车,要走一大段路,林三郎走得很慢,他的眼睛差不多完全瞎掉了。他戴着一副眼镜,拄着一根拐杖,我扶着他的手臂,两个人在那条漫长的黄泥路上一步一步的行着。路上没有人,两旁一片连着一片稻田。秋收过了。干裂的田里竖着一丛丛枯残的稻梗子。走了半天,我突然觉得有点寂寞起来,我对林三郎说: “三郎,唱你那支《孤恋花》来听。” “好的,总司令。” 林三郎清了一清喉咙,尖起他的假嗓子,学着那些酒家女,细细的哼起他那首《孤恋花》来: 青春枞谁人爱 变成落叶相思栽—— 白先勇-台北人/梁父吟(全) 一个深冬的午后,台北近郊天母翁寓的门口,一辆旧式的黑色官家小轿车停了下来,车门打开,里面走出来两个人。前面是位七旬上下的老者,紧跟其后,是位五十左右的中年人。老者身着黑缎面起暗团花的长袍,足登一双绒布皂鞋,头上戴了一顶紫貂方帽,几绺白发从帽沿下露了出来,披覆在他的耳背上,他的两颐却蓄着一挂丰盛的银髯。老者身材硕大,走动起来,胸前银髯,临风飘然,可是他脸上的神色却是十分的庄凝。他身后那位中年人也穿了一身深黑的西服,系着一根同色领带。他戴了一副银丝眼镜,头发也开始花白了,他的面容显得有点焦黄疲惫。老者和中年人一走近大门,里面一个苍老的侍从老早打开了门,迎了出来,那个侍从也有六十开外了,他穿着一身褪了色的蓝布中山装,顶上的头发已经落尽,背却佝偻得成了一把弯弓,他向老者和那位中年人不停地点着头说道:
“长官回来了?雷委员,您好?” 雷委员向那个老侍从还了礼,然后便转过来微微欠身向老者恭敬的说道: “朴公累了一天,要休息了吧?我要告辞了。” “不要紧,进来坐坐,我还有话要跟你说。”朴公摆了摆手,并没有回头,却踏着迟缓而稳健的步子,迳自往门内走了进去,雷委员也跟着走了进来。那个老侍从便马上过去把大门关上。 “赖副官。”朴公叫道。 “有。”赖副官赶忙习惯的做了一个立正的姿势,两手贴在腿侧上,可是他的背却仍旧佝偻着,伸不直了。 “沏两杯茶,拿到我书房来。” “是,长官。”赖副官一行应着,一行却弯着身子走了。 宅内的院子里,别的树木都没有种,单沿着围墙却密密的栽了一丛紫竹,因是深冬,院子的石径上都飘满了脱落的叶箨。朴公和雷委员走向屋内时,踏在焦脆的竹叶片上,一直发着哗剥的碎声。朴公和雷委员走进屋内书房时,赖副官早已经端着两盅铁观音进来,搁在一张嵌了纹石的茶几上了,然后他又弯着身点着头向雷委员说: “雷委员请用茶。” 朴公进到书房里,并没有摘下帽子,便迳自走到茶几旁边一张紫檀木太师椅上坐了下来,捧起了一盅热茶,暖了一暖手,吹开浮面的茶叶,啜了一口,然后才深深的舒了一口气。他举目看见雷委员仍旧立着时,便连忙用手示了一下意,请雷委员在另一张太师椅上坐下。 书房内的陈设十分古雅,一壁上挂着一幅中堂,是明人山水,文征明画的寒林渔隐图。两旁的对子却是郑板桥的真迹,写得十分苍劲雄浑: 锦江春色来天地 玉垒浮云变古今 另一壁也悬了一副对联,却是汉魏的碑体,乃是展堂先生的遗墨。上联题着“朴园同志共勉”。下联书明了日期:民国十五年北伐誓师前夕。联语录的是国父遗嘱: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须努力 靠窗左边是一张乌木大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一律齐全。一个汉玉鲤鱼笔架,一块天籁阁珍藏的古砚,一只透雕的竹笔筒里插着各式的毛笔,桌上单放着一部翻得起了毛的线装《资治通鉴》。靠窗的右边,有一个几案,案头搁着一部大藏金刚经,经旁有一支饕餮纹三脚鼎的古铜香炉,炉内积满了香灰,中间还插着一把烧剩了的香棍。 “你们老师——”朴公坐下后,沉思良久,才开言道。 “是的,朴公。”朴公说了一句,没有接下去,雷委员便答腔道。 “你们老师,和我相处,前后总有五十多年了——”朴公顿了一顿才又说道,“他的为人,我知道得太清楚。” “是的,朴公,”雷委员答道,“恩师和朴公的厚谊我们都知道。” “‘狂狷’二字是你老师的好处,可是他一辈子吃亏,也就是这个上头。孟养——他的性子是太刚了些。”朴公点着头叹了一口气。 “恩师的为人,实在是叫人景仰的。”雷委员说道。 “虽然这样说,跟他共事就有点难了,”朴公转向雷委员,“你做过他这些年的幕僚,你当然知道。” “是的,是的,”雷委员赶快接口道,“恩师行事,一向令重如山,口出必行,那是没有人敢违背的。” “你们背地下都把他比做七月里的大太阳——烈不可当,是吗?”朴公侧过身去,微笑着问道。雷委员会心的笑了一下,却没敢答腔。朴公把头上的貂皮帽摘了下来,用手搔了一下头上那几绺白发,又独自沉思起来。 “其实,他晚年也是十分孤独的——”隔了半晌,朴公才喃喃自语的说道。 “嗯,朴公?” “我说,”朴公转头过去提高了声音,“孟养,他的性子太烈了。做了一辈子的事,却把世人都得罪了。就是我和仲默两人还能说说他。” “恩师对朴公和仲公二位一向推崇备至。”雷委员欠身转向朴公,脸上充满了敬意的说道。朴公捋了一捋他胸前那挂银须,微微的笑了一下。 “我和仲默倒未必真有什么地方教他折服。不过,我们三人当初结识,却颇有一段渊源——这个,恐怕连你也不太清楚呢。” “我记得恩师提过:他和朴公、仲公都是四川武备学堂的同学。” “那倒是。不过,这里头的曲折,说来又是话长了——”朴公轻轻的叹了一下,微微带笑的合上了目。雷委员看见朴公闭目沉思起来,并不敢惊动他,静等了一刻工夫,才试探着说道: “朴公讲给我们晚辈听听,日后替恩师作传,也好有个根据。” “唔——”朴公吟哦了一下,“说起来,那还是辛亥年间的事情呢。仲默和他夫人杨蕴秀,刚从日本回来,他们在那边参加了同盟会,回来是带了使命的:在四川召集武备学堂的革命分子,去援助武汉那边大举起义。那时四川哥老会的袍哥老大,正是八千岁罗梓舟,他带头掩护我们暗运军火入武昌。其实我们几个人虽然是先后同学,彼此并不认识,那次碰巧都归成了一组。我们自称是‘敢死队’,耳垂上都贴了红做暗记的,提出的口号是‘革命倒满·倒满革命’。一时各路人马,揭竿而起,不分昼夜,兼水陆纷纷入鄂。仲默的夫人杨蕴秀到底不愧是个有胆识的女子!”朴公说着不禁赞佩的点了几下头。 “仲公的夫人确实是位巾帼英雄。”雷委员也附和着赞道。 “你知道吗?那天运军火进武昌,就是由杨蕴秀扮新娘。炸弹都藏在她的花轿里。孟养和我呢,就打了红包头扮抬轿夫,仲默却是一身长袍马褂骑在马上做新郎官。加上几个袍哥同志,吹吹打打便混进了正阳门。那晓得一进城,里面早已风声鹤唳,人心惶惶了。原来文学社的几个同志走漏事机,总督下令满城捕人,制台衙门门前已经悬上了我们革命同志的头颅了。我们马上接到胭脂巷十号的命令:事出仓猝,提前发难,当晚子时,以炮鸣为号。任务是炸制台衙门,抢救狱中同志。我们几个人便藏到了杨蕴秀姊姊家,伺机而动。那天夜晚,也真好像天意有知一般,竟是满城月色,景象十分悲肃。我们几个人都换上了短打,连杨蕴秀也改了男装。大家几杯烧酒一下肚,高谈国家兴亡,都禁不住万分慷慨起来。你老师最是激昂,我还记得,他喝得一脸血红,把马刀往桌上一拍,拉起我和仲默两个人,便效那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在院子里献歃血为盟,对天起誓:‘不杀满奴,誓不生还。’约定日后大家有福共享,有难同当。那时倒真是都抱了必死之心的,三个人连姓名生辰都留下了。算起来,我是老大,仲默居二,你老师年纪最小,是老么。他那时才不过二十岁——” “哦?”雷委员惊讶的插话道,“我倒不曾知道,原来恩师和朴公、仲公,还有这么一段渊源呢!” “你哪里能得知?”朴公又捋了一下他胸前的银髯,笑道,“那段过往,确实是我们三个人的秘密。那晚我们才等到十时左右,城东工程营那边便突然间枪声震响起来了。几个人正还犹疑,你老师便跳了起来,喊道:‘外面都动了兵器了,我们还在这里等死吗?’说着便抢了几枚炸弹,拖起马刀往外面冲去,我们也纷纷涌了出去。原来外面人声汹汹,武昌城内早已火光冲天了。混战了一夜,黎明的光景,大势已定,武昌城内,到处都飘满了我们革命军的白旗了。于是我们一队人便走向蛇山楚望台去集合,经过黄鹤楼的时候,你老师突然兴致大发,一下子跑到了上面去,脱下了一件血迹斑斑的白布褂子,用竹竿挑起,插到了楼檐上去,然后他站到黄鹤楼的栏杆上,挥着一柄马刀,朝了我们呼喊道:‘革命英雄——王盂养在此。’他那时那股豪狂的劲道,我总还记得。”朴公又微微的笑了一下,停下来喝了一口铁观音。 “要不是朴公今天提起,恩师那些事迹竟埋没了,”雷委员说,“这些都该写入传里去的。” “可以写,”朴公点首赞许道,“你老师年轻时那些任侠事迹,只有我才最清楚。那次起义,虽然事出仓猝,由几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闯成了革命,可是也就是那么一闯,却把个民国给闯了出来呢。第二天我们便通电全国,称中华年号为‘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朴公沉吟了片刻,又缓缓的说道,“也就是从那时起,日后几十年间,我们三个人东征西讨,倒也真还能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地步。你老师当了总司令的时候,官位比我们都高,背着人,我和仲默一样叫他‘老么’。”朴公朝雷委员点头笑了一下,雷委员也笑了起来。“他也始终把我和仲默以兄长看待,所以只有我和仲默还够拘阻他一些。我一生谨慎,吃亏的地方少。仲默厚道,与人无争。不过,平心而论,讲到才略机智,我要首推你们老师——”朴公竖起了一双寿眉,举起了大拇指说道,“我老早背地下就和仲默说过:‘老二,日后叱咤风云,恐怕还要看我们那个小的呢。’后来果然应了我的话,你老师的成就确实在我们之上。” “恩师的才智实在是令人钦服的,”雷委员说道,“只可惜还没能展尽就是了。” “不是这样说,”朴公摆了一摆手止住雷委员道,“他倒真是做过了一番事业的。不过你老师发迹得早,少年得志,自然有他许多骄纵的地方,不合时宜。这不能怨天尤人,还是要怪他自己的性格。孟养——”朴公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他确实太刚烈了。”说完朴公和雷委员对坐着,各自又默默地沉思起来,隔了一刻工夫,雷委员才轻轻的喟叹了一声说道: “不过——今天总算是风光了。难为人到得那么齐全,连王钦公、李贤公、赵冕公竟也亲自来了。” “是吗?”朴公微感惊讶的问道,“他们也来了吗?我怎么没见着呢?” “他们来得很早,一会儿功夫就告辞了。” “哦——”朴公若有所思的说道,“我也有多少年没有见着他们了。他们几个送来的挽联,挂在灵堂里,我倒看了。王钦之的挽联还嵌了两句‘出师未捷身先死。中原父老望旌旗。’虽然他和你老师有过一段恩怨,可见他对你老师也还是十分推重的。” “是的,朴公。”雷委员赶忙应道。 “今天的公祭倒也还罢了,”朴公说道,“虽说身后哀荣,也不能太离了格。我看孟养的那个男孩子,竟不大懂事。大概在外国住久了,我们中国人的人情礼俗,他不甚了解。” “家骥兄刚从美国回来,他对国内的情形是比较生疏一点。”雷委员解说道。 “治丧委员会的人,和他商量事情,他一件件都给驳了回来。我主持这个治丧会,弄得很为难,他是亡者的家属,又是孝子,我也不便太过专揽。后来我实在看不过去,便把他叫到一旁,对他说道:‘当然古训以哀戚为重,可是你父亲不比常人,他是有过功勋的。开吊这天,是国葬的仪式,千人万众都要来瞻仰你父亲的遗容。礼仪上有个错失,不怕旁人物议,倒是对亡者失敬了。’我的话只能说到这一步,我看他的情形,竟有点不耐烦的样子。” “家骥兄办事,确实还少了一点历练。”雷委员点头附和道。 “还有一件事,我也对他直说了,孟养的夫人早过世,孟养在医院卧病这两年,侍候汤药,扶上扶下,都还靠他那位继室夫人。他们这次发讣文,竟没有列她的名字。她向我哭诉,要我主持公道。以我和你老师的情分,我不能不管。可是这到底是他们的家事,我终究还是个外人,不便干预。最后我只得委婉的和盂养那个男孩子说了:‘看在你亡父的分上,日后生活,你们多少照顾些。’”朴公说到这里,却太息了一下,愀然说道: “看见这些晚辈们行事,有时却不由得不叫人寒心呢。” 雷委员也跟着点头,唏嘘了一番。朴公手里一直捧着那盅早已凉掉了的铁观音,又默然沉思起来。雷委员看见朴公面上,已经有了些倦容,他便试探着说道: “朴公身体乏了吧,我该——” 朴公抬起头看看雷委员,又望望窗外,说道: “天色已经不早了。这样吧,你索性留在我这里,陪我对一盘棋,吃了晚饭再走。” 说着他也不等雷委员同意,便迳自走向棋桌,把一副围棋摆上,雷委员也只得跟着坐到棋桌边。刚坐下去,朴公抬头瞥见几案的香炉里,香早已烧尽,他又立了起来,走到几案那里,把残余的香棍拔掉,点了一把龙涎香,插到那只鼎炉内。一会儿功夫,整个书房便散着一股浓郁的龙涎香味了。朴公和雷委员便开始对弈起来。下了两三手的当儿,书房门突然打开了,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子走了进来,他穿了一身整洁的卡其学生制服,眉眼长得十分清俊,手里捧碗热气腾腾的汤药。 “爷爷,请用药。”他小心翼翼的把那碗汤药搁在茶几上便对朴公说道。朴公抬头看见他,脸上马上泛出了一丝笑容,但是却厉声喝道: “还不快叫雷伯伯?” “雷伯伯。”男孩子赶快做了一个立正的姿势,朝着雷委员深深地行了一个礼。 “这位就是令孙少爷了吧?”雷委员赶忙还礼笑道。 “我的小孙子——效先。”朴公指了一指他的孙子。 “好聪明的长相!”雷委员夸赞道。 “他今年小学三年级了,在女师附小念书。”朴公介绍道,“他是在美国生的,我的男孩子两夫妻都在那边教书。前几年,他祖母把他接了回来。他祖母过世后,便一直跟着我。他刚回来的时候,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简直成了个小洋人!现在跟着我念点书,却也背得上几首唐诗了。” “哦——?”雷委员惊讶道。 “你能背首诗给雷伯伯听吗?”朴公捋了一捋他的银胡须。 “背哪一首诗,爷爷?” “你还能记得多少首?”朴公喝道,“上礼拜教给你的那首《凉州词》还记得吗?”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朴公的孙子马上毫不思索摇着头琅琅的把那首《凉州词》背了出来。 “了不得!了不得!”雷委员喝彩道,“这点年纪就有这样的捷才。朴公,”他转向朴公又说道,“莫怪我唐突,将来恐怕‘雏凤清于老凤声’呢。” “不要谬奖他,”朴公说道,脸上不禁泛满了得意的笑容,向他的孙子说了句:“去吧。” 朴公的孙子离开书房后,朴公便把那碗热汤药捧起来,试着喝了几口。 “朴公近来贵体欠安吗?”雷委员停下了棋,关怀的问道。 “倒也没有什么,”朴公答道,“你还记得我和你老师北伐打龙潭那一仗吗?我受了炮伤。” “是的,是的,我记得。”雷委员赶忙应道。 “那时还年轻,哪里在意,现在上了年纪,到底发着了,天寒的时候,腰上总是僵痛,电疗过几次,并不见效,我便到奚复一那里去抓了一帖药,服着好像还克化得动似的。”朴公说着,已经把那一碗汤药饮尽,然后又开始和雷委员对弈起来。下到二十手的光景,雷委员有一角被朴公打围起来,勒死了,他在盒子里一直抓弄棋子,想了差不多十来分钟才能下手。 “朴公——”他抬头时,发觉原来朴公坐在那里,垂着头,已经矇然睡去。他赶忙立了起来,走到朴公身旁,在朴公耳边,又轻轻的唤了一声: “朴公——” “嗯?”朴公睁开了惺松的睡眼,含糊的问道,“该我下了吗?” “朴公该休息了,打扰了一个下午,我想我还是先告辞了吧。恩师那边还有许多后事等我去了结呢。” 朴公怔怔的思索了半晌,终于站了起来说道: “也好,那么你把今天的谱子记住。改日你来,我们再收拾这盘残局吧。” 朴公送雷委员到院子里的时候,雷委员再三请朴公止步,朴公并没有理会,迳自往大门走去,走到门口时,他却若有所思的停了下来,对雷委员说道: “下月二十五日,是你老师的‘七七’。” “是的,朴公。” “你老师那边打算在家里做呢?还是到寺里去呢?” 雷委员的脸上现出了难色,隔了半晌,终于说道: “此事我跟家骥兄商量过了。他说他们几个人都是信基督教的,不肯举行佛教的仪式。” “哦——”朴公点头沉吟道,“那么这样吧,那天由我出名,在善导寺替孟养念经超渡好了。下月也是仲默的周忌,正好替他两人一齐开经,仲默的夫人也要参加的。” 朴公说着,又歪过了身子,凑到雷委员耳根下,低声说道: “你老师打了一辈子的仗,杀孽重。他病重的时候,跟我说常常感到心神不宁。我便替他许下了愿,代他手抄了一卷金刚经,刚刚抄毕。做‘七七’那天,拜大悲忏的时候,正好拿去替他还愿。” 朴公说毕,赖副官已经把汽车叫过来送客,打开车门在那里等候着了。正当雷委员要跨上车的时候,朴公又招住了他,把他叫到跟前,对他说道: “还有一句话,是你老师临终时留下来的:日后/da回/da lu,无论如何要把他的灵柩移回家乡去。你去告诉他的那些后人,一定要保留一套孟养常穿的军礼服,他的那些勋章也要存起来,日后移灵,他的衣衾佩挂是要紧的。” “是的,朴公,我一定照办。” “唔——”朴公吟哦了一下,最后说道:“你老师生前,最器重你。他的后事,你多费点心。至于他那些后辈,有什么不懂事的地方,你担待些,不要计较了。” “这点请朴公绝对放心。”雷委员向朴公深深的行了一个礼便跨进汽车里去。 “赖副官,开饭了吧。”朴公目送雷委员离开后,便吩咐赖副官道。 “是,长官。”赖副官连忙弯着腰做了个立正的姿势应道,然后蹒跚的走过去把大门关上。 朴公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冬日的暮风已经起来了,满院里那些紫竹都骚然地抖响起来。西天的一抹落照,血红一般,冷凝在那里。朴公踱到院子里的一角,却停了下来。那儿有一个三叠层的黑漆铁花架,架上齐齐的摆着九盆兰花,都是上品的素心兰,九只花盆是一式回青白瓷螭龙纹的方盆,盆里铺了冷杉屑。兰花已经盛开过了,一些枯褐的茎梗上,只剩下三、五朵残苞在幽幽的发着一丝冷香。可是那些叶子却一条条的发得十分苍碧。朴公立在那几盆萧疏的兰花面前,背着手出了半天的神,他胸前那挂丰盛的银髯给风吹得飘扬了起来。他又想起了半个世纪以前,辛亥年间,一些早已淡忘了的佚事来,直到他的孙子效先走来牵动他的袖管,他才扶着他孙子的肩膀,祖孙二人,一同入内共进晚餐。 4/4/2009 白先勇-台北人/思旧赋(全) 一个冬日的黄昏,南京东路一百二十巷中李宅的门口,有一位老妇人停了下来,她抬起头,觑起眼睛,望着李宅那两扇朱漆剥落,已经沁出点点霉斑的桧木大门,出了半天的神。老妇人的背脊完全佝偻了,两片崚嶒的肩胛,高高耸起,把她那颗瘦小的头颅夹在中间;她前额上的毛发差不多脱落殆尽,只剩下脑后挂着一撮斑白的发髻。老妇人的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粗绒线织成的宽松长外套,拖拖曳曳,垂到了她的膝盖上来。她的身躯已经干枯得只剩下一袭骨架,裹在身上的衣服,在风中吹得抖索索的。她的左手弯上,垂挂着一只黑布包袱。
李宅是整条巷子中唯一的旧屋,前后左右都起了新式的灰色公寓水泥高楼,把李宅这栋木板平房团团夹在当中。李宅的房子已经十分破烂,屋顶上瓦片残缺,参差的屋檐,缝中长出了一撮撮的野草来。大门柱上,那对玻璃门灯,右边一只碎掉了,上面空留着一个锈黑的铁座子。大门上端钉着的那块乌铜门牌,日子久了,磨出了亮光来,“李公馆”三个碑体字,清清楚楚的现在上面。老妇人伸出了她那只鸟爪般瘦棱的右手,在那两扇旧得开了裂的大门上,颤抖的摸索了片刻。她想去掀门上的电铃,但终于迟疑地缩了回来,抬起头,迷惘的环视了一下,然后蹒跚地离开了李宅大门,绕到房子后门去。 “罗伯娘——” 老妇人伫立在李宅后门厨房的那扇窗户底下,试探着叫了一声,她听见厨房里有人放水的声音。那扇幽暗的窗户里,倏地便探出了一只头来。那也是一个老妪,一头蓬乱的白发,仍然丰盛得像只白麻织成的网子一般;她的面庞滚圆肥大,一脸的苍斑皱纹,重重叠叠,像只晒得干硬的柚子壳;两个眼袋子乌黑的浮肿起来,把眼睛挤成了两条细缝;一双肥大的耳朵挂了下来,耳垂上穿吊着一对磨得泛了红的金耳环子。 “二姊,是我——顺恩嫂。”顺恩嫂佝着背仰起面叫道,她的声音尖细颤抖。 “老天爷!”罗伯娘便在里面粗着喉咙喊了起来,她的嗓门宏大响亮。接着一阵登登脚步声,顺恩嫂便看见罗伯娘打开了后门,摇摇摆摆,向她迎了过来。罗伯娘的身躯有顺恩嫂一倍那么庞大,她穿了一件粗蓝布棉袄,胸前一个大肚子挺得像只簸箕,腰上系的一块围裙,差不多拖到了脚背上。她踏着八字脚,走一步,大肚子便颠几下,那块长围裙也跟着很有节奏的波动起来。 “老妹子,”罗伯娘走出去,一把便搀住了顺恩嫂细瘦的膀子,扶住她往门内厨房中引去,“我的左眼皮跳了一天,原来却应在你身上!” 罗伯娘把顺恩嫂安置在厨房中的一张矮凳上,接过了她的包袱,然后端了一张凳子坐在她的对面。两个老妇人坐定后,罗伯娘朝着顺恩嫂叹了一口气,说道: “老妹,我以为你再也不来看我们了。” “二姊——”顺恩嫂赶忙乱摇了几下那双鸟爪般的瘦手止住罗伯娘,微带凄楚的叫了一声,“这种话,亏你老人家说得出来。离了公馆这些年,哪里过过一天硬朗的日子?老了,不中用了,身体不争气——” “可是呢,老妹,”罗伯娘端详了顺恩嫂一下,“你的精神看着比前几年又短了些。近来血压可平服了?” 顺恩嫂摇了一摇瘦小的头颅,苦笑道: “哪里还能有那种造化?在台南这几年,大半都是床上睡过去的。头晕,起不来。拖得七生那一家也可怜。” “总算你有福气!”罗伯娘伸出肥大粗黑的手,拍了一下顺恩嫂的肩膀,“有个孝顺儿子送你的终。像我无儿无女,日后还不知道死在什么街头巷尾呢。” “二姊——”顺恩嫂执住了罗伯娘的胖手,“你在公馆几十年,明日你上西天,长官小姐还能少得了你一副衣棺吗?” 罗伯娘挣脱了顺恩嫂的双手,瞅着她,点了几下头,隔了半晌,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老妹子,你这么久没有上来,怨不得你不懂得我们这里的事儿了——” 顺恩嫂却颤巍巍的立了起来,把搁在灶台上她那只黑包袱打开,里面全是一个个雪白的大鸡蛋。 “七生媳妇养了几十只来亨鸡。这些双黄蛋是我特别挑来送给长官小姐他们吃的。二姊,你去替我到长官面前回一声,就说顺恩嫂来给长官老人家请安。” “好大的鸡蛋!”罗伯娘拣了两个鸡蛋在耳边摇了两下。“你尽管搁着吧。长官不舒服,又犯了胃气,我刚服侍他吃了药睡下了,有一阵子等呢。” “这次怎么我都挣扎着上来。我这把年纪,看得到他们一回算一回了。”顺恩嫂叹道。 “你早就该来看看他们喽——”罗伯娘身也没回便答道。她从碗柜里拿出一个饼干盒来,把那些鸡蛋小心翼翼的装进铁盒里去,随手她又拿起了灶台上那块碱,继续弯着身子吃力的磨洗起案台上的油腻来。顺恩嫂站在案台边的水槽旁,替罗伯娘把水槽中浸着的两块发了黑的抹布,搓了几下,取出来扭干。她一边扭,两只细弱的手臂在发抖。 “二姊——”顺恩嫂手里紧执着那两块抹布,若有所思的叫罗伯娘道,“夫人——” “嗯?”罗伯娘鼓着腮帮子,喘吁吁地,磨得案台上都是灰卤卤的油腻水。 “夫人——她临终留下了什么话没有?”顺恩嫂悄声问道。 罗伯娘停了一下,捞起围裙揩了一揩额上的汗水,闭上眼睛思索良久,才答道: “我仿佛听见长官说,夫人进医院开刀,只醒过来一次,她喊了一句:‘好冷。’便没有话了。” “这就对了——”顺恩嫂频频的点着头,脸上顿时充满了悲戚的神色。罗伯娘却从她手里把那两块抹布一把截了过去,哗啦几下把案上的污水揩掉。 “二姊,你还记得我们南京清凉山那间公馆,花园里不是有许多牡丹花吗?” “有什么记不得的?”罗伯娘哼了一下,挥了一挥手里的抹布,“红的、紫的——开得一园子!从前哪年春天,我们夫人不要在园子里摆酒请客,赏牡丹花哪?” “一连三夜了,二姊,”顺恩嫂颤抖的声音突然变得凄楚起来,“我都梦见夫人,她站在那些牡丹花里头,直向我招手喊道:‘顺恩嫂,顺恩嫂,快去拿件披风来给我,起风了。’前年夫人过世,我正病得发昏,连她老人家上山,我也没能来送,只烧了两个纸扎丫头给她老人家在那边使用,心里可是一直过意不去的。这两年,夫人不在了,公馆里——”顺恩嫂说到这里就噎住了。 罗伯娘把两块抹布往水槽里猛一砸,两只手往腰上一扠,肚子挺得高高的,冷笑了一声,截断了顺恩嫂的话: “公馆里吗?还不是靠我这个老不死的在这里硬撑?连‘初七’还没做完,桂喜和小王便先勾搭着偷跑了,两个天杀的还把夫人一箱玉器盗得精光。” “造孽啊——”顺恩嫂闭上了眼睛,咂着干瘪的嘴巴直摇头。 罗伯娘突然回过手去揪住她那一头白麻般的发尾子,拈起了案上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在砧板上狠命的砍了几下哼道: “我天天在厨房里剁着砧板咒,咒那两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天打雷劈五鬼分尸。’桂喜还是我替夫人买来的呢,那个死丫头在这个屋里,绫罗绸缎,穿得还算少吗?小王是他老子王副官临死托给长官的,养了他成二十年,就是一只狗,主人没了,也懂得叫三声呀!我要看看,那两个天杀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顺恩嫂一直闭着眼睛,嘴里喃喃念念,瘦小的头颅前后晃荡着。 罗伯娘放下菜刀,直起身子,反过手去,在腰上扎实的搥了几下。 “桂喜和小王溜了不打紧,可就坑死了我这个老太婆。这一屋,里里外外,什么芝麻绿豆事不是我一把抓?清得里面来,又顾不得了外面。单收拾这间厨房,险些没累断了我的腰。” 罗伯娘说着又在腰上搥了几下,顺恩嫂走过来,捧起了罗伯娘那双磨起老茧的胖手。 “算你疼惜他们,二姊,日后小姐出嫁,再接你去做老太君吧。” “我的老太太!”罗伯娘摔开了顺恩嫂的手叫道,“你老人家说得好,可惜我没得那种命,小姐?”罗伯娘冷笑了一声,双手又扠到腰上去,肚子挺得高高的。 “我实对你说了吧,老妹。今年年头,小姐和一个有老婆的男人搞上了,搞大了肚子,和长官吵着就要出去,长官当场打得她贼死,脸都打肿了。那个女孩子好狠,眼泪也没一滴,她对长官说:‘爸爸,你答应,我也要出去,不答应,我也要出去,你只当没有生过我这个女儿就是了。’说完,头也没回便走了。上个月我还在东门市场看见她提着菜篮,大起个肚子,蓬头散发的,见了我,低起头,红着眼皮,叫了我一声:‘嬷嬷。’一个官家小姐,那副模样,连我的脸都短了一截。” “造孽啊——”顺恩嫂又十分凄楚的叫了起来。 “我们这里的事比不得从前了,老妹,”罗伯娘摇动着一头的白发,“长官这两年也脱了形,小姐一走,他气得便要出家,到基隆庙里当和尚去。他的那些旧部下天天都来劝他。有一天,我看着闹得不像样了,便走进客厅里,先跑到夫人遗像面前,跪下去磕了三个响头,才站起来对长官说道:‘长官,我跟着夫人到长官公馆来,前后也有三十多年了。长官一家,轰轰烈烈的日子,我们都见过。现在死的死,散的散,莫说长官老人家难过,我们做下人的也是心酸。小姐不争气,长官要出家,我们也不敢阻拦。只是一件事:我已经七十多岁了,一半早进了棺材,长官一走,留下少爷一个人,这副担子,我可扛不动了。’长官听了我这番话,顿了一顿脚,才不出声了。” “二姊,你说什么?少爷——他从外国回来了吗?”顺恩嫂伸出她那双鸟爪般的瘦手,颤抖抖的抓住了罗伯娘的膀子,嗫嚅的问道。 罗伯娘定定的瞅着顺恩嫂半晌,才点着头说: “老妹子,可怜你真的病昏了。” “二姊——”顺恩嫂低低的叫了一声。罗伯娘也没答理,她迳自摆脱了顺恩嫂的手,把腰上的围裙卸下来,将脸上的油汗乱揩了一阵,然后走过去,把放在米缸上淘干净的一锅米,加上水,搁到煤球炉上,才转过身来对顺恩嫂说道: “他是你奶大的,你总算拉扯过他一场,我带你去看看吧。” 罗伯娘搀了顺恩嫂,步出厨房,往院中走去。院子的小石径上,生满了苍苔,两个老妇人,互相扶持着,十分蹒跚。石径两旁的蒿草,抽发得齐了腰,非常沃蔓,一根根肥大的茎杆间,结了许多蛛网,网上粘满了虫尸。罗伯娘一行走着,一行用手拨开斜侵到径上来的蒿草,让顺恩嫂通过去。当罗伯娘引着顺恩嫂走到石径的尽头时,顺恩嫂才赫然发现,蒿草丛后面的一张纹石圆凳上,竟端坐着一个胖大的男人,蒿草的茎叶冒过了他的头,把他遮住了。他的头顶上空,一群密密匝匝的蚊蚋正在绕着圈子飞。胖男人的身上,裹缠着一件臃肿灰旧的呢大衣,大衣的纽扣脱得只剩下了一粒。他的肚子像只塞满了泥沙的麻包袋,胀凸到了大衣外面来,他那条裤子的拉链,掉下了一半,露出了里面一束底裤的带子。他脱了鞋袜,一双胖秃秃的大脚,齐齐的合并着,搁在泥地上,冻得红通通的。他的头颅也十分胖大,一头焦黄干枯的短发,差不多脱落尽了,露出了粉红的嫩头皮来。脸上两团痴肥的腮帮子,松弛下垂,把他一迳半张着的大嘴,扯成了一把弯弓。胖男人的手中,正抓着一把发了花的野草在逗玩,野草的白絮子撒得他一身。 罗伯娘搀着顺恩嫂,一直把她引到了胖男人的眼前。顺恩嫂佝着腰,面对着那个胖男人,端详了半晌。 “少爷——”顺恩嫂悄悄的叫了一声。胖男人张着空洞失神的眼睛,怔忡的望着顺恩嫂,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少爷,我是顺恩嫂。”顺恩嫂又凑近了一步,在胖男人的耳边轻轻叫道。胖男人偏过头去,瞪着顺恩嫂,突然他咧开了大嘴,嘻嘻的傻笑起来,口水从他嘴角流了下来,一挂挂滴到了他的衣襟上。顺恩嫂从腋下抽出了一块手帕来,凑向前去,替胖男人揩拭嘴角及衣襟上的口涎,揩着揩着,她忽然张开瘦弱的手臂,将胖男人那颗大头颅,紧紧的搂进了她的胸怀。 “少爷仔,——你还笑——你最可怜——夫人看见要疼死喽——” 顺恩嫂将她那干枯的瘦脸,抵住胖男人秃秃的头顶,呜咽的干泣了起来。 “他们家的祖坟,风水不好。”罗伯娘站在旁边,喃喃自语的说道。 “少爷仔——少爷仔——”顺恩嫂的手臂围拥着胖男人的头颅,瘦小的身子,前后摇晃。 她一直紧闭着眼睛,干瘪下塌的嘴巴,一张一翕在抖动,一声又一声,凄痖的呼唤着。 一阵冬日的暮风掠过去,满院子里那些芜蔓的蒿草都萧萧瑟瑟抖响起来,把顺恩嫂身上那件宽大的黑外衣吹得飘起,覆盖到胖男人的身上。罗伯娘伫立在草丛中,她合起了双手,抱在她的大肚子上,觑起眼睛,仰面往那暮云沉沉的天空望去,寒风把她那一头白麻般的粗发吹得统统飞张起来。 3/4/2009 白先勇-台北人/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全)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当台北市的闹区西门町一带华灯四起的时分,夜巴黎舞厅的楼梯上便响起了一阵杂沓的高跟鞋声,由金大班领队,身后跟着十来个打扮得衣着入时的舞娘,绰绰约约的登上了舞厅的二楼来,才到楼门口,金大班便看见夜巴黎的经理童得怀从里面窜了出来,一脸急得焦黄,搓手搓脚的朝她嚷道: “金大班,你们一餐饭下来,天都快亮喽。客人们等不住,有几位早走掉啦。” “哟,急什么?这不是都来了吗?”金大班笑盈盈的答道。“小姐们孝敬我,个个争着和我喝双杯,我敢不生受她们的吗?”金大班穿了一件黑纱金丝相间的紧身旗袍,一个大道士髻梳得乌光水滑的高耸在头顶上;耳坠、项链、手串、发针,金碧辉煌的挂满了一身,她脸上早已酒意盎然,连眼皮盖都泛了红。 “你们闹酒我还管得着吗?夜巴黎的生意总还得做呀!”童经理犹自不停的埋怨着。 金大班听见了这句话,且在舞厅门口煞住了脚,让那群咭咭呱呱的舞娘鱼贯而入走进了舞厅后,她才一只手撑在门柱上,把她那只鳄鱼皮皮包往肩上一搭,一眼便睨住了童经理,脸上似笑非笑的开言道: “童大经理,你这一箩筐话是顶真说的呢,还是闹着玩,若是闹着玩的,便罢了。若是认起真来,今天夜晚我倒要和你把这笔账给算算。你们夜巴黎要做生意吗?”金大班打鼻子眼里冷笑了一声。“莫怪我讲句居功的话:这五、六年来,夜巴黎不靠了我玉观音金兆丽这块老牌子,就撑得起今天这个场面了?华都的台柱小如意萧红美是谁给挖来的?华侨那对姊妹花绿牡丹粉牡丹难道又是你童大经理搬来的吗?天天来报到的这起大头里,少说也有一半是我的老相识,人家来夜巴黎花钞票,倒是捧你童某人的场来的呢!再说,我的薪水,你们只算到昨天。今天最后一夜,我来,是人情,不来,是本分。我说句你不爱听的话:我金兆丽在上海百乐门下海的时候,只怕你童某人连舞厅门槛还没跨过呢。舞场里的规矩,哪里就用得着你这位夜巴黎的大经理来教导了?” 金大班连珠炮似的把这番话抖了出来,也不等童经理答腔,迳自把舞厅那扇玻璃门一摔开,一双三寸高的高跟鞋跺得通天价响,摇摇摆摆便走了进去。才一进门,便有几处客人朝她摇着手,一叠声的“金大班”叫了起来。金大班也没看清谁是谁,先把嘴一咧,一只鳄鱼皮皮包在空中乱挥了两下,便向化妆室里溜了进去。 娘个冬采!金大班走进化妆室把手皮包豁啷一声摔到了化妆台上,一屁股便坐在一面大化妆镜前,狠狠的啐了一口。好个没见过世面的赤佬!左一个夜巴黎,右一个夜巴黎。说起来不好听,百乐门里那间厕所只怕比夜巴黎的舞池还宽敞些呢,童得怀那副脸嘴在百乐门掏粪坑未必有他的份。金大班打开了一瓶巴黎之夜,往头上身上乱洒了一阵,然后对着那面镜子一面端详着发起怔来。真正霉头触足,眼看明天就要做老板娘了,还要受这种烂污瘪三一顿乌气。金大班禁不住的摇着头颇带感慨的吁了一口气。在风月场中打了二十年的滚,才找到个户头,也就算她金兆丽少了点能耐了。当年百乐门的丁香美人任黛黛下嫁棉纱大王潘老头儿潘金荣的时候,她还刻薄过人家:我们细丁香好本事,钓到一头千年大金龟。其实潘老头儿在她金兆丽身上不知下过多少功夫,花的钱恐怕金山都打得起一座了。那时嫌人家老,又嫌人家有狐臭,才一脚踢给了任黛黛。她曾经对那些姊妹淘夸下海口:我才没有你们那样饿嫁,个个去捧块棺材板。可是那天在台北碰到任黛黛,坐在她男人开的那个富春楼绸缎庄里,风风光光,赫然是老板娘的模样,一个细丁香发福得两只膀子上的肥肉吊到了柜台上,摇着柄檀香扇,对她说道:玉观音,你这位观音大士还在苦海里普渡众生吗?她还能说什么?只得牙痒痒的让那个刁妇把便宜捞了回去。多走了二十年的远路,如此下场,也就算不得什么轰轰烈烈了。只有像萧红美她们那种眼浅的小婊子才会捧着杯酒来对她说:到底我们大姊是领班,先中头彩。陈老板,少说些,也有两巴掌吧?刚才在状元楼,夜巴黎里那一起小娼妇,个个眼红得要掉下口水来了似的,把个陈发荣不知说成了什么稀罕物儿了。也难怪,那起小娼妇哪里见过从前那种日子?那种架势?当年在上海,拜倒她玉观音裙下,像陈发荣那点根基的人,扳起脚趾头来还数不完呢!两个巴掌是没有的事,她老早托人在新加坡打听得清清楚楚了:一个小橡胶厂,两栋老房子,前房老婆的儿女也早分了家。她私自估了一下,三、四百万的家当总还少不了。这且不说,试了他这个把月,除了年纪大些,顶上无毛,出手有点抠扒,却也还是个实心人。那种台山乡下出来的,在南洋苦了一辈子,怎能怪他把钱看得天那么大?可是阳明山庄那幢八十万的别墅,一买下来,就过到了她金兆丽的名下。这么个土佬儿,竟也肯为她一掷千金,也就十分难为了他了。至于年纪哩,金大班凑近了那面大化妆镜,把嘴巴使劲一咧,她那张涂得浓脂艳粉的脸蛋儿,眼角上突然便现出了几把鱼尾巴来。四十岁的女人,还由得你理论别人的年纪吗?饶着像陈发荣那么个六十大几的老头儿,她还不知在他身上做了多少手脚呢。这个把月来,在宜香美容院就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钱。拉面皮、扯眉毛——脸上就没剩下一块肉没受过罪。每次和陈老头儿出去的时候,竟像是披枷带锁,上法场似的,勒肚子束腰,假屁股假奶,大七月里,绑得那一身的家私——金大班在小肚子上猛抓了两下——发得她一肚皮成饼成饼的热痱子,奇痒难耐。这还在其次,当陈老头儿没头没脸问起她贵庚几何的当儿,她还不得不装出一副小娘姨的腔调,矫情的捏起鼻子反问他:你猜?三十岁?娘个冬采!只有男人才瞎了眼睛。金大班不由得噗嗤的笑出了声音来。哄他三十五,他竟吓得嘴巴张起茶杯口那么大,好像撞见了鬼似的。瞧他那副模样,大概除了他那个种田的黄脸婆,一辈子也没近过别的女人。来到台北一见到她,七魂先走了三魂,迷得无可无不可的。可是凭他怎样,到底年纪一大把了。金大班把腰一挺,一双奶子便高高的耸了起来。收拾起这么个老头儿来,只怕连手指头儿也不必翘一下哩。 金大班打开了她的皮包,掏出了一盒美国骆驼牌香烟点上一支,狠狠的抽了两口,才对着镜子若有所悟的点了一下头,难怪她从前那些姐妹淘个个都去捧块棺材板,原来却也有这等好处,省却了多少麻烦。年纪轻的男人,哪里肯这么安分?哪次秦雄下船回来,不闹得她周身发疼的?她老老实实告诉他:她是四十靠边的人了,比他大六、七岁呢,哪里还有精神来和他穷纠缠?偏他娘的,秦雄说他就喜欢比他年纪大的女人,解事体,懂温存。他到底要什么?要个妈吗?秦雄倒是对她说过:他从小便死了娘,在海上漂泊了一辈子也没给人疼过。说实话,他待她那份真也比对亲娘还要孝敬。哪怕他跑到世界哪个角落头,总要寄些玩意儿回来给她:香港的开什米毛衣,日本的和服绣花睡袍,泰国的丝绸,啰啰嗦嗦,从来没有断过;而且一个礼拜一封信,密密匝匝十几张信纸,也不知是从什么尺牍抄下来的:“兆丽吾爱”——没的肉麻!他本人倒是个痴心汉子,只是不大会表情罢了。有一次,他回来,喝了点酒,一把抱住她,痛哭流涕。一个彪形大汉,竟倒在她怀中哭得像个小儿似的。为了什么呢?原来他在日本,一时寂寞,去睡了一个日本婆,他觉得对不起她,心里难过。这真正从何说起?他把她当成什么了?还是个十来岁的女学生,头一次谈恋爱吗?他兴冲冲的掏出他的银行存折给她看,他已经攒了七万块钱了,再等五年——五年,我的娘——等他在船上再做五年大副,他就回台北来,买房子讨她做老婆。她对他苦笑了一下,没有告诉他,她在百乐门走红的时候,一夜转出来的台子钱恐怕还不止那点。五年——再过五年她都好做他的祖奶奶了。要是十年前——金大班又猛吸了一口烟,颇带惆怅的思量道——要是十年前她碰见秦雄那么个痴心汉子,也许她真的就嫁了。十年前她金银财宝还一大堆,那时她也存心在找一个对她真心真意的人。上一次秦雄出海,她一时兴起,到基隆去送他上船,码头上站满了那些船员的女人,船走了,一个个泪眼汪汪,望着海水都掉了魂似的。她心中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这次她下嫁陈发荣,秦雄那里她连信也没去一封。秦雄不能怨她绝情,她还能像那些女人那样等掉了魂去吗?四十岁的女人不能等。四十岁的女人没有工夫谈恋爱。四十岁的女人——连真正的男人都可以不要了。那么,四十岁的女人到底要什么呢?金大班把一截香烟屁股按熄在烟缽里,思索了片刻,突然她抬起头来,对着镜子歹恶的笑了起来。她要一个像任黛黛那样的绸缎庄,当然要比她那个大一倍,就开在她富春楼的正对面,先把价钱杀成八成,让那个贫嘴薄舌的刁妇也尝尝厉害,知道我玉观音金兆丽不是随便招惹得的。 “大姊——” 化妆室的门打开了,一个年轻的舞娘走了进来向金大班叫道。金大班正在用粉扑扑着面,她并没回过头去,从镜子里,她看见那是朱凤。半年前朱凤才从苗栗到台北,她原是个采茶娘,老子是酒鬼,后娘又不容,逼了出来。刚来夜巴黎,朱凤穿上高跟鞋,竟像踩高跷似的。不到一个礼拜,便把客人得罪了。童得怀劈头一阵臭骂,当场就要赶出去。金大班看见朱凤吓得抖索索,缩在一角,像只小兔儿似的,话都说不出来。她实在憎恶童得怀那副穷凶极恶的模样,一赌气,便把朱凤截了下来。她对童得怀拍起胸口说道:一个月内,朱凤红不起来,薪水由她金兆丽来赔。她在朱凤身上确实费了一番心思,舞场里的十八般武艺她都一一传授给她,而且还百般替她拉拢客人。朱凤也还争气,半年下来,虽然轮不上头牌,一晚上却也有十来张转台票子了。 “怎么了,红舞女?今晚转了几张台子了?”金大班看见朱凤进来,黯然坐在她身边,没有作声,便逗她问道。刚才在状元楼的酒席上,朱凤一句话也没说,眼皮盖一直红红的,金大班知道,朱凤平日依赖她惯了,这一走,自然有些慌张。 “大姊——” 朱凤隔了半晌又颤声叫道。金大班这才察觉朱凤的神色有异。她赶紧转过身,朝着朱凤身上,狠狠的打量了一下,刹那间,她恍然大悟起来。 “遭了毒手了吧?”金大班冷冷问道。 近两三个月,有一个在台湾大学念书的香港侨生,夜夜来捧朱凤的场,那个小广仔长得也颇风流,金大班冷眼看去,朱凤竟是十分动心的样子。她三番四次警告过她:阔大少跑舞场,是玩票,认起真来,吃亏的总还是舞女。朱凤一直笑着,没肯承认,原来却瞒着她干下了风流的勾当,金大班朝着朱凤的肚子盯了一眼,难怪这个小娼妇勒了肚兜也要现原形了。 “人呢?” “回香港去了。”朱凤低下了头,吞吞吐吐的答道。 “留下了东西没有?”金大班又追逼了一句,朱凤使劲的摇了几下头,没有作声。金大班突然觉得一腔怒火给勾了起来,这种没耳性的小婊子,自然是让人家吃的了。她倒不是为着朱凤可惜,她是为着自己花在朱凤身上那番心血白白糟蹋了,实在气不忿。好不容易,把这么个乡下土豆儿脱胎换骨,调理得水葱儿似的,眼看着就要大红大紫起来了,连万国的陈胖婆儿陈大班都跑来向她打听过朱凤的身价。她拉起朱凤的耳朵,咬着牙齿对她说:再忍一下,你出头的日子就到了。玩是玩,耍是耍,货腰娘第一大忌是让人家睡大肚皮。舞客里哪个不是狼心狗肺?哪怕你红遍了半边天,一知道你给人睡坏了,一个个都捏起鼻子鬼一样的跑了,就好像你身上沾了鸡屎似的。 “哦——”金大班冷笑了一下,把个粉扑往台上猛一砸,说道:“你倒大方!人家把你睡大了肚子,拍拍屁股溜了,你连他鸟毛也没抓住半根!” “他说他回香港一找到事,就汇钱来。”朱凤低着头,两手搓弄着手绢子,开始嘤嘤的抽泣起来。 “你还在作你娘的春秋大梦呢!”金大班霍然立了起来,走到朱凤身边,狠狠啐了一口,“你明明把条大鱼放走了,还抓得回来?既没有那种捉男人的屄本事,裤腰带就该扎紧些呀。现在让人家种下了祸根子,跑来这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哪一点叫我瞧得上?平时我教你的话都听到哪里去了。那个小王八想开溜吗?厕所里的来沙水你不会捧起来当着他灌下去?”金大班擂近了朱凤的耳根子喝问道。 “那种东西——”朱凤往后闪了一下,嘴唇哆嗦起来,“怕痛啊——” “哦——怕痛呢!”金大班这下再也耐不住了,她一手扳起了朱凤的下巴,一手便戳到了她眉心上,“怕痛?怕痛为什么不滚回你苗栗家里当小姐去?要来这种地方让人家搂腰摸屁股?怕痛?到街上去卖家伙的日子都有你的份呢!” 朱凤双手掩起面,失声痛哭起来。金大班也不去理睬她,迳自点了根香烟猛抽起来,她在室内踱了两转,然后突然走到朱凤面前,对她说道: “你明天到我那里来,我带你去把你肚子里那块东西打掉。” “啊——”朱凤抬头惊叫了一声。 金大班看见她死命的用双手把她那微微隆起的肚子护住,一脸抽搐着,白得像张纸一样。金大班不由得怔住了,她站在朱凤面前,默默的端详着她,她看见朱凤那双眼睛凶光闪闪,竟充满了怨毒,好像一只刚赖抱的小母鸡准备和偷它鸡蛋的人拼命了似的。她爱上了他了,金大班暗暗叹息道,要是这个小婊子真的爱上了那个小王八,那就没法了。这起还没尝过人生三昧的小娼妇们,凭你说烂了舌头,她们未必听得入耳。连她自己那一次呢,她替月如怀了孕,姆妈和阿哥一个人揪住她一只膀子,要把她扛出去打胎。她捧住肚子满地打滚,对他们抢天呼地的哭道:要除掉她肚子里那块肉吗?除非先拿条绳子来把她勒死。姆妈好狠心,到底在面里暗下了一把药,把个已经成了形的男胎给打了下来。一辈子,只有那一次,她真的萌了短见:吞金、上吊、吃老鼠药、跳苏州河——偏他娘的,总也死不去。姆妈天天劝她:阿囡,你是聪明人。人家官家大少,独儿独子,哪里肯让你毁了前程去?你们这种卖腰的,日后拖着个无父无姓的野种,谁要你?姆妈的话也不能说没有道理。自从月如那个大官老子,派了几个卫士来,把月如从他们徐家汇那间小窝巢里绑走了以后,她就知道,今生今世,休想再见她那个小爱人的面了。不过那时她还年轻,一样也有许多傻念头。她要替她那个学生爱人生一个儿子,一辈子守住那个小孽障,哪怕街头讨饭也是心甘情愿的。难道卖腰的就不是人吗?那颗心一样也是肉做的呢。何况又是很标致的大学生。像朱凤这种刚下海的雏儿,有几个守得住的? “拿去吧,”金大班把右手无名指上一只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钻戒卸了下来,掷到了朱凤怀里,“值得五百美金,够你和你肚子里那个小孽种过个一年半载的了,生了下来,你也不必回到这个地方来。这口饭,不是你吃得下的。” 金大班说着便把化妆室的门一甩开,朱凤追在后面叫了几声她也没有答理,迳自跺着高跟鞋便摇了出去。外面舞池里老早挤满了人,雾一般的冷气中,闪着红红绿绿的灯光,乐队正在敲打得十分热闹,舞池中一对对都像扭股糖儿似的粘在了一起摇来晃去。金大班走过一个台子,一把便让一个舞客捞住了,她回头看时,原来是大华纺织厂的董事长周富瑞,专来捧小如意萧红美的。 “金大班,求求你做件好事。红美今夜的脾气不大好,恐怕要劳动你去请请才肯转过来。”周富瑞捏住金大班的膀子,一脸焦灼的说道。 “那也要看你周董事长怎么请我呢。”金大班笑道。 “你和陈老板的喜事——十桌酒席,怎样?” “闲话一句!”金大班伸出手来和周富瑞重重握了一下,便摇到了萧红美那边,在她身旁坐下,对她悄悄说道: “转完这一桌,过去吧。人家已经等掉魂了。” “管他呢,”萧红美正在和桌子上几个人调笑,她头也不回就驳回道:“他的钞票又比别人的多值几文吗?你去跟他说:新加坡的蒙娜正在等他去吃消夜呢!” “哦!原来是打翻了醋罐子。”金大班笑道。 “呸,他也配?”萧红美尖起鼻子冷笑了一声。 金大班凑近萧红美耳朵对她说道: “看在大姊脸上,人家要送我十台酒席呢。” “原来你和他暗地里勾上了,”萧红美转过头来笑道:“干嘛你不去陪他?” 金大班且不答腔,乜斜了眼睛瞅着萧红美,一把两只手便抓到了萧红美的奶子上,吓得萧红美鸡猫子鬼叫乱躲起来,惹得桌上的客人都笑了。萧红美忙讨了饶,和金大班咬耳说道: “那么你要对那个姓周的讲明白,他今夜完全沾了你的光,我可是没有放饶他。你金大姊是过来人,‘打铁趁热’这句话不会不懂,等到凉了,那块铁还扳得动吗?” 金大班倚在舞池边的一根柱子上,一面用牙签剔着牙齿,一面看着小如意萧红美妖妖娆娆的便走到了周富瑞那边桌子去。萧红美穿了一件石榴红的透空纱旗袍,两筒雪白滚圆的膀子连肩带臂肉颤颤的便露在了外面,那一身的风情,别说男人见了要起火,就是女人见了也得动三分心呢。何况她又是个头一等难缠的刁妇,心黑手辣,耍了这些年,就没见她栽过一次筋斗。那个姓周的,在她身上少说些也贴了十把二十万了,还不知道连她的骚舐着了没有?这才是做头牌舞女的材料,金大班心中暗暗赞叹道,朱凤那块软皮糖只有替她拾鞋子的份。虽然说萧红美比起她玉观音金兆丽在上海百乐门时代的那种风头,还差了一大截,可是台北这一些舞厅里论起来,她小如意也是个拔尖货了。当年数遍了上海十里洋场,大概只有米高梅五虎将中的老大吴喜奎还能和她唱个对台。人家都说她们两人是九天媱女白虎星转世,来到黄浦滩头扰乱人间的;可是她偏偏却和吴喜奎那只母大虫结成了小姊妹,两个人晚上转完台子便到惠而康去吃炸子鸡,对扳着指头来较量,哪个的大头耍得多,耍得狠,耍得漂亮。伤风败德的事,那几年真干了不少,不晓得害了多少人,为着她玉观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后来吴喜奎抽身得早,不声不响便嫁了个生意人。她那时还直纳闷,觉得冷清了许多。来到台北,她到中和乡去看吴喜奎。没料到当年那只张牙舞爪的母大虫,竟改头换面,成了个大佛婆。吴喜奎家中设了个佛堂,里面供了两尊翡翠罗汉。她家里人说她终年吃素念经,连半步佛堂都不肯出。吴喜奎见了她,眼睛也不抬一下,摇着个头,叹道:啧,啧,阿丽,侬还在那种地方惹是非吓。听得她不由心中一寒。到底还是她们乖觉,一个个鬼赶似的都嫁了人,成了正果。只剩下她玉观音孤鬼一个,在那孽海里东飘西荡,一蹉跎便是二十年。偏他娘的,她又没有吴喜奎那种慧根。西天是别想上了,难道她也去学吴喜奎起个佛堂,里面真的去供尊玉观音不成?作了一辈子的孽,没的玷辱了那些菩萨老爷!她是横了心了,等到两足一伸,便到那十八层地狱去尝尝那上刀山下油锅的滋味去。 “金大班——” 金大班转过头去,她看见原来靠近乐队那边有一台桌子上,来了一群小伙子,正在向她招手乱嚷,金大班认得那是一群在洋机关做事的浮滑少年,身上有两文,一个个骨子里都在透着骚气。金大班照样也一咧嘴,风风标标的便摇了过去。 “金大班,”一个叫小蔡的一把便将金大班的手捏住笑嘻嘻的对她说道:“你明天要做老板娘了,我们小马说他还没吃着你炖的鸡呢。”说着桌子上那群小伙子都怪笑了起来。 “是吗?”金大班笑盈盈的答道,一屁股便坐到了小蔡两只大腿中间,使劲的磨了两下,一只手勾到小蔡脖子上,说道:“我还没宰你这只小童子鸡,哪里来的鸡炖给他吃?”说着她另一只手暗伸下去在小蔡的大腿上狠命一捏,捏得小蔡尖叫了起来。正当小蔡两只手要不规矩的时候,金大班霍然跳起身来,推开他笑道:“别跟我闹,你们的老相好来了,没的教她们笑我‘老牛吃嫩草’。” 说着,几个转台子的舞女已经过来了,一个照面便让那群小伙子搂到了舞池子中,贴起面婆娑起来。 “喂,小白脸,你的老相好呢?” 金大班正要走开的时候,却发现座上还有一个年轻男人没有招人伴舞。 “我不大会跳,我是来看他们的。”那个年轻男人嗫嚅的答道。 金大班不由得煞住了脚,朝他上下打量了一下,也不过是个二十上下的小伙子,恐怕还是个在大学里念书的学生,穿戴得倒十分整齐,一套沙市井的浅灰西装,配着根红条子领带,清清爽爽的,周身都露着怯态,一望便知是头一次到舞场来打野的嫩脚色。金大班向他伸出了手,笑盈盈的说道: “我们这里不许白看的呢,今晚我来倒贴你吧。” 说着金大班便把那个忸怩的年轻男人拉到了舞池里去。乐队正在奏着《小亲亲》,一支慢四步。台上绿牡丹粉牡丹两姊妹穿得一红一绿,互相搂着腰,妖妖娆娆的在唱着: 你呀你是我的小亲亲, 为什么你总对我冷冰冰? 金大班藉着舞池边的柱灯,微仰着头,端详起那个年轻的男人来。她发觉原来他竟长得眉清目秀,趣青的须毛都还没有长老,头上的长发梳得十分妥贴,透着一阵阵贝林的甜香。他并不敢贴近她的身体,只稍稍搂着她的腰肢,生硬的走着。走了几步,便踢到了她的高跟鞋,他惶恐的抬起头,腼腆的对她笑着,一直含糊的对她说着对不起,雪白的脸上一下子通红了起来。金大班对他笑了一下,很感兴味的瞅着他,大概只有第一次到舞场来的嫩脚色才会脸红,到舞场来寻欢竟也会红脸——大概她就是爱上了会红脸的男人。那晚月如第一次到百乐门去,和她跳舞的时候,羞得连头都不抬起来,脸上一阵又一阵的泛着红晕。当晚她便把他带回了家里去,当她发觉他还是一个童男子的时候,她把他的头紧紧的搂进她怀里,贴在她赤裸的胸房上,两行热泪,突的涌了下来。那时她心中充满了感激和疼怜,得到了那样一个羞赧的男人的童贞。一刹那,她觉得她在别的男人身上所受的玷辱和亵渎,都随着她的泪水流走了一般。她一向都觉得男人的身体又脏又丑又臭,她和许多男人同过床,每次她都是偏过头去,把眼睛紧紧闭上的。可是那晚当月如睡熟了以后,她爬了起来,跪在床边,藉着月光,痴痴的看着床上那个赤裸的男人。月光照到了他青白的胸膛和纤秀的腰肢上,她好像头一次真正看到了一个赤裸的男体一般,那一刻她才了悟原来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肉体,竟也会那样发狂般的痴恋起来的。当她把滚热的面腮轻轻的偎贴到月如冰凉的脚背上时,她又禁不住默默的哭泣起来了。 “这个舞我不会跳了。”那个年轻的男人说道。他停了下来,尴尬的望着金大班,乐队刚换了一支曲子。 金大班凝望了他片刻,终于温柔的笑了起来,说道: “不要紧,这是三步,最容易,你跟着我,我来替你数拍子。” 说完她便把那个年轻的男人搂进了怀里,面腮贴近了他的耳朵,轻轻的,柔柔的数着: 一二三—— 一二三—— 2/5/2009 白先勇-蓦然回首(全) 许多年了,没有再看自己的旧作。这次我的早期短篇小说由远景出版社结集出版,又有机会重读一遍十几年前的那些作品,一面读,心中不禁纳罕:原来自己也曾那般幼稚过,而且在那种年纪,不知哪里来的那许多奇奇怪怪的想法。讲到我的小说启蒙老师,第一个恐怕要算我们从前家里的厨子老央了。老央是我们桂林人,有桂林人能说惯道的口才,鼓儿词奇多。因为他曾为火头军,见闻广博,三言两语,把个极平凡的故事说得鲜蹦活跳。冬天夜里,我的房中架上了一个炭火盆,灰烬里煨着几枚红薯,火盆上搁着一碗水,去火气。于是老央便问我道:“昨天讲到哪里了,五少?”“薛仁贵救驾——”我说。老央正在跟我讲“薛仁贵征东”。那是我开宗明义第一本小说,而那银牙大耳,身高一丈,手执方天画戟,身着银盔白袍,替唐太宗征高丽的薛仁贵,便成为了我心中牢不可破的英雄形象,甚至亚力山大、拿破仑,都不能跟我们这位大唐壮士相比拟的。老央一迳裹着他那件油渍斑斑,煤灰扑扑的军棉袍,两只手指甲里乌乌黑尽是油腻,一进来,一身的厨房味。可是我一见着他便如获至宝,一把抓住,不到睡觉,不放他走。那时正在抗日期间愁云惨雾的重庆,才七八岁我便染上了二期肺病,躺在床上,跟死神搏斗。医生在灯下举着我的爱克斯光片指给父亲看,父亲脸色一沉,因为我的右边肺尖上照出一个大洞来。那个时候没有肺病特效药,大家谈痨变色,提到肺病两个字便乱使眼色,好像是件极不吉祥的事。家里的亲戚佣人,一走过我房间的窗子便倏地矮了半截弯下身去,不让我看见,一溜烟逃掉,因为怕我抓进房子讲“故仔”,我得的是“童子痨”,染上了还了得。一病四年多,我的童年就那样与世隔绝虚度过去,然而我很着急,因为我知道外面世界有许许多多好玩的事情发生,我没份参加。嘉陵江涨大水,我擎着望远镜从窗外看下去,江中浊浪冲天,许多房屋人畜被洪流吞没,我看见一些竹筏上男男女女披头散发,仓皇失措,手脚乱舞,竹筏被漩涡卷得直转,我捶着床叫:“嗳!嗳!”然而家人不准我下来,因为我在发烧,于是躺在床上,眼看着外面许多生命一一消逝,心中只有干急。得病以前,我受父母宠爱,在家中横行霸道,一旦隔离,拘禁在花园山坡上一幢小房子里,我顿感打入冷宫,十分郁郁不得志起来。一个春天的傍晚,园中百花怒放,父母在园中设宴,一时宾客云集,笑语四溢。我在山坡的小屋里,悄悄掀开窗帘,窥见园中大千世界,一片繁华,自己的哥姊,堂表弟兄,也穿插其间,个个喜气洋洋。一霎时,一阵被人摈弃,为世所遗的悲愤兜上心头,禁不住痛哭起来。那段期间,火头军老央的“说唐”,便成为我生活中最大的安慰。我向往瓦岗寨的英雄世界,秦叔宝的英武,程咬金的诙谐,尉迟敬德的鲁莽,对于我都是刻骨铭心的。当然,“征西”中的樊梨花,亦为我深深喜爱。后来看京戏,“樊江关”,樊梨花一出台,头插雉尾,身穿锁子黄金甲,足登粉底小蛮靴,一声娇叱盼顾生姿,端的是一员俊俏女将,然而我看来很眼熟,因为我从小心目中便认定樊梨花原该那般威风。
病愈后,重回到人间世,完全不能适应。如同囚禁多年的鸟,一旦出笼,惊慌失措,竟感到有翅难飞。小学中学的生涯,对我来说,是一片紧张。我变得不合群起来,然而又因生性好强,不肯落人后,便拼命用功读书,国英数理,不分昼夜,专想考第一,不喜欢的科目也背得滚瓜烂熟,不知浪费了多少宝贵光阴。然而除了学校,我还有另外一个世界,我的小说世界。一到了寒暑假,我便去街口的租书铺,抱回来一堆一堆牛皮纸包装的小说,发愤忘食,埋头苦读。还珠楼主五十多本《蜀山剑侠传》,从头至尾,我看过数遍。这真是一本了不得的巨著,其设想之奇,气魄之大,文字之美,功力之高,冠绝武林,没有一本小说曾经使我那样着迷过。当然,我也看张恨水的《啼笑姻缘》、《斯人记》、徐訏的《风萧萧》不忍释手,巴金的《家》、《春》、《秋》也很起劲。三国、水浒、西游记,似懂非懂的看了过去,小学五年级便开始看《红楼梦》,以至于今,床头摆的仍是这部小说。
在建国中学初三的那一年,我遇见了我的第二位启蒙先生,李雅韵老师。雅韵老师生长北平,一口纯正的京片子,念起李后主的虞美人,抑扬顿挫。雅韵老师替我启开了中国古典文学之门,使我首次窥见古中国之伟大庄严。雅韵老师文采甚丰,经常在报章杂志发表小说。在北平大学时代,她曾参加地下抗日工作,掩护我方同志。战后当选国大代表,那时她才不过二十多岁。在我心目中,雅韵老师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巾帼英雄。在她身上,我体认到儒家安贫乐道,诲人不倦,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执着精神。她是我们的国文导师,她看了我的作文,鼓励我写作投稿,她替我投了一篇文章到野风杂志,居然登了出来,师生皆大欢喜。她笑着对我说:“你这样写下去,二十五六岁,不也成为作家了?”她那句话,对我影响之深,恐怕她当初没有料及,从那时起,我便梦想以后要当“作家”。中学毕业,我跟雅韵老师一直保持联系,出国后,也有信件往来,五十八年我寄一封耶诞卡去,却得到她先生张文华老师的回信,说雅韵老师于九月间,心脏病发,不治身亡,享年才五十。雅韵老师身经抗日,邦灾国难,体验深刻,难怪她偏好后主词,“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她念来余哀未尽,我想她当时自己一定也是感慨良多的吧。
高中毕业,本来我保送台大,那时却一下子起了一种浪漫念头。我在地理书上念到长江三峡水利灌溉计划,Y.V.A.如果筑成可媲美美国的T.V.A.,中国中部农田水利一举而成,造福亿万生民。我那时雄心万丈。我要去长江三峡替中国建一个Y.V.A.。一面建设国家,一面游名川大山,然后又可以写自己的文章。小时游过长江,山川雄伟,印象极深。当时台大没有水利系,我便要求保送成功大学。读了一年水利工程,发觉自己原来对工程完全没有兴趣,亦无才能,Y.V.A.大概还轮不到我去建设。同学们做物理实验,非常认真在量球径,我却带了一本《琥珀》去,看得津津有味。一个人的志趣,是勉强不来的,我的“作家梦”却愈来愈强烈了。有一天,在台南一家小书店里,我发觉了两本封面褪色,灰尘满布的杂志《文学杂志》第一、二期,买回去一看,顿时如纶音贯耳,我记得看到王镇国译华顿夫人的《伊丹付罗姆》,浪漫兼写实,美不胜收。虽然我那时看过一些翻译小说:《简爱》、《飘》、《傲慢与偏见》、《咆哮山庄》,等等,但是顺手拈来,并不认真。夏济安先生编的《文学杂志》实是引导我对西洋文学热爱的桥梁。我作了一项我生命中异常重大的决定,重考大学,转攻文学。事先我没有跟父母商量,先斩后奏。我的“作家梦”恐怕那时候父母很难了解。我征求雅韵老师的意见,本来我想考中文系。雅韵老师极力劝阻,她说学西洋文学对小说创作的启发要大得多。她本人出身国文系,却能作如此客观的忠告,我对她非常感佩。台大放榜,父母亲免不得埋怨惋惜了一番,台湾学校的风气,男孩子以理工为上,法商次之,文史则属下乘,我在水利系的功课很好,是系里的第一名,但那只是分数高,我对数理的领悟力,并不算强。我解说了半天,父亲看见大势已定,并不坚持,只搬出了古训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我含糊应道:“人各有志。”母亲笑叹道:“随他吧,‘行行出状元’。”她心里倒是高兴的,因为我又回到台北家中来了。
进入台大外文系后,最大的奢望便是在《文学杂志》上登文章,因为那时文学杂志也常常登载同学的小说。我们的国文老师经常给文学杂志拉稿。有一次作文,老师要我们写一篇小说,我想这下展才的机会来了,一下子交上去三篇。发下来厚厚一叠,我翻了半天,一句评语也没找到,开头还以为老师看漏了,后来一想不对,三篇总会看到一篇,一定是老师不赏识,懒得下评。顿时脸上热辣辣,赶快把那一大叠稿子塞进书包里,生怕别人看见。“作家梦”惊醒了一半,心却没有死,反而觉得有点怀才不遇,没有碰到知音。于是自己贸贸然便去找夏济安先生,开始还不好意思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藉口去请他修改英文作业。一两次后,才不尴不尬的把自己一篇小说递到他书桌上去。我记得他那天只穿了一件汗衫,一面在翻我的稿子,烟斗吸得呼呼响。那一刻,我的心直在跳,好像在等待法官判刑似的。如果夏先生当时宣判我的文章“死刑”,恐怕我的写作生涯要多许多波折,因为那时我对夏先生十分敬仰,而且自己又毫无信心,他的话,对于一个初学写作的人,一褒一贬,天壤之别。夏先生却抬起头对我笑道:“你的文字很老辣,这篇小说我们要用,登到文学杂志上去。”那便是《金大奶奶》,我第一篇正式发表的小说。
后来又在文学杂志上继续发表《我们看菊花去》(原名《入院》),《闷雷》本来也打算投到文学杂志,还没写完,夏先生只看了一半,便到美国去了。虽然夏先生只教了我一个学期,但他直接间接对我写作的影响是大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对我初“登台”时的鼓励,但他对文字风格的分析也使我受益不少。他觉得中国作家最大的毛病是滥用浪漫热情、感伤的文字。他问我看些什么作家,我说了一些,他没有出声,后来我提到毛姆和莫泊桑,他却说:“这两个人的文字对你会有好影响,他们用字很冷酷。”我那时看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文字有时也染上感伤色彩,夏先生特别提到两位作家,大概是要我学习他们冷静分析的风格。夏先生对于文学作品的欣赏非常理智客观,而他为人看起来又那样开朗,我便错以为他早已超脱,不为世俗所扰了,后来看了《夏济安日记》,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路历程竟是那般崎岖。他自己曾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所以他才能对浪漫主义的弊端有那样深刻的认识。
大三的时候,我与几位同班同学创办《现代文学》,有了自己的地盘,发表文章当然就容易多了,好的坏的一齐上场,第一期我还用两个笔名发表了两篇:《月梦》和《玉卿嫂》。黎烈文教授问我:“玉卿嫂是什么人写的?很圆熟,怕不是你们写的吧?”我一得意,赶快应道:“是我写的。”他微感惊讶,打量了我一下,大概他觉得我那时有点人小鬼大。现在看看,出国前我写的那些小说大部分都嫩得很,形式不完整,情感太露,不懂得控制,还在尝试习作阶段。不过主题大致已经定形,也不过是生老病死,一些人生基本永恒的现象。倒是有几篇当时怎么会写成的,事隔多年,现在回忆起来,颇有意思。有一年,智姐回国,我们谈家中旧事,她讲起她从前一个保姆,人长得很俏,喜欢带白耳环,后来出去跟她一个干弟弟同居。我没有见过那位保姆,可是那对白耳环,在我脑子里却变成了一种盅惑,我想带白耳环的那样一个女人,爱起人来,一定死去活来的——那便是玉卿嫂。在宪兵学校,有一天我上地图阅读,我从来没有方向观,不辨东南西北,听了白听,我便把一张地图盖在稿纸上,写起《寂寞的十七岁》来。我有一个亲戚,学校功课不好,家庭没有地位,非常孤独,自己跟自己打假电话,我想那个男孩子一定寂寞得发了昏,才会那样自言自语。有一次我看见一位画家画的一张裸体少年油画,背景是半抽象的,上面是白得熔化了的太阳,下面是亮得燃烧的沙滩,少年跃跃欲飞,充满了生命力,那幅画我觉得简直是“青春”的象征,于是我想人的青春不能永保,大概只有化成艺术才能长存。
民国五十一年,出国前后,是我一生也是我写作生涯的分水岭,那年冬天,家中巨变,母亲逝世了。母亲出身官宦,是外祖父的掌上明珠,自小锦衣玉食,然而胆识过人,不让须眉。十六年北伐,母亲刚跟父亲结婚,随军北上。父亲在龙潭与孙传芳激战,母亲在上海误闻父亲阵亡,连夜冲封锁线,爬战壕,冒枪林弹雨,奔到前方,与父亲会合,那时她才刚冒二十。抗日期间,湘桂大撤退,母亲一人率领白马两家八十余口,祖母九十,小弟月余,千山万水,备尝艰辛,终于安抵重庆。我们手足十人,母亲一生操劳,晚年在台,患高血压症常常就医。然而母亲胸怀豁达,热爱生命,环境无论如何艰险,她仍乐观,勇于求存,因为她个性坚强,从不服输。但是最后她卧病在床,与死神交战,却节节败退,无法抗拒。她在医院里住了六个月,有一天,我们一位亲戚嫁女,母亲很喜爱那个女孩,那天她精神较好,便挣扎起来,特意打扮一番,坚持跟我们一同去赴喜宴。她自己照镜,很得意,跟父亲笑道:“‘换珠衫依然是富贵模样。’”虽然她在席间只坐了片刻,然而她却是笑得最开心的一个。人世间的一切,她热烈拥抱,死亡,她是极不甘愿,并且十分不屑的。然而那次不久,她终于病故。母亲下葬后,按回教仪式我走了四十天的坟,第四十一天,便出国飞美了。父亲送别机场,步步相依,竟破例送到飞机梯下。父亲曾领百万雄师,出生入死,又因秉性刚毅,喜怒轻易不形于色。可是暮年丧偶,儿子远行,那天在寒风中,竟也老泪纵横起来,那是我们父子最后一次相聚,等我学成归来,父亲先已归真。月余间,生离死别,一时尝尽,人生忧患,自此开始。
别人出国留学,大概不免满怀兴奋,我却没有,我只感到心慌意乱,四顾茫然。头一年在美国,心境是苍凉的,因为母亲的死亡,使我心灵受到巨大无比的震撼。像母亲那样一个曾经散发过如许光与热的生命,转瞬间,竟也烟消云散,至于寂灭,因为母亲一向为白马两家支柱,遽然长逝,两家人同感天崩地裂,栋毁梁摧。出殡那天,入土一刻,我觉得埋葬的不仅是母亲的遗体,也是我自己生命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死亡,而深深感到其无可拒抗的威力。由此,我遂逐渐领悟到人生之大限,天命之不可强求。丧母的哀痛,随着时间与了悟,毕竟也慢慢冲淡了。因为国外没有旧历,有时母亲的忌日,也会忽略过去。但有时候,不提防,却突然在梦中会见到母亲,而看到的,总是她那一付临终前忧愁无告的面容,与她平日欢颜大不相类。我知道,下意识里,我对母亲的死亡,深感内疚,因为我没能从死神手里,将她抢救过来。在死神面前,我竟是那般无能为力。
初来美国,完全不能写作,因为环境遽变,方寸大乱,无从下笔,年底耶诞节,学校宿舍关门,我到芝加哥去过耶诞,一个人住在密西根湖边一家小旅馆里。有一天黄昏,我走到湖边,天上飘着雪,上下苍茫,湖上一片浩瀚,沿岸摩天大楼万家灯火,四周响着耶诞福音,倒处都是残年急景。我立在堤岸上,心里突然起了一阵奇异的感动,那种感觉,似悲似喜,是一种天地悠悠之念,顷刻间,混沌的心景,竟澄明清澈起来,蓦然回首,二十五岁的那个自己,变成了一团模糊逐渐消隐。我感到脱胎换骨,骤然间,心里增添了许多岁月。黄庭坚的词:“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不必十年,一年已足,尤其是在芝加哥那种地方。回到爱我华,我又开始写作了,第一篇就是《芝加哥之死》。
在爱我华作家工作室,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我了解到小说叙事观点的重要性。Percy Lubbock那本经典之作:《小说技巧》对我启发是大的,他提出了小说两种基本写作技巧:叙述法与戏剧法。他讨论了几位大小说家,有的擅长前者,如萨克莱Thackeray,有的擅长后者,如狄更斯。他觉得:何时叙述,何时戏剧化,这就是写小说的要诀。所谓戏剧化,就是制造场景,运用对话。我自己也发觉,一篇小说中,叙述与对话的比例安排是十分重要的。我又发觉中国小说家大多擅长戏剧法,红楼、水浒、金瓶、儒林,莫不以场景对话取胜,连篇累牍的描述及分析,并不多见。我研读过的伟大小说家,没有一个不是技巧高超的,小说技巧不是“雕虫小技”,而是表现伟大思想主题的基本工具。在那段期间,对我写作更重要的影响,便是自我的发现与追寻。像许多留学生,一出国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产生了所谓认同危机。对本身的价值观与信仰都得重新估计。虽然在课堂里念的是西洋文学,可是从图书馆借的,却是一大叠一大叠有关中国历史、政治、哲学、艺术的书,还有许多五四时代的小说,我患了文化饥饿症,捧起这些中国历史文学,便狼吞虎咽起来。看了许多中国近代史的书,看到抗日台儿庄之役,还打算回国的时候,去问父亲请教,问他当时战争实际的情形。
暑假,有一天在纽约,我在Little Carnegie Hall看到一个外国人摄辑的中国历史片,从慈禧驾崩、辛亥革命、北伐、抗日、到戡乱,大半个世纪的中国,一时呈现眼前。南京屠杀、重庆轰炸,不再是历史名词,而是一具具中国人被蹂躏、被凌辱、被分割、被焚烧的肉体,横陈在那片给苦难的血泪灌溉得发了黑的中国土地上。我坐在电影院内黑暗的一角,一阵阵毛骨悚然的激动不能自已。走出外面,时报广场仍然车水马龙,红尘万丈,霓虹灯刺得人的眼睛直发疼,我蹭蹬纽约街头,一时不知身在何方。那是我到美国后,第一次深深感到国破家亡的彷徨。
去国日久,对自己国家的文化乡愁日深,于是便开始了《纽约客》,以及稍后的《台北人》。 12/23/2008 白先勇-台北人/岁除(全) 除夕这一天,寒流突然袭到了台北市,才近黄昏,天色已经沉暗下来,各家的灯火,都提早亮了起来,好像在把这一刻残剩的岁月加紧催走,预备去迎接另一个新年似的。 长春路底的信义东村里,那些军眷宿舍的矮房屋,一家家的烟囱都冒起了炊烟;锅铲声、油爆声,夹着一阵阵断续的人语喧笑,一直洋溢到街上来。除夕夜已渐渐进入高潮——吃团圆饭——的时分了。 信义东村五号刘营长家里的灯火这晚烧得分外光明。原来刘家厅堂里的窗台上,正点着一双尺把高,有小儿臂粗的红蜡烛,火焰子冒得熊熊的,把那间简陋的客厅,照亮了许多。 “赖大哥,你老远跑来我们这里过个年,偏偏还要花大钱——又是酒,又是鸡,还有那对大蜡烛,亏你怎么扛来的。” 刘营长太太端着一只烧得炭火子爆跳的铜火锅进到厅堂来,一面对坐在圆饭桌上首的一位男客笑着说道。刘太太是一个四十上下的中年妇人,穿了一身黑缎子起紫团花的新旗袍,胸前系着一块蓝布裙,头上梳了一个油光的发髻,脸上没有施脂粉,可是却描了一双细挑的眉毛。她的一口四川话,一个个字滚出来,好像不粘牙齿似的。 “不瞒你弟妹说,”那位姓赖的男客拍了一下大腿说道:“这对蜡烛确实费了我一番手脚呢,台南车站今天简直挤得抢命。幸亏我个子高,把那对蜡烛举在头上,才没给人碰砸了。一年难得上来看你们一次,这个年三十夜定规要和你们守个岁。回头熬通宵,点起蜡烛来,也添几分喜气。”说着他便呵呵地笑了起来。他那一头寸把长的短发,已经花到了顶盖,可是却像钢刷一般,根根倒竖;黧黑的面皮上,密密麻麻,尽是苍斑,笑起来时,一脸的皱纹水波似地一圈压着一圈。他的骨架特大,坐着也比旁人高出一个头来,一双巨掌,手指节节瘤瘤,十枝树根子似的。他身上穿了一套磨得见了线路的藏青哔叽中山装,里面一件草绿毛线衣,袖口露了出来,已经脱了线,口子岔开了。他说 话时嗓门异常粗大,带着浓浊的川腔。 “大哥,你的话正合了我们韵华的意思。她连牌搭子都和你找好了。” 刘营长接口道。刘营长还穿着一身军服,瘦长个子,一双削腮,古铜色的面皮绷得紧紧的,被烈日海风磨得发了亮。他的鬓脚子也起了花。说话时和那个姓赖的客人一模一样,也是一口的四川乡音。 “我知道赖大哥好这两张,才特地把这一对留了下来。” 刘营长太太把那只火锅搁在饭桌中央,指着坐在桌上两个青年男女说道。 “骊珠表妹和俞欣也是难得。骊珠下午还在陆总医院值班呢。俞欣也是今天才从凤山赶来的,大概两个人早就约好夜晚出去谈心了,给我硬押了下来,等下子陪赖大哥一起‘逛花园’。” “‘逛花园’——我赖鸣升最在行!”赖鸣升叫道:“不到天亮,今夜谁也不准下桌子。骊珠姑娘,你要和这位俞老弟谈情说爱,你们在牌桌上只管谈,就当我们不在面前好了。” 骊珠红着脸笑了起来,俞欣也稍显局促地陪笑着。骊珠是个娇小的女孩子,鲜红的圆脸上一双精光滴溜的黑眼睛,看上去才不过十六、七,可是她已经在陆总当了两年护士了。俞欣坐在她身旁,腰杆子挺得直直的。他穿了一套刚浆洗过,熨得棱角毕挺的浅泥色美式军礼服,领上别了一副擦得金亮的官校学生领章,系着一条黑领带,十分年轻的脸上,修剃得整整齐齐,显得容光焕发,刚理过的头发,一根根吹得服服贴贴的压在头上。 “我也要守夜。”刘营长十岁大的儿子刘英也在桌上插嘴道。 “你吃完饭就乖乖的给我滚到床上去。还要守夜呢!”刘太太对刘英喝道。 “赖伯伯答应十二点钟带我到街上去放爆仗的。”刘英望着赖鸣升焦急的抗辩道。 “好小子!”赖鸣升伸出他那个巨掌在刘英剃得青亮的头皮上拍了一巴掌笑道:“你赖伯伯最会放爆仗。等下子放给你看:电光炮抓在手里爆!” “弟妹,”赖鸣升转向刘太太说道:“你莫小看了这个娃儿,将来恐怕还是个将才呢!” “将才?”刘太太冷嗤了一下,“这个世界能保住不饿饭就算本事,我才不稀罕他做官呢。” “将来你想干什么,小子?”赖鸣升询问刘英道。 “陆军总司令!”刘英把面一扬,严肃的答道。 桌子上的人都大笑了起来,连刘太太也撑不住笑了,赖鸣升笑得一脸皱纹,一把将刘英拖到怀里。 “好大的口气!小子要得。你赖伯伯像你那么大,心眼比你还要高呢。” 刘太太又进去端出了几盆火锅菜来:一盆毛肚、一盆腰花、两盆羊肉片子,还有五六碟加了红油的各色四川泡菜。刘太太特地把一碟送酒的油炸花生米搁在赖鸣升面前,便开始替各人斟酒。 “这几瓶金门高粱也是赖大哥拿来的。”刘太太向大家宣布道:“大哥带两瓶来意思一下就算了,竟买了一打!我们这里哪有这么些酒桶子?” “我也没有特别去买,”赖鸣升指着茶几上那几瓶金门高粱说道:“是我从前一个老部下——在金门当排附,回到台南,带去送给我的。亏他还记得我这个老长官,我倒把他忘掉了。” “大哥,你也是我的老长官,我先敬你一杯。”刘营长站了起来,端着一杯满满的高粱酒,走到赖鸣升跟前,双手举起酒杯向赖鸣升敬酒。 “老弟台,”赖鸣升霍然立起,把刘营长接到椅子上,粗着嗓门说道:“这杯酒大哥是要和你喝的。但是要看怎么喝法。论到我们哥儿俩的情分,大哥今晚受你十杯也不为过。要是你老弟台把大哥拿来上供,还当老长官一般来敬酒,大哥一滴也不能喝!一来你大哥已经退了下来了。二来你老弟正在做官。一个营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手下也有好几百人。你大哥呢,现在不过是荣民医院厨房里的买办。这种人军队里叫什么?伙夫头!” 赖鸣升说着先自哈哈大笑起来,刘英也跟着他笑得发出了尖叫声。赖鸣升又在刘英青亮的头皮上拍了一巴掌说道: “你笑什么,小子?你莫错看了伙夫头。你赖伯伯从前就是当伙夫头当起官来的呢!所以我说,老弟,你堂堂一个营长,赶着个伙夫头叫老长官,人家听着也不像。” 刘营长被赖鸣升按在椅子上,一直摇手抗辩。刘太太自己却端了一杯酒走到赖鸣升跟前笑道: “大哥的话说差了,莫说你们哥儿原是患难弟兄,你赖大哥当官的时候,他还不晓得在哪里呢。” “我吗?大哥在四川当连长,我正是大哥连里的勤务兵呢。”刘营长赶忙补充道。 “所以说呀!大哥还不肯认是老长官吗?别说他该敬大哥酒,我也来敬大哥这个老长官一杯。” 刘太太说着先自干了半杯酒,桌上的人个个都立了起来,一起赶着赖鸣升叫“老长官”,要敬他的酒。赖鸣升胡乱推让了一阵,笑着一仰头也就把一杯金门高粱饮尽了,然后坐下来,咂咂嘴,涮了一撮毛肚过酒。于是刘太太又开始替众人添酒了。 “怎么,俞老弟,你没有干杯呀?”刘太太正要替俞欣斟酒的当儿,赖鸣升忽然瞧见那个年轻的军校学生,酒杯里还剩了半杯高粱,他好像给冒犯了似的,立刻指着俞欣喝道。俞欣赶忙立了起来,满脸窘困的辩说道: “老前辈,我实在不大会喝酒——” “什么话!”赖鸣升打断了俞欣的话,“太太小姐们还罢了。军人喝酒,杯子里还能剩东西吗?俞老弟,我像你那点年纪的时候,三花、茅台——直用水碗子装!头一晚醉得倒下马来,第二天照样冲锋陷阵。不能喝酒,还能当军人吗?干掉,干掉。” 俞欣只得端起杯子将剩酒喝尽,年轻的脸上,一下子便红到了眼盖。赖鸣升连忙又把刘太太手里的酒瓶一把夺了过去,直往俞欣的杯子里筛酒,俞欣讪笑着,却不敢答腔。骊珠坐在旁边,望着赖鸣升陪笑道: “赖大哥,他真的不会喝,前些日子喝了点清酒,便发得一身的风疹子。” “骊珠姑娘,你莫心疼。几杯高粱,一个小伙子哪里就灌坏了?老实说,今晚看见你们两个年轻人,郎才女貌,心里实在爱不过,定规要和你们喝个双杯。” 赖鸣升替自己也斟上了两杯高粱,擎在手中,走到俞欣和骊珠眼前,慌得骊珠也赶忙立起身来。 “俞老弟,我赖鸣升倚老卖老,和你说句老实话。军人天职当然是尽忠报国,可是婚姻大事也不可耽误了。你看看你们刘营长这一对,是不是教人眼红?” “罢呀,赖大哥,”刘太太隔着桌子笑着叫道:“你逗逗那两个娃儿算了,还要拿我们两个老东西开胃!” “你的福气也不小,俞老弟。我们骊珠姑娘这种人材,你打起灯笼在台北怕也找不出第二个呢。所以说你要向你们刘营长看齐,日后好好的疼太太。若是你欺负了骊珠姑娘,我头一个要和你算帐。” 骊珠早羞得满面通红,低下头去。赖鸣升却举起了两杯酒,向俞欣和骊珠祝了一个福,连着两杯灌下去。 “试着些呀,大哥,这是金门高粱呢!”刘太太隔着桌子叫道。赖鸣升却三步两跨地走到了刘太太身后,挥动着一双长臂,布满了苍斑的脸上,已经着了殷色,他把头凑近到刘太太耳根下说道: “弟妹,我们老弟得到你这么一位太太,是他前世修来的。你大哥虽然打了一辈子光棍,夫妻间的事情看得太多。你们这一对不容易,弟妹,不容易。” 刘太太笑得俯倒在桌子上,然后又转过身来对赖鸣升说道: “大哥,你请我一次客,我保管给你弄个嫂子来。我们街口卖香菸的那个老板娘,好个模样,想找老闆,大哥要不要?” “弟妹,你这番好意我心领了,”赖鸣升朝了刘太太双手一拱,嗄着喉咙说道:“这份福,等我下辈子再来享。不瞒你弟妹说:就是去年我动了这么一下凡心,才闹到今天这个地步。去年退下来,我不是拿了三万多退役金吗?那笔钱给有钱的人看来呢,不值一个屁。可是我一辈子手里还没捏过那点钞票呢。本来是想搞点小本生意的,哪晓得有个同乡跑来拉线,说是花莲那边有个山地女人,寡婆子,要找男人。我去一看,原来是个二十大几的小女子,头脸也还干净。她娘家开口便是两万五,少一个都不行。一下子我便把那点退役金奉送了出去,外带金戒指、金镯头,把那个女人从头到脚装饰起来。哪里晓得山地野女人屁良心也没得。过门三天,逃得鬼影子不见半个。走的时候,还把老子的东西拐得精光,连一床破棉被她也有本事牵得走。” 赖鸣升说着,也不用人劝,先自把手里一杯高粱干了,用手背把嘴巴一抹,突地又跳到了俞欣背后,双手搭到俞欣的肩上,把俞欣上下着实打量了一番,说道:“要是我还能像他一样,那个野女人——赶她走,她也舍不得走呀!”众人都大笑了起来,赖鸣升又对俞欣道:“俞老弟,不是我吹牛皮,当年我捆起斜皮带的时候,只怕比你还要威风几分呢。” “大哥当年是潇洒得厉害的。”刘营长赶忙附和笑道。 “是呀,”刘太太也笑着插嘴,“要不然大哥怎么能把他营长的靴子都给割走了呢?” “什么‘割靴子’,表姊?”骊珠侧过头来悄悄问刘太太道。 “这个我可不会说,”刘太太笑得掩了嘴巴,一只手乱摇,“你快去问你们赖大哥。” 赖鸣升并不等骊珠开口便凑近她笑得一脸皱纹说道: “骊珠姑娘,你赖大哥今夜借酒遮脸。你要听‘割靴子’?我就讲给你听我当年怎么割掉了我们营长的靴子去。老弟,你还记得李麻子李春发呀?” “怎么不记得?”刘营长答腔道:“小军阀李春发,我还吃过他的窝心脚呢。” “那个龟儿子分明是个小军阀!”赖鸣升把上装的领扣解开,将袖子一捞,举起酒杯和刘营长对了一口。他的额头冒起了一颗颗的汗珠子,两颧烧得浑赤,他转向了骊珠和俞欣说道: “民国二十七年我在成都当骑兵连长,我们第五营就扎在城外头。我们营长有个姨太太,偏偏爱跑马。我们营长就要我把我那匹走马让给她骑,天天还要老子跟在她屁股后头呢,生怕把她跌砸了似的。有一天李麻子到城里头去了,他那个姨太太喊了两个女人到她公馆去打麻将,要我也去凑脚。打到一半,我突然觉得靴子上沉甸甸的,给什么东西压住了一般。等我伸手到桌子下面一摸,原来是只穿了绣花鞋的脚儿死死的踏在上面。我抬头看时,我们营长姨太太笑吟吟地坐在我上家,打出了一张白板来对我说道:‘给你一块肥肉吃!’打完牌,勤务兵来传我进去,我们营长姨太太早炖了红枣鸡汤在房里头等住了。那晚我便割掉了我们营长的靴子去。” 赖鸣升说到这里,怔了半晌,然后突然跳起身来把桌子猛一拍,咬牙切齿的哼道: “妈那个巴子的!好一个细皮白肉的婆娘!” 他这一拍,把火锅里的炭火子都拍得跳了起来,桌子上的人都吓了一跳,接着大家哄然大笑起来。刘太太一行笑着,一行从火锅里捞出了一大瓢腰花送到赖鸣升碟子里去。 “你知道吗,老弟?”赖鸣升转向刘营长说道:“李春发以为老子那次死定了呢,你不是记得他后来把我调到山东去了,那阵子山东那边打得好不热闹。李春发心里动了疑,那个王八蛋要老子到‘台儿庄’去送死呢!” “老前辈也参加过‘台儿庄’吗?”俞欣突然兴冲冲的问赖鸣升道。赖鸣升没有答腔,他抓了一把油炸花生米直往嘴巴里送,嚼得咔嚓咔嚓的,歇了半晌,他才转过头去望着俞欣打鼻子眼里笑了一下道: “‘台——儿——庄——’,俞老弟,这三个字不是随便提得的。” “上礼拜我们教官讲‘抗日战史’,正好讲到‘台儿庄之役’。”俞欣慌忙解说道。 “你们教官是谁?” “牛仲凯,是军校第五期的。” “我认得他,矮矮胖胖的,一嘴巴的湖南丫子。他也讲‘台儿庄之役’吗?” “他正讲到日本矶谷师团攻打枣泽那一仗。”俞欣说道。 “哦——”赖鸣升点了点头。突然间,他回过手,连挣带扯,气吁吁的把他那件藏青哔叽上装打开,捞起毛线衣,掀开里面的衬衫,露出一个大胸膛来。胸膛右边赫然印着一个碗口大,殷红发亮的圆疤,整个乳房被剜掉了,塌下去成了一个坑塘。刘太太笑着偏过头去,骊珠也慌忙捂着嘴笑得低下了头。赖鸣升指了指他那块圆疤,头筋叠暴起来,红着一双眼睛说道: “俞老弟,我赖鸣升打了一辈子的仗,勋章倒没有捞着半个。可是这个玩意儿却比‘青天白日’还要稀罕呢!凭了这个玩意儿,我就有资格和你讲‘台儿庄’。没有这个东西的人,也想混说吗?你替我去问问牛仲凯:那一仗我们死了几个团长,几个营长?都是些什么人?王铭章将军是怎么死的?他能知道吗?” 赖鸣升一面胡乱把衣服塞好,一面指手划脚的对俞欣说道: “日本鬼打枣泽——老子就守在那个地方!那些萝卜头的气焰还了得?战车论百,步兵两万,足足多我们一倍。我们拿什么去挡?肉身子!老弟。一夜下来,我们一团人不知打剩了几个。王铭章就是我们的团长。天亮的时候,我骑着马跟在他后头巡察,只看见火光一爆,他的头便没了,他身子还直板板坐在马上,双手抓住马缰在跑呢。我眼睛还来不及眨,妈的!自己也挨轰下了马来,我那匹走马炸得肚皮开了花,马肠子裹得我一身。日本鬼以为我翘掉了,我们自己人也以为我翘掉了。躺在死人堆里,两天两夜也没有人来理。后来我们军队打胜了来收尸,才把老子挖了出来。喏,俞老弟,”赖鸣升指了指他右边的胸膛,“就是那一炮把我半个胸膛轰走了。” “那一仗真是我们国军的光荣!”俞欣说道。 “光荣?”赖鸣升哼了一下,“俞老弟,你们没上过阵仗的人,‘光荣’两个字容易讲。我们国民军,别的仗不提倒罢了,要提到这一仗,俞老弟,这一仗——” 赖鸣升说到这里突然变得口吃起来,一只手指点着,一张脸烧得紫胀,他好像要用几个轰轰烈烈的字眼形容“台儿庄”一番,可是急切间却想不起来似的。这时窗外一声划空的爆响,窗上闪了两下强烈的白光。沉默了许久的刘英,陡然惊跳起来,奔向门口,一行嚷道: “他们在放孔明灯啦。” 刘营长喝骂着伸出手去抓刘英,可是他已经溜出了门外,回头喊道: “赖伯伯,等下来和我放爆仗,不要又黄牛噢!” “小鬼!”刘太太笑骂道:“由他去吧,拘不住他的了——赖大哥,快趁热尝尝我炒的‘蚂蚁上树’。” 刘太太盛了一大碗白米饭搁在赖鸣升面前。赖鸣升将那碗饭推开,把那碟花生米又拉到跟前,然后筛上一杯金门高粱,往嘴里又一送,他喝急了,一半酒液淋淋沥沥泻得他一身。 “慢点喝,大哥,莫呛了。”刘营长赶忙递了一块洗脸巾给赖鸣升笑道。 “老弟台!”赖鸣升把只空杯子往桌上猛一拍,双手攀到刘营长肩上叫道:“这点子台湾的金门高粱就能醉倒大哥了吗?你忘了你大哥在大陆上,贵州的茅台喝过几坛子了?” “大哥的酒量我们晓得的。”刘营长陪笑道。 “老弟台,”赖鸣升双手紧紧的揪住刘营长的肩带,一颗偌大的头颅差不多擂到了刘营长的脸上,“莫说老弟当了营长,就算你挂上了星子,不看在我们哥儿的脸上,今天八人大轿也请不动我来呢。” “大哥说的什么话。”刘营长赶忙解说道。 “老弟台,大哥的话,一句没讲差。吴胜彪,那个小子还当过我的副排长呢。来到台北,走过他大门,老子正眼也不瞧他一下。他做得大是他的命,捧大脚的屁眼事,老子就是干不来,干得来现在也不当伙夫头了。上礼拜,我不过拿了我们医院厨房里一点锅巴去喂猪,主管直起眼睛跟我打官腔。老子捞起袖子就指到他脸上说道:‘余主任,不瞒你说,民国十六年北伐,我赖鸣升就挑起锅头跟革命军打孙传芳去了。厨房里的规矩,用不着主任来指导。’你替我算算,老弟——”赖鸣升掐着指头,头颅晃荡着,“今年民国多少年,你大哥就有多少岁。这几十年,打滚翻身,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没经过?到了现在还稀罕什么不成?老实说,老弟,就剩下几根骨头还没回老家心里放不下 罢咧。” “大哥只顾讲话,我巴巴结结炒的‘蚂蚁上树’也不尝一下。你就是到川菜馆去,他们也未必炒得出我这手家乡味呢!” 刘太太走过来,将身子插到赖鸣升和刘营长中间。 “弟妹——”赖鸣升伸手到桌面,又想去拿那瓶喝掉了一半的金门高粱,却被刘太太劈手夺了过去,搂在怀里。 “大哥,你再喝两杯,回头还熬得动夜吗?” 赖鸣升突然挣扎着立了起来,在胸膛上狠狠的拍了两下,沙哑着嗓子说道: “弟妹,你也太小看你大哥了。你大哥虽然上了点年纪,这副架子依旧是铁打的呢。不瞒你弟妹说,大哥退了下来,功夫却没断过。天天隔壁营里军号一响,我就爬起来了。毒蛇出洞、螳螂奋臂、大车轮、小车轮——那些小伙子未必有我这两下呢!” 赖鸣升说着便离开了桌子,摆了一个架势,扎手舞脚的打起拳来,他那张殷红的脸上汗珠子如同水洗一般的流了下来,桌子上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刘太太赶忙笑着跑过去,捉住了他的手臂连拉带推的把他领到后面去洗脸,赖鸣升临离开厅堂又回过头来对刘太太说道: “你可看到了,弟妹?日后打回四川,你大哥别的不行了,十个八个饭锅头总还抬得动的。” 说得桌子上的人又笑了起来。赖鸣升进去以后,刘太太便在外面指挥着众人将饭桌收拾干净,换上了一张打麻将的方桌面。她把麻将牌拿出来,叫俞欣和骊珠两人分筹码,她自己却去将窗台上那双红蜡烛端了过来,搁在麻将桌旁的茶几上。那对蜡烛已经烧去了一大截,蜡烛台上淋淋沥沥披满了蜡油。正当刘太太用了一把小洋刀,去把那些披挂的蜡油剔掉时,屋内的盥洗室突然传来一阵呕吐的声音,刘营长赶忙跑了进去。 “醉了,”刘太太把手里的小洋刀丢到茶几上,对俞欣和骊珠摇了一摇头叹说道:“我早就知道,每次都是这样的。我们大哥爱闹酒,其实他的酒量也并不怎么样。” “赖大哥喝了酒的样子真好玩。”骊珠咯咯的笑了起来,她向俞欣做了一下鬼脸,俞欣也跟着笑了。 “大哥睡下了,”隔了一会儿,刘营长走了出来,压低了声音说道:“他要我替几手,回头他自己来接。” 刘太太沉吟了一会儿,她打了一个呵欠,两只手揉着太阳穴说道: “我看算了吧。赖大哥这一睡下去,不晓得什么时候才醒得过来。闹了一天,我也累了。骊珠、俞欣,还是你们两人出去玩吧,倒是白拘了你们一夜。” 骊珠赶忙立了起来,俞欣替她穿上了她那件红大衣,自己也戴上了军帽,他又走到客厅一面镜子前头将领带整了一下,才和刘营长夫妇道了别。骊珠和俞欣走到巷子里时,看见信义东村那些军眷的小孩子都聚在巷子中央,有二、三十个,大家围成了一个圆圈在放烟炮。刘家的儿子刘英正蹲在地上点燃了一个大花筒,一蓬银光倏地冒起六、七尺高,把一张张童稚的笑脸都照得银亮。在一阵欢呼中,小孩子们都七手八脚的点燃了自己的烟炮,一道道亮光冲破了黑暗的天空。四周的爆竹声愈来愈密,除夕已经到了尾声,又一个新年开始降临到台北市来。 10/22/2008 西西-像我这样的一个女子/鱼之雕塑(全) 我听到哗哗的涛声。
“那么,你在伦敦看了什么呢?”他问。 “起先,我去看河,泰晤士河。后来,我去看雕塑和画。” “你看见谁了?”他问。 “看见很多人,但印象最深的却是秀拉,因为他就在第一个门口,我首先看见的是他。” “是那幅‘海浴’吗?”他问。 “我并不知道竟是那么大的一幅画,我以为不过是梵高的规模,直到看见了才知道,原来有普通长餐桌那么阔大,而且,颜色要比一般画册上的清丽明亮。” “你看见画面上的阳光了吗?”他问。 “我想我看见阳光,阳光都充满在那些细微的雨粉一般的色点里。点彩的画面,自己浮泛着一片流畅的透明,和拜占庭的镶嵌壁画比,要靠小石块的割切度来反映光线,效果完全不一样。” 近岸的白浪拍上沙滩,泡沫飞扬,水珠四散,破裂的海涛化为无数飘浮的花瓣。 “那么,你在翡冷翠又看了什么呢?”他问。 “起先,我去看河,阿诺河。后来,我去看雕塑和画。” “你看见米开兰基罗了吗?”他问。 “我看见‘大卫’。但我主要想看波蒂采尼。我一踏进乌翡思画廊就跑上二楼找寻第十室,于是,我看见了‘春天’和‘维纳斯的诞生’。” “你看见画面上的金色吗?”他问。 “看见。即使那些金色也是淡淡的。在一般的画册上,它们老是那么鲜艳,其实非常朴素,有一种古典的宁静。” “你注意到画架边的温度计吗?” “温度计指着二十三度,室外非常炎热,我不知道在那些画的面前,我身在春季还是夏季。” 天空中浮着一块雕塑体的云,密集浓聚的绵绵层絮,纠缠为一个黑鳔的形状。 “那么,你在巴黎又看了什么呢?”他问。 “起先,我去看河,塞纳河。后来,我去看雕塑和画。” “去过罗浮了吗?”他问。 “那天,罗浮休息,我上了庞比度中心。” “你看见他们了吗?”他问。 “他们大多数都在,有些却是我以前不清楚在哪里的。我看见施高的打弹子机男子,看见妮琪圣花儿的胖女子,手中还挽了一个既成的提包。美术馆的卡纸上错拼了她的名字,SAINTPHALLE,应该有两个L,卡纸上只有一个,有人用铅笔添了一个L上去。” “你感到透不过气来吗?”他问。 “我不知道。我看见阿刚,他在一个小房间内给我们一室天虹的幻彩。我看见一间奇异的店铺,却不知道作者的名字。我看见许多雕塑,凯撒干涸了的液体,克里斯图的包裹,有的奇丽,有的新异,所有的作品,那么近,彷彿又非常遥远。” “你感到惊喜吗?”他问。 “我不知道,它们似乎伸手可触,却又好像隔着重重的山。它们永远不能给我那种感觉,那种读一部书,听一首交响乐,看一部电影的感觉,譬如:小津安二郎。” “你是一个爱哭的人。”他说。 “为什么呢,我读一部书时哭过,看电影时哭过,听一首歌时哭过,但面对画和雕塑,却从不流泪。难道说,画和雕塑缺乏了那种震撼感人的巨大力量?还是,哭泣实在并不能证明什么。” “雕塑与画,不同于其他的艺术作品,是由于冷媒介和热媒介的分别,是吗?”他问。 我们从沙滩上起来,沿着海岸朝层岩的方向漫步过去,在贝壳和砂粒之间留下一长串瞬即被潮水冲擦得干干净净的脚印。 层岩的另一端,是更荒凉的沙滩,我们继续往前走,然后,我们看见了一具雕塑,那是一个躺在沙滩上的躯体,身体如同一个气球一般膨胀了起来,似乎要迸裂外层的灰布衬衫和深蓝色的长裤,两只素白的脚赤裸在裤管底下,足上没有鞋子和袜子,每一只脚趾都显得浮肿,白得像冷藏的豆腐。 我们走得更接近,才看见两只展敞在躯体左右的僵硬无力的手,裸露在袖管的末端。双手都剩下半个手掌,因为所有的指节,如今都变成光滑的灰白骨头。最后,我们看见了躯体的头部,经过鱼的雕塑,被塑造得异乎寻常地洁净:没有一条头发,没有任何眼睛、眉毛、耳壳、鼻孔和嘴唇,也没有一丝一缕的血肉和肌肤。鱼们把躯体的头部雕凿得如此完美,使我们震颤不已。 “是这鱼的雕塑,令你哭了吗?”他问。 一九八一年六月 10/18/2008 西西-像我这样的一个女子/戈壁滩(全) 他们说:阿帕加,那是海市蜃楼,你看见的一切,只是幻象。你说你看见绿洲,看见湖泊,看见积雪的山峰,看见成群的牛羊;你看见你想看见的一切:水源、草地、牧场,但它们都是幻象,因为那是海市蜃楼。
他们说那是海市蜃楼,但我并不相信。因为他们不知道古丽,只有我知道古丽,古丽就在那边,古丽永远在那边,在我前面不远的地方,她是真的。如果水源、草地和牧场都是海市蜃楼,古丽却是真的。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来,她总是无声无息地来,她是飘忽而没有踪迹可寻的,她总是在我最不注意的时刻来到我的面前,站在远处,一声不响,她一直喜欢那样子,叫我吃惊。 比如那次,多少年前了呢,我却是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在葡萄砖屋内悬挂葡萄藤,这年的葡萄是令人振奋的丰收,每一串葡萄都像水晶,像珍珠、耳坠子似的累累的果实,不但明亮莹润,而且清甜。我们把葡萄挂在砖屋内,晒制葡萄干,等到葡萄干了,好运上巴札(维吾尔族语,市集的意思)去。 傍晚的时候,别的人都离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留在屋内修理墙角的一块破砖,是在这个时候,我看见古丽。她的出现,永远在你最不注意的时刻,我起初看见她在砖屋外面经过,透过砖墙的方格子洞孔,我瞥见一角淡黄色的轻纱飘扬,我并不知道砖屋外走过的人会是谁,我以为那是我的母亲,直到门口站着悄悄的古丽。古丽恒常是沉默的,她站在葡萄砖屋的门口时也是这个样子。 “是古丽吗?”我问。 她并不答话。 “是不是古丽?”我再问。 她依然不说话。 “有什么事情吗?” 她继续不作声。 我那时站在葡萄砖屋里边的内角,从黑暗的室内看出来,只看见古丽的脸背向光线,因此我看不清楚她脸上的任何表情。我不晓得她为什么不说话,我多希望我能看见她的眼睛,只要我能看见她的眼睛,我就会知道她那时心里的意思。我从悬挂着葡萄藤的柱道间走出来,迎面忽然飞来一把细碎的物事,拍打在我的头上身上,我没有能够及时把那些细碎的物事避开,但它们落在我的脸上并不疼痛,当我定一定神,才发觉投掷在我发上肩上的原来不过是一把葡萄,果实散满了一地。我走出门口的时候,古丽已经离开了,我只看见她的背影,她戴着绣花小帽,满头的发辫在晃摆。 我曾经这么想过:古丽到葡萄砖屋来,也许是来找她的父亲,或者来找她的兄长,因为他们都不在,所以她站在门口看看就走了。但她为什么把葡萄撒在我的身上,是因为找不到自己的亲人而生气了?也许是我不好,我应该一认出她是古丽的时候就说:他们已经先后回去了,因为一切的工作都已提早完成。 也许,古丽到葡萄砖屋来,并不是要找她的父亲和兄长,因为就在第二天,当我在河边洗刷一个锅子的时候,我再次见到她。我在河边洗锅子的时候,河的上下游都没有一个人,河的对面是一带防风林,林间有一、两头山羊和一辆驴车,这个时候,是人们午睡的时候,我独自一个人在河边洗锅子,这样,我母亲可以继续绣她的小花帽,赶着送到巴札上去卖,因为母亲要绣小花帽,所以,我抢着替她洗锅子。 坎儿井的水一直是冰凉的,小河里的水也一般,因为有了防风林,这里的水特别清澈,因此,洗锅子这样的工作居然也成为一种有趣的操作,我有时在水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但锅子一放进水里,倒影就散乱了。我把锅子洗得很干净,并且盛满了一锅水要带回家。我在盛水的时候,看见河上浮过来几朵细小的花朵,有一朵花正好流入我盛水的锅中。我双手抱着锅子,抬起头来,看见远处河岸的对面,站着古丽,她就站在上游的那一边,我正想召唤她,她却步入防风林中不见了。 是因为古丽的花,使我在那些日子心绪不宁,所以,那年秋季的赛马和刁羊之后,我骑着我心爱的库鲁来到她的面前,邀请她和我一起策马上草原,那么多的人都看见的,是古丽和我,并肩驰骋在牧场上。我有许多许多的话要对她说,在那个时候,我可以对她说出所有我心里想说的话,奇怪的是我竟然什么也没有说。我想说:古丽,那次你到葡萄砖屋来,真的是找我吗。我想说:你从河上漂下来的那些花,我一直藏着一朵哩,虽然有一、两片细瓣冻坏了,因为河水实在冰冷。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那时候变了一个哑巴,我在晚上想好了要说的话都没有说出来,我好像只轻轻地呼唤过一声古丽。我的声音是那么轻,好像是自己说给自己听,古丽一定听不见,因为马蹄的声音也盖过了我的声音,而这样子,我们抵达了牧场的另一边。在回程的路上,我策库鲁奔跑。我想,古丽一定会用她的皮鞭狠狠地抽打我,因为我们一路前来,她一句话也没有说,脸上也没有任何笑容。我为什么不告诉她,我一直藏着她从河上漂下来的一朵花呢。我小心把锅子抱回家,把花从水里轻轻托起,用柔软的细纱布抹干了,放在我的一顶小花帽里。我为什么不把花朵拿出来给古丽看,花朵不是藏在衣襟里么。库鲁知道我多么喜欢这朵小小的花,因为只有库鲁知道,库鲁看见过我每天都把花朵拿出来看。 库鲁快快奔跑吧,古丽举起她的鞭子来了。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她把鞭子扬得那么高,我听见了鞭子劈劈拍拍在空中抖动的声音,古丽一定要重重地鞭打我了,为什么我不把衣襟里的花朵拿出来?现在才拿,还来得及吗?太迟了,古丽的皮鞭已经落下来了,那么爆响的声音,但皮鞭落在我身上竟没有一点儿重量。这是真的吗?这么轻的皮鞭,而古丽的脸上并没有笑容,皮鞭落在我的身上,那么轻,那么轻,好像落在我身上的不是皮鞭,是羊毛,是雪花,是雾霭。 我不明白为什么古丽会和萨什克一起荡秋千,为什么会是萨什克,不是我。我看见他们两个人,踩在秋千绳上,围在秋千四周的人都为他们拍手和欢呼,因为他们荡秋千荡得那么好,三条秋千绳,拉得直挺挺地,古丽身上的轻纱随着绳索的飞舞上下腾跃,她的发辫也在空中摇晃。萨什克笑得多么灿烂。我不明白古丽。难道不是她,把葡萄撒在我的身上;难道不是她,把花朵从河的上游漂下来给我;难道不是她,把皮鞭轻轻抽打我身上?我从来不敢邀古丽和我一起骑着马在草原上奔跑,如果不是那些葡萄,那些花。但她为什么和萨什克一起荡秋千? 母亲说:阿帕加,那么多的姑娘,为什么一定要想念古丽。是的,那么多的姑娘,为什么一定要想念古丽。我只知道,千千万万的人中,古丽只有一个。母亲说:阿帕加,不要离开这里,我们的葡萄怎样呢。唉,我们的葡萄,我再也不要见到葡萄了,我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到没有葡萄,没有河,没有花朵的地方去,去了就不再回来,永远不要回来。 那时候,甚至在梦里,母亲也会突然呼唤我:阿帕加,阿帕加。这么多年了,我总能听到她的声音,她的声音就在风里,在沙里,在猛烈的阳光里。在晴天,母亲的声音是静止的,像展了翅停在空中疲乏的鸟;在风沙的日子,母亲的声音像飒飒的杨。当狂风突然吹袭,我可以看见遥远的风沙,像一条黑色的河,在我前面那边波涛汹涌地流过,那是一条奇异的没有流水的沙河,一片灰茫茫,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浮游斑点,从最远的地方淹盖过来,一刹那间,所有的丘陵和沙堆都朦胧了,连车站对面的电线杆也看不清楚了,那是沙漠上常常突发的烈风。于是,在风声里,我听见我母亲的呼唤:阿帕加,阿帕加。为什么呼唤我的永远是我的母亲,而不是古丽?如果是古丽,那么我就会抛下这里的一切,离开这绵绵无尽的戈壁沙漠,回到我至爱的阿克苏贝村去。但古丽从来没有呼唤过我,她甚至从来没有叫唤过我的名字,那么,她为什么要把葡萄撒在我身上,为什么要把花朵从河的上游漂下来,她的皮鞭为什么要那么轻? 站在火车站的土屋前面,我静待风沙渐渐过去,因为风沙不久总会过去,就像风沙突然而来,也同样很快就会消散。狂风过去,猛烈的太阳继续煎炙广阔的沙漠,大戈壁是无穷无尽的,整个戈壁自己就是一个大太阳。有时候,风沙过后,忽然会降下一场浓密的骤雨,但当雨过天青,天色却又显得特别晴朗,就在远远的前面,戈壁忽然变成一片碧绿的草原,牧场上到处是觅食的牛羊,潺潺的流水,自积雪山峰下的峡谷间流出来,就在芳香的牧场上,我看见古丽。 我听见火车的汽笛声。在火车的汽笛声里,我也听见我母亲的声音,我母亲说:阿帕加,阿帕加。有好几次,母亲真的在火车站出现了,她蹒跚地从火车上紧握扶手,一步一步踏下梯级,手里挽着一个竹篮,里面有洋葱、胡萝卜、米布丁、炒羊油、鸡蛋、肉饼、胡桃、葡萄干,还有草褥子。她有时为我带一件全新的袊袢来,但我在这个地方还用穿什么漂亮的袊袢呢。我不是还告诉过她,不要给我带任何东西来;而且我永远也不要再见到葡萄的样子。 母亲说:阿帕加,阿帕加,回家去吧,为什么要留在沙漠里一个小火车站上呢?这么寂寞的地方,世界上有那么多好的姑娘。他们都说,这里是荒凉的地方,除了每天有两班火车经过,其他的时候是一片死寂。他们说:戈壁滩上的一个小火车站,比一个孤岛上的灯塔还要寂寞。寂寞,什么叫做寂寞呢,从来没有人知道戈壁滩上热闹的样子,你可以听见阳光照在旱地上黏土龟裂的声音,你可以听见一块石头瓦解成为细沙的声音,尤其是烈风卷来的时候,我可以听见任何人的声音,在风声里,有那么多的人在呼唤我,我听见他们一起喊:阿帕加,阿帕加。我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听见过有这么多的人一起呼唤我的名字,而且呼叫得那么激烈。寂寞,难道在阿克苏贝村的时候我就不寂寞?在阿克苏贝村的时候,我比任何人都要寂寞。 他们说:戈壁滩是一座地狱,白昼是炽热的火炉,夜晚是幽寒的冰窖,戈壁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他们这样说,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戈壁,正如他们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的心。我的心,我的心,它可是比戈壁滩上白日的艳阳还要炽热,它可是比戈壁滩上夜晚的冰窖还要寒冷。没有人认识真正的戈壁,因为没有人真正在戈壁滩上居住过。人们只偶然经过,随着火车到来,停留几分钟,又随着火车走了,人们看见的不外是无尽的砾石、黏土岗、沙丘、磽瘠干涸的河床,漂徙了的湖泊,单轨的铁道,电线杆木,以及电线杆木底下碛土上的盐。人们只看见这些,但我知道戈壁,我在这里毕竟这么多年了。 母亲说:阿帕加,阿帕加,这么多年了,该回来了吧。是的,这么多年了,就因为已经这么多年了,我才不可能再回阿克苏贝村去。如今,我该怎样告诉你们,我是如此地喜欢这个地方?是的,我的心在戈壁,戈壁乃是我的心,我永远也不会回去了。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在戈壁留下来?人们乘火车到这里来,又匆匆地走了,戈壁其实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啊,风沙又吹袭了,那道黑色的沙河又在我面前的远处浮漾起来,所有的黏土,碎裂的石块,细小的碛土层,以及白色的盐末,都在沙河里滚滚翻腾,最远的山丘看不见了,对面的电线杆木也渐渐模糊不清。让我开始数一二三四,让我数,数到一百,数到一千,待得数到一千,风沙就会完全过去,风沙会把浓密的细雨带去,风沙会把一切灰色的、黑色的、暧昧色的东西都带走。当烈风停息,你们看,戈壁是多么美丽的地方,那边不是一片宽敞碧绿的草原吗?牧场上有成群的牛羊,积雪的山峰就在牧场的尽处,满山都是青葱的松,山下的湖泊是冰尾湖,还有峡谷间流出来的河,潺潺的流水,我几乎可以听见它的声音和触及它的清凉。你们也看见天空中明丽的双彩虹吗?不是一道孤独的彩虹,是两道,并排在天际的双层的彩虹,而古丽,古丽就站在彩虹的上面。她总是在我最不注意的时刻出现在我最不注意的地方,但她总会出现,或者在葡萄砖屋的门口,或者在河边,或者在草原上、在彩虹上,因为她是古丽。只有我知道古丽。谁说古丽从来没有离开过阿克苏贝村?自从我来到戈壁滩上,古丽就来了,她一直和我一起生活在这个地方,这么多年来,戈壁滩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在风中,在沙中,在烈日中,在冰窖中,因为我总是看见她,她就在我前面不远的地方,一声不响,她的黄色的轻纱在晨风中飘扬,她的发辫在小花帽底下晃荡。这么多年了,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而我们也将一直继续这样子,一起生活在戈壁滩上,直至永远。 一九八一年九月 9/5/2008 西西-像我这样的一个女子序/造房子(全)我的朋友说:你一定是喜欢密西西比河了。我说:嗯。我的朋友说:你一定是喜欢陕西西安了。我说:嗯。我的朋友说:你一定是喜欢西西里岛了。我说:嗯。我的朋友说:你一定是喜欢墨西哥和巴西了。我说:嗯。后来,我的朋友不再说什么你一定是喜欢圣法兰西斯,阿西西了等等,我也不再“嗯”了。
我的朋友大概不知道我小时候喜欢玩一种叫做“造房子”又名“跳飞机”的游戏,拿一堆万字夹缠作一团,抛到地面上划好的一个个格子里,然后跳跳跳,跳到格子里,弯腰把万字夹拾起来,跳跳跳,又回到所有的格子外面来。有时候,许多人一起轮流跳,那是一种热闹的游戏;有时候,自己一个人跳,那是一种寂寞的游戏。我在学校里读书的时候,常常在校园里玩“跳飞机”,我在学校里教书的时候,也常常和我的学生们一起在校园玩“跳飞机”,于是我就叫做西西了。西是什么意思呢?有的人说是方向,有的人说是太阳沉落的地方,有的人说是地球的那一边。我说:不过是一幅图画罢了。不过是一个象形的文字。“西”就是一个穿着裙子的女孩子两只脚站在地上的一个四方格子里。如果把两个西字放在一起,就变成电影菲林的两格,成为简单的动画,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子在地面上玩跳飞机的游戏,从第一个格子跳到第二个格子,跳跳,跳跳,跳格子。 把字写在稿纸上,其实也是一种跳飞机的游戏,从这个格子开始跳下去,一个又一个格子,跳跳跳,跳下去,不同的是,儿童的游戏跳飞机用的是脚,写稿用手。爬格子是痛苦的,跳格子是快乐的。 朋友之中只有阿赢一个人称我阿西,这时候,跳飞机的女孩就被她罚站在一个四方格子里不能动弹了。有些刊物的文字是横排的,于是,跳飞机的女孩只好变作螃蟹了。 我的朋友说:你一定是喜欢西西弗斯了。我说:嗯。我的朋友说:你一定是喜欢西班牙和西印度群岛了。我说:嗯。经过任何学校的校园,我总要看看地面上有没有划上一个一个白线的格子,有没有人在玩跳飞机呢?那是一种热闹的游戏,也是一种寂寞的游戏。 8/26/2008 杨绛-《论语》趣(全)我很羡慕上过私塾的人,“四书五经”读得烂熟。我生在旧时代的末端,虽然小学、中学、大学的课程里都有国文课,国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数学、理科和英文。我自知欠读的经典太多了,只能在课余自己补读些。
“四书”我最喜欢《论语》,因为最有趣。读《论语》,读的是一句一句话,看见的却是一个一个人,书里的一个个弟子,都是活生生的,一个一个样儿,各不相同。孔子最爱重颜渊,却偏宠子路。錢鍾書曾问过我:“你觉得吗?孔子最喜欢子路。”我也有同感。子路很聪明,很有才能,在孔子的许多弟子里,他最真率,对孔子最忠诚,经常跟在夫子身边。孔子一声声称赞“贤哉回也”,可是和他讲话,他从不违拗(“不违如愚”)。他的行为,不但表明他对夫子的教诲全都领悟,而且深有修养。孔子不由得说,“回也非助我者也”,因为他没有反应。孔子只叹恨“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子路呢,夫子也常常不由自主地称赞,例如“由也兼人”“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欤?”“子路无宿诺”等。子路听到夫子的称赞就喜形于色,于是立即讨得一顿训斥。例如孔子说:“道不行,乘槎浮于海,从我者,其由欤?”“子路闻之喜”。孔子接下就说:“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孔子曾称赞他假如穿了破棉袍儿,和穿狐皮袍的人站在一起,能没有自卑感,引用《诗经·邶风》的“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子路终身诵之。孔子就说,这是做人的道理,有什么自以为美的。又如孔子和颜回说心里话:“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子路就想挨上去讨夫子的称赞,卖弄说:“子行三年,则谁与?”夫子对子路最不客气,马上给几句训斥:“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孔子对其他弟子总很有礼,对子路却毫不客气地提着名儿训他:“由,诲汝知之乎?……”子路对夫子毫无礼貌。孔子说:“必也正名乎?”他会说:“甚矣子之迂也。……”孔子不禁说:“野哉!由也。”接着训了他几句。颜回最好学,子路却是最不好学,他会对夫子强辩饰非,说“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孔子对这话都不答理了,只说他厌恶胡说的人。但是在适当的时候,夫子会对他讲切中要害的大道理,叫他好生听着:“居,我话汝。”(坐下,听我说。)夫子的话是专为他不好学、不好读书而说的。一次,几个亲近的弟子陪侍夫子:闵子是一副刚直的样子,子路狠巴巴地护着夫子,好像要跟人拼命似的。冉有、子贡,和颜悦色。孔子心上喜欢,说了一句笑话:“若由也,不得其死然。”孔子如果知道子路果然是“不得其死”,必定不忍说这话了。孔子爱音乐,子路却是音乐走调的。子路鼓瑟,孔子受不了了,叫苦说:“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孔子就护他说:“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以上只是我的见解。据《孔子家语》:子路鼓瑟,有北鄙杀伐之声,因为他气质刚勇而不足于中和。我认为刚勇的人,作乐可以中和;子由只是走调。) 子游、子夏,孔子也喜欢。“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指的可能就是以文学见长的子游、子夏。子游很认真要好,子夏很虚心自谦。夫子和子游爱开开玩笑,对子夏多鼓励。 子贡最自负。夫子和他谈话很有礼,但是很看透他。孔子明明说“君子不器”。子贡听夫子称赞旁人,就问“赐也如何?”孔子说:“汝器也”,不过不是一般的“器”,是很珍贵的“器”,“瑚琏也”。子贡自负说:“我不欲人之加之我也,我亦欲无加之人。”夫子断然说:“赐也,非尔所能也。”孔子曾故意问他:“子与回也孰愈?”子贡却知道分寸,说他怎敢和颜回比呢,回也问一知十,他问一知二。孔子老实说:“不如也”,还客气地陪上一句:“我与尔,勿如也。”子贡爱批评别人的短处。孔子训他说:“赐也贤乎哉,夫我则不暇。”子贡会打算盘,有算计,能做买卖,总是赚钱的。孔子称他“善货殖,亿则屡中”。 孔子最不喜欢的弟子是宰予。宰予不懂装懂,大胆胡说。孔子听他说错了话,因为他已经说了,不再责怪。宰予言行不符,说得好听,并不力行。而且很懒,吃完饭就睡午觉。孔子说他“朽木不可雕也”。又说:“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说他是看到宰予言行不一而改变的。宰予嫌三年之丧太长,认为该减短些。夫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父母死了没满三年,你吃得好,穿得好,心上安吗?宰予说“安”。孔子说:你心安,就不守三年之丧吧。宰予出,夫子慨叹说:“予之不仁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宰予有口才,他和子贡一样,都会一套一套发议论,所以孔子推许他们两个擅长“语言”。 《论语》里只有一个人从未向夫子问过一句话,他就是陈亢,字子禽,他只是背后打听孔子。他曾问子贡:孔子每到一个国,“必闻其政”,是他求的,还是人家请教他呀?又一次私下问孔子的儿子伯鱼,“子亦有异闻乎?”伯鱼很乖觉,说没有异闻,只叫他学《诗》学《礼》。陈亢得意说,“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远其子也。”孔子只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伯鱼在家里听到什么,不会告诉陈亢。孔子会远其子吗?君子易子而教,是该打该骂的小孩,伯鱼已不是小孩子了。也就是这个陈亢,对子贡说:你是太谦虚吧?“仲尼岂贤于子乎?”他以为孔子不如子贡。真有好些人说子贡贤于孔子。子贡虽然自负,却是有分寸的。他一再说:“仲尼不可毁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陈亢可说是最无聊的弟子了。 最傲的是子张。门弟子间唯他最难相处。子游说:“吾友张也,为难能也,然而未仁。”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于并为仁矣。”
我们看到孔门弟子一人一个样儿,而孔子对待他们也各各不同,我们对孔子也增多几分认识。孔子诲人不倦,循循善诱,他从来没有一句教条,也全无道学气。他爱音乐,也喜欢唱歌,听人家唱得好,一定要请他再唱一遍,大概是要学唱吧!他如果哪天吊丧伤心哭了,就不唱歌了。孔子是一位可敬可爱的人,《论语》是一本有趣的书。 6/17/2008 高行健短篇小说集-跋(全) 用小说编写故事作为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时代早已结束了。用小说来刻画人物或塑造性格现今也已陈旧。就连对环境的描写如果不代之以新鲜的叙述方式同样令人乏味。如今这个时代,小说这门古老的文学样式在观念和技巧上都不得不革新。变革与时髦并非是一回事。要将两者区分开来得有耐心。我求之于自己的则是这分耐心。
我不想哗众取宠宣告一种新小说的诞生,只是在不断搜索走自己的路。这里结集的十多个短篇,多少表明了我的一番努力。这番努力大致可以归纳如下: 一,我这些小说都无意去讲故事,也无所谓情节,没有通常的小说那种引人入胜的趣味。倘也讲点趣味的话,倒不如说来自语言本身。我以为小说这门语言的艺术归根结底是语言的实现,而非对现实的摹写。小说之所以有趣,因为用语言居然也能唤起读者真切的感受。 二,我在这些小说中不诉诸人物形象的描述,多用的是一些不同的人称,提供读者一个感受的角度,这角度有时又可以转换,让读者从不同的角度和距离来观察与体验。这较之那种所谓鲜明的性格我认为提供的内涵要丰富得多。 三,我在这些小说中排除了对环境纯然客观的描写。即使也还有描述之处,也都出自于某一主观的叙述角度。因此,这类景物倒不如说是一种现象或内心情绪对外界的投射,因为照相机式的描写并不符合语言的本性。 于是,这三者便统一在一种语言的流程之中。我以为小说的艺术正是在语言的这种流程中得以实现。 还应该说明的是,我并不反对在小说中触及社会现实。但我认为现实中的政治、伦理、社会、哲学乃至于历史与文化的种种问题的解决绝非小说家所能胜任。这些问题不如留给政论家、道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和文化史家们去专文论述倒更为透彻,而指望于小说家的则是对人自身的认知。 从蒙昧状态中才出来不久的现代人要取得对自身更为清醒的认识恐怕还要做许多努力。而我希望能找到用以认知人自身的一种更为朴素、更为确切、更为充分的语言。我不知道我们现今使用的汉语是否足以表达这种认知。我同时又知道我自己离这种表达尚远。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日于北京 6/16/2008 高行健-瞬间(全)瞬间
他背海坐着,一个人,在海滩上的一张帆布躺椅上。风挺大。天空明朗得没有一丝云彩,海水映着耀眼的阳光,那脸面便看不清楚。 一面巨大的铁门湿漉漉的,锈迹斑斑,流水从望不到的顶端不断往下直淌。厚重的大门向两边缓缓开启,当中一线缝隙越来越宽,传来街上警车呜呜声响。一栋栋摩天大楼挡住阳光,矗立在门缝外。一辆接一辆的警车的警笛总也不断。 一个女人的背影在门厅昏暗的过道里,没有开灯,穿上大衣,犹豫了一下,握住门把手,悄悄开一线门缝,出去了。把手轻轻回转,咔嗒一声,门关上了。 阳光暖和,令人困倦。他搁上书本,靠在椅背上,带上副墨镜,圆圆的两个小镜片挡住眼睛。随后,又拿起个宽边的黑礼帽,盖在脸上,只听见海的声涛。 潮水涌上沙滩,还没来得及退了回去,便吁吁切切,被沙子吸收了,留下一道黄迹迹的泡沫。 垂下的手臂痒麻麻的,蚂蚁爬上来,先是一只,后来一个接一个顺着手臂往上爬。 她说她同两个男人在壁炉前做爱的时候特别刺激。她横躺在床上,头靠床沿,闭着眼睛,在光圈之外,灯光只照亮她下垂的头发和扔在地上的内衣和连裤袜。 他觉得海潮正在上涨,海水涌到椅子脚下,回荡了一下,跟着又退回去。有一个古老的旋律在空中弥漫,优美而哀伤,像一个农妇哭丧,又像一只芦笙呜呜作响。 她把脚上的鞋脚腕一拧甩了,弯腰穿上一双新皮鞋,一只鞋跟磨得起毛的鞋就扔在门内过道边上。 一张黑白照片印制的招贴画上,只有下半身的女人撩长裙,露出漂亮的大腿,脚尖踮起,又是鞋子的广告,贴在地铁车站的站台上。站台上有个老女人拎个大空提包,还有个中年男人坐在椅子上看报。车来了,有几个车门开了,有几个车门不开,下车的人都朝出口走去,没有人哪怕抬头看一眼广告。站台上只剩下他的背影,又有人来,那背影便走开了。 椅子的四脚已淹没在漾漾的海水中,海水还在上涨。还是那个忧伤的旋律,只不过变得有些空泛,更像是芦笙。 她说她要体重超过她一倍以上的男人压在她身上,暗中她躺在床上,睁大眼睛。他光脊背坐在桌前,问她受得了吗?没回过头来。她说就喜欢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说完就笑。嘟的一声,电脑的声音。 那旋律越来越响,越加空泛,带有像风吹破窗纸的声音,又杂进沙粒磨擦的声音,旋律变得不那么分明了,还有些刺耳。海水升到了椅子底,椅子摇摇晃晃。 他坐在电脑前,叼根烟卷。显示屏上出现个长的句子:“什么不明白什么明白不明白不明白什么明白也不明白什么是明白又什么是不明白什么是什么不是不是不明白是不想明白还是就不明白什么为什么要弄明白又是否弄得明白也不明白是真不明白还是就弄不明白还是真明白假不明白偏不去明白装作要明白又故意弄不明白还压根儿弄也弄不明白索性不明白就不明白不如本来就不明白又何苦要明白--” 一个白鼻子的马戏团小丑拉手风琴,一伸一缩,伸伸缩缩,缩缩伸伸,将手风琴拖得老长,再使劲一伸,风箱断了,音乐也即刻终止。 空中只有风和海潮声涛,阳光明晃晃得耀眼。 他把快要断的烟灰弹在烟灰缸里,倒过来又一个键一个键将影屏上的未写完的句子逐字抹掉。 一双手搓洗一堆麻将,拈一只,摸一下,亮出个“中”,再摸个“发”,又摸了个“白”,顺次摆开:“中”,“发”,“白”,继而摸出“发”、“中”、“白”、“发”、“中”、“白”、“东”、“发”、“中”、“风”、“北”、“东”、“南”、“风”、“西”、“北”、“风”--他把牌全推了,重新搓洗。 “给我讲一个故事!”他转身,台灯照在他后脑上,见暗中床上她赤身裸体蜷曲得像条鱼。 一把空椅子端端正正漂浮在水面上,波光荡漾。听不到海潮的声响,只有一声长音在空中震荡,持续而单调。 一个小男子倚在墙角嚎啕大哭,却没有声响。石墙上爬满长春藤,阳光照在墙半腰。 修剪过的碧绿的草坪上,一位穿背带裤敞开白衬衫领口上了年纪的男人,在拖一根缆绳,有些吃力,但从容不迫。 他在一家临街的橱窗前站住,先是无心,然后便十分专注一一阅读里面的文字。街上空荡荡的,只有一两个行人。 她站在街口,车辆川流不息。她等不及红灯,穿街而过。又一辆汽车急驰而来,她赶紧煞住脚步,退回到马路当中的白线,张望来车的方向,跟在刚驰过的一辆小轿车后面小跑过街,上了行人道,登上台阶,似乎想了一下,按门边上的几个数码,滋嗒响了一下,推开门,进去了。门缓缓关上之前,她回了下头,阴天门里更看不清她的脸。 水面上没有椅子了,只有泡沫。那长音断断续续,还又持续悬置在空中,总也断不干净,近乎有那么一丁点声响。 橱窗的玻璃上落下雨点,他走开了。橱窗里贴满了一张张卖房子的广告,都标了价。有的还贴有房子的照片,大都是乡间私人的住宅。至于租房的那几张,价钱便宜的都用红笔写上“已租”,字体还很花稍。 又有个男人也来拖缆绳,穿得整整齐齐,打着领结,同前一个上年纪的穿吊带裤的男人打了个招呼,握住缆绳,一边说笑,不紧不慢,做起这番劳作。不远处什么地方有种钝重的撞击声,那后来的男人便皱了下眉头。 一只空的矿泉水瓶子漂浮在海面上,随海浪颠簸。阳光总是很好,天空洁净得像是假的,也许因为太洁净太明亮太空旷了,那漂远去的空塑料瓶子当水波映着阳光变得耀眼的时候,立即变得灰黑,像一只水鸟或别的什么漂浮物。断断续续的长音不知什么时候终止了,像风中飘过的一缕游丝,不见踪影。 “这海边来过一对天鹅,后来只见到一只,那一只没准叫人打死了,做了标本,剩下的那只不久也就飞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显然说给男人听,说这话的当口那越益远去的漂浮物看来活脱像只水鸟。 有位戴眼镜的也来看他们拖缆绳,透过镜片仔细凝视,又取下眼镜擦了擦镜片,似乎反倒看不明白,也不知看明白了还是就看不明白,也不管看不看得明白,索性把眼镜插在上衣口袋里,加入拖缆绳的行列。 他站在一条空寂的小街当中,石块拼嵌的路面爬往上街的尽头,两旁石头砌的老房子,楼下的店面不是紧紧关闭,便降下铁门。他仰起后脑勺向两边张望,楼上的窗户全拉上窗帘,都在阴凉中,只留出一条狭长的碧蓝的天空。路面和天空衔接处让人禁不住以为是海。 海鸥在空中盘旋,使劲叫,不知是觅食的需要还是出于快活,都用人类不懂的语言。懂与不懂都不要紧,要紧的是蓝天中这鸟儿飞得起劲,叫得挺响,那意义便自在其中。 面朝被两边的房屋切割成长条的兰湛湛的天空,他那背影便变成个剪影,领带飘了起来,阴沉的街道中,只有这么个活物在动。 她说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声音挺激动。他却冷冷的,说他知道他要做什么,可做不了。她匐在暗中的床上,跷起两脚,脚敲脚。他坐在台灯前,敲打键盘,影屏顺次出现:?!#→~=><‖U→←∥∈√⊥⌒∠¤¢≠∮≡ ≮⊙∝≤∵≈≥∞♂♀★○◇◎◆※ 他那背影只见领带飘飘抖动,转到正面去看,竟然是一个有头而无面目的衣服架子上挂的一件上装,下摆也随风在飘。衣架的座子搁在人行道上,街上一无行人,更无车辆,店铺的门面也全部关了。 一只海鸥鸣叫,俯冲,扎进水里。更多的则浮坐在海浪上。远处海面涌现一道又一道洁白的浪花。海的声涛隐隐约约,缓缓传来,似乎比海潮来得还慢。 海涛声终于传来滚滚响动的时候,便看见那只海鸥从水面上飞起,伸长脖子,扇动翅膀,眼睛圆睁睁的,翅翼都很虚恍。 一只滚圆艳红的苹果,带着一条条青绿的斑纹,蜡一般光亮,清清楚楚,缓缓旋转,托苹果转着端详的那女人纤细的手把苹果放下。 白布铺的餐桌上一只只刻花水晶玻璃杯里葡萄酒殷红如血,刀叉轻微响动。酒杯后虚幻的打着领结和领带的礼服和同样虚幻的带项链的裸露的脖子和裸露的虚幻的女人肩膀。男人们在说什么,听不很清楚,却显得轻松而快乐。 那女人的手又开始慢慢转动苹果,餐桌上的谈话渐渐可以听清:非常热情……巴尔巴拉……真有趣……不来点甜食……李莉你吃得太少……谢谢……特逗……他说什么……对不起……夏天……一个古董商……真天才……去香港……不懂战争……同性恋……有一种张力……呵不……挺可爱……头条新闻……专按摩脚……洗蒸气浴……不如他有风度……为什么……不好说……说说看……昨天下午……她疯啦……再不能用……我家那猫咪……太痛苦……可能是真的……政府……姓什么……一种黑啤酒……发现……一个十足的草包…… 一尊弥陀佛敞开金线描画的大红袈裟,缀满卍字,万德吉祥的标志,重叠的下巴,双手捧住滚圆的大肚皮,稳稳端坐在黑大理石的壁炉炉台上,有大欢喜,得大自在,咧嘴开怀,大笑不已。近看,又像在打哈欠。再看,细眯的眼睛似乎在打瞌睡。进一步重新端详,竟翻起白眼,不可以名状。 他走进一家酒吧,在一张高脚凳上坐下,侍者端来了两大杯啤酒,搁在他前面的条案上。酒吧里莹莹的蓝色灯光下,人不多不少,面目都看不清楚,全自顾自喝酒,只是前面的小平台上一架钢琴被灯光照高,一位黑女人在弹钢琴。蓝调爵士,好生忧伤。她又老又丑,活脱一只癞蛤蟆,有一下,没一下,按摸琴键,那么专注,那么倾心,犹如抚弄她的情人。她身边另一个黑人,同她一样也老得可以,灰白的卷发像箍在头上的一圈花边。他一边敲击周围好些大大小小的鼓,还时不时凑近麦克风唱上一句半句。 炉火熊熊,木柴轻微的炸裂声哔哔剥剥,进而还听得见炉膛里呼呼抽风的声音。黑大理石镶边的壁炉四周一尘不染,长毛棉线织的地毯铺到壁炉前。 这会儿来了第四个,穿着皮夹克,二话不说,也来拖缆绳。众人都认认真真,不动声色,缆绳绷直了。他们一把一把倒着手,一股锲而不舍的劲头,却又十分费力。 “一个中国小子……”老黑人用英语唱,并不望他。老黑女人急速按摸一串琴键,伏在琴上,摇晃身体,如醉如痴,沉浸在音乐中,也不望他。他自顾自照样喝他的啤酒。酒吧里幽蓝的莹光下谁也不看谁,都被音乐牵扯住,像一群不断点头的木偶。 马举起了一双前蹄,毛茸茸的马脚。“满世界流浪……”老黑人的声音在唱。 老黑女人按了把琴键,咚的一声,地皮在马们的脚啼下震动。“满世界流浪,满世界流浪……”老黑人打着鼓在唱,众人都跟着鼓点频频点头。 缆绳在众人手下一把一把向前移动,绳下绿草地上穿着皮鞋的脚抵住脚,都在着力。 水花高高飞溅,海浪扑打防波堤。堤下海潮澎湃,沙滩已经看不见了。阳光依然那般明朗,只不过天空和海显得更蓝。 缆绳的一端终于出现,漆得通红的鱼钩钩住一条硕大的死鱼,在绿草坪上拖。钩住了的鱼唇大大张开,喘息的样子,却只喘不吸。圆睁睁的鱼眼虽已无光,依然透出一副惊讶的表情。 海水漫过防波堤,从湿漉漉的堤岸上流淌下来。天空变得蓝森森的,阳光更显得异常透明。 一只大蟑螂翅翼油光闪亮,上下舞动两根触角,爬上乳白色长毛棉线地毯,在一根根拧绞起来的棉毛线上爬行。地毯上吊灯投下的光圈里还照亮一只红木雕的马身的后半截,光滑浑圆的臀部和两条后腿,马蹄上包的铜片,钉的一颗颗细小的铜钉,做工精巧。 “满世界--浪荡!满世界--浪--荡!”琴键在一双老皮皱起的黑手下唱。他头随着音乐颤动不已,面前的台子上摆了三个空啤酒杯,另一只还有半杯拿在手上。一个白种女人一屁股在他身边的高脚凳上坐下,黑皮短裙裹得紧紧的臀部像马一样浑圆光滑。 黑缎子一般的海水从防波堤上铺展下来,一条死鱼躺在堤下漫延开的海水里。没有声响,海潮和风戛然而止。时间似乎也已凝滞,只有海水像一匹展开的黑缎子流而不泻,或许并不流动,只不过以为在流,仅仅一种感觉,一种可以感觉到的视象。 电炉炉台上一只蟑螂在跑,被他一手捺死。他拧开水龙头,却没冲洗,只望着花花水流。 “你要大麻吗?”那声音很轻,轻得以为是一声呼吸,而音乐很响,一双满是褶皱的黑手在琴键上迅速移动,又让人以为是歌词的轻声重复。老黑人并没有唱,只低头晃脑一味打鼓。 一颗黄铜炸弹亮闪闪钩挂在白女人丰腴的耳垂上,甸甸颤抖。 蟑螂在水池上方的花瓷砖上爬,在搪瓷锅盖上爬,在收音机的皮套子上爬,在碗橱上爬,在厨房门缝边上爬,他戴上一只橡皮手套。 黑皮裙子下的女人腿上一只青筋毕露的大手,不知是谁的,也不知在哪里,也不知老黑人是不是还在打鼓,也不知是不是钢琴还在响,也不知这乒乒乓乓响动来自何处,总之全都仿佛在摇摇晃晃。 一只眼睛,木然死灰的鱼的眼睛,圆睁睁,黯然无光。 一手握住把尖嘴钳子,扒掉了一颗牙,牙根上还粘着淡淡血污,鼻子凑近嗅了嗅,有点臭,甩手扔了那牙。 众人都在爬山,一个比一个起劲,像登山比赛。有男有女,穿短裤的,背旅行袋的,还有老有少,拄拐杖的,拖小孩子的,少男拉着少女,又不像比赛。全都出动,一个度假村?全市镇的居民?全体百姓,男女老少咸宜,一种时兴的健身运动? 蟑螂满地乱爬,他带着沾满死蟑螂的手套,蹲下拼命扑打。 穿双尖头皮鞋的两腿在空中直蹬,原来是白鼻子的小丑倒立,两手撑住在舞台上走,随着漏气的手风琴只出气而不发音的节奏。 众人气喘吁吁,满脑门汗珠,都拿出同样的瓶子,贴的同样的矿泉水商标,一张张变形了的阔脸发出同样幸福的微笑。 一顶礼帽在手杖上无声无息静静旋转。 风在喘息,一望无际的海面上白花花的海潮一层层推进。阳光总是很好,天空依旧碧蓝,海鸥尖叫。 一行人顶着阳光在山脊上行进,为首的举着一面破成一条条的旗帜,劲风中飘扬不已,尽管挺远,照样听得见破旗在风中噼噼啪啪作响。 海水漫延到门外的石阶上,泱泱一片,波动不已。 地上全是蟑螂,密密麻麻。他站着,低头环顾,一筹莫展,只好褪下沾满死蟑螂的手套。 海水不声不响从门槛上漫进房里,蟑螂忙不迭纷纷逃窜,爬上墙壁,跑不及的便被扩展开的水流追上,漂浮起来,扒在一起,或翻躺在水面上装死。他不禁弯腰俯视,用手套拨弄了一下,随即把手套扔进水里,伸直腰,淡淡看着,由它们去了。桌椅的腿脚全都浸在水中,水中的蟑螂有的又顺着桌椅的腿脚爬了上来。 举旗行进的一行人沿着平缓的山脊越走越近,为首的男人高高举起手杖,风中噼啪作响那飘扬的旗帜竟是白丝绸的、暗红缎子的、肉色网线编织的、用黑尼龙袜扎住的一串乳罩,一只黑皮革的小乳罩其间上下抖动,活像一只挣脱不了的小鸟。 混凝土的屋顶湮湿了一大片,淤积的水形成水珠,开始滴水。 地下室里,有谁仰面躺在一张足以扔掉的破床垫上,脸上盖一顶黑礼帽,身上罩了一床白被单,床垫放在湿漉漉的混凝土四壁的正中央。水点一滴一滴噗嗦噗嗦落在床单上,渐渐湮湿了一片。 裸露的肥胖的肚皮吸满一个又一个竹筒做的拔火罐,白床单盖住小腹以下。 一个鞋匠坐在张小板凳上,带顶旧毡帽,将牙咬住的一颗钉子,用手按在夹在两腿间套在鞋掌上一只高跟皮鞋的后跟上,一锤钉了进去。 幽黑的海水从石级上流了下来,一无声响,只一级一级往下直流。 他仰望岩壁上一座已成为废墟的城堡,顺着颓败的石级上去,走在阴影里,而城堡却在阳光里,一块块石头轮廓和线条都显得格外分明。 他走进漆黑的城门洞里,突然听见铁钎凿石头的声音。他站住,那声音便没了。他一走,那声音便跟着他脚步同时响起。他停下,声音又没了。他于是故意踹脚,那铁钎也铮铮作响。他索性撒腿跑了起来,竟没有声音。 长长的幽黑的通道。他脚步放慢,摸索前去,尽头出现一线光亮,出口渐渐显露,一个门洞,外面阳光耀眼,铁钎撞击声分明传来。他悄悄走到洞口,躲在阴影里,见一人抡锤在打石头。他走过去,在那人身后站住。那人转过头来,一张干瘪的老脸,布满一道道褶皱,又黑又瘦,几颗稀疏的门牙尽是烟熏的黑垢,竟然是中国山乡的一位老农,阳光照射下眼睛细眯,空虚的眼神,望着别处。隐约的海潮声刚起就又消失了。 幽黑的海水从左上方的石级涌了进来,悄然无声,只石级上方半开的门外有点光线,投射的反光表明水势来得还挺猛。 脚踩住自行车,不紧不慢轮子直转。他骑辆宽把手老旧的自行车,沿着狭窄的乡间公路前去。右边远处,略为倾斜宽阔的草场上,一行四人,弯腰弓背,像是着力在拉纤,也不知他们拖的什么,总之有个笨重的家伙,似乎是一只木船,又像一口棺木,在他们经过的草地留下一道痕迹。他们一步一步,缓慢而艰难,空中飘荡一个女人的哭号声,如歌如诉,有点像中国农村妇人家在哭丧。 自行车把手上的车铃映得阳光好生晃眼,那哭声越益像歌吟,又像纤夫拉纤的号子。车轮滚在笔直的柏油路上。 四条精瘦的汉子,紫铜脸膛,汗流浃背,或袒着胸脯,或光个脊梁,索的宽布腰带,着的麻鞋,顺着绷直的缆绳看过去,“吧--”的一声! 一辆汽车越过自行车,迳直奔驰而去。他扭头,左边的草场太阳当头,令人目眩。远近空无一人,馀留的一声歌吟近乎于虫鸣,或许是耳鸣。 地下室,那床垫已经浸泡在黑水中,床上盖的白床单也已湿透,黑礼帽盖住脸面的那具身体依然僵挺,恰如一具无人知道无人认领的尸体。顶上滴水不断,又加进啵啵冒气泡的声音。 他侧身躺在树荫下,自行车停在一边,望着这片荒芜的苹果园,树枝间还点缀些没摘尽的红苹果。不远不近,一股溪流水声潺潺。 一个女孩赤脚拎了一提桶水,出现在前面的苹果树下,颇为吃力。她穿件紫红斜襟的小褂,蓝底印花的布裤子,裤脚卷起在膝盖下,梳两条长长的辫子,一双明亮的黑眼睛在这张小脸上不免显得过大。她似乎愣了一下,是不是还前来有所犹豫。霎时间,四下俱寂。 一棵小树在空中风中飘摇,泥土飞溅起来,乌黑的浓烟和尘土冒起,当空立即弥漫开来。随后才听见飞机掠过上空,机枪扫射和炸弹爆炸声,跟着婴儿的啼哭声和女人的嚎叫。 几个小男孩蹲在地上,围住一把铁锨,见那铁锨被一只脚踩进土里。铲出一铲土,便将土块用锨拍碎,一铲一拍,又一铲一拍。一个大男孩弯下腰,从拍碎的泥土里拣出颗机枪子弹的弹头,在衣服上擦了擦,装进裤子口袋里。他拿了铁锨,又到边上另一个洞口挖土。围住他的一伙小男孩之中的一个扭头,见地上一串洞眼。 汨汨的水声,幽黑的海水沿着整条台阶往下流,不可以抑止。 黑暗中一根火柴擦着了,点燃一张发黄稍许褪色的旧照片,一位穿西服打领带的青年男人同一位穿旗袍的年轻女子带着个两三岁的男孩的合影,两个大人肩挨肩,发出摆布好的那种固定的微笑。夹在父母之间的小男孩则睁大眼睛,神情有点诧异。照片边沿的火苗向他父母烧来,照片收缩,开始卷曲,呼的一声,整个照片便燃烧起来,父母都烧着了,那孩子也变得焦黄。 一个肥皂泡越吹越大,表面的肥皂水加速游动,阳光映照的五颜六色越加明亮,越加斑斓,越加辉煌,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便无声息破灭,露出吹肥皂泡的男孩子一脸怪相。 黑水中床垫缓缓浮动,有点倾斜,摇摆了一下,又晃了过来,再反覆摇摆了两三次,一次比一次平稳,这才浮起在水面上。 四下都在滴水。他仰望屋檐下落下的雨水,屋外场上停了些卸不下的爬犁和农机零件。两条狗冲他张口。他退进屋里,屋顶很高,上上下下堆满成捆的草料。这昏暗的粮仓里,当中一条长案板,竟围坐一群姑娘,各自脸面不同部位,眼帘,鼻尖,眉毛,腮帮,嘴角,耳朵,或多或少都粘上些面粉,全低头揉捏手中的面团,一边吟唱,沉浸在忧伤里。有一位留条长辫子的姑娘面前放了盏罩了灯罩的油灯,面对镜子,看她身后的女伴替她解开辫绳,用梳子梳理头发。他不觉凑近镜子,见一把剪刀把长发剪断,随即听见了狗叫。 雨天里,村镇的一条空巷,沉寂得雨声也难以听见。石墙上一扇扇老旧的木板窗户紧闭。离石板路面一人多高悬置在墙上用铁条加固的一面单扇小木门,木质已经风化,纹理粗糙而突出。忧伤的哭嫁歌似乎隐隐约约从紧闭的门缝溢出。越贴近那门,视野便越加模糊。 手缓缓推开一扇沉重的大门,里面是个教堂,一排排空椅子随着在石板上走动的脚步泛泛的回响向前移动。墙上是残存的中世纪的壁画,线条粗拙,色彩灰暗,破碎了的圣徒的面貌都看不清楚。 一条溪流,石头浑圆,流水湍湍。回转去,灰濛濛的雨天下,对面山坡上一座石级连接的村落,教堂的钟楼突出其间,雨下得更大了。 他走在乡村公路上,衣服差不多全湿了,后脑勺头发直往下滴水。一辆汽车从他身边驰过,他举手示意,那车已经超过他十多步,竟停了下来。他赶紧跑过去,车门开了。 开车的是个女人,从反光镜里看得见这女人的侧面,眼角显露出皱纹。她问了句什么,他答了句话。女人扭头看他一眼,唇膏和粉脂都抹得恰到好处。女人又问他又答。女人回过脸去,反光镜里那嘴角微微一笑,雨刷扫过的车窗玻璃上又雨水淋淋。 幽黑的海水越过门后的台阶还不断涌入,门后光线映照下更像一匹从轮轴上滚滑的黑缎,不知坠落到何处。 往下俯视,长条木案板上一对裸男裸女纠缠搂抱在一起,起伏扭曲不息,点点滴滴乳白的面浆不断落在案板和他们身上,淅淅沥沥,那声响又像下雨。四周一捆捆干麦草,像是在粮仓,而时不时喷鼻息的声音,又似乎在马廊里。 他坐在一张老旧的圆木桌前,穿了件深蓝的浴衣,两手搁在露出木纹油亮的硬木桌面上,一手转动半杯红葡萄酒。一盏罩在金属灯罩里的吊灯在桌面上投下一圈黄光,刚刚照亮他的手。光圈中还有一个打磨得光洁的石球,在桌上留下的投影轮廓分明。他拿酒杯那手从光圈中抽了回来,另一只手把石球推远,投影则偏离变长了。音乐跟着响起,类似蓝调爵士,颤颤禁禁,断断续续,欲强又弱,似远还近,竟突然中止又似乎尚悬置不息……他站了起来,围绕桌子,审视光圈中石球和投影的位置相互变幻不已。 白窗帘边上,墙上挂个被壁灯照亮的女人的头像,乌唇白脸高高的黑发髻,眼睑低垂,双唇微启,似睡非睡。仔细端详,竟一只眼睁一只眼闭,退而又一只眼低一只眼高。斜视,则下唇肥厚。侧视,又双唇突出。再看像张开的鸟嘴,倒看又像在吐舌头。逆着灯光,便发现面颊上刀记纵横,一个女巫,模样阴森。眯眼虚看,那面貌重又恢复性感。啪的一声,灯光熄灭了。 水声汨汨,沿石阶而下的流水,此处彼处,时不时,一两下,幽光闪烁。 窗帘响动,拉开了。一个女人裸体背影出现在窗前。她打开窗户,户外一片灰暗的屋顶,再远处,一栋栋旧楼房阳台和阁楼相互披连,暗蓝的天空显得分外清楚,却分不清究竟是早晨还是黄昏。那女人转过身来,倚靠在窗外卷花的铁栏杆上,一副慵倦的体态,面貌和身体都混暗不清,只眼睛泽泽发光,像暗中一双猫眼。她搁在窗外栏杆上那腕子上一双手镯也微微发亮。一辆汽车驰过的声音带起滚滚而来海潮的声涛。 一群海鸥在海上盘旋,鸣叫,仿佛发现了什么,追随海浪的起伏。波浪挺大,两个浪头之间一片光滑深蓝的水面。 脚下草茎枯黄,劲风中直晃,却一无声息。他走在山坡上,绕到一堵断墙后,有几个年轻人正等他。其中一位戴了副一圈圈高度近视像金鱼眼样的圆眼镜,还有个剪短发的姑娘,肤色黧黑,吃着瓜子,吐出的壳儿,飘了一下,才落进草丛里。他们二话不说,见他到跟前,便一起朝山下去了,他们脚下看得见有一圈房舍,还有座钟楼,还有个球场。 注满海水的地下室里,浸泡在黑水中那床垫缓缓漂移,隐隐约约轰轰隆隆车辆的行驰声,又像是风。 几个年轻人走进个长走廊,被廊柱割断的一段段阳光显得分外耀眼。门窗敞开排满桌椅却空无一人的教室,一个接一个从他们身边过,而脚步声却来自他们走过之后。 走廊尽头,一间伸出个牌子的房门紧闭。他们止步,望了望那没字的牌子,迟疑了,又似乎商量了一下,才去敲门。门无声息迳自开了,屋里一张张课桌椅前都坐有教师,像学生一样,埋头在改作业。他们拿不准该不该问,一位小老师出现在他们身后,还像当年那样年轻,只脸色苍白,像个蜡人儿。她一脸倦意,眼圈有点浮肿,透出点青灰。她说她领大家去见校长,还说她很高兴,毕业多年了还来母校看望。她说她记得这一班,那时候还都是小孩子,可是够淘气的,她说笑的声音像发自个纸人。她当然记得,他们那次闹得够凶的,就是这些课桌,不知谁先敲了起来,随后全都不觉跟着起哄,所有的课桌都砰砰直响。她夹着课本刚走上讲台,眼睁睁扫过,找不出领头的,先是茫然,然后便扔下课本,哭着跑出去。大家也吓傻了,霎时寂然,鸦鹊无声。 她指给他们看过道里门上画个红十字的医务室窗口,昏暗的小屋里竟堆满杂物,还有些乐器,二胡、琵琶和锣鼓,都落满灰尘。他知道这曾经是惩罚不交作业的学生留下做功课的地方,窗口经过的人都看得见那张用小刀刻划过涂满墨迹和铅笔印子可怜的课桌。 他良久注视那张课桌,目光所及,便清楚显现出铅笔涂画的小人和歪斜的小房子,同刀刻的字迹重叠在一起,字迹的笔道里,有用墨笔描画过,又有擦洗不掉的墨印子上再用铅笔和刀刻划的痕迹,浑然成为一副乱糟糟又令人遐想的画面。 水点淅沥,滴在灌满海水的地下室里,滴在漂浮的床垫子上,滴湿了床垫上的被单,墨黑的海水还悄悄上涨。床垫浮动,挨着水淋淋的墙壁,又弹回来一点,开始掉转方向。 校长脸膛紫黑,喉结突出,胸音低沉,向他们讲述这小学校的历史,瓮声瓮气,在排满长条木板凳的礼堂上空,庙宇样的大屋顶下,梁柱和椽木之间回荡。钟声响起,麻雀惊飞。 屋顶之下,几个灰布长袍束发的道士,垂首抱拳,为首的一位甩起拂尘,围住一口棺木,唱颂经文。 棺盖启开,他约摸估猜,躺在棺木里盖住头面裹上尸布的那死者可能正是他自己,似有所失,便回头张望,并不知找寻的是什么,却只见背后两扇阴沉的大门半开,门外阳光里石级上搁了个提水的小木桶,油漆剥落,一只蜥蜴从木桶前断裂的石阶上爬过。 他走出这礼堂或许是原先的庙宇改成的学校礼堂或许就是殿堂,庑廊下阴影里,立块断了一截的残碑,像米芾的一笔狂草,落款却用楷书端端正正写上:大宋元祐丁卯孟春书,早年间已被人上墨拓过而后又将正文字迹打凿得不成模样,细细辨认,竟一概模糊。 他走到阳光里,一个穿背心短裤的男孩子骑辆崭新的锭蓝的玩具自行车,从他身边经过。他问男孩子一句什么,那孩子停住,脚撑在草地上,指了下前方,加紧骑走了。 他朝前走去,经过一片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过了草坪,杂草滋生,露出自行车闪亮的把手。他脚步到了跟前,锭蓝的车架躺在荒草掩盖住的一条沟壑里。 他大步赶上山坡,渐渐跑了起来,而且越跑越快,喘息不已,心里倒似乎越益明白,莫非在追赶他童年的自己?山坡顶上有株不高的酸枣树,细小的叶片在风中抖动。那孩子果真从山坡后迎面跑来,在酸枣树前站住张望,神情也有点困惑,大概发现了什么,便朝那方向飞快跑去。坡顶上不远有片稀疏的小树林子,两树之间晒了床白被单,被单后面似乎有什么在动。孩子一头冲进被单里,却被包裹住,怎样也脱不开来。 山风戏弄床单,他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撩起,从中出来,竟又发现前面还又有一床被单,同样挂在两棵小树之间,飘动不息。 那孩子凝视了一会,悄悄走过去。被单后像是有个人的形体,这回孩子小心翼翼,轻轻掀起被单的一角,什么也没有,只不过左近又有一床被单还挂在两树之间。孩子不禁回头四顾。 他左右远近一床又一床白被单在风中飘舞。他在一床被单前站住,眼见白床单上显现出女人的两腿。他屏息端详,一只乳头突出洁白的大奶隆起。他猛然掀开,却看见那孩子面对面站在白色帐幔之中,一双惊恐的眼镜,大叫一声,响的是一声唢呐,他以手蒙面。 孩子从插满白纸幡的棺材前爬起,哭喊,撒腿就跑,回应这无声啼哭的是唢呐长鸣。待孩子和唢呐声消失,敞开的棺木四下便只有白色的帐幔和纸幡在风中飘摇。 幽黑的海水还不断上涨,浸透了的床垫半浮在水面上。盖住头脸的那顶黑礼帽离屋顶越来越贴近。 他从飘挂长串纸幡的棺材里跃起,拖着裹尸布,跌跌绊绊,逃离这挂满帐幔遍插纸幡的山坡,朝山谷间一片绿泱泱的湖水跑去,涉水扑进湖里,谁知又被水草纠缠,挣扎不已。远远看去,水纹一圈圈扩散开,弄不清他溺水还是在向湖心游去。 海水漫到屋顶,咕嘟咕嘟直响,像是行将淹死的人止不住喝水,又像下水管道不通在冒气泡。 越益湛蓝的水域竟通向海口,波光粼粼,远处则海天近乎一色。 一个灰黑的漂浮物在波浪间起伏。当海潮涌来,海浪倾斜,便看得见一个赤裸的男人躺在浸透了快要沉没的床垫上。墨蓝得发黑的深海里涌起一道一道白花花的浪头,天空还那么明亮,海风还那般强劲。 海平面突然竖立起来,浪谷之间,眼看就要被吞没的床垫上那赤裸的躯体只颈脖子上束了条黑皮细领带,他一手抓起盖在头上的黑礼帽,一手去摘黑眼镜,海潮倾倒的瞬间,露出一双死鱼的眼睛,一脸凝固似笑非笑的表情。 远处,荒凉的海滩上,从窗户里,逆太阳光,似乎看见个背海坐在张靠椅上披条浴巾的男人,一手推开挡住脸面的帽子,一手从沙地上拾起本书,看了起来。 5/26/2008 高行健-给我老爷买鱼竿(全)给我老爷买鱼竿
我走过一家新开张的渔具店,里面摆着各种各样的鱼竿,便想起了我老爷,想给他买根鱼竿,有一种特别标明了是进口的十节的玻璃钢鱼竿,不明白那进口的是鱼竿还是玻璃钢,也不明白那进口的鱼竿怎么个好法,总之,那十节没准儿是一节套着一节,大概都缩在那乌黑的最后一节管子里,这管子一端还有个手枪式的把手,把手上又有个收鱼线的转轮,活像一把撑长了的左轮,又像是一把样式时兴的毛瑟枪,毛瑟枪我老爷准没见过,他做梦都想不出来会有一杆这样的鱼竿,他的鱼竿全都是竹子的,再说,他压根儿就不曾买过一根鱼竿,都是他不知打哪儿弄来的歪竹竿,自己在火上转着烤,等他把手汗都烤熟了,那竹竿也就熏黄弄直了,就像是钓了几辈子祖传的老竿儿。 我老爷还织鱼网,一张小网上万上十万个扣儿,白天黑夜,他打结个不停,嘴皮子时不时还动,也不知是数数还是念咒,总归比我妈织毛衣还更费工夫,可我就记不得我老爷什么时候打上过一条像样的鱼,顶多寸把长,就只能喂猫。 我记得,我小时候,我小时候那些事,我也还都记得,那时候要听说有谁到省城去,我老爷准要人替他带鱼钩,好像鱼就只有大城市里卖的钩才钓得上,我就记得他不止一遍嘟囔城里卖的鱼竿还带手轮,把钩儿甩出去,尽可以松心抽烟,就等鱼竿上系的小铃儿响,他就指望有这么一根,支在地上,他好腾出手来卷烟叶子抽,我老爷从来不抽香烟,他瞧不起香烟,叫那做纸烟,那纸烟里面一多半掺的是草,而烟味还小,我这会儿还看见他老鸡爪子样的手指,把干烟叶子在手掌上一搓,就都成了末末儿,撕一角旧报纸,手指头那么一捻,沾上点唾沫就得,他管这叫卷大炮,那烟叶子味儿还真冲,冲得我老爷直咳嗽,可他照卷不误,把人家孝敬给他的香烟还都给了我姥姥。 我记得我老爷那杆他最宝贝的鱼竿叫我一个跟头给戳断了,我老爷钓鱼去,我自告奋勇要替他拿竿,我扛着竿儿在前头跑着跑着,不当心叭叽摔了个跟头,那鱼竿捅到人家窗户里去了,我老爷那回伤心得就差没哭出来,他摸着那折断了的鱼竿,就像我姥姥摸着那折断了的凉席,我们家早先那张睡了不知多少年的竹篾子编的凉席,也跟这鱼竿一样,都暗红得像玛瑙,我姥姥就不让我在这凉席上睡,说睡了会拉肚子,可她睡,还说这凉席是可以摺叠的,我偷偷试过,可一折就断,我当然没敢告诉我姥姥,只说我不信凉席还能摺叠呢,可我姥姥硬说这是青皮的竹席子,青皮的竹席子是可以摺叠的,我不愿意同她争,她老了,怪可怜的,她说能摺就能摺,可摺叠处都断了,每年夏天,这断裂的口子越来越长,她总要等修凉席的来,等了好多年,那修凉席的也没来,我说不会有人再做这手艺了,有这等的功夫还不如买床新的,可我姥姥不这么看,她总是说越老越好,就跟她人一样,越老越善良,越老话越多,就总重复同一件事情,我老爷倒不,越老他话就越少,就越加干瘦,越加像个影子,来去都没有声音,只是他夜里咳嗽,一咳起来就没完,我真担心他哪一天就这样咳得再也缓不过气来,可他还是照样抽那碎烟叶子,抽得脸皮和手指甲都同烟叶子一个色,他自己也就像一张干了的烟叶子,又薄又脆,不当心没准儿一碰就碎。 可他不只钓鱼,还惦着打猎,他倒是有过一杆上满了油的猎枪,是他找人用无缝钢管做的,当然是好大的人情,为这事他求人求了就不下半年,可我只记得他拎回过一只野兔,他从门外进来,把好大的一只黄毛野兔朝厨房里地上一扔,脱了鞋,叫姥姥给他打热水泡脚,就又搓起荷包里的碎烟叶子来了,我同我们家的阿黑,那条看家狗,围着那只死兔子,都激动得不行,谁知我妈进来了就嚷,还不快把这死兔子给我甩出去?买这东西干什么?我老爷刚嘀咕了一声我妈又冲着他去了,想吃兔子肉您倒叫街上那卖兔子的剥了皮再拎回来呀!打那回我觉得我老爷是真老了,我妈不在的时候,他就说德国的钢好,就像是要有那么杆德国钢管做的猎枪,他就准能打到野物,还不光是兔。 我老爷说,早先,这城外不多远山岗子上就有狼,特别是开春草刚长起来的时候,憋了一冬那狼正饿得慌,不是到村里去偷猪子就咬死牛,还吃过放牛娃,有一回,把一个女娃吃了就只剩下一双小辫儿,那时候要有一杆德国猎枪就好了,可他就连那杆拿钢管找人做的土枪都没留得住,革命烧书的那阵子,说是凶器,叫人收走了,他当时就坐在小板凳上,眼睁睁望着,一声也没吭,想起来我都止不住可怜我老爷,我还真想给他老人家买一杆货真价实的德国造的猎枪,可又没有卖的,只有一回,我在运动器材行里见过一杆双统猎枪,说是样品,得省一级体育运动委员会的介绍信和公安局的证明才卖,我就注定了只能给我老爷买根鱼竿,我当然也知道就这进口的十节的玻璃钢鱼竿也钓不到鱼,因为我们老家多少年前就已经成了沙窝子了。 本来,离我家没多远就有个湖,我们家我记得就在南湖路。我上小学那喒,每天打湖边走过得多少趟,到我上完了小学刚进中学,不知怎么搞的,那湖就成了臭水潭,只生蚊子不生鱼,尔后,发起了个什么卫生运动,一气把这臭水塘总算填了。 我当然也记得我们家乡有条河,在我印象中,那是离城很远非常荒凉的地方,我记得我小时候总共也就去过一两趟,我老爷来还说过,自打上游修了水库,那河就干了,可我总还是想给我老爷买根鱼竿,说不清为什么,也不想弄清楚为什么,总之,是我的一个心愿,仿佛这鱼竿就是我老爷,我老爷就是这鱼竿。 我就这样扛着一根鱼竿上了大街,一节一节的玻璃钢都撑直了,我觉得人人都在看我,我这人倒不好时髦,想上公共汽车别在街上现眼,那十节撑直了的鱼竿又收不回去,我特别怕人的目光盯着我,打小就有种过份的羞涩感,还尤其不习惯穿新的衣服,穿得整整齐齐,像摆在橱窗里的服装模特儿,我也周身别扭,更别说扛这一根长长的颤悠悠的乌黑发亮的鱼竿。我赶紧走,这竿跟着还越加颤悠,我只得也慢悠悠扛着这鱼竿,在大街上招摇,就好比裤裆开了线,或是拉锁坏了,叫我不自在。 我当然知道,城市里,人钓鱼钓的并不是鱼,到公园里买鱼票的主,钓的是清闲自在,借此从家里逃了出来,躲开老婆和孩子,安安静静,好想会儿心思,我当然也知道钓鱼现今也算一种体育运动,还进行比赛,晚报上就郑重其事公布了各种鱼竿分组比赛的成绩,那钓鱼蹲点的位置也都是指定的,赛完了再去那地,连鱼的影子都见不到,无怪有那嘴损的,硬说是比赛的头天夜里,那鱼委会的人先下了装满活鱼的网,敢情运动员钓上的,就已经兜在网里,我扛着这么杆崭新的鱼竿,没准儿人以为我也想过那比赛的瘾,可我知道,要是在我们老家,有这么根鱼竿意味着什么,我已经看见我那驼背的老爷,腰都直了起来,拎着那个锈得都能漏土的装蚯蚓的小铁桶,我想正好借此回老家看看,好排遣这分乡愁。 可这鱼竿还先得找个地方放好,我那小儿子要是看到了,非由他玩断了不可,你买这东西干什么?屋子本来就挤,你买这往哪里放?我就听见我妻子在嚷,就只好把它放在厕所里,厕所里也只有水箱上,我儿子不爬凳子够不着,说什么我也得回家乡去看看,解一解这一经勾起就难以排解的乡愁,接着你就听见了砰当一声,我以为是我妻子在厨房剁肉,随即也就听见她叫喊,你也不来看看!你也就听见了我那小儿子在厕所里的哭声,也就明白了那鱼竿也跟着遭殃,你也就下定决心,非得把这鱼竿送回老家去不可。 可这家乡变得你已经认不出来了,原先灰扑扑的土路全都铺上了柏油,新盖的也都是一模一样的预制件结构的楼房,街上女人,不管是老是少,也都一律戴着奶罩,而且都穿得那么单薄,仿佛非要露出她们贴身穿戴不可,就像这家家的屋顶上都支着天线,表明这屋里都安了电视,而那个别没有天线的人家,就像天生有了缺陷,大家看的当然都是一样的节目,七点到七点半是国内新闻,七点半到八点是国际新闻,八点半到九点是电视短片加广告,九点到九点一刻是天气预报,九点一刻到九点四十五分是体育动态,九点四十五分到十点是广告加音乐节目,十点到十一点是过时了的影片,当然也不是天天都放电影,确切说,每星期一三五是电视连续剧,放电影在二四六,只有周末的文化生活节目才到凌晨零点,而最壮观的还是那一根根的电视天线,活像屋顶上长起了一片小树林,寒风过后,落尽了叶子,只剩下赤裸的枝干,你也就迷失在这一片片树林里了,找来找去,还就硬是认不出你的老家了。 我记得我每天上学的路上,要经过一个石桥,石桥的左边是那片湖水,总波动不息,哪怕没有风,所以我总以为,这波动的都是鱼的脊背,我没有想到这满满的一湖鱼也会死绝,那明明晃晃的湖水也会发臭,发臭了的水塘又会填掉,我也就无从找到去我家的路了。 我问的是南湖路在哪里,可人望着你都很诧异,似乎并未听懂你的话,我还能够说家乡话,只要是同家乡人讲,就还能带上家乡的口音,我们家乡的习惯,祖父叫做老爷,要说我老爷这我字,发声在后颚与喉头之间,外地人听起来就像是鹅老爷,鹅正是用这种后颚与喉头之间发声的方法问路的,可从他们的眼光中反射不出乡亲的温暖,只是当我挡住两位年轻姑娘再问,她们就都笑了,鹅不明白她们笑什么,可她们都笑得答不了我的话,面孔涨得像两块红布,我要说她们脸红并不是也戴奶罩的缘故,而是因为我说南湖路的时候,那南字带上了后颚与喉头之间的发音,后来,我又找到了一个上年纪的人,问他那湖原先在哪里,找到了湖就好找到石桥,找到了石桥就好找南湖路,找到南湖路,我们家我摸也能摸到了。 那湖?哪个湖?填掉了的那个湖,哦,那湖,填掉了的湖,就这里,他踮了踮脚,原先这里就是湖,我们敢情就在湖底,原先这附近有没有个石桥?你没看见都修的柏油马路?石桥都拆了,再修桥也都用钢筋水泥,明白,都明白,原先的都已经找不到了,你再说原先的路名门牌当然也就没有意义,你就只能凭记忆。 我记得那是一个老式的院子,还相当讲究,有一面当中间镶嵌砖刻的福禄寿喜的影壁,一个掉了半边脑袋的老寿星,拄着根龙头拐杖,那龙头也都磨损不清了,可我们小时候都知道,老寿星拄的拐杖就叫做龙头拐杖,这错不了的,那影壁上还有梅花鹿,梅花当然也模模糊糊,鹿身上那些坑坑洼洼当然就是梅花,我们进出总喜欢摸摸那鹿的角,那鹿角就被我们都摸得油光发亮,这院子前后两进,后院住着破产了的房主人,他们家有过一个叫早娃的小女孩,她看人的时候,眼睛圆睁睁的有点古怪,也有点可爱。 总归,这院子早先确实有过,还确实有过好几棵枣树,总归都是我老爷种的,屋檐下挂的笼子里养的也是我老爷的鸟,有画眉,还养过八哥,我妈嫌八哥吵人,我老爷就卖掉了,换了只红脸的山雀,不久又气死了,山雀气性大,不该在笼子里养,我老爷说他看上的是这山雀的红脸蛋,我姥姥就骂他老不要脸,这些我都记得,这院是南湖路十号,哪怕是路名和门牌都改了,人也不能把这好端端的院子像臭水塘样的填掉,可我问来问去,找来找去,一条又一条街,一个巷子挨着一个巷子,就像翻口袋,把口袋里的屑屑都抖了出来,也还是没有找到,我实在是绝望了,拖着两条疲惫不堪的腿,不知道是不是还长在我身上。 突然,我灵机一动,想起了关帝庙,在同我上学去相反的方向,我妈带我去电影院看电影的路上,要走过一条叫关帝庙的巷子,只要找到了关帝庙,也就不难确定我家的位置,我便又向人打听关帝庙。 啊,你找关帝庙?关帝庙几号?这证明关帝庙还确实就有,又遇上了热心的主,连门牌号都管,可我一时反应不过来,还编不出个门牌号码,我支支吾吾地,说我只问问这地点还在不?有地点怎么能不在呢?你找谁?哪一家?人问得就更详细了,莫不是以为我是归国寻根的华裔?或者背井离乡的浪子?我只得作一番解释,我们家当年住的是租人家的房,并非我祖上的家产,那房东贵姓?我就知道房东家有个小女孩叫早娃,我当然不能这样告诉他,人见我这样支支吾吾,脸色就沉了下来,那目光里的热情顿时变得冰冷,上下打量我,看是不是就要报警。 你要找一号,就往前去,右手第一个巷口,路南边便是,你要找三十七号,就从那边过去,百来步远第二个巷口进去,穿过一条巷子,迳直,左手路北边就是,我连连感谢他,同时脊背上也感觉到他目光的锋芒。 我往前去,见到右手第一个巷口,还没进去,就看见公共厕所男厕的红色牌子边上崭新的蓝色路牌,明白无误写着关帝庙,同我儿时老旧的印象大不相同,我走进巷子里,为的是表明我确实是来看看旧居,并无别的意思,可我没有必要从一号看到三十七号,这巷子一眼就可以望到头,不像是我童年的印象中那样又长又曲折,我不记得当年这里是否有座庙,这巷子两边没有高楼,突出在这些老式的院子之上的只有一栋三层的红砖房,也是简易的建筑,比这些老院子还显得单薄,我又想起了这里还真有过一座关帝庙,在我记事之前就已经叫雷火烧掉了,这也是我老爷讲的,我老爷说这地方招雷,地气不顺,盖这关帝庙就为的驱魔镇邪,临了还是叫雷打了,足见这地方不宜居家,可我们家不在关帝庙,而是在关帝庙的前方,这会儿要我一个人倒过头来去追溯我童年时我妈拉着我的手走过的路,别看我也已经有了儿子,还实在不容易,我知道再打听也白搭,我刚才就一直在这湖里湖外湖心湖边上转,沧海尚能变成桑田,何况这么个小湖,我估计我前面那一片老楼新楼半新半旧的简易楼的天线的小树林子深处,就隐藏着我童年时的家,只是你再怎样转着走也无法看到,就只能在你记忆中去想像它那模样,也许,它明明就在这堵围墙里面,被某一个什么城市环境保护监察站圈了进去,作了家属宿舍,或是被某一个街道塑料钮扣厂当成了仓库,就都安上了铁门,设了门房,你要说不出个理由来办什么业务,便休想进去闯荡,应该宽慰的是,人总不至于残酷到非要把个带砖刻的影壁也莫名其妙拆个精光,人性还就恶,而恶比善又更为深刻,古今中外的圣贤和先哲都这么说,可你还是倾向于人心的善良,人总不会吃饱了撑的,故意去践踏你童年的记忆,因为他们也都会有值得记忆的童年,这道理就像一加一不等于三一样明白,一加一可以量变到质变,变成个什么别的古怪的东西,可总不会是三,要摆脱这些固执的念头的缠绕,就得离开这千篇一律的柏油路,这些新楼老楼半新半老的快要老的差不多已经老了的简易的半简易的不简易的楼房与楼房与楼房与楼房与电视天线的小树林子下的楼房与楼房与一片又一片掉了叶子只剩下枝干的楼房与楼房与楼房与楼房啊楼房啊楼房与楼房啊楼房与楼房-- 到郊外去!到我老爷曾经带我去过的郊外河边上去--钓鱼?我记得我老爷带我到河边去过,钓没钓上鱼我可记不清了,可我记得我有个老爷,也有过童年,童年我妈给我在院子里光屁股洗澡的时候,我就周身不自在,我也找寻过我小时候住过的房子,我也还记得有一次半夜里就起来跟人去打猎,跟的并不是我老爷,跑了一整天,打死了一头野猫,被当成了狐狸,我又想起一首诗,诗中的那我,浑身披挂着叮当作响的猎刀,一只没有尾巴的蜻蜓,扑打着翅膀在原地旋转,批评家的眼睛里长着倒刺,还有一个很宽的下巴,我想写一篇大有深意的小说,深深的淹得死苍蝇,后来,就看见了我老爷,蹲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躬着背,吧嗒吧嗒在抽烟,老爷,我就叫他了,他没有听见,我到他跟前又叫了一声他老爷,他这才转过身来,并没有拿着烟袋锅,他老泪纵横,眼睛就像被烟子熏得布满了血丝,冬天为了取暖,他总喜欢蹲在灶膛边上烧柴禾,你干嘛哭呢,老爷?我问,他撮了把鼻涕,就手一抹,还倒吸了一口气,那手就把鼻涕抹在鞋帮子上,却并不在鞋面上留下痕迹,他穿的是我姥姥给他做的鞋底衲得特厚的老布鞋,他红红的眼睛望着我不说话,我给您买了一根带手轮的鱼竿,我说,他喉咙里含混呼噜了一声,没有表现出怎样的热情,就这样,我来到了河边沙地上,脚下的沙子在窸窸作响,像是我姥姥在叹气,我姥姥就好唠唠叨叨,可没有一句听得清楚,你要故意问她,姥姥,你讲什么?她就会立刻失神,抬起头来,半天才说,啊,你下学回来啦?或是说,你饿不饿?厨房笼屉里蒸得了白薯,她唠唠叨叨的时候,你最好别打断,她讲的都是自己做姑娘时的事,可你要是从椅子背后去偷听,她就好像总是在说掩盖了掩盖了掩盖了掩盖了掩盖了什么都掩盖了什么,这些回忆就都在你脚底下的沙子底下作响。 这是一条干枯了的河流,流的都是些石头,你踩在曾经被河水冲得滚圆的石头上,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石头,你可以想见那清澈的哗哗流水,而山洪下来,那漫天漫地浑浊浊的一片,一直漫进城里,连过马路都得把裤脚挽到大腿根,人简直就在泡着破鞋和烂纸的黄泥汤里打滚,等水退了,所有的墙角都留下一道黄泥印子,几天之后,太阳一晒,又都结成了壳壳,像鱼鳞样的一片片剥落下来,这就是我老爷带我来过的这条河,现今连石头缝里也挤不出水来,河床中尽是滚滚不动的大石头,像一群傻羊,一只紧挨着一只,还生怕被人赶跑了,然后就到了沙丘上,开始还有些筋筋绊绊的柳树根,那一棵棵柳树都被人偷偷锯去打了家具,再过后,就寸草不生,你站着站着便往下陷,一陷就陷到了脚踝,你不得不拔腿快走,生怕这样陷下去,到小腿肚子,再到膝盖,再到大腿,你就会被埋葬在这沙丘里,这沙丘就像座大的坟墓,那喁喁作响的沙子都威胁人,说要把一切统统淹没,它们已经淹没了河岸,还要淹没城市,淹没你我童年的记忆,就这样不怀好意,我不明白我老爷为什么蹲着还不快走,我觉得应该赶快离开这里,我就看见了对面隆起的沙丘上,炎热的太阳底下,出现了一个光屁股的孩提时的我,我老爷也就站了起来,脸上的皱纹都舒张开了,拉住赤条条的小时候的我细小的手臂,我老爷穿的是免裆裤,那一丝不挂的我居然活蹦乱跳跟着他走。 有野兔子吗? 唔。 老黑也跟我们去吗? 唔。 老黑会撵兔子吗? 唔。 老黑是我们家早先的一条狗,后来不见了,又过了一阵子,有人告诉我老爷,说是看见老黑的皮晾在人家院子里,我老爷找去了,他们硬说是老黑咬死了他们家的鸡,尽说的鬼话,我们家老黑其实最规矩不过了,只同我们家的公鸡逗过一回,扯掉了几根鸡毛,还被我姥姥拿笤把狠狠教训一顿,它两只前爪子趴在地上,跪着呜呜求饶,我老爷也沉着脸,像是笤把也打在他身上,鸡是我姥姥的宝,狗跟我老爷跑,打那以后,老黑再也不同鸡斗,就像人说的,好男不同女斗。 会碰见狼吗? 唔。 会碰见老狗熊吗? 唔。 老爷,你打死过老狗熊吗? 老爷使劲哼了一声,你也听不清他打死过还是没打死过,我小时候特崇拜我老爷,就因为他有杆拿钢管做的枪,他往废弹壳里装药的时候最叫我激动了,我总一刻不停围着他转,一直到他发火,我老爷难得发火,他真对我发火只有过一回,他一个劲地斥我,去!去!还使劲跺脚,我刚进里屋,就听见外间砰的一声炸了,吓得我差一点钻到床肚底下,后来,我贴着门,悄悄一看,我老爷一手血糊糊的,另一只手正用黑药面往上乱抹,疼也不哭。 老爷,你也会打老虎吗? 就你话多! 我长大了才知道,真正的猎人是不多话的,我老爷的那些猎友也许是在一起老是谈老是说,所以总也打不到野兽,弄得本来话不多的我老爷后来也碰不上了,可我老爷他年轻的时候,真碰见过老虎,是山里的老虎而不是动物园里的老虎,说的是在他老家,我老爷的老家,也就是我爸的老家,归根结底也还是我的老家,那时候林子还密,不像我有回坐车路过,我只是出差才路过我这老家,都是光秃秃的黄土坡,连山顶上也开成了梯田,就在那梯田上,当时还林深树密,那老虎对我老爷望了望,就走开了,电视上说华南虎已经绝迹,除了养在动物园里的,已经十多年了,那野生的不仅无人再打到过,连看也没人看见,只有东北虎,专家们估计,最多尚存一百头,还不知道在哪个山头上窜呢,要碰上的话,不能不算是运气。 老爷,碰上老虎你怕吗? 怕的不是老虎,怕的是坏人。 老爷,你碰上过坏人吗? 坏人比虎多,你还不能用枪打。 可他是坏人呀。 事先你不知道他是好是坏。 要是知道了呢?能用枪打吗? 打人要犯法的。 坏人就不犯法了? 法管不了坏人,人坏在心里。 可他做了坏事呀。 这说不清楚的。 老爷,我们还要走很远吗? 唔。 老爷,我走不动了。 走不动咬着牙走。 老爷,我牙掉了。 你这坏小子,站起来! 老爷就蹲下了,那赤条条的小东西就趴在老爷背上,老爷蹒跚,在沙地上,横叉开八字脚,一步一步,背着这光屁股的孩子,而孩子还呀呀,得儿驾,蹬着小腿,骑在老爷肩上,抽打老爷,像抽打一匹老马,你就良久,良久,望着老爷的背影渐渐远去了,陷入在沙丘的背后,于是,就只有你和风,在沙丘这边,二号弗里格尔,三个队员在防他,他结实的身体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要抢他的球也不很容易,在沙丘的边沿上,起了一道黄烟,然后,像是一只无形的手在拂摸,把偌大的沙丘拂摸成了一匹抖开了的光滑的绸缎,这就到了沙漠,一望无际的旱海,炎热得赤红,赤红色的炎热,又死一般沉寂,就像飞机飞越过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那隆起的山脉,同一条条吃剩下的鱼骨头差不多,庞大的山体想必都已经淹没在这炽热的旱海里了,可三月的塔克拉玛干很冷,赤红的旱海里那几个蓝圈该都是冰湖,白边儿的是浅滩,深处是墨绿的圆点,又像是一只只死鱼的眼睛,大家可以看到,在下半场比赛中,联邦德国加强了攻势,压得比较靠前,在这种情况下,阿根廷足球队攻守要稳重,也要看他们怎么反击,利用对方后卫的空档,好球,十一号巴尔巴诺带球,射门!没有风,只有发动机轻微的震动,舷窗外,看不见地平线,那倾斜着竖了起来的塔克拉玛干在移动,有一条直线,笔直笔直,只有机械制图图纸上才能比拟的那种直线,长长的,一条来去都没有尽头的直线,把舷窗划断,它又随着视线和航向,按时针的顺序,从零点五分钟的位置移到十二三分钟的位置,然后便缩短了,指针的顶端是一座死城,古楼兰?或是又一个古楼兰?这废墟就在你身下,甚至分得清残垣断壁,宫庭都没了穹顶,或者说曾经是大屋顶,古波斯文化或汉文化,或是两种文化在这里融合,又都淹没在荒漠中,大家再看一遍,这一球就是阿根廷队打的快速反击,对方的后卫都没跟上,一举反击,这球成功了,本届已经结束了的五十一场比赛,一共射进了一百二十七个球,如果把延长期以后发的点球也算上的话,就是一百四十八个球,今天又攻进了两个,如果不算延长期发的点球,就已经进了第一百二十八个和第一百二十九个球,现在,马拉多纳带球,流沙和球,那流动的黄沙在呼啸声中淤积起来,然后渐渐隆起,便又流淌下来,成了个波浪,一个个的波浪起伏,波动开去,发出不是呼呼而是喁喁的声响,像是在唱,在流沙底下有谁在唱,喁喁的带一种哭腔,你想赶紧把它挖出来,这声音就在你脚底,你想捅开个口子,把这郁积的声音释放出来,谁知那声音你刚触摸到,就钻了下去,不肯往上走,活像一条鳗鱼,你一心想抓住它,就只能总是似乎提到那滑溜溜的又捏不住的末梢,你扣着扣着,双手扒沙,本来,在河边上,只要扒到尺把深,就有水渗出来,清凉的滤过了的清亮的河水,现在却只有冰凉的沙砾,你把手插在里面,有一种快意,你碰到了一个尖利的东西,指头被划破了,却并不流血,你得弄明白这流沙深处硌着你的究竟是什么,你扣着挖着,最后便挖出了一条死鱼,头朝下栽着,划破你手指的是尖硬的鱼尾,这是一条像这已经干枯了的河流一样的干得硬邦邦的鱼干,僵硬的身子紧闭着嘴,有眼无珠,那眼珠也干瘪了,哪怕你扎它,挤它,拧它,踩它,掼它,在这沙地上都没有声响,那有声响的是沙而不是鱼,它们喁喁嘲弄你,在大太阳底下,那死鱼干硬翘着尾巴,躺在沙地上,你不看它,它硬是圆睁睁瞪着你,你干脆走开,心想等风沙重新将它埋没,你也再不会去挖掘,就让它不见天日,埋在流沙深处,十号布鲁察加越位了,丧失了个很好的机会,后卫把球踢出了底线,阿根廷队在下半场获得了第三次角球,由联邦德国来发,射门,进了!在二十七分钟的时候,鲁梅尼格一脚射中了马拉多纳,场上的比分是一比二,现在大家看马拉多纳带人进球--- 老爷,你也踢足球吗? 足球踢你老爷。 你在同谁说话? 你在同你自己,你童年时的你。 那赤条条的孩子吗? 那个赤裸裸的灵魂。 你有灵魂吗? 希望有,要不这世界太寂寞了。 你寂寞吗? 我想是的,在这个世界上。 哪个世界上? 在你那个不为人知的内心世界里。 你还有你的内心世界吗? 希望有这样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你才自在。 马拉多纳,马拉多纳,带球过人,射门!射谁的门?现在场上的比分是二比二,第一次出现了平局,和平鸽飞到了场内,现在离终场还有十七分钟,十七分钟可以做一个梦,人说做梦只需要一瞬间,梦也可以压缩,压缩饼干,你吃过压缩饼干吗?我吃过鱼干,装在塑料口袋里的鱼干,没有鳞,没有眼睛,也没有划破人手指的尖硬的尾巴,这辈子你不可能去楼兰探险,你只能坐在飞机上在古楼兰的上空盘旋,喝着空中小姐递来的啤酒,耳朵里响的是音乐,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不同的频道在靠椅把手上,声嘶力竭的摇滚乐,让我们一起来跳吧!疯狂地跳!I Love you, I Love you,那沙哑的女中音像一只猫,你俯视断残的古楼兰,又不经意躺在海滩上,细沙从手掌缝里漏了下去,堆成了一个沙丘,那沙丘底下就埋藏那条扎破了你手指并不见流血的死鱼,鱼也有血液,鱼血同人血一样都腥,那硬邦邦的鱼干却不会流血,你顾不得手指疼痛,还拼命挖,于是挖出了一堵断墙,你明白这就是你儿时那院子的院墙,你记得这院墙后有一棵枣树,你偷偷拿你老爷的鱼竿打过枣,还把拣得的枣子分给了她,而她,竟然从废墟中走了出来,你追上去,想要弄明白那究竟是她不是,却只能看到她的背影,你忘乎所以了,跟踪她,她不紧不慢走着,像一阵风,你怎样也追赶不上,马拉多纳,马拉多纳在寻求一条路,那是没有路的路,对方看得很紧,他就是摔倒了,那意识也是前进,射门,球进了!你大喊一声,她终于回过头来,一张你不愿去辨认的妇人的脸,腮帮眼角额头都布满了皱纹,这一张松弛了的走样了的丧失了颜色的老脸,你愣住了,不忍心再看,不知道是不是该对她微笑,你生怕这笑成了一种嘲弄,干脆就做了个鬼脸,你那脸自然也未必好看,临了,你就孤零零站在这古楼兰的废墟中,四下环顾,于是认出了那福禄寿喜影壁的砖垛子,哪里是阿黑的狗窝,哪里是放我老爷装蚯蚓的小铁桶的角落,哪里是我老爷的那间屋,那墙壁没断的时候就挂着我老爷的猎枪,那该是过道的地方就通往后院早娃她家,后院残壁窗框子的缺口上,正趴着一只狼,目不转睛盯住我,我倒并不吃惊,我知道荒漠中通常没有人迹只会有狼,可周围残垣断壁上竟然都趴着狼,这废墟原来已成了狼窝,不要朝后看,我老爷告诉过我,人在大野地里背上要是被搭上一把,千万不能回头,那“张三”正好一口把你的喉咙咬断,眼下我神情要有一点失措,这趴着的“张三”们肯定都会扑了上来,我还不能露出一丁点怯懦,窗口下,那狡猾的东西像人一样站着,还把头靠在右边的前爪上,用一只左眼斜视我,我也听见周围的狼都咂吧着长长的舌头,已经不耐烦了,我又记起我老爷年轻时在他老家的梯田上,和老虎对峙的情景,他当时要短了口气,撒腿就跑,那虎早就扑上去把他餐了,我当然不能后退,可也不能前进,我只得悄悄猫下腰,用手在地上摸索,还就真摸到了原先挂在这断壁上我老爷的那杆猎枪,我就好像毫不介意抬起了枪,对着我对面的这头老狼,又缓缓把枪端平了,扣住扳机,我就像一名点射的机枪老手,不容它们有思索的余地,一枪接一枪把它们打翻在地,还不能乱了自己的脚步,我要从窗口的那头老的射起,向左转圈,一枪与一枪之间,全都得心里先算计好,不能有一丝犹豫和马虎,各位观众,到现在为止,整个世界杯足球赛进球已经一百三十二个,比赛结束了,阿根廷足球队以三比二胜了联邦德国足球队,获得了第十三届世界杯足球赛的冠军,我击发了,就像小时候我老爷给我用玉米秸做的枪一样,一扣扳机就断了,狼们都哈哈大笑,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大家可以看到,在墨西哥城的阿格斯赫体育场,欢呼声如浪潮拍岸,一阵高过一阵,弄得我好生惭愧,同时,我也知道,危险已经解除,它们都不是真的“张三”,不过戴着头套披着狼皮,而它们也都在做戏,各位观众,你们看,运动员们像英雄一样被人们包围,举过了头顶,马拉多纳被保护起来,马拉多纳说,请允许我吻全世界的孩子们,我也还听见我妻子在说,我妻子远道来的姑妈和姑父在说,我想起来了这场足球赛凌晨起实况转播,而转播业已结束,我应该起来看看,给我过世了的老爷买的那十节的玻璃钢鱼竿是否在厕所的水箱上。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八日于北京 5/17/2008 高行健-路上(全)路上
“走呀!” “哪去?” “往前走。” “这冰天雪地,往死里去!” “那你就得在车上过夜?会冻死你的。” “这得走多远?” “得找到道班。” “哪有道班?” “这路咱也不常跑,摸着看。” 咱这么说,他才离开座,裹着皮大衣,从车里钻出来了。咱修车那喒,他就坐在车里一根接一根抽他那盒破烟。不是说,就是中华牌,带过滤嘴的,请咱也不抽。可你也让一让呀,没这习惯,人当官的,科长,芝麻大的官。首都来的呀,什么部底下的什么局的什么处里的什么个科的科长,臭摆呢。这不是您北京,大柏油马路尽您开,咱这是西藏,都说是全世界的屋顶,您在这屋顶上坐车,就算是把命交给咱开车的了。这里的山路您叫内地的司机来开开看?没完没了的盘山路,不是塌方,就是泥石流,更甭提那雪崩了。就那一个急转弯接着一个急转弯,有的路面刚够过一辆车的,眨巴下眼皮,您就下去了。就上个星期,部队的一辆跟这一样的北京吉普,把个团长和警卫员都(扌周)下去了,连车的影子都没找到,更别说人了。那还是大白天,去定日的路上,可咱这儿也是康巴拉呀,什么雪古拉、冬古拉,藏话山就叫拉。咱这跑的是康巴拉,五千公尺,五千不算高,那喜马拉雅,围住那珠穆朗玛,七千以上的山峰就几十座。咱是跑车的,不是登山运动员,就这五千公尺高的山上跑,跑的是车,您当闹着玩呢? 咱二十二岁进藏,今年整四十,从学车到开车也就跑了十八个年头了,咱不像那年轻人,二楞子,油门一踩就撒开跑,咱有老婆孩子的人,自个儿身家性命不说,总不能把老婆孩子扔下不管吧?不说手艺不手艺的,总归,开了十八年的车,大纰漏还没出过。有回,也是夜车,拉了一车的药品,往黑河赶,出了传染病,人命关天,都等着药救急,也这么连夜赶。呵,真新鲜,路当间挡着一头熊。咱一个急转弯过来,车灯一照,它傻眼了,就愣住不动。又正是下坡。这老狗熊准是从山沟里喝水刚爬上来,躲避不及,里边又是峭壁,也爬不上去。它就后腿一蹬,冲着车灯,举着前爪子站起来了。咱也不是没揿喇叭,熊不是人,它也慌神了,咱也绕不开。往里打,得撞在岩石下,往外那还绕得?就是擦它个边,这家伙那么大的个儿,一撞,这车不也得到山沟里喝水去?那时候也年轻,气盛,跟这些二楞子也差不离,心想,去他妈的,撞了个正着!把这老小子的肚子都撞裂了,血溅得玻璃挡板上都是。下车就补了他两枪。那时候,路上不安全,咱开车的也都发根枪。押车的还有个卫生局的,我就叫快掏熊胆呀!说是这活熊胆吃了大补!哈哈,心在心窝里,可谁知道熊胆长哪儿呀!弄了一手的血。后来,费了好大的劲,总算把这家伙抬上车了。可那回,也就够玄乎的了,左边的前轮就搭着点边,再有那么半寸,往下就是不见底的深渊。那小子狗熊,要不是站起来,真跟咱硬顶,这车就下去啦,今儿咱跟您也就甭扯这闲话。咱说的是,开车十八年,大事故没出过,要说情况,可没少遇上。 不是火烧眉毛,谁跑夜车?可人急着要回拉萨,人是北京来的科长,人视察完了,得赶回去汇报工作。谁知道他回去是抽烟还是喝茶呢。咱说这车得保养保养,今儿走不了。他非走不行。咱说到康巴拉就该黑天了。他硬说西藏天黑得晚,好像我骗他。人家是麝香、藏红花都搞到手了,他这差也算出完了,硬得回去。人是科长,首都来的,你是开车的,能不听吗?咱拾掇拾掇就走吧。咱就发现这煞车有点毛病,一路上没敢开快车。慢悠悠总算爬到了康巴拉,雪山顶上都红了,就那几座峰尖子还在阳光里,天上一缕缕的烟霞,红得都发紫。这可不是好征兆,要变天了。过了山顶上路边的经幡,这藏族人,是凡河边、山顶的路边上,都码起一堆堆的石头,插上根棍子,挂满了彩色布条,红黄蓝白都有,说是出门在外,图个吉祥如意,经幡就这玩意。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习惯。咱这车一过了山顶,天就暗了。一道道山的影子,灰黑灰黑的,您就好比进了那灯泡都叫弹皮弓打瘪了的黑胡同,就靠车灯照路。您走过这山路?没有吧?你就算上过庐山,那是避暑胜地,虽说也是盘山上去,可那是柏油浇的马路,您小卧车,大轿子车放心开好了。您经过秦岭?坐在火车头两节望得见车尾,像一条蟠龙,再吃着成都买的蜜柑,够惬意的。自古通天一条道。其实,这秦岭算个啥?小意思。要说险,还是黄山上那道,是不好走,可有铁链子拦着,您走晕乎了,扶着铁链呀!您就是掉下去了,那峭壁上石缝里都长的是弯弯曲曲的老松树,弄巧了,您也就来个倒挂金钩。可这西藏,这山里,大部分地区,别说长棵树了,连根草毛都不长。这康巴拉就这样,除了石头还是石头。对,还有风沙。前头跑个车,后面一、两公里,一条灰龙腾地起,您就跟着吃灰吧。当然也还有雪,一场大雪就封山了,那您也就甭走了。这就是康巴拉。 您大科长。我不是说您在座的,我是说坐车的那主。您视察完了就要走,咱开车的得为您服务呀。咱不是那号调皮的人,调皮的司机有的是。他要想治治人,您还真没辙。大花样不耍,路上那坑坑洼洼的,颠颠您,一天车坐下来,您骨头就得散架,就这路面。咱不是那号人,再说,这也不是耍脾气的地方。咱这人,只要接下了任务,叫出车,咱就得安全送到,这是咱开车的职责。再使性子也不能拿工作开玩笑,您说是吧? 咱这一路上出来,过了下午四五点,就没遇上别的车。谁吃饱了撑的跑这夜车?一翻过大岭,这说着,就到夜里了。山风呜呜地在窗边吼。就这车前两道光,一个急转弯接着个急转弯,您就屏住气,喘口气的工夫也不敢有。往常,咱总是到了前面拐弯处十来米的地方,踩一下煞车,就势往下出溜。到了下一个拐弯处再踩一下煞车,就又这么出溜下去。要是大白天开这车,百十来公里的下山道,咱就这么一气溜到底。可谁知道,咱刚拐过弯,顺着弯道滑下去,突然车灯前十来米的地方,路当中挡着块大石头!我一踩煞车,坏了!煞车失灵!那石头足有半米多高,是上头岩壁塌方滚到公路上来的。这么大块石头,就是擦个边,这车也得翻到山沟里去喂秃鹰!他也看见啦,刚喊出一声不好!咱就把方向盘往里一打,贴着斜坡就朝山上撞上去了! 车停下来了。 “好险哪!张师傅,亏得你了。” “甭这时候张师傅了,”我就回了他一句。“听我的在县里过夜就好了。” 我下去摸了摸车,保险杆弯了。右手的车灯也碎了。山风吹来,咱这一头一身的汗也都成冰淇淋,冷得直打哆嗦。这夜里总有零下二十来度。咱检查了一下车,水箱坏了。 “这车没法再启动啦。走吧!”我说。 这大山里,就头顶上,灰濛濛的一线天,连星光也没有了,山里的天气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得赶紧走。 他总算从车上下来了,裹上他那件皮大衣,嘴里叼着的烟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 “哪儿有道班呀?” “鬼知道,往前走罢。” 他好歹跟来了,嘴里嘟嘟囔囔的。我懒得理他,大步往前赶,得找个地方过夜呀。 走了一截子,他又在后面喊: “慢点---” 人是科长呀,总不能把他甩在野地里,只好站住等他。他这才呼哧呼哧喘着气,跟上来了。 “要有个过路车就好了。” 叫你烦得,人是科长呀,要是我儿子,早给他一巴掌了。 “歇一会,喘口气。”他就这么呼哧呼哧的。 倒也是,他哪走过这夜路?就这地段,没五千公尺也有四千八,缺氧呀。咱就说了: “这高原上开车,比不上办公室里抽烟喝茶。” 您肯定也见过这号子科长、股长的,点个头签个字的事他也得嗯啊个半天。您再问,他就白眼一翻,再研究研究,那副官腔能气得您吐血。他就有那么点权。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星期,您只好又找到他办公室里去。科长,您研究了没有?还得朝他点个头。噢,没呢,他正眼都不望你一下,好像你是来要饭的。 “张师傅,抽根烟吧。”他哆哆嗦嗦把烟盒塞到我手里。 “不是抽烟的地方。” 那山风刮过来,还抽烟?就那一股子寒气能叫您肚肠子冻得打结。 “这离道班还有多远?” “得看运气。” 白天开车还好办点,哪儿有那么点绿莹莹的,哪儿就有道班。人离得开人,人离不开树,我这话您不相信。您在内地,谁家门前没几棵树?您就是住大楼套间房的,您不养金鱼也得养两盆花呀。可您要是长年在这山里干道班的,出门除了飞沙走石,就是白晃晃的雪,刺得您眼睛都发疼,哪见得到一点绿色?成年累月在这灰不溜秋的大山里当养路工的,都爱在门前倒腾,种上那么几棵树。扒拉扒拉,弄那么点土,从山底下的河滩里砍来几根杨树枝,栽上,周围再码上一人多高的一圈石头,挡风沙呀。您没事就瞅瞅,树皮返青了没有?长骨朵儿了没有?等到出了那么一星半点绿芽,您就一天瞅三遍,那么新鲜。您甭小看了这点绿,在这死石头山上,就是生命。您这荒山里要找个人家,就得先找这点意思。咱平时在这样的大山里走车,什么时候眼面前出现这么一簇绿莹莹的,比经幡还惹眼。那大太阳底下,绿莹莹的就像一汪碧水,晶莹透亮。您要是看着,从眼里到心里,那分清爽,那分舒坦,比喝啤酒还解渴,还真没说的。您没这体会,没法子有! 这都快四月,内地都春天了。万紫千红,莺歌燕舞,用作诗的那词儿,心花都怒放了。可咱这儿,甭花了,就见到这么点绿芽儿,您就有地方歇脚,有地方喝水,那作报告的词儿,叫大有希望,您就是翻车了,也能得救。可这眼面前,前后左右,黑黝黝的山影,有那么几处灰白的暗光,也是山沟里的积雪和冰。您哪儿去找那么点绿色呀?按藏民的习惯,过路的见到了那经幡就吉祥如意了。咱这山里开车的,见到点绿树枝条就算是经幡,可您哪儿去找您那吉祥如意呀?您就摸黑走吧! 他也不言语了,跟在我后头,跌跌撞撞的。 “唉---唉---” 吓了我一跳。他叫开了,像头驴,嗓门还真不小。我说: “你叫什么?” “说不定有人能听见。” “你甭叫唤了,”我说,“这山里别说没人家,就狼也不来做窝。” 您就听那风吼吧,呜呜的,都不带喘气的。这寒气就不打一处起,从脚板心到头顶,您就哆嗦吧。 “走呀!”我说。 “找个地方避避风吧,”他说。 这八面来风,没避风处。您要歇着,有那么十来分钟,您就别动弹了,您就成冰棍了。越歇越冷,您就只有往前走的分。 “擦根火柴吧?说不定道班能看见呢?”他又出馊主意了。 “你擦呀,只要你擦得着,”我说。这风口子里擦火柴,瞎掰。就这样跌跌撞撞,半个钟点,兴许一个钟点,谁知道这会几点了。那表也没带夜光,听声,总归在走。 “走吧,走哪儿算哪儿,总不能在这里冻死。” 您叫唤也罢,不叫唤也罢,走吧。走到哪儿算哪儿,走到天亮,咱就得救啦。天亮就找得到道班,天亮太阳出来也就暖和些,也许就会有来车。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这老话您不也没少说过?您就坚持吧,坚持到天亮。您就胜利了,咱就得救了。 下雪啦!这雪也特冷,落在脸上像冰喳子扎。几个弯道一拐,它就铺天盖地来了,这雪。三、五步远就不见人影。我回头,真没他影了。咱只好回来找他去。总不能把个大科长撂在路上喂熊瞎子去。回头,拐过弯,他正靠在石壁上,喘气哪。 “再喘也得走,甭这么靠着,”咱说。 “我还是回车里去,等天亮再说。” “干嘛回车里去?”我问。 “总暖和些。” “蜷在车里不动弹更冷,”咱这是老经验,“冻僵了,您再想动弹都动弹不了。走吧!” 他说什么也不肯往前走了。 “我还是回车里去。” 人是科长,咱开车的能命令他? “会冻死的。” 他还是不听,转身走了。咱就望着他,一步一步,像个罗锅。其实个儿不小,可脑袋缩在大衣领子里,就矮了一大截。您别小看人这脑袋,再高的个儿,要少了这么一截子,那就够瞧的了。他往回头路去了。 “您得不停活动呀!”咱冲着他那方向喊,谁知道他听见没有? 咱终归不能往回走那老路。没他了,一个人倒轻快,顺着山势,小跑着。虽说咱进藏也十八年了,终究不如藏族人,照样也高山反应呀。过一会,就上气不接下气,腿脚也不听使唤了,踩棉花样的,就深一脚,浅一脚,东倒西歪的。又缺氧,脑袋也糊涂了,像冻了的浆子。可有一点咱清楚,往前走,绝不能停下来!咱也试着叫唤了两声,那迎面来的风就把你堵回去,五脏六腑都给冰镇了。咱也就半闭着眼,跟那电视上的醉八仙也就差不多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雪就没停过。路上这会倒白濛濛的,有那么点反光,咱瞅瞅表,还是看不清。可它照样走,滴滴答答,这机器倒是不怕冻,钢比人精神。脚都快麻木了,成铁铸的。人脚要真成了铁的,像机器那样倒腾倒也不错,可就不听使唤,也就一下子栽在雪地里,也记不清有多大的工夫,脸扎在石头子上都没知觉。咱想动动脸皮子,看扎破了没有呀?也动弹不了,就连这张皮也不是自己的。您看见这会笑了,可那会你想哭都哭不出来。我只是想到了老婆孩子,他们这会哪知道我趴在康巴拉路上?我老婆要知道,准得急疯了。不,我得爬起来!我就使劲用手掌撑着地。咱开车的手可不是娇皮嫩肉的,可你撑着,就觉得手掌贴在什么上揭不开了。我就又用胳膊肘撑着,隔着衣服倒还有那么点感觉。得爬呀,咱不能冻死在这半道上,找道班去!就是爬也得往前去,咱也记不清是爬起来走了一程,还是就这样爬着往前去。只有一点是认准了的,咱不能死在这半道上,这算什么呀!脑袋里就这么点游思还活动,就像手表里的那根游丝,头发丝那么细,老转悠不息。 就这样迷迷糊糊的,眼前好像晃晃悠悠的有那么棵白杨树的影子,绿莹莹得透亮,是往常开车经过道班前留下的印象,那就是盼头,那就是得救,那就是大有希望,那就是活生生的性命,它就在你眼前晃悠,不,你闭着眼、睁着半闭着眼、闭着半睁着眼、什么也看不清、一片漆黑、还有雪、不冷不热地落在眼皮上、没有知觉的雪、那绿莹莹的光亮、性命的火、其实不在你眼面前、在你脑袋瓜里、在你心里、你就冲它爬去、是生还是死、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舍不得你这条命,舍不得、得活着、往前去、往生里爬。。。。。。 也不知又过了多久,雪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的,你胡里胡涂爬着,在康巴拉盘山公路上,对了,你记起来了,你撞了车,车搁在半路上,你就往山坡上瞅,可不,你就看见了石头垒起的一趟房子,结结实实,矮矮墩墩的,有窗户有门,你不是做梦,货真价实的道班的房子,就在你眼面前,门口还有团团围住的一堆石头,当中间伸出来的是灰灰的树枝的影子,光秃秃还没长叶子呢,可也是人栽的树!你就朝它爬去吧,你就叫唤,你就想哭,你还就真哭了,泪水是温的,你这么大的人了,早记不起眼泪还有味,咸咸的流在嘴角,你就快爬吧,狗也叫了,大黑狗,狼种,舌头是红的,咬呀,也不见扑过来。。。。。。 咱靠在卡垫上,屋子里暖烘烘的,一股酥油的香味。进藏这些年了,咱就闻不得那味,可这会灌着你酥油茶,这东西说有多香还就有多香。你也听不懂那藏话,几个养路工围着你叽哩咕噜的,比你在内地多年不见的那兄弟的声音还中听。半壶酥油茶灌下肚,肠子热乎了,手脚也能伸屈,一口气缓过来了,我就说: “咱后头车上还有个科长呢。” 这话他们都懂,藏话里科长也是这词儿,就跟讲拖拉机、电影一样,藏话里不带翻译的。咱就听见这几位叽哩咕噜的藏话里夹生的那科长科长科长的。他们就出去牵了马。我挣扎爬起来,他们不让我动。我说: “不,咱得跟你们去找,把科长丢了咱回去不好交差呀。” 他们就把我扶上马,不,抬上马。有马这就省事啦,我挥挥手,用不着他们再扶。山顶上又红了,太阳该出来了。走不多远,我一路上爬来的印子经风一吹,也没影了。路上一层洁白的雪,像铺上了羊毛毯一样平整。在马背上小颠小跑了一程,这畜生真精神,鼻子里呼呼地喷着白气,两腿夹着的马肚子也热乎乎的,到底是高原上的种。 好,路当中隆起一堆雪,露出条藏蓝的边,这不是咱科长的皮大衣吗?嘿,他把大衣也扔了。再走近,连忙翻下马,拔开一看。您猜怎么着?大衣裹着的正是咱那位科长!头还在大衣领子里,缩成一团,冻得硬梆梆的,早没气啦。人到了这分上,要死也别死在回头的半道上呀,您说说看,窝心不窝心! 一九八二年于北京 5/9/2008 高行健-雨、雪及其他(全)雨、雪及其他
“你看、你看,这里一颗水珠!”这是一个女孩子快活的声音。 “流进人脖子里去了,都是你弄的。”另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是忧郁的,又有几分撒娇,那快活的声音便傻笑起来。 “头发都湿了,”那娇气的声音嘀咕着。 “这样更好看!” “去你的。你坏!” 接着,便是两个女孩子的一阵笑声,前一个明亮,后一个甜蜜。 你本来想在公园里散步一下,以便从连日事务的纷忧中解脱开来,好沉思冥想一番,藉以休息。你便拣一条清幽的小径,独自漫步。不料,天阴晦了,竟至于下起雨来。路边有个工棚,公园里总也在修葺什么,而工棚里堆满了油毡和水泥,又总是杀风景的。可外面下着雨,你只好独自闷坐在一卷油毡上,像个失恋的人。你坐着坐着,听见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地跑进工棚里来避雨,就在这堆油毡和水泥的背后。你当然不会站起来出面把她们赶出去,更何况听她们谈笑也是一分快乐,那你就乖乖待着,听下去吧。 “你喜欢下雨吗?”明亮的问。 “喜欢。”另一个甜蜜的回答。 “就是别弄湿了姐姐的头发。”这语气是调皮的。 “要湿就全湿了才好呢。”娇气中又有几分任性。 “像个落汤鸡!” “就落汤鸡也没什么不好。” “噢,姐姐!” “你嫉妒。” “就嫉妒!” 又是一阵笑声。 “别闹,你弄得人痒痒的。你看,这雨多好看。” 那调皮的声音不响了。雨下着,雨点更大了,像一道道灰色的线。她们大概是姐妹俩。 “姐姐,你不知道有回看雨,我还挨过一次批。” “干嘛看雨也挨批?” “那天也是下雨,展览馆没什么人来参观,我们展厅里的都集合起来开会,主任也来了。”那明亮的妹妹在讲。“我一个人就站在外面看下雨,雨斜着往下落在台阶上,雨水又顺着台阶一层一层地往下流,像个小瀑布,白花花的。最奇妙的是,那瀑布这一层好比从右边流下来,到下一层又滑到左边去了。变来变去的,好玩极了。哎哟,我就使劲地望着。等我一进屋,我们组长就问我上哪里去了,我当时只觉得那雨水特别美,就说,我在外面看雨呀!” 两个年轻的声音便同时傻笑起来。 “当时,大家都不开会,就都那么看着我,乐了。他们就说你干嘛说看下雨呀,说上厕所不行吗?” “干嘛说上厕所呢?看下雨多美呀!他们不懂!”那忧郁的声音笑着,也变得快活了。 “可不,我们头儿就说,扣分,扣分,就冲这个也得扣分,人家开会,你看下雨去,这是上班时间!我自己还挺阿Q,心想扣分就扣分,反正我看见美的东西了。” 又是笑声。是的,姑娘们有她们自己的天地,自己的世界。 “说到下雨,这要看人的心情。上次我出差回来---”那当姐姐的甜蜜的声音刚响起来,立刻又被打断了。 “哎哟,我觉得,下雨的时候,天阴乎乎的,就那个小瀑布显得那样亮闪闪的,而且把石阶冲得干干净净。还有个人用衣服蒙住头在雨中使劲跑,我都觉得可乐。最后,我那个月还扣了分,挨了批,二等奖都没拿到---” “那次我们出差回来,也是雨天,机关里派车来车站接我们,我特高兴。顾明也来了---” “哪个顾明呀?” “你上回来找我不是见过了?在大门口拦住我讲话的,戴副港式的金边眼镜。。。。。。” “哦,知道了。” “他对我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下雨,这灰濛濛的天,我觉得压抑死了。我说,是吗?你不觉得雨天精神特别爽快?他说他一点也不觉得下雨舒服。我说,那奇怪极了,我可喜欢下雨。有一次我看了一部影片,讲的是意大利的一位画家叫莫迪格利阿尼,那真是艺术家的气魄,下雨的时候,他也不穿雨衣,一个人就在雨里走,雨哗哗下着,我觉得美极了,为什么说雨不美呢?为什么说不美?这一冲,把灵魂的肮脏就都---” “都冲掉了!” “多高兴呀,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人,高尚的人,多美呀!” “而且,你听我说,我就喜欢下雨的时候走在路上,听雨点打在伞上的声音。你把伞拿开,仰头,脸接着雨,让雨落在头发上,挂着一颗一颗的小水珠,特别来劲,我恨不得脱光衣服,让雨水淋一场,比洗澡还痛快---” “你听我说,我出差之前他交给我一封信,要我在出差期间给他回信;可我一个字也没写。所以他见到我的时候,觉得压抑,可他哪知道我最盼着下雨。” “下雨的时候,松树上都挂着亮晶晶的水珠,像圣诞树---” “你听呀,我在农村的时候,下雨尽管不下地干活,可我又想出去玩一会,到野地里去逛逛,像小时候妈妈带着逛公园一样,逛野公园,看玉米叶子上挂着的水珠---” “野姑娘!” 两人又是一阵子傻笑。笑什么呢?童年的回忆和少女的天真?沉醉在这种笑声里,你也不由自主会心微笑可你又要特别小心,别惊扰了她们。你见过麦地里的野兔子吗?你别挪动脚步,别发出任何声响,别划火柴,别抽烟,只悄悄靠在硬邦邦的水泥袋上,尽可以合上眼睛,你就在游动的细微光斑的那片混沌中,仿佛看见了一双玛瑙般的眼睛,机灵的瞅着你,还有那蠕动的兔唇。。。。。 ******** “我老记得,我小的时候,雨天睡午觉,闭着眼睛,舒服极了。一会儿醒来,雨停了,又听见院子里小鸟在说话,唧唧啾啾,还有树叶子上落下来的雨点,滴答,滴答---”又是头一个说话很快的姑娘。 “还听见青蛙呱---呱---,自己蒙着被子在睡觉---”这是做姐姐的,声音悠缓,又被做妹妹的抢在前面了。 “那时候,雨已经停了,我下班回家。我们那儿有个男孩子,他骑车带着我,正好路过个水塘,那里的青蛙都呱呱呱呱使劲叫---而且,肯定都是那种大肚子青蛙---” “你知道吗?青蛙你越气它,它肚子越大。” “啊---真好笑极了!” 但是,这回谁也没笑。工棚外,雨没完没了下着,雨丝像一根根飘忽的线,四下安静极了。她们未必是亲姐妹,更像是一对好朋友。 “怪死了。下雨的时候,知了就都不叫了。” “要突然叫那么两声,特好听!” “当然,我觉得也特别好听。可等雨过天晴,那知了吱啦吱啦,呀,我就觉得烦死了,我觉得你真不该叫,为什么你这时候叫?平时还挺喜欢你的,你这时候不是找人讨厌吗?我就觉得它破坏我的印象。” “我觉得我还是挺会享受的,我就喜欢这种烟雨,细濛濛的,还在飘。我想,我要站在山顶上,就让这毛毛细雨把衣服都湿透了,紧贴在身上---” “你让我说嘛---” “啊,我不让你说,” “我说,我看见了莫迪格利阿尼---” “疯子!” “这艺术家他真是个疯子,自己一个人走到海滩上,冒着大雨,然后就张开手臂,仰面呼吸,就想让雨水冲刷他自己。我觉得他胸中有许多郁闷,画不出来,可又渴望表白,就他正在发疯的时候,有一个他特别喜欢的女孩,跑去了,后来成了他的妻子。我当时就想,这要是我爱的人,我绝不会给他披上雨衣,我会跟他一块儿淋雨,我觉得,既然你爱一个人,就应该爱他真正的感情,你就应该陪他一块,在海滩上,让海潮和倾泻的大雨。。。。。。美极了,美极了,可我一想到现实生活,就又安定下来,在黑暗中坐着看电影。” “哎呀,多扫兴呀!” “当时这个电影给我印象那么深。我尽管艺术修养不高,也不特别懂,可我还是觉得应该珍惜艺术,艺术才是最美的。” “喂,姐姐,我特别喜欢雪。总把下雪同喜鹊连在一起。一下雪。总好像要听见喜鹊叫,怪不怪?” “我也喜欢雪。如果雪花在地上不化,总那么洁白,你就不忍心在雪地上踏上个脚印。” “可我特喜欢在雪地上走。” “我甚至还想在雪地上打滚呢,只是不愿意在雪上踏上脚印。可我又不愿意让人家以为我是疯子。” “我就喜欢在雪地上走,留下的脚印像一串麦穗。” “你愿不愿意在雪地上滚?你告诉人家!” “我就愿意走,走走走,走成一串串麦穗!” “那你得有点八字脚才会走成麦穗样的。我走绝不是麦穗。” “里八字也行,也是麦穗。” “去你的,我不是八字脚,我脚印是直的,绝不是麦穗。你告诉我是什么?” “是蛐蛐儿爬。” “你讨厌!” 又一阵笑声。信口说来,下意识的联想吧? “姐姐” “嗯?” “我要说什么呢?” “如果下着雪,突然蹦出来个青蛙好吗?” “那我在雪地里就看见了一条蛇!” “我问你可能不可能蹦出个青蛙来?” “肯定有蛇,我在雪地里就看见了蛇。” “蛇冻僵了,根本不可能---” “就可能,硬邦邦的,像根棍子。。。。。。” “喂,你愿意当那个农民,把它搋在怀里,让它暖和过来吗?” “噢,那太奇怪了。姐姐,你想滚雪球玩吗?一下雪,我就觉得我年纪也变小了,我直想在雪地上打滚---” “干嘛跟人家一样,人想滚你也想滚。” “谁跟你滚在一起?贱气。我捏你!” “我烫你!” “我拿火筷子烧你!别以为我心好,就欺侮人!看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于是,又一阵格格的笑声,还有喘气。你能这时候走开吗?你已经偷听,是的,偷听了这么久,你当然不便这时候走开,你就装糊涂听下去,听听女孩子们的秘密。听她们开心,听她们发傻。而你是偶然的,无辜的,你又何尝不想听下去? “你饶了我吧,姐姐!你听我说,我那回还跟妈妈在干校农场的时候,一下完雨,坡下的河水就涨了---” “嗳,你喜欢解冻吗?冰块上还有积雪,裂开了就在水上漂流。” “我看见过,好玩极了,看着冰块裂开,先移动着,顺着流水开道,然后挤来挤去,左碰右撞,排开了,便越流越快,河水是深蓝深蓝的,看着舒服极了,多浪漫呀!” “生活真美呀!这就是生活!” “我还看见过大块大块的雪崩裂开。。。。。。” “可我不喜欢雪崩,我知道雪崩非常厉害,可以把人、车辆、把道路,都埋葬了。雪崩我一点也不喜欢,因为它破坏了我对自然美的印象。” “可你要知道,生活就是这样,有美的也有丑恶的。。。。。。” 雨依然下着,纷纷飘零,一丝一丝,总也扯不断的线,工棚里也变得灰暗了,太阳该落下去了吧? ******** ---我喜欢特别空旷的荒野,让我喊个够、哭个够,让我闹个够,我觉得这时候也是挺美的,周围都是荒草,那么凄凉。。。。。。 ---我虽然没有看过黄山日出,也没有去过海边,可我看过我妈妈干校那大土坡上的日出,那坡上枪毙过人,可我还是觉得那地方特别美,因为太阳每次都从那土坡上先露出一角,像切了一刀的月饼,渐渐露出了多半个,殷红殷红的,像个大红柿子,我每次都是背着太阳去上学。 ---你喜欢月亮还是喜欢太阳? ---我老是背着书包侧着走。 ---问你是喜欢月亮还是太阳? ---都喜欢。 ---可我喜欢月亮,不像太阳那么热,大太阳底下真叫人受不了,可月亮什么时候都是美的,那么纯洁。 ---你知道有次我坐火车去外婆家,看到的月亮像块破碎了的镜子!因为车窗外老有树枝,是冬天,树叶都落了,光秃秃参差不齐的树枝一闪一闪,可月亮老在车窗中间,看起来就像一面不断破碎的镜子,比完整的月亮更好看。 ---我每次坐火车的时候,尽管目的地非常明确,但只要火车一开动,总有一种不知去哪里的感觉。我只是沉醉在看到的景色中,看到了山、竹林和茶树,都呼呼一闪而过,我就不知道我的未来究竟在哪里? ---他呢? ---不知道。 ---我总觉得爱情能给人带来幸福。 ---可我从来不认为什么人能给我带来幸福。我似乎觉得只能我自己去获取幸福,直到如今,我还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能给我幸福。。。。。。 ---听其自然,自然的都美。 ---可越美的东西有时候越像假的。拿花来说吧,人说这花多美,像做出来的,可你要看到一枝塑料花的时候,又会说这花多好看,像真的一样,多矛盾,一点也不符合逻辑。你不觉得,一个人对你特别好的时候,你会觉得这感情是假的吗? ---这不能同感情相比,你不能混为一谈。 ---哎,我要用这个来衡量衡量,看是不是个定律呀? ---那你会觉得你爱的人--- ---哪怕讲假话也觉得是真的。 ---人总喜欢虚假的东西,只要是好听的。 ---真有意思。 ---可你并不希望是假的呀! 雨依然下着,下着。无声无息,不,噗嗦噗嗦的水滴落在叶子上的声音?女孩子们在谈生活的哲学,女性的哲学。 ******** 我有一次带了一朵兰花到办公室里去,插在头发上,大家都说好看,真香,可过后背着我有人就议论开了,我听到特生气。 其实这有什么呀? 人生来是自由的,干嘛那么不自由呢?你不也想戴吗?干嘛还说别人,恶心,不觉得可耻吗?我就没学会假装。 像我一样,我觉得一切自然的就美,我最讨厌压抑自然的东西。 可环境不允许你的时候,你也得学会装腔作势。打那以后,我再也不戴花了。 没办法。我们得生活,得适应环境。 为了生存,都得学得油滑,真没意思。 因为你要生活,就得学会怎样生活。 可我觉得人要聪明的话,应该去创造生活,傻瓜才满足于现状呢。 怎样创造生活? 双手。用精神力量去创造。 可你有时候不得不掩盖自己的本质。而且迎合人,有时也还是必要的。 可我觉得人无论怎样造假,总还应该保持自己心灵中最真实、最纯洁的东西。这是生活中的支柱,没有就无法生存。我要没这种支柱就没法生活。 你有时候也不得不批评别人这样那样,你不觉得自己也在假装吗?为了表现自己怎样革命。 可我真想开开刀,把我自己那颗心跳着拿出来,让你看看,红的,你就会原谅我。 唉!那太傻了,没必要。 不过,如果你特别信任--- 对值得信任的人还是可以的。 你要知道我真能这样做。 如果是理解你的,还可以,对不理解你的人,这样做是一种浪费呀! 当然,来世一生不容易。 对不了解我的人,他们本来就不理解,我也就不希望他们理解,他们随意去说,指责也好,可我有我的生活方式,我有我的一切,用不着他们理解,他们也无法理解。 那你为什么强求你爷爷理解你? 那是我的亲人,他应该理解。 可他是那个时代的人,他无法理解我们这一代呀。 那当然。 可如果周围的人都不理解你,有时候真会断送人的。。。。。。 不过我不怕,因为我已经有我的主见了。可是我还又总是希望得到了解,我觉得世界上最能宽慰人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心的共鸣。 这还不够,我觉得最大的安慰就是真正的爱。 因为你已经有了爱了。人和人不同,你看,处在你们的地位,你已经得到了一个人对你真正的爱,而且你们的心是在一起的。 总之,光是了解绝对不够! 你知道他的心怎样跳动,他也知道你的心是怎样的,你们已经达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我只希望得到了解,他即使不赞成你这样做,但如果了解你,这也是痛快的事。 我比你贪婪得多,如果我周围的亲人和朋友光是了解我,不爱我,那我就受不了。 可是只有先了解才可能去爱呀。 可这不够,活在世界上如果得不到爱那真太悲惨了。 姐姐,因为我同你的处境不同,我只渴求了解。 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可是生活中往往很难做到相互了解。我并不需要所有的人都了解我,我说的只是我喜欢的人,只有达到这一步才可能去爱。我只希望有那么一两个真正了解你的人,那我就够幸福的了。 可我不满足,要爱就爱到顶峰,只是了解太不够了。 没有到顶峰的东西,爱也到不了顶峰。我这是泛泛的说,真到了顶峰就该走下坡路了。为什么就不可以永远攀登,永远追求,永远探索? 总还有个尽头,高潮过去了就。。。。。。 为什么就不能再达到新的高潮呢?这也是哲学呀。 可真要到了顶就没意思了。 我所以说永远可以探索的爱才是真正的爱。 如果我说,姐姐,我爱你爱到了顶峰,爱死你了,可心里总还是觉得不够。 你要哪天说这话的时候,我宁愿你当场死掉。 哎哟,多么残酷啊,可这就是人,活生生的人。你记住,姐姐,我永远也不会说爱死你了。 所以我也不会让你去死,你放心好了。 哎,辩证法嘛,真逗。说真的,真要有一种爱到了爱死了的地步--- 那我觉得,死也是值得的。 那就没有趣味了,爱的目的不是死。 我知道目的不是去死。但是真要爱到死的地步像罗密欧、朱丽叶! 像奥塞罗!尽管是悲剧,那不也是真正的爱吗?可那是一种占有。 你不能排斥人家的爱,爱的方式不一样。 那个时代不同,那时候人们觉得占有了就是真正的爱,而且正因为为了占有,所以那种爱就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自私。可我现在发现人们逐渐不把爱当作占有了。我觉得如果真占有了,那也就不可爱了。所以,将来就算我爱上了一个人,或者人爱上了我,我们也相爱。但是如果我有了念头占有他,那我就绝不会同他再来往;如果那人同样也有这种心,想来占有我,那就完了。 爱应该是无止境的。 那天,我写了一句话在我的日记本上,不知道对不对。我说家庭是一副有弹性的枷锁。时而张开,时而收紧。有时人们被家庭束缚得很紧,有时又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包括相爱的人的家庭。 一般说来是这样的。 我说即便爱得圆满的人的家庭也是一副有弹性的枷锁。因为在爱的高潮中,尽管痛苦,又那么幸福,这时候这副枷锁在你的身上就不那么硬邦邦,而是软的,温顺的,所以就是有弹性的。当遇到一定的困难,各方面的家庭负担压下来的时候,你就会为家庭感到痛苦,就会想当初没有成家时怎样怎样,因为再美满的家庭也不可避免矛盾。到那时候这枷锁就紧紧地箍在一起,等这阵子过去之后,又松开了,这就是我的理解。我就这么写的。所以我不希望任何人将来占有我,我也不去占有别人。那种占有算不上爱。 唉,是的,人就是总生活在矛盾之中。 人总摆脱不了肉体的占有,真没劲。爱的肉体的占有应该升华到灵魂的相通。灵魂的占有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可能完全占有。 这要看情况--- 不,为什么年岁大的人谈起恋爱来不山盟海誓,总那么实际?因为他们已经知道这分量了。而我们年轻人就总要终身相许,那就已经是一种占有了。 那你也不能否认它是纯洁的。 那是因为还不真正了解它的分量。 不见得!这要看情况,要看情况! 那是初恋! 纯是可能的! 纯的东西绝对不会有的,我就不相信。我想我要是爱上了一个人,我绝不去山盟海誓。 那也不见得。 不过,我要是遇到这样一个人的话--- 你就不山盟海誓? 不是,我就不结婚, 独身一辈子? 就独身主义! 你独身不了,你信不信? 我就同姐姐一块儿过。 你会遇到个你爱的人。 不会的。 会的,好妹妹,会的。 可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永远爱下去,那倒更痛苦。。。。。。 如果是那样,我就悄悄离开,就同妹妹过。。。。。。 姐姐,你哭了? 没有。。。。。。 我们多傻呀! 因为我们是女的。 女的就傻? 去你的。 天都黑了。。。。。。还下着雨呢。 ******** 你爱雨?爱雪?爱月亮的纯洁?爱它像一团梦?而梦并非都纯洁。而女孩子们的梦想总是可爱的,正像她们一样?生活中又并非一切都那么可爱!也有痛苦,也有追求,也有幸福,当你战胜了不幸的时候。雨依然在下,无声无息洗涤世上的尘土。后来,她们就走了,冒着雨,啪哒啪哒的脚步声,嘻笑着消失在暮色中。你不曾见到她们的模样,也没有见到她们的身影,更别说她们的容貌,这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那两个声音,明亮的和甜蜜的合唱,你也没有必要去加以区分,只是两个没有姓名的女孩子的声音。你走在潮湿的阴冷的雨夜中,并不觉得飕飕凉意,是不是那两个熟悉了的声音总温暖你?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于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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